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复习:散文专题训练——肖复兴的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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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散文专题训练-肖复兴的散文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水袖之痛肖复兴胡文阁是梅葆玖的徒弟,近几年名声渐起。作为梅派硕果仅存的男旦演员,胡文阁的声名无疑沾了梅派的光。当然,他自己很努力,唱得确实不错。六年前,我第一次看他的演出,是在长安剧院,梅葆玖和他前后各演一折御碑亭。坦率地讲,说韵味,他还欠火候,和师傅有距离;单说声音,他要比师傅更亮也更好听,毕竟他正当年。其实,我对胡文阁的兴趣,不仅在于他梅派男旦的声名和功力,还因为听他讲了自己的一件往事。20世纪80年代,他还不到20岁,在西安唱秦腔小生,却痴迷京戏,痴迷梅派青衣,便私下向名师李德富先生学艺。青衣的唱腔当然重要,水袖却也是必须苦练的功夫
2、。四大名旦中,水袖舞得好的,当数梅、程二位。水袖是青衣的看家玩意儿,它既可以是手臂的延长,载歌载舞;又可以是心情的外化,风情万种。那时候,不到20岁的胡文阁痴迷水袖,但和老师学舞水袖,需要自己买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做水袖。这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当时需要22元,正好是他一个月的工资。为了学舞水袖,花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值得的。但关键问题是,那时候,胡文阁的母亲正在病重之中他很想在母亲很可能是一辈子最后一个生日的时候,给母亲买上一件生日礼物。但是,他已经没有钱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了。在水袖和生日礼物两者之间,他买了七尺杭纺做了水袖。他想得很简单年轻人,谁都是这样,把很多事情想得简单了下个月发了工资之后,再给
3、母亲买件生日礼物。在母亲的病床前,他把自己的想法对母亲说了。已经不能讲话的母亲嘶哑着嗓子,“呃呃”地不知在回答他什么。然而,无情的病魔没有给胡文阁补上母亲生日礼物的机会。母亲去世了,他才明白,世上有的东西是补不上的,就如同落到地上的叶子,再也无法如鸟一样重新飞上枝头。30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胡文阁都非常后悔。水袖,成为他的心头之痛,是扎在他心上的一根永远拔不出来的刺。胡文阁坦白道出自己的心头之痛,让我感动。我们也常常会面临类似的事情。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事业、爱情、婚姻、子女我们觉得每件事都比父母重要。即使在母亲病重的时刻,胡文阁还觉得自己的水袖更重要呢。都说人年轻时不懂爱情,其实,年轻时是
4、不懂亲情。爱情,总还要去追求,亲情只要伸手接着就是,那么轻而易举。问题是,胡文阁还敢于面对自己年轻时的浅薄,坦陈内疚多少孩子吃凉不管酸,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对不起父母的地方,没有什么心痛之感,而是将那一根刺当成绣花针,为自己绣出美丽的图画。想起我的父母,我常常会涌出无比惭愧的心情,因为在我年轻的时候,一样觉得自己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父母总是被放在了后面。记得当初母亲从平房搬进新楼之后,已年过80,腿脚不利索,我生怕她下楼不小心会摔倒,便不让她下楼。母亲去世之前,一直想下楼看看家前面新建起来的元大都公园,总是兴致很高地对我说:“听说那里种了好多月季花!”正是伏里天,我对她说:“天凉快点儿再去吧。
5、”谁想,没等到天凉快,母亲突然走了。那时候,总以为父母可以长生不老地永远陪伴着我们。我们就像蚂蟥一样,趴在父母的身上,理所当然地吸吮着他们身上的血。我不知道,如今的胡文阁站在舞台上舞动水袖的时候,会不会在一瞬间想起母亲。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听到他讲述自己这件30多年前的往事之后,无论是在舞台上,还是在电视里,再看到他舞动水袖的时候,我总有些走神,忍不住想起他的母亲,也想起我的母亲。(原载今晚报有删改)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A选文第段在结构上承上启干。“我对胡文阁的兴趣,不仅在于他梅派男回的声名和功力”承接上文,“还因为听他讲了自己的一件往事”开启下文。B不到20岁的胡文阁
6、痴迷水袖。为此,他不惜花上一个月的工资,买回七尺杭纺做水袖,而放弃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作者高度肯定了他这种执着追求事业的精神。C第段中的“吃凉不管酸”来自俗语“油坊会上的凉粉吃凉不管酸”,形容只管其一,不管其二;只管这一方面,不管那一方面。在文中指只考虑自己的想法,不顾及父母的需求。D选文叙述了发生在胡文阁和自己身上的一段往事,旨在提醒年轻的朋友:要珍惜亲情,不要将父母摆在所有事情后面。否则,就会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懊悔与伤痛。2以下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开篇写胡文阁作为梅派男旦的声名和功力,可为下文写他的心头之痛作铺垫。B作者写到许多年轻人对待亲情和对
7、待自己的事情的不同态度,意在说明胡文阁的“心头之痛”并非个别现象,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意义。C胡文阁“在水袖和生日礼物两者之间,选择买了七尺杭纺做了水袖”,主要原因就是他觉得亲情容易得到,所以可以暂时不必在乎。D文章结尾部分“再看到他舞动水袖的时候,我总有些走神,忍不住想起他的母亲,也想起我的母亲”,作者触景生情,同时呼应标题,深化主旨。3从修辞的角度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而是将那一根刺当成绣花针,为自己绣出美丽的图画”。4作者通过“水袖”的故事,在文中引出了几点关于“痛”的思考,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二、阅读下面小说,完成各题。北京的树肖复兴老北京以前胡同和大街上没有树,树都在皇家园林、寺庙或私家
8、花园里。北京有了街树,是民国初引进德国槐之后的事情。那之前,除了皇家园林,四合院里也是讲究种树的。如今,到北京来,想看到真正的老树,除了皇家园林或古寺,就要到硕果仅存的老四合院了。在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里,还能够看到当年鲁迅先生住的补树书屋前那棵老槐树。那时,鲁迅写东西写累了,常摇着蒲扇到那棵槐树下乘凉,“从密叶缝里看那一点一点的青天,晚出的槐蚕又每每冰冷的落在头颈上”(呐喊自序)。那棵槐树现在还是虬干苍劲,枝叶参天,起码有一百多岁了。在上斜街金井胡同的吴兴会馆里,还能够看到当年沈家本先生住在这里就有的那棵老皂荚树,树皮皴裂如沟壑纵横,枝干遒劲似龙蛇腾空而舞的样子,让人想起沈家本本人,这位清末
9、维新变法中的修律大臣、我国法学的奠基者,他和这棵皂荚树的形象是那样吻合。据说,在整个北京城,这么又粗又老的皂荚树屈指可数。尽管山西街如今拆得仅剩下盲肠一段,但甲十三号的荀慧生故居还在。当年,荀慧生买下这座院子,自己特别喜欢种果树。到果子熟了的时候,会分送给梅兰芳等人。唯独那柿子熟透了不摘,一直到数九寒冬,来了客人,用竹梢头从树枝头打下邦邦硬的柿子,请客人带冰碴儿吃下,老北京人管这叫做“喝了蜜”。如今,院子里只剩下两棵树,一棵便是曾经结下无数次“喝了蜜”的柿子树,一棵是枣树。去年秋天,我去那里,大门紧锁,进不去院子,在门外看不见那棵柿子树,只看见枣树的枝条伸出墙头,繁星点点,枣结得挺多的。老街坊
10、告诉我,前两天,刚打过一次枣。在北京四合院里,好像只有枣树有着这样强烈的生命力。因此,在北京四合院里,枣树是种得最多的树种。小时候我住的四合院里,有三株老枣树,据说是前清时候就有的,别看树龄很老,每年结出的枣依然很多,很甜。所谓青春依旧,在院子里的树木中,大概独属枣树了。我们大院的那三株老枣树,起码活了一百多年,如果不是后来人们住房改造砍掉了它们,起码现在还活着。如今,大院拆迁后建起了崭新的院落,灰瓦红柱绿窗,很漂亮,不过,没有那三株老枣树,院子的沧桑历史感,怎么也找不到了。在我所见的这些树木中,最难活的是合欢树。记得我读小学时,离我家不远通往长安街的一条大道两侧,种满合欢树,夏天一街茸茸粉花
11、,云彩一般浮动在街的上空,在我的记忆里,是全北京城最漂亮的一条街了。可惜,如今那条街上,已经一株合欢树也没有了。在离宣武门不远的校场口头条胡同的47号,是我们汇文中学的老学长吴晓铃先生的家。他家的小院里,有两株老合欢树,不知道如今是否还活着。那年,我特意去那里,不是为拜访吴先生,因为吴先生已经仙逝,而是为看那两株合欢树。合欢树长得很高,探出墙外,毛茸茸的花影,斑斑点点地正辉映大门上一副吴先生手书的金文体门联,“弘文世无匹,大器善为师”。那花和这字,如剑鞘相配,相得益彰。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着了迷一般,像一个胡同串子,到处寻找老院子里硕果仅存的老树。都说树有年轮,树的历史最能见证北京四合院沧桑的历
12、史。树的枝叶花朵和果实,最能见证北京四合院缤纷的生命。尤其是那些已经越来越少的老树,是老四合院的活化石。老院不会说话,老屋不会说话,迎风抖动的满树的树叶会说话呀。记得写过北京四合院专著的邓云乡先生曾经打过这样一个比方,说北京十分春色,四合院的树占去了五分。他还说:“如果没有一树盛开的海棠,榆叶梅,丁香又如何能显示四合院中无边的春色呢?”十多年过去了,曾经访过的那么多老树,说老实话,给我印象最深的,还都不是上述的那些树,而是一棵杜梨树。那是十二年前的夏天,我是在紧靠着前门楼子的湖北会馆里,看到这棵杜梨树的,枝叶参天,高出院墙好多,密密的叶子摇晃着如天空浮起一片浓郁的绿云,春天的时候,它会开满满一
13、树白白的花朵,煞是明亮照眼。虽然,在它四周盖起了好多小厨房,本来轩豁的院子显得很狭窄,但人们还是给它留下了足够宽敞的空间。我知道,人口膨胀,住房困难,好多院子的那些老树,都被无奈地砍掉,盖起了房子。因此,可以看出湖北会馆里的人们没有把这棵杜梨树砍掉,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也是值得尊敬的事情。那天,很巧,从杜梨树前的一间小屋里,走出来一位老太太。她告诉我,她已经87岁,不到十岁搬进这院子来的时候,种下了这棵杜梨树。也就是说,这棵杜梨树有将近80年的历史了。那天我对她说您就不盼着拆迁住进楼房里去?起码楼里有空调,这夏天住在这大杂院里,多热呀!她瞥瞥我,对我说:你没住过四合院?然后,她指指那棵杜梨树,又
14、说,哪个四合院里没有树?一棵树有多少树叶?有多少树叶就有多少把扇子。只要有风,每一片树叶都把风给你扇过来了。老太太的这番话,我一直记得,我觉得她说得特别好。住在四合院里,晚上坐在院子里的大树下乘凉,真的是每一片树叶都像是一把扇子,把小凉风给你吹了过来,自然风和空调里制造出来的风是不一样的。日子过得飞快,十二年过去了。这十二年里,偶尔,我路过那里,每次都忍不住会想起那位老太太。那棵杜梨树已经不在了,我却希望老太太还能健在。如果在,她今年应该是99岁,虚岁就整一百岁了。(取材于肖复兴北京的树)5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开头写老北京树的历史,是为了引出后文对老四合院中老树的描写。
15、B作者写老皂荚树,只是因为这棵树枝干虬劲,在整个老北京城屈指可数。C第段中吴先生去世后,作者仍去看合欢树,表明在他心中树比人重要。D文章第段,作者用比喻和排比手法,写出了自然风胜过空调风的好处。6文中第8段说:“树的历史最能见证北京四合院沧桑的历史。树的枝叶花朵和果实,最能见证北京四合院缤纷的生命。”请联系全文,简要概括文中的老树都见证了哪些历史和生命?7作者说,他印象最深的不是其他树,而是那颗杜梨树?这是为什么?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三、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北站之忆肖复兴近日在报纸上看到消息,有110年历史的天津北站将要停用了。我的耳畔仿佛又响起昔日那熟悉的“轰隆隆的声响。我是北京
16、人,但是,天津北站同样融入我难忘的青春记忆。1974年初春,我从北大荒插队调回北京当中学老师,路过天津,就是从北站下的火车。我在北大荒恋爱,结识的女友是天津知青,我下车去看看她的家人,那是我第一次去她家,也是第一次到北站。清晨的北站,笼罩在薄雾蒙蒙中,老旧的站台,木板的廊桥,交叉的铁轨,迷离的信号灯,让我不知今夕何夕。那一刻,北站铭刻了我的青春。没想到,北站竟然和我命中相连,紧密不舍,在长达十二年的时间里,我常常坐火车,从北京到天津,在北站下车,北站成为我一个熟悉的朋友,从我27岁到39岁,伴随我走过那么长的光阴。很长一段时间,那种小小硬卡片的北京站和天津北站往返火车票,我积攒下厚厚一摞。这十
17、二年的时间里,我的女友从北大荒到天津大学读书,毕业后我们结婚,生下了孩子,因为她在天津工作,我们一直分居京津两地,我便常到天津去看望她和孩子。那时,她家住在北站附近,从北站下车,穿过昆纬路不远就到。每一次火车缓缓驶进站,老远就能看见宁园的湖水和假山,还有那高高的水塔,就知道北站要到了,一看到熟悉的站台,会感到格外亲切。有时候,爱人抱着孩子进车站来接我,更会有一种家到了的感觉。他们娘儿俩和站台融合在一起的身影,定格在我的记忆里。北站和宁园,北站和他们娘儿俩,北站和我,这十二年的光阴,是紧密连在一起的。宁园是北站漂亮的后花园,他们娘儿俩是北站流动的情感,我便自觉不自觉地成了北站的主角。每次从那里下
18、了火车,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灿烂的阳光下,凄迷的月色中,或是雨里雪里,都让我的心中涌起一种亲近的感觉,觉得这位亲人在不动声色中默默地迎接我。和谐号开通之后,我有了更便捷的通勤方式,不用再去北站坐慢车了。于是,我打算再最后坐一次北站的列车。我早已没有了1974年初至北站时“不知今夕何夕”的陌生,快要进站了,闭上眼睛,耳畔传来了熟悉的“轰隆隆”接着是“哐当当”最后是“呲”这些声响,是北站的列车在跟我告别。我竟恍惚听到了“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我不仅是在和北站告别,也在和过去的岁月告别。一晃不觉它已经老了,作为生命力象征的车站功能停止了,只能作为回忆中的标本火车博物馆使用了,心里总是一阵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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