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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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制度15篇【第1篇】危险作业管理职业卫生制度 目的 1.1. 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触电、火灾、爆炸、高处坠落、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严格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建立健全有关审批手续,根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2.1. 各部门。 危险作业审批 3.1. 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填写,经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符合作业条件,由公司指定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业。 3.2. 审批危险作业应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关。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校颁布
2、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要求; 3.3. 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执行部门应有负责人在现场指挥,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并立即通知安全环境部。并将处理情况补填申请表; 3.4.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具有本作业所需要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经验,严禁酒后作业。 危险作业范围 4.1. 高处作业(特别是高处交叉作业):凡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的,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在高处有固定操作室的除外)。 4.2. 在有触电危险的环境作业或带电作业。 4.3. 在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4. 进行爆
3、破或有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5. 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4.6. 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4.7. 大件吊装作业。 4.8. 其它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4.9. 重量超过50t以上,产品发运及发运过程中的相关作业。 4.10. 有塌方、坍塌危险的土石方或拆除工程作业。 职业卫生 5.1. 危险作业中,执行部门应指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监护。 5.2. 危险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要完好无损,符合安全要求。 5.3. 危险作业区要清理整洁,通道畅通,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5.4. 作业前,要仔细认真地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完
4、成后,必须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 5.5. 生产车间和仓库设置通风设施,使作业场所气体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5.6. 在生产现场设置冲淋设施和洗手池。 5.7. 职工上岗前进行体检,工作期限定期进行体检,不安排有禁总症人员从事相关危险,有害作业,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据健康情况进行调整工种。 5.8. 按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劳保用品的发放,并检查督促其正确穿戴,生产区域内严禁穿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及带铁钉鞋,严禁赤膊上岗。 5.9. 接触有毒物质职工喝水,进食前必须洗手、洗脸,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卫生。 5.10. 在教育培训中,对生产中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的危害有害性中毒后的处理方
5、法,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考核。 5.11. 作业场所定期进行空气监测。 5.12. 不断改进工艺、设备、使毒物浓厚、噪音、粉尘有效降低。 附则 6.1. 对违反规定的危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2. 危险作业应作为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安全环境部和有关人员要切实做好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6.3. 本规定至公布日开始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化工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预防、控制、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依据职业病防
6、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行过程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直接领导责任。总经理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入公司工作议程,定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加大职业卫生资金投入,确保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所必须的经费,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2安全环保监督部是职
7、业卫生管理的归口部门,按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和员工在岗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职业危害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33安全环保监督部和总经办公室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负责员工岗前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负责新员工的职业危害告知,发放员工个人防护用品。 35生产管理部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 36项目管理部负责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 37管理监察部负责督促各部门承
8、担起各自的职业卫生职责,监督检查职责招待情况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 4程序 41职业危害告知 411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操作规程应保证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 412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内容发生变化时,使员工接触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职业危害因素时,公司应如实向员工告知新增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并作说明。 413公司应及时、如实通过公告栏或书面通知等有效形式向员工告知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及员工本人的上岗前
9、、在岗期间、离岗前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14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员工。 415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16存在高毒物品的岗位应按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的要求设置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4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421安全环保监督部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422公司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
10、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42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24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
11、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431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台,应纳入年度员工培训教育计划,并对所需人员、经费和物资应予保证。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检查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433安全环保监督部及员工所在部门(岗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
12、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43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重点包括学习和掌握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识别等。 435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实施及频次:公司级教育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实施每年至少1次,部门、装置(专业)培训教育由部门和装置长(专业主管)组织实施,每年至少4次。 436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通过会议宣讲、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有奖知识竞赛、发简报和通迅、组织专门参观。利用板报、画廊、标语、
13、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 437安全环保监督部要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归档工作。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名单、有试卷、有小结。 4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 441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 442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政党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443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45员工
14、防护用品的管理 45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452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453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45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个人防护用品 的发放,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放发标准由安全环保委员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
15、式工。 46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 461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由质检室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员工公布。 462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63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4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6、管理 47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宝剑环保监督部、总经理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472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73总经理办公室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总经理办公
17、室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74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8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处理 48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由发生装置按事故报告逐层汇报,由安全环保监督部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 发生装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公司对遭受职业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48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 49其它事项 49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
18、害的,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监督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92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93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要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49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
19、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495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96安全环保监督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497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相关支持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5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54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5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5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
20、职业接触限值(gbz2) 5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5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59毒物品作业岗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203) 6相关记录(略) 【第3篇】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化工厂员工的身体健康,杜绝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员工,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工,合同制工。 3.职责 3.1安全部门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3.2各单位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我厂的职业
21、卫生管理工作。 4.2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 4.2.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4.2.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 4.2.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
22、及评价结论等。 4.3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3.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4.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 4.4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4.4.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4.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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