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业务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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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SG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1.1.1.1.1.11.1.1.1.1.2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2-10-23实施2-10-22发布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业务指导书21目 录1 业务说明12 适用范围13 规范性引用文件14 术语和定义25 管理要点35.1管理目标35.2管理要求35.2.1 基建承包商分级管理35.2.2 基建承包商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45.2.3 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扣分管理55.2.4 基建承包商评价管理95.2.5基建承包商奖惩管理136 流程步骤及说明146.1基建项目承包商分级管理流程图146.1.1基建项目承包商分级管理流程说明156.2承包商评价管
2、理流程196.2.1 设计评价流程图196.2.2 设计评价流程说明206.2.3 施工、监理评价流程图256.2.4施工、监理评价流程说明266.3基建承包商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试流程图306.3.1基建承包商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试流程说明316.4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扣分工作流程图346.4.1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扣分工作流程说明357 附录40附录A 基建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试表格41附录B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处罚相关表单45附录C 承包商评价相关表单59附录D 基建承包商评价分值计算156附录E 基建电网项目承包商评价企业资质能力核查及项目履约评价抽查工
3、作指引162附录F 基建承包商履约行为奖惩原则165附录G 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167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业务指导书1 业务说明1.1本指导书承接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实施指南和公司2013基建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方案等,进一步明确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要求。1.2本业务包含基建承包商分级管理、基建承包商评价、基建承包商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扣分工作。1.3为保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效益和进度,提高公司基建项目管控水平,规范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促进
4、公司基建管理水平提高,特制订本业务指导书。1.4管控策略为负责型+指导型。1.5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1.6本业务指导书相关的业务流程:基建项目承包商分级管理流程基建承包商评价管理流程基建承包商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试流程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扣分工作流程2 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承接公司基建项目业务的承包商管理。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5、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Q/CSG 211007-2)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020-2)电网
6、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Q/CSG213021-2)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QCSG217001-2)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QCSG217007-2)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QCSG217005-2)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Q/CSG 210019-2)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标准管理规定(Q/CSG 211001-2)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全生命周期文档与台账管理办法(Q/CSG 210017-2)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Q/CSG 210020-2)4 术语和定义4.1 基建承包商是指在公司基建项目中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服务的企业。4.2 飞
7、行检查是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等形式的检查,是公司各层级开展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工作的主要方式。4.3 企业资质能力主要是指基建承包商提供服务的保障能力;项目履约情况主要指基建承包商履约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5 管理要点5.1管理目标5.1.1规范基建承包商管理,选取资质能力强的基建承包商参与公司基建项目建设,规范现场作业,提高项目管控水平,实现基建承包商优胜劣汰。5.1.2公司基建承包商管理在项目策划阶段选取合适的、资质能力强的基建承包商;项目实施前对基建承包商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进行持证上岗考试,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基建承包商进行持证上岗及承包商
8、日常检查扣分,根据项目实施效果对基建承包商进行评价,形成公司基建承包商管理的PDCA循环。5.2管理要求公司基建承包商管理业务包括基建承包商分级管理、基建承包商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扣分工作管理、基建承包商评价管理、基建承包商奖惩管理。5.2.1 基建承包商分级管理5.2.1.1 登记基建承包商管理(1)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是基建承包商管理信息的发布平台,登记工作统一在平台发布登记公告,公开接受承包商登记申请。(2)凡是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具备分类目录范围内的工程、服务等供给能力,并且愿意参与公司系统招投标等活动的基建承包商均可通过公司阳光
9、电子商务平台提交报名登记资料。(3)初次登记的基建承包商,应按要求提交国家工商、税务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执照、证书等基本信息,并提交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明、业绩证明、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等专项资料。原在库的登记基建承包商若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及时申报信息变更情况及变更证明文件。(4)登记基建承包商按独立法人实行统一编码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编码后即作为其在公司系统内的终生代码,贯穿基建承包商全生命周期的整个管理过程。(5)基建承包商若提交资料不齐全或经审核发现重要资料真实性无法核实的情况,则其登记申请不予通过;若审核发现其有伪造、变造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自发现后处理
10、之日起取消其登记供应商资格,并在一年内不接受其登记申请。(6)公司基建部负责建立、更新、维护登记基建承包商数据库。5.2.1.2 合格基建承包商管理(1)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基建部)负责组织对基建承包商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实。(2)通过审核的基建承包商,由公司审批确定为合格基建承包商。5.2.1.3 签约基建承包商管理(1)基建承包商参与公司系统招标项目的公平竞争,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且经相应招标管理机构审批,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合同的,成为签约基建承包商。(2)合格基建承包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和资料,确保相关资质信息真实有效;在参与投标活动时,在确保信息完整、有效
11、的前提下按招标规定可将其资质能力评价通过情况编入其投标文件。(3)基建承包商资质能力评价和项目履约情况评价等信息均是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重要依据。5.2.2 基建承包商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5.2.2.1持证上岗目标(1)在建项目实行基建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全员持证上岗作业。(2)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规范现场作业,确保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工作,切实提高现场管控水平。5.2.2.2 持证上岗类别及实操性考试条件公司基建人员持证上岗作业主要涉及特殊作业人员、一般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3大类、34个作业类别。分子公司和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培训和
12、安规考试。同时根据公司基建施工人员“实操型”考试工作方案规定,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参加“实操性”考试:(1)经业主、监理项目部确认,现场业务技能娴熟,但文化素质偏低,难以开展笔试、机考的作业人员;(2)经业主、监理项目部确认,文化素质偏低,难以开展笔试、机考的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仅附录A表1中所列的一般作业人员。“实操型”考试应从严管控。持证上岗类别及实操型考试允许范围见附录A表1持证上岗类别及实操型考试允许范围表。5.2.2.3 持证上岗认定管理(1)持证上岗认定条件见附录A表2持证上岗认定条件表5.2.2.4 持证上岗工作要求(1)资格认定证书是公司基建施工管理、作业人员进场的必备条件,未取得相
13、应证书的人员严禁进入项目现场作业。(2)资格认定证书采用年审制,每两年年审一次。(3)各单位应严格进行考试管理,可根据作业人员实际情况灵活组织“实操型”等形式多样的考核、考试方式,在保证培训、考核质量的前提下,对作业人员进行颁证。(4)监理和业主项目部负责持证上岗的日常监督工作,并应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和建设单位将结合综合检查、基建承包商违规扣分检查等活动对“持证上岗作业”进行抽查和排序通报。(5)检查中若发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各级基建管理部门应采用责任约谈、经济处罚、市场管理和行政问责等方式进行考核。
14、5.2.3 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扣分管理5.2.3.1 检查对象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是以南方电网公司投资计划内的基建项目为检查对象,检查基建承包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针对违章基建承包商进行扣分。各地市供电局(含县区局)对所辖范围内有施工作业的基建承包商,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检查。5.2.3.2 检查内容(1)项目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基建“五个严禁”要求落实情况和基建承包商登记备案情况,重点检查非法转包、违规分包,以包代管;“皮包公司”、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等相关方面违规行为。(2)安全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基建安全“四步法”;施工机具管理;施工临时用电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个人防护用品
15、使用;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等方面,查处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3)质量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施工作业指导书应用;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WHS)应用;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应用;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违章现象。(4)进度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工程三级进度计划的编制、报审、统计、分析和调整管理情况。(5)造价管理方面重点关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预算及工程量的管控开展情况。(6)技术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工程实施过程中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的应用情况、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5.2.3.3 处罚单格式日常检查中对基建承包商违章行为的扣分处罚工作使用统一格式的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处罚通
16、知单(以下简称处罚通知单,详见附录B.1)。5.2.3.4 检查扣分权限的界定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章现象,以下部门和人员经公司授权后可独立开具处罚通知单:(1)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安监部门相关管理人员;(2)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3)业主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开具整改通知单时,可向建设单位建议对相关设计、施工单位按照相应条款进行扣分。5.2.3.5 违章现象的扣分原则 各级管理部门对于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1)基建承包商违章现象根据处罚通知单中南方电网公
17、司基建承包商违章处罚条款(详见附录B.2)进行扣分。(2)同一工程单次检查中所发现同一违章代码的违章现象,不累计扣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除外)(3)同一工程单次检查中所发现的同一违章现象若符合多个违章代码,按最高项扣分。(4)若基建承包商在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事故(事件)(认定和等级划分按照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执行),由事故(事件)属地分子公司对相关责任基建承包商进行扣分处罚。负主要责任的基建承包商应分别扣罚:12分(事故)、9分(三级及以上事件)、6分(四级事件)、3分(五级事件);其余负次要责任的基建承包商由分子公司酌情扣分。(5)同一工程无法
18、整改的同一违章事件,已接受过处罚扣分的不再进行处罚扣分。(6)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章现象,相关责任单位认为本方已履行职责的,应向检查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由检查人员进行核实并判定该单位是否承担相应责任。(7)监理单位免责条件:监理单位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的可以免责。包括:需监理单位审核批准的申报事项,施工单位未提交或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开工或作业所发生的违章行为,监理单位可以免责。监理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施工单位的违章行为书面告知业主项目部,但施工单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监理单位可以免责。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停令,但施工单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监理单位可以
19、免责。(8)设计单位免责条件:设计单位履行了管理职责,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的可以免责。包括:设计EPC总承包,设计单位已履行管理职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擅自开工作业所发生的违章行为,设计单位可以免责;联合体总承包,非设计原因导致违章现象发生的,设计单位可以免责。(9)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标准的责任基建承包商,公司基建部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在原扣分基础上,对其进行加重扣分处罚。(10)对于违反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处罚条款所列条款以外的行为和现象,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进行处罚。5.2.3.6 处罚通知单的接收及整改复检 (1)处罚通知单由责任基建承包商签收,检查人员、业主项目部
20、、责任基建承包商各留存一份。(2)拒不签字接受处罚通知单,但违章证据确凿的,该处罚通知单仍然有效。(3)违章基建承包商收到处罚通知单后,必须将整改情况在要求时间内书面报送业主项目部进行复检,无故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扣2分/次。5.2.3.7处罚通知单的申诉(1)责任基建承包商对处罚通知单有异议的,必须在收到处罚通知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属地市供电局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诉材料,经地市供电局签收。(2)地市供电局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并盖有部门公章后报所属分子公司基建部门,(3)分子公司基建部门在收到申诉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审定意见。如认定处罚无效,由相应分子公司基建部门
21、负责撤销罚单。5.2.3.8 检查扣分统计与公布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在全南方电网范围内按年度进行累计,计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12月31日24:00时当年度累计扣分自动归零。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平台同一管理,即时统计,各级基建管理部门和承包商可随时查询扣分结果。业主项目部负责及时将基建承包商违章处罚单上报地市供电局,供电局基建部审核后及时统一录入信息系统;每月最后1日需将本月的基建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公司基建部和分子公司基建部开出的违章处罚通知单,由公司基建部和分子公司负责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公司基建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结果,分别对每个基建承包商在全网
22、范围内的扣分进行汇总,并对符合处罚条件的基建承包商进行处罚,处罚结果定期公布。5.2.3.9 对检查人员的要求各级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科学、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检查扣分工作。如发现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规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对于相关责任人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2.3.10承包商扣分处罚(1)公司基建部负责统一管理对基建承包商的扣分处罚,公司基建部根据信息系统中的扣分情况对基建承包商(已完成申诉程序)进行处罚,处罚结果按月公布,具体处罚方式详见附录B.3。(2)在基建承包商扣分红灯处罚期满后由基建承包商向公司基建部提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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