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理与实务第4章(1)课件(共28张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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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及其成立的条件一、保险利益及其成立的条件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备保险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备保险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保险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随之失效
2、利益,保险合同随之失效,但人身保险合同除外。,但人身保险合同除外。(二)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二)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无论是财产保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合同,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险还是人身保险合同,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培训专用 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1.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要为法律所承认。只有在法律上可以主张的合法有的利益要为法律所承认。只有在法律上可以主张的合法利益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此,保险利益必须是符利益
3、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此,保险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社会公共秩序的、为法律所认可并受合法律规定的、符合社会公共秩序的、为法律所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到法律保护的利益。2.保险利益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由于保险保障是。由于保险保障是通过货币形式的经济补偿或给付来实现其职能的,如果投通过货币形式的经济补偿或给付来实现其职能的,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不能用货币来反映,则保险人的承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不能用货币来反映,则保险人的承担和补偿就难以进行。因此,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担和补偿就难以进行。因此,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由于
4、人身无价,一般情况下,人益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由于人身无价,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一定的特殊性,只要求投保人与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一定的特殊性,只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具有利害关系,就视为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具有利害关系,就视为具有保险利益)。培训专用 3.3.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一种确。保险利益必须是一种确定的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定的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或可以确定的利益,不是当事人主观臆断的利益。在或可以确定的利益,不是当事人主观臆断的利益。这种客观存在的利益一般包括这种客观存在的
5、利益一般包括现有利益现有利益和和期待利益期待利益。现有利益是指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经济利益;期现有利益是指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经济利益;期待利益是指客观上或事实上尚未存在,但根据法律、法规待利益是指客观上或事实上尚未存在,但根据法律、法规有效合同的约定等可以确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将会产生的有效合同的约定等可以确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将会产生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在投保时,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均可作为确定保险金在投保时,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均可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但在受损索赔时,这一额的依据。但在受损索赔时,这一期待利益必须成为现实期待利益必须成为现实利益利益才属于索赔范围,保险人的赔偿或
6、给付,以实际损失才属于索赔范围,保险人的赔偿或给付,以实际损失的保险利益为限。的保险利益为限。培训专用 4.4.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保险利益应为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利害关系是指。利害关系是指保险标的的安全与损害直接关系到投保人的切身经济利益。保险标的的安全与损害直接关系到投保人的切身经济利益。保险法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毁损灭失直接影保险法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毁损灭失直接影响到投保人的经济利益,视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响到投保人的经济利益,视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的直系亲属、债务人等,与利益;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的直系亲属、债务人等
7、,与投保人有一定的经济关系,视为投保人对这些人具有保险投保人有一定的经济关系,视为投保人对这些人具有保险利益。利益。二、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二、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 (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凡因财产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凡因财产及其有关利益而遭受损失的投保人,对其财产及其有关利及其有关利益而遭受损失的投保人,对其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有下列情况:益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有下列情况:培训专用 1.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的保险利益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的保险利益。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
8、权人、经营管理人,对其财产具有保险利益。人、经营管理人,对其财产具有保险利益。2.2.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的保险利益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的保险利益。抵押权人与质押。抵押权人与质押权人因债权债务关系对财产具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因而权人因债权债务关系对财产具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对抵押、质押的财产均具有保险利益。对抵押、质押的财产均具有保险利益。3.3.负有经济责任的财产保管人、承租人等的保险利益负有经济责任的财产保管人、承租人等的保险利益。财产的保管人、承租人、承包人等,对他们所保管、使用财产的保管人、承租人、承包人等,对他们所保管、使用的财产只要负有经济责任,就具有保险利益。的财产只要负有经济责
9、任,就具有保险利益。4.4.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保险利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保险利益。在合同关系中,一方。在合同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只要合同标的的损失会给他们带来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只要合同标的的损失会给他们带来损失,就视为其对合同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损失,就视为其对合同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或生命,虽然其价值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或生命,虽然其价值培训专用难以用货币计量,但人身保险合同的签订同样要求投保人难以用货币计量,但人身保险合同的签订同样要求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利害关系。保险法与保险标的之间具有利害关
10、系。保险法53条规定条规定:人身保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险的保险利益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本人本人对自己的身体或生命具有保险利益;对自己的身体或生命具有保险利益;2.投保人对投保人对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的生命或身体具有保险的生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利益;3.投保人对上述两项以外的与投保人有投保人对上述两项以外的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具有保险利益;4.除前款规定外,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合同
11、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在国外,判定投保人是否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在国外,判定投保人是否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主要有两种观点:主要有两种观点:利害关系论利害关系论(英美等国);(英美等国);同意或承认同意或承认论论(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培训专用 我国保险法第我国保险法第5353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的条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的确定方式应采用:确定方式应采用: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同意的方式。(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
12、依法应付的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因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支付损害赔偿金和其他赔偿责任。因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支付损害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的人具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主要有以下四种:费用的人具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主要有以下四种:1.1.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如:。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如:饭店、商店、影剧院等,对其顾客、观众等人身伤害或财饭店、商店、影剧院等,对其顾客、观众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产损失,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2.2.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各类专业人员,如医师、
13、律师、药。各类专业人员,如医师、律师、药剂师、设计师等,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遭受剂师、设计师等,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遭受损害而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损害而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培训专用 3.3.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制造商、销售商等,因产品质量问。制造商、销售商等,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承担经济赔偿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4.4.雇主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雇主对其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发生意。雇主对其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
14、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造成人身伤残或死亡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济赔偿责任的,具有保险利益。(四)信用保证保险(四)信用保证保险 在信用保证保险中,权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建立在信用保证保险中,权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建立合同关系,他们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合同关系,他们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债权人债权人对对债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债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投保信用保险可以投保信用保险。债务人债务人对自身的信用也具有保险利益,对自身的信用也具有保险利益,可以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投可以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投保自身信用的保险,即保证保险保自身信用的保
15、险,即保证保险。培训专用 三、保险利益的时效三、保险利益的时效 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必须坚持保险利益原则,但在财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必须坚持保险利益原则,但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时效是不同的。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的时效是不同的。1.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 财产保险中财产保险中,一般要求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终止从保险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都应存在保险利益始终都应存在保险利益,如果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发生,如果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发生损失时已丧失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被保险人无权损失时已丧失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被保险人无权获
16、得赔偿。获得赔偿。但根据国际惯例:但根据国际惯例: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利益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险利益在时在时效为:效为: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索赔时,被保险人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索赔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2.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规定 在人身保险中,由于保险期限长并具有储蓄的性质,在人身保险中,由于保险期限长并具有储蓄的性质,培训专用因而,因而,强调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强调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索赔时不追究有无保险利益索赔时不追究有无保险利益。例如:张三以自己为受益人。
17、例如:张三以自己为受益人为其丈夫李四投保死亡保险,并征得李四的同意,后双方为其丈夫李四投保死亡保险,并征得李四的同意,后双方离婚,被保险人未变更受益人,这样,在李四因保险事故离婚,被保险人未变更受益人,这样,在李四因保险事故死亡后,张三作为受益人并不因已经丧失妻子的身份而丧死亡后,张三作为受益人并不因已经丧失妻子的身份而丧失保险金的请求权。失保险金的请求权。四、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四、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 1.1.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2.2.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3.3.便于衡量损失,避免保险纠纷。便于衡量损失,避免保险纠纷。见下面案例:见下面案例:培
18、训专用 案例:案例:男青年夏某与女青年肖某自小青梅竹马,成年后情笃男青年夏某与女青年肖某自小青梅竹马,成年后情笃意深。但由于两家素有矛盾,双方家长均坚决反对这门亲意深。但由于两家素有矛盾,双方家长均坚决反对这门亲事。为此,夏、肖二人于事。为此,夏、肖二人于20042004年年5 5月双双离家外出打工,月双双离家外出打工,为相互照应及生活方便,二人租用民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为相互照应及生活方便,二人租用民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随着二人的艰苦努力,生活逐渐改善,并多次商量回活。随着二人的艰苦努力,生活逐渐改善,并多次商量回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由于工作繁忙始终未能成行。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由于工作
19、繁忙始终未能成行。2006 2006年初,夏某工作单位上来了一位保险推销员,向年初,夏某工作单位上来了一位保险推销员,向夏某大力推荐人寿保险,夏某于是为自己和肖某二人各办夏某大力推荐人寿保险,夏某于是为自己和肖某二人各办理了一份人寿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理了一份人寿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010万元,受益人各为万元,受益人各为二人,其时恰逢肖某出差外地(肖某不知此事),几日后二人,其时恰逢肖某出差外地(肖某不知此事),几日后肖某因车祸意外死亡。夏某料理完后事后,即向保险公司肖某因车祸意外死亡。夏某料理完后事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该保险公司拒赔。为此,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索赔,该保险公司拒赔。
20、为此,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问:法院应如何审判?。问:法院应如何审判?培训专用第二节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及其存在的原因一、最大诚信原则及其存在的原因 1.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诚信即诚实和守信,是世界各国立法对民事、商事活诚信即诚实和守信,是世界各国立法对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要求。诚实是要求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动的基本要求。诚实是要求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瞒、欺诈;守信是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应善意地、全面得隐瞒、欺诈;守信是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应善意地、全面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于保险是经营风险的业务,所以,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于保险是经营风
21、险的业务,所以,保险活动中对诚信要求更为严格,要求做到最大诚信。保险活动中对诚信要求更为严格,要求做到最大诚信。其含义: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其含义: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导致合同无效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导致合同无效。培训专用 2.2.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最大诚信原则存在的原因 a.a.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来讲,保险标的始终控制在其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来讲,保险标的始终控制在其手中,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价值及风险状况最
22、为了解,保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价值及风险状况最为了解,保险人往往因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对投保人险人往往因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对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保险活动要、被保险人、保险标的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保险活动要能正常进行,必然要求投保方将保险标的在合同订立与履能正常进行,必然要求投保方将保险标的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的情况如实告诉保险人。行过程中的情况如实告诉保险人。b.b.对保险人来讲,对保险人来讲,由于由于保险条款一般是由保险人事先保险条款一般是由保险人事先拟就,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拟就,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这就要求保险人坚持,这就要求
23、保险人坚持最大诚信原则,将合同的内容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并最大诚信原则,将合同的内容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并且对条款进行说明(且对条款进行说明(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其基本内容包括:其基本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培训专用 (一)告知(一)告知 从理论上讲,告知分广义和狭义告知两种。从理论上讲,告知分广义和狭义告知两种。广义告知广义告知是指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方必须就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是指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方必须就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等有关事项向保险人进行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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