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毕业论文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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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 业 论 文题目: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摘要1目录1我国个人所得税产生、沿革及现状21.1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产生、沿革21.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3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32.1目前征收42.2税率方面的问题42.2.1税率确定的不足42.2.2与美国相比存在的缺陷42.3费用扣除标准的缺陷62.3.1分享扣除的规定不合理62.3.2纳税时间不同导致税负不同62.3.3费用扣除标准缺乏弹性72.3.4全国扣除标准“一刀切” 72.3.5费用扣除项目缺少人性化设计72.4具体税款征收的问题8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完善方法93.1改变分类征收的课税模式93.2针对税率提出的完善措
2、施93.3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103.4采取措施保证税款的征收113.5完善个人所得税应注意的问题123.5.1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坚持的原则123.5.2个人所得税改革要考虑的因素12致谢12参考文献13摘要本文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完善,文章首先对建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理论,如税收原则理论、最适课税理论和税收功能进行了概述,为下文的分析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其次文章从个人所得税的财政收入功能、收入分配功能和经济调节功能三方面,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功能状况进行研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内在原因。进而,结合我国的具体现实对建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进行选择和分析,认为我国的个人所得
3、税应以公平收入分配为目标,组织财政收入为基础。最后,以个人所得税的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的实际,以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费用扣除、税率和城乡税制一体化四方面对我国个人所得税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并提出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合理。关键词:税收制度、改革、完善The central question of this study is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reform and improvement, the paper firstly establish the basic theory of personal income, such as tax
4、 principles theory, the theory of optimal taxation and tax functions overview,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analysis below. Second, features articles from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revenue, income distribution and economic regulation functions in three areas of the functional status of the pers
5、onal income tax research, analyze problems and underlying causes of its existence. Furthermore, combined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oncrete reality of the main functions of a personal income tax selection and analysis, that our personal income tax should be based on a fair distribution of income
6、 as the goal, the organization based on revenue. Finally, the theory of personal income tax as a guide, combined with Chinas reality, to personal income taxation model, expense deduction, tax rates and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face of personal income tax Quartet specific analysis stu
7、dy and propose sound policy reform recommendations to promote Chinas personal income tax is fair and reasonable.Keywords: tax system, reform and improve前言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因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的功能而倍受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青睐,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了个人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于1980年为适应改革开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调节收入分配的需要而产生,我国个人所
8、得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曾发挥过重大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度虽经不断调整,但其制度设计仍未实现沿税的效率与公平原则,不能充分实现所得税在组织收入、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方面的作用。我国GINI系数2001年收入分配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个税收入虽然是增长最快的税种,但2003年它仅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95%。远远地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实现其应有的功能,使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相适应,使之真正成为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调控经济的“稳定器”已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大课
9、题。第一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产生1.1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产生、沿革、发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自开征以来发展迅速,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我认为,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收及其征收办法出现“不合理”是导致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境内取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1.2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的通行
10、做法,它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种。我国个人所得税是适应改革开放形式的需要,于1980年9月开征的,至今有32年了。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该税征收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不断加强。从收入规模上看,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占中国税收的比重也不断提升,在一些省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已经成为除营业税收之外的第二大地方收入。它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和组织税收的职能都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体现,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同。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
11、织收入的功能仍然远大得到充分的发挥。个人所得税既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手段,还是人才竞争的因素之一,因此税负高低至关重要。而税率是影响税负的最主要因素。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设计税率时是以调节个人收入为主,同时兼顾组织财政收入,并根据我国的国情,采取了分类(项)税制模式,各类所得的税率也有所不同,有的实行累进税率,有的实行比例税率,最高税率分别为45%(工资、薪金所得)、40%(劳务报酬所得)、3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所得)和20%(利息、股息等所得),因而税率形式较为复杂,税负差别较大。第二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2.1 目前征收模式的不足二)
12、我国现行分类征收模式的不足1.课税范围狭窄分类征收模式通过正列举法确定税目。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居民收入来源渠道增多,收入逐渐提升,如不能及时调整,可能会出现之前未列入应税收入或按照其他收入进行课税的收入,这将导致该征收的税款,要么不征,要么按照其他收入进行核算导致征收不合理。同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部分收入项目已经或即将消失,如内部退养取得一次性所得3,已经逐步被退休金所取代,但该收入项目依然存在于现行税制中。由于正列举法本身的缺陷,导致了个人所得税课税范围无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相匹配。2.分类征收模式产生巨大避税空间由于各个税目对应的税率和免征额不同,确认收入时间点以及对“一次”在定义上的
13、不同,各个税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核算,导致巨大的避税空间。例如,在边际税率极高的情况下,将工资转化成劳务报酬;将应作为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所得进行分解,按照多次所得进行纳税。3.难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由于各个税目之间的税率以及确认收入时间不同,以及相应产生的巨大避税空间,导致个人所得税难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由于分类征收模式根据所得收入来源不同区分不同税目,因此该模式会将经济性质相同而来源不同的收入,按照不同税目进行征收,进而可能导致收入相同的纳税人,按照收入不同的性质缴纳不同税目的个人所得税。因此,相对于单一来源的纳税人,有多个收入来源的纳税人实际税负可能更低。因此存在税收横向不公平。同时,由于
14、低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大多是工薪阶层,收入来源单一;,高收入者收入来源较多,因此高收入者通过改变收入性质进行逃税相对更容易,使得税收纵向不公平。在此我们假设甲乙二人的税前收入均为每月3500元,甲与一家税务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提供税务咨询服务;乙与同一家事务所签订劳务合同,同样提供咨询服务。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甲的月收入正好等于免征额35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0元;乙应当按照劳务报酬缴纳540元个人所得税。由于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税率完全不同,因此,即便睡前收入发生变化,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在税前收入相同情况下,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应纳税费不同,存在税收横向不公平。另外,同样是利息所得
15、,出于国家战略目的,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务免征个人所得税,而除此以外的其他利息所得,均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某种程度上也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并且,相对于本国居民,外国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更高(外国人适用的免征额为4800元,而中国居民适用3500元免征额),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税收纵向不公平。2.2 税率方面的问题 2.2.1税率确定的不足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不足之处分析 1 (一)分类税制,不能体现税负公平 3 (二)个税起征点依然偏低。 4 (三)税率结构存在问题 4 (四)个税没有考虑到具体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造成税收不公平。 6 (五)对高收入调节乏力,税收流失严重 6 (六)税源缺乏有
16、效控制,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8 (七)年终奖的计税方法不公平合理。 8 二、国外主要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制的经验借鉴 9 (一)美国 9 (二)法国 10 (三)德国 10 (四)日本 11 三、对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进意见 12 (一)建立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12 (二)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到10000元。 13 (三)简化税制,增加跨度,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利率 26 (四)对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收。 27 (五)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偷税成本。 27 (六)加强税收制度改革,实现信息共享。 28 (七)改变年终奖的记税方法。 29 (八)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 30 参考文献:
17、 34 论我国新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及建议 引言 个人所得税是指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诞生于英国以来,在200多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而且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也迅速增加,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确立了主体税种的地位,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种,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过程。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
18、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800元/月。2.2.2与美国相比存在的缺陷美国的市场经济发达,法制健全,因此税制也在不断改革调整、不断完善,有些方面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一)税率结构 税率是税制的重要要素之一。美国根据纳税人的不同婚姻情况,设计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这体现了合理的负税原则。如表1所示,美国单身个人比作为一家之主的个人适用的税率高,因为单身个人生活支出比有子女的个人支出要少,所以实际收入多,理应承担较高税负。与美国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结构存在不少问题,如税率过多、过杂,既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又实行比例税率和加成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采用两套超额累进税率,且前者有多个档次的适用税率
19、;此外,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均属勤劳所得,但却实行差别税率征税,有失公平;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应作如下的改革以建立科学合理的税率。首先,将现行的两套税率统一为超额累进税率,平衡纳税人的税负。其次,为减化税制,应缩减累进税率档次,可考虑将9档降至 35档。最后在条件成熟时,根据纳税人的家庭和婚姻状况设计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鼓励纳税人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申报纳税。 (二)由分类所得税制逐渐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 美国实行的是将纳税人全年各种所得不分性质、来源、形式来统一加总求和、统一扣除的综合所得税制,即按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然而我国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有十几个项目的应税所得,且各项所
20、得实行差别税率。对各类所得的扣除也不同,并且各项所得按月或按项计算纳税后不再进行年终汇总计算。分类所得税制与综合所得税制相比是有一定缺陷的。第一,分类所得税按月计算纳税,易造成将每月或每次的收入分解进行逃避税,不如综合所得税制按年综合计算。第二,分类制对某项收入划分的不确定性往往造成由此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异;而综合所得税制可以避免这种差异。第三,与综合税制相比,分类制不能更好地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水平,难以实现税负公平合理。 借鉴美国及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应由分类制向综合制转变。变按月按次分项计算纳税为按年收入综合计算纳税。当然,我国的征管制度和水平尚不具备这种转变的条件,但可
21、等待时机分步到位。 (三)规范扣除范围和标准 美国在确定应税所得时规定了许多详细的费用扣除和个人基本生活宽免。费用扣除既包括商业经营支出的扣除(商业扣除),也包括纳税人特殊的生活费用扣除(个人扣除),如医药费用等,以此照顾有特殊情况的纳税人,以减轻他们的税负。对个人生计费用的宽免设计也十分合理、科学。每人只取得一份个人宽免,根据纳税人所照料的家庭成员多少,确定个人宽免额的数额。高收入者的宽免额较少,低收入者的宽免较多。因此能更好地体现量能负税、公平合理的原则。 然而,我国的费用扣除没有这样的划分,也不考虑取得收入付出的成本、特殊费用和生计费用,更不分纳税人未婚、已婚、家庭人口多寡,一律实行定额
22、扣除;这样不能反映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虽简便但不科学;所以应予改革。首先,应按纯收益原则,对为取得收入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给予扣除。其次,对纳税人发生的特殊支出,如医药费、意外事故损失等,应允许实事求是地扣除。再次,确定个人生计费用扣除时,要考虑纳税人的婚姻、家庭照料人口等情况给予个人宽免扣除。 (四)实行个人所得税制指数化 我国经济发展也曾出现过较高的通货膨胀,今后也很难免。为减少通货膨胀对税收的影响,合理负税,我国也应实行“指数化”。因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没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所以规定的扣除和税基固定不便,往往使得该扣除的没予以扣足,不该扣的也同样扣除(指对高薪阶层)。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的国
23、情,实施税收指数化将会困难重重,如价格指数计算是否准确及征管方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但无论如何,我们应寻求科学、合理的所得税制,无论从纳税人公平税负的角度,还是从加强征管、增加税收、防止税收流失的角度来看,我国税制的完善和健全都势在必行。2.3费用扣除标准的缺陷2.3.1分项扣除的规定不合理五个不足1、按分项计征虽然在征收管理上有一定的便利,但存在不少漏洞,不同标准的多种扣除,导致税负不公平。对现行的11个税目采取多种税率,高低不一,容易限制征税范围;设计了多档次和多种多样的扣除标准,很不规范,即便多次提高费用扣除标准,也解决不了对高收入者的调控力度。2、费用扣除标准不灵活,考虑物价和住房因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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