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4_T 1036-2022 米酒小作坊生产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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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120.10CCSA003204常州市地方标准DB3204/T10362022米酒小作坊生产管理规范Criteriaofproductionmanagementforricewine2022-10-13发布2022-11-13实施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204/T10362022米酒小作坊生产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米酒小作坊生产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原辅料和相关产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包装与标签、产品贮存与运输。本文件适用于符合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的以水及大米为主要原料按传统发酵工艺生产的米酒小作坊。2规范性引用
2、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3术语和定义3.1酒酿fermentedrice以大米、水为主要原料,经浸泡、蒸饭、淋(摊)饭、拌酒曲、发酵、调配或不调配、杀菌或不杀菌制成的含有一定固形物和酒精的甜味食品。同义词:甜酒酿、醪糟。3.2蒸馏酒distilledliquor以大米等为原料,经传统半固态法发
3、酵、蒸馏、陈酿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以乳酸乙酯、-苯乙醇为主体复合香的米酒。4基本要求4.1生产经营者应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要求取得登记证书。4.2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4.3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4.4生产场所醒目位置应公示登记证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承诺书。5生产场所5.1生产场所应相对独立,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如:垃圾场站、厕所、工业废气、废水排放口等)保持适当距离,确保不受污染。1DB3204/T103620225.2生产场所与生活场所应
4、当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不得在生产场所内吃、住,不得在生产场所饲养畜、禽及其他动物,生产场所内不应带入和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用品。5.3生产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的要求。5.4生产场所地面平整、硬化,无积水、污垢,排水良好。应使用无毒、无味、不渗透、耐腐蚀的材料建造。5.5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处理间(区)、蒸煮间(区)、摊晾间(区)、糖化发酵间(区)、贮酒间(区)、灌装间(区)和原料库(区),如生产蒸馏酒还应设置蒸馏间(区)、自行制曲应设置制曲间(区)。5.6各功能间(区)、设备设施应按照米酒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能满足生产工艺、卫生
5、管理、设备维修的要求。各功能间(区)应有防尘、防虫蝇、防鼠设施,必要时需安装通风排气设施。糖化发酵间(区)、蒸馏间(区)、贮酒间(区)、灌装间(区)应严禁烟火,并应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配备有消防设施。原料库(区)应有防潮设施。6设施设备6.1应具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设施设备,配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废弃物暂存设施。6.2应在加工场所入口处设置更衣和洗手设施,主要加工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杀菌设施。6.3应具有米酒生产必要的原料处理设备、蒸煮设备、摊晾设备、糖化发酵设备、贮酒设备、灌装工具、计量设备和检测设备(温度计、酒度计等),如生产蒸馏酒还需配备蒸馏设备、自行制曲的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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