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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G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11/T642-2021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greenproductionforready-mixedconcrete2021-09-27发布2022-01-01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厂区要求.45原材料.56设备设施.66.1一般规定.66.2粉料储存设施.66.3骨料储存设施.66.4外加剂储存设施.66.5原材料输送设施.76.6搅拌系统.76.7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76.8清洗设施.76.9生产供气设施.77生产管理.87.
2、1一般规定.87.2原材料管理.87.3生产过程管理.88运输管理.98.1原材料运输.98.2混凝土拌合物运输.99环境管理.1010二氧化碳排放管理.1111绿色生产评价.11附录A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表.123本规程用词说明.188引用标准名录.199附:条文说明.20IContents1Generalprinciple12Terminology23Primitiveprovision34Facilityarrangement45RawMaterials56Equipmentandfacility66.1Facilityrequirements66.2Powdery
3、materialsstoragefacility66.3Aggregatestoragefacilities66.4Admixturestoragefacility66.5Rawmaterialtransportation76.6Concretemixingsystem76.7Concretesolidwastedisposal76.8Cleaningsystem76.9Productionofairsupplyfacilities77Productionmanagementrequirements87.1Generalregulationsforproductionmanagement87.
4、2Rawmaterialmanagement87.3Productionprocessmanagement88Transportationrequirements98.1Rawmaterialtransportation98.2Producttransportation99Environmentalmanagement1010Carbonemissionsmanagement1111Evaluationofgreenproduction12AppendixASpecialchecklist13Explanationofwordinginthestandard18Listofquotedstan
5、dards19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20III1总则1.0.1为规范本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与生产,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相互协调,实现行业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制订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及运输的管理。1.0.3预拌混凝土生产及运输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术语2.0.1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greenproductionofready-mixedconcrete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混凝土生产及运输活动。2.0.2二
6、氧化碳排放测算主体carbondioxideemissionaccountingsubject具有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的混凝土生产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23基本规定3.0.1预拌混凝土行业应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并符合绿色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3.0.2厂址应避开环境敏感区和居民集中居住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验收。3.0.3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设备设施、运输车辆、检测仪器、专业人员等应满足绿色生产管理要求。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培训后上岗。3.0.4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对粉尘、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进行监测,结果应满足环保要求,并留存监测记录。3.0.5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储料
7、区(含粉料仓)、主机搅拌楼、物料输送系统、砂石分离设施等易产生粉尘的区域应进行封闭或站点整体全封闭。3.0.6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应通过技术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3.0.7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应保持清洁。3.0.8生产及生活用热水、照明等宜采用可再生能源。3.0.9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054的规定。3.0.10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3.0.11混凝土企业应按本规程附录A定期进行自检,粉尘、噪声、门前三包等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整改。34厂区要求4.0
8、.1围墙四周内侧、生活区、办公区内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厂区总绿化覆盖率不宜小于10%。4.0.2厂区及道路宜使用吸入式或吸扫式路面清扫车进行清扫作业,保持清洁。4.0.3车辆清洗装置应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清洗水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4.0.4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地面应硬化,排水顺畅,方便回收。4.0.5应有水回收处理系统,并按照生产可用和生产不可用分别处理。4.0.6生产区域的封闭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工业建筑设计,充分考虑高度、采光、吸音、隔声、通风、安全、耐久、节能等使用功能,外观应简洁美观,清新明亮,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4.0.7厂区外应按门前三包要求进行管理,搅拌站出入口外2
9、00m以内的道路及两侧要进行除尘、降尘作业。45原材料5.0.1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宜选用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原材料,并通过配合比设计对原材料进行优选。5.0.2应选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且排放符合生产地环保要求的水泥企业产品。5.0.3宜选用绿色基地供应的砂、石骨料,宜选用综合利用矿山废石、尾矿制备的骨料和再生骨料。5.0.4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应选用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等污染物符合相关标准的。对多组分外加剂宜采用分别计量的方式。5.0.5利用生产废水、废浆作为拌合用水时,应经试验确定适用性和使用量。56.2.1粉料仓应设收尘系统,单料仓收尘器过滤面积不应
10、小于24m;两个以上料仓集中收尘的,收尘器过滤面积不应小于60m。收尘器设置在地面时应设置反吹装置。收尘器设在料仓6设备设施6.1一般规定6.1.1原材料储运、混凝土生产、设备清洗、废弃混凝土循环利用等工艺设施应科学合理,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6.1.2宜选用技术先进、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的搅拌、运输和试验设备。6.1.3锅炉应使用清洁能源,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6.1.4除尘、清洗及循环利用等设施应与混凝土生产能力相匹配,保持正常运行状态。6.1.5磅房、粉料吹灰口、粉料仓顶、收尘器、搅拌楼计量层、混凝土装料区、运输车清洗区、废弃混凝土处理等重点污染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制定专项清洁
11、管理措施。6.2粉料储存设施22顶部的,应设置人员走梯,确保安全。6.2.2粉料系统除吹灰管、除尘器出口、质量检验取料口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取料口应保持封闭,上料时不得漏气。粉料仓顶部应设安全阀。6.2.3粉料仓应设置料位在线监测装置和高限位报警装置,高限位报警装置应同时安装在磅房和吹灰口处。达到高限位时应自动停止吹灰。6.3骨料储存设施6.3.1砂石骨料应采用骨料棚或骨料仓储存。不同品种、规格骨料应设坚固隔墙,分区存放,储存量应满足混凝土生产能力需要。6.3.2骨料棚及配料仓应封闭在一起。骨料棚边墙高度不宜低于7m,顶部高度不宜低于10m,车辆进出口应设电动门,除车辆及人员进出外电动
12、门应保持常闭状态。6.3.3骨料棚内地面宜全部硬化,并有排水设施。6.3.4骨料棚及配料仓应安装水雾喷淋系统且除冬期施工季节外能够使用,配料仓水雾喷淋系统应全覆盖。6.3.5骨料棚应封闭严密。有人工作业的骨料棚顶部应设有换气孔,换气孔处应有降尘设施。6.4外加剂储存设施6.4.1液体外加剂应采用储存罐封闭储存,具有防溢出、防渗漏措施。6匹配,且不小于24m。收尘器集灰应自动进入搅拌机。6.5原材料输送设施6.5.1粉料宜采用电动螺杆式压缩机气力输送,吹灰口应密闭连接,输送管道应完全密闭,输送空气工作压力不应超过0.2MPa,吹灰过程无泄漏。6.5.2骨料输送皮带走廊及皮带机卸料处应封闭严密,下
13、料斗上部应设收尘装置。宜设置细骨料含水率在线监测装置。6.5.3液体输送系统应密闭连接,无渗漏溢出。6.6搅拌系统6.6.1混凝土搅拌机及计量系统应设立主动式收尘系统,收尘器过滤面积应与生产系统相26.6.2搅拌楼室内冬季施工季节应保持室内0以上。6.6.3搅拌楼计量层及搅拌设备宜采取降噪隔音措施。6.6.4搅拌楼宜安装混凝土储料斗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卸料时混凝土冲击飞溅和滴漏。6.6.5混凝土装料区应设置清洗和生产废水收集设施,保持地面和周围墙壁清洁。6.6.6搅拌站应定期检查和清理搅拌机叶片、衬板,保持搅拌机内无混凝土结块。6.7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6.7.1应配置废弃混凝土回收设备,回收能
14、力应满足处置需要。回收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回收处置区应保持清洁。6.7.2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堆场应全封闭且适合机械作业,未作业时保持关闭状态。6.8清洗设施6.8.1应配备搅拌机和运输车辆清洗设施,保持搅拌设备和车辆清洁。6.8.2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的清洗用水应优先使用中水、雨水,并应循环利用。6.9生产供气设施6.9.1应采用电动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并放置于封闭场所,采取吸音、隔音措施。6.9.2空气压缩机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77生产管理7.1一般规定7.1.1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健全绿色生产管理的工作标准、实施细则与考核办法。7.1.2主要设备应建立并保存运行检查和维修保养记
15、录。其中收尘器滤芯及粉料仓顶安全阀应每月检查一次。7.2原材料管理7.2.1水泥、粉煤灰、矿粉、膨胀剂等用量较大的粉状物料不得使用袋装。特殊袋装原材料的存储与使用应做好安全与粉尘防护和包装袋的回收处理工作。7.2.2不得采用燃油车载吹灰系统吹灰,使用非燃油车载吹灰系统时,噪声排放应满足规定要求。7.2.3应定期检查原材料输送系统及外加剂的储存罐,发现遗撒、渗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7.3生产过程管理7.3.1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的生产系统,称量记录应自动存储并可追溯。7.3.2搅拌站宜建立综合调度中心,实现生产全过程信息化互联互通,生产区域内的主要排放点、关键工序和重要设备运行情况应实现可视化
16、,监控数据保存期不少于3个月。7.3.3合理安排生产供应,控制返厂混凝土量,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返厂混凝土可通过制作小型素混凝土制品实现综合利用。7.3.4对收尘器、降噪及清扫设备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和维护记录。7.3.5生产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88运输管理8.1原材料运输8.1.1原材料宜采用铁路运输和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辆运输。运输车辆使用其他燃料的,应符合环保要求,且应达到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8.1.2原材料运输车辆进出厂应计重,计重设备应具备数据存储和传输功能。8.1.3原材料运输车辆在搅拌站内行驶速度不超过5km/h,避免扬尘,卸料后车辆应清扫干净。8.1.4砂
17、、石骨料运输应封闭,宜采用集装箱运输。水泥、掺合料等大宗粉体材料的散装率应达到100%。8.1.5应在原材料供应合同中明确对供应商的有关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8.2混凝土拌合物运输8.2.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使用的能源应符合本市的环保要求。8.2.2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有防止遗撒装置。8.2.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具有搅拌罐反转报警装置。8.2.4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和摄像装置对行驶速度进行监控,定位系统宜与搅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融合。8.2.5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外表应干净整洁,入料口、卸料斗不得有粘灰,在厂内行驶速度不超过5km/h,避免扬尘。9监测对象监测频率粉尘1次/日厂界噪声2次/周
18、(昼、夜各1次)厂区卫生2次/日9环境管理9.0.1应绘制厂区污染物排放点和监测点分布图,并在现场相应位置设有明显标识。9.0.2企业应配备粉尘排放监控设备,自行监控排放情况,建立和完善排放监控体系。9.0.3粉尘、厂界噪声、厂区卫生监测频率应符合表9.0.3的规定。监测应有记录。表9.0.3粉尘和噪声厂区卫生的监测频率9.0.4应有符合搅拌站现状的空气污染应急响应预案。1010二氧化碳排放管理10.0.1二氧化碳排放测算主体应自行核算生产系统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二氧化碳排放按现行地方标准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其他行业DB11/T1787的要求核算。10.0.2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到20
19、00吨(含)5000吨(不含)二氧化碳当量的测算主体,应按照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核算和报告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情况。10.0.3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到5000吨(含)二氧化碳当量以上的测算主体,应按照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履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责任。1111绿色生产评价11.0.1检查项目和评分标准按本规程附录A执行。11.0.2结果判定:95(含)分以上为优秀,8595(不含)分为良好,7585(不含)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12类别序号检查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检查方法得分基本规定20分1厂址情况1避开环境敏感区、远离居民区得1分;临近环境敏感区或居民区不得分,有举报投诉并属实的不
20、得分。查阅资料2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1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技术、管理、操作等岗位配置齐全且对绿色生产有明确职责和分工得1分;一项不符合不得分。查阅资料3人员要求1各管理及操作岗位人员配置齐全,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有培训记录,不符合不得分。查阅资料询问4记录检查2日常检查记录留存一年,内容、签字、频率等符合要求且完整有效得2分;结果超标或有投诉等不良记录,但有配套应急处理记录的得1分;无应急处理或超过2次(含)投诉的不得分。查阅资料5封闭情况6储料、主机搅拌楼、物料储存及输送、砂石分离设施等分区域或整体全封闭且外观美观的得6分。不符合不得分。现场考察6废弃混凝土循环利用3废弃混凝土(砂浆)处
21、理后的砂石、灰浆、水等全部再利用,得3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查阅记录现场考察7常温季节车辆清洗作业2随机抽取检查期前三个月非连续10天视频记录且每天不少于一个车次,都有清洗的得2分;有一次没有清洗出厂的不得分。视频记录不足三个月不得分。查看录像8可再生能源使用31.使用地源热泵满足生活区域供热和制冷需求的得3分;2.使用光伏,发电量达到总用电量5%得3分,达到3%得2分,3%以下得1分;3.使用太阳能热水,满足50%员工生活热水需求的得3分,满足30%员工生活热水需求的得2分,30%以下的得1分(每人每次40升)。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现场考察附录A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实施评价表139固体
22、废弃物处理1委托有消纳处理资质单位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查阅资料厂区要求15分10厂区绿化覆盖率1绿化覆盖率不小于10%得1分;达不到不得分。现场考察11清扫作业效果3使用吸扫或吸入式路面清扫车(扫路车QC/T51)(路面清扫车JB/T7303),有清扫记录,厂区干净卫生得3分;使用小型设备,有清扫记录,厂区干净卫生得1.5分;不符合不得分。查阅资料现场考察12车辆进出场清洗3洗轮机位置合理,方便罐车、材料运输车出厂清洗,车轮无明显泥渍得1分;喷水机构提前开启并延时关闭,且水资源循环完全利用给1分;洗车区出车位置的地面干净给1分。不符合不得分。现场考察13硬化地面要求2地面无大裂缝,地面清洁
23、干净,且有完整的水收集系统得2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现场考察14废水回收系统2生产可用水全部利用,设施齐全,生产不可用水实现循环使用,区域干净卫生,无废水排出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查阅资料现场考察15门前三包管理4门前道路卫生干净得2分;环境、秩序无有效投诉得2分;不符合不得分。现场考察原材料10分16尾矿及再生骨料2使用矿山废石、尾矿作为骨料的得1分;使用再生骨料的得1分。现场考察17水泥1使用经清洁生产认证的企业产品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查阅资料18砂、石6使用本市认定的绿色基地生产骨料达到总骨料用量(生产方量2000kg)5%的得6分;用量不足5%时按照比例计算分值。本规程开始
24、实施当年用量为5%,此后每年递增1%。查阅资料19外加剂1污染物释放量符合要求得0.5分。多组分外加剂采用分别计量的得0.5分;不符合不得分。查阅资料设备设施25分20视频监控系统1磅房、粉料吹灰口、粉料仓顶、收尘器、搅拌楼计量层、混凝土装料区、运输车清洗区、废弃混凝土处理区等重点污染部位均有视频监控得1分;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现场考察21粉料筒仓除尘1除尘设施在筒仓顶部且设有人员走梯或在下部且有反吹功能的得1分;除尘设施不能使用不得分。现场考察22粉料筒仓1除吹灰管、质量检验取料口及除尘器出口外没有其他出口,且设有安全阀的得1分;不现场考察14符合不得分。23料位控制系统2吹灰口处
25、有料位高位报警得1分;料位控制和螺杆空压机联动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现场考察24骨料储存61.仓式储料方式总分6分,其中:使用高位料仓的得4分;高位料仓上料系统封闭且有收尘或降尘装置得1分;上料区域干净整洁无泥水和积料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2.棚式储料方式总分6分,其中:封闭严密,料棚高度不小于10m得1分;料棚有全覆盖降尘设施且常温季节完好使用,得1分;配料仓有降尘设施且自动运行得1分;料棚门电动且常闭的得1分;上料区域干净整洁无泥水和积料得2分;超过两项(不含)不符合的本项不得分。配料使用燃油装载机时无防尘换气孔的扣1分。厂区内有露天堆料的本项不得分。现场考察25粉料上料设备3粉料上料使用低噪音电动螺杆式空压机,有完整的工艺系统和控制系统,硬管连接、储气罐且在封闭隔音的空间内得1分;吹灰口处有压力表显示的得1分;采用锁扣密闭联结方式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现场考察26砂石输送皮带廊1整体硬质材料封闭且皮带机卸料口处有收尘设施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现场考察27砂含水测定1有砂含水自动测定且与工控对接或在控制端显示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现场考察28液体材料储存输送系统1外加剂储存地面干燥无遗漏,无特殊气味,管道密闭完好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现场考察29搅拌楼主机除尘设施1有主动式除尘器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现场考察30操作室噪音1操作室在搅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