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性支出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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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HN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HN10000.08.0522015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布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Practice Guide On Power Capital Expenditure Project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2016-01-01实施2015-12-30发布目 次前言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25职责36项目资金管理36.1项目资金来源36.2项目资金管理37项目申报管理47.1总体要求47.2项目策划与准备47.3项目可行性研究47.4项目计划申报57.5项目计划调整57.6项目计划审
2、批68项目实施管理68.1总体要求68.2项目实施组织68.3工程设计与审查68.4工程招标管理78.5工程合同管理78.6项目开工准备78.7施工过程管理88.8项目施工监理109项目总结与评价109.1总体要求109.2项目竣工验收109.3工程决算及转固109.4资产报废处置119.5竣工资料归档119.6实施进度总结119.7项目后评价1110项目审计与考核1210.1项目审计1210.2 考核12附录A项目申报与审批流程图13附录B14B1 重大更改项目设计招标及合同管理流程图14B2 重大更改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流程图15B3 一般、较大更改项目设计招标及合同管理流程图16B4 一般、
3、较大更改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流程图17附录C18C1重大更改项目总结与评价流程图18C2 一般、较大更改项目总结与评价流程图19附录D管理程序20D1 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评审管理程序20D2 更改外包工程项目管理程序25D3 更改项目设计与审查管理程序28D4 更改项目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管理程序29D5 更改项目技术方案与专项措施管理程序31D6 更改项目质量监督与控制管理程序33D7不符合项管理程序36附录E管理规定38E1重大更改项目组织机构成员构成及职责38E2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39E3定置管理和现场隔离规定40E4更改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42E5更改项目协调会管理规定44E6更改
4、项目监理管理规定45E7更改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46E8重大更改项目审计管理规定47附录F文件模板48F1 更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8F2 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申报表49F3 年度更改及零购项目计划汇总表50F4 重大更改项目三年滚动规划申报汇总表51F5 年度结转项目资金计划申报汇总表52F6 设备停用、退役申请表53F7 设备异动申请单54F8 更改项目开工报告55F9 不符合项申请/处理单56F10 更改项目进度、节点验收记录单57F11 更改项目变更申请联系单58F12 更改项目设计变更通知单60F13 更改项目冷态验收评价表59F14 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完工总结66F15 电力
5、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竣工验收单60F16 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竣工验收报告62F17 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竣工决算表64F18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65F19 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年度报表67前 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的管理,规范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基层企业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工作,使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在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工程验收等全过程得到控制和管理,提高改造后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经济及可靠性,特编制本导则。本导则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提出。本导则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归口并解释。本导则起草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
6、生产部、汕头电厂、威海电厂。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刘德君、于信波、马晋辉。本导则主要审核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福建分公司、华能重庆分公司、玉环电厂、海门电厂、金陵电厂、上海石洞口二电厂、太仓电厂、福州电厂、营口电厂、上海电力检修公司、达拉特电厂、伊敏煤电公司、伊敏电厂、日照电厂。本导则主要审核人:赵贺、罗发青、杜灿勋、蒋宝平、陈江、王利国、杨建华、郑安、马振涛、侯逊、蒋建平、王毓学、苏松龄、胡泽荣、李德永、唐建辉、范洪章、庞
7、烈强、王晓红、申一洲、齐冰、贾红金、陈伟武、蔡祖新、郝福虎、刘斌。本导则批准人:寇伟。本导则2015年首次发布。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试行)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和基层企业实施过程的内容、流程和要求。本导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电力资本性支出项目的管理。包括生产设备和设施、辅助性生产、环保和劳动保护等设施的更新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更改项目)和生产性零星购置项目(以下简称零购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购、参股、新建、扩建和“上大压小”工程等投资不在此列,
8、小型基建项目管理执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导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导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导则。华能安2010557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管理办法华能财20111186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华能审2011424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审计办法华能安2012438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办发审201429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华能安2015354号 中国华能
9、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外包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华能企法2015348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华能物资2015397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华能物资2015397号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闲置物资内部调剂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3.1 项目由一组有起止时间的、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所组成的特定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符合规定要求的目标,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3.2 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项目支出不能进入当期生产成本,且造价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含合同能源项目)和零星购置项目。3.3 更改项目仅限于对已投产电力生产设备和设施、辅助性生产、环保
10、和劳动保护设施所进行的投资项目。单项投资2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一般更改项目,单项投资2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较大更改项目,单项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为重大更改项目。3.4 零购项目是指购置价值5000元及以上、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且能独立实现某完整功能的用于生产、维护、检修和常规试验等项目的小型设备、工机具、仪器仪表等项目。3.5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工作机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3.6 生产管理部门是指负责生产技术、计划、合同
11、等管理的部门,如生产管理部、策划部、生产部、生技部。3.7 设备管理部门是指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建筑物等检修维护的部门,如设备部、检修部、燃料部、燃脱部、运维部、环保部等部门。3.8 运行部门是指负责生产设备、系统运行管理的部门,如运行部、发电部、燃料部、运维部、环保部等部门。4 总则4.1 电力资本性支出项目应遵循的原则4.1.1 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程、标准、规定等。4.1.2 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技术进步为先导,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为重点,优先安排影响企业安全、节能、环保、经济运行的项目。4.1.3 更改项目要进行充分的技
12、术论证和投资经济效益分析,要节省各个环节的资金使用。4.1.4 要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要注重整体改造效果。4.1.5 要对项目实行从前期准备、可研、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实施和监理、竣工决算到后评价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安全、高质量、低造价、廉洁的项目目标。4.2 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的范围4.2.1 消除影响电厂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问题(含反事故措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出力,挖掘现有设备潜力的项目。4.2.2 降低发电煤耗、厂用电率、汽耗、水耗和油耗,提高电厂经济性的项目。4.2.3 发电设备提效增容改造、延长寿命改造以及灰坝加固改造。4.2.4
13、 治理“三废”和环境污染,满足环保要求,以及灰渣等生产副产品综合利用的项目。4.2.5 水工建筑物、防洪、防汛设施、库区设备及设施、大坝自动观测系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等改造。4.2.6 改善劳动条件、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措施(安措项目)。4.2.7 利用新的技术手段提高设备运行、检修和日常维护等综合管理水平的项目。4.2.8 用于生产、维护、检修和常规试验等项目的小型设备、工器具、仪器仪表、生产车辆、生产信息设备等零星采购项目。4.2.9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列入资本性支出的改造项目。4.2.10 其它技术改造和为上述目的而开展的科学研究开发并形成固定资
14、产的项目。5 职责5.1 集团公司5.1.1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导则。5.1.2 对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5.1.3 对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效果分析与评价。5.2 产业公司、区域公司5.2.1 组织基层企业开展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5.2.2 对基层企业的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进行效果分析与评价。5.3 基层企业5.3.1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
15、化管理实施导则和相关制度。5.3.2 根据本实施导则规定,修订和完善相关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5.3.3 对本企业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效果分析、评价与改进,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6 项目资金管理6.1 项目资金来源6.1.1 上级公司批准下达给基层企业的用于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的资金。6.1.2 基层企业向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申报并获得批准的用于节能减排的专项资金。6.1.3 基层企业按规定用于技术改造的环保专项返还费用、保险赔偿金和政府政策支持费用。6.1.4 基层企业申报合同能源项目,获得合同能源项目模式下投资方的资金。6.2 项目投资预算及资金管理6.2.1 电
16、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计划是基层企业综合计划的一部分,所用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并在资本性收支预算中统筹安排。6.2.2 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实行按年度资金预算管理,基层企业生产管理部门要编制年度资金计划,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申报资金计划。6.2.3 基层企业要严格管理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资金使用必须与具体项目相对应。环保专项返还资金应严格用于环保相关项目。6.2.4 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年度投资预算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项目支出不得超过批复总投资。7 项目申报7.1 总体要求项目申报管理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的提出、项目收资
17、调研、项目申报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改造初步方案编制及投资估算、项目计划立项与审批等。项目申报与审批流程图见附录A。7.2 项目策划与准备7.2.1 每年3月15日前,设备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按照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范围,结合现场设备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生产情况、设备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薄弱环节等,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准备实施的较大及重大更改项目计划,上报生产管理部门。7.2.2 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运行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上报的较大和重大更改项目改造的必要性进行讨论、审议,按项目重要程度排序,经分管厂领导审核,主要
18、领导批准,并报上级公司备案后,可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可行性研究工作。7.3 项目可行性研究7.3.1 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厂部批准的计划列为申报下一年度的较大和重大更改项目,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调研、收资,开展可行性研究(简称可研),编制可研报告。更改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评审管理程序见附录D1。7.3.2 单项投资100万元以下的更改项目应编制资本性支出项目申报表(简称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表格式参照附录F2。7.3.3 单项投100万元及以上的更改项目除编制项目申报表外,还应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可研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F1。原则上单项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首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更改项目,以及
19、由上级公司指定的特殊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业绩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7.3.4 基层企业需外委编制可研报告的项目,应报产业公司、区域公司备案,可安排项目可研费用,项目可研费用超过基层企业项目管理权限的,报上级公司批复,可研费用管理应符合企业财务管理制度。7.3.5 资本性支出项目申报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工程主要内容及经济效益、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工程投资、主要设备及材料。7.3.6 重大更改项目可研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概述、工程概况及现状分析、工程设想及建设方案、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人力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分析与经济效
20、益分析、风险分析与控制、结论与建议等十部分内容。可研深度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7.3.7 可研报告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项目投资估算,进行方案比较论证和经济性分析。7.3.8 基层企业与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确定可研报告编制工作的范围、重点、深度要求、完成时间、费用预算和质量要求,签订委托协议和合同。7.3.9 项目申报表、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要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或可研报告评审。单项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基层企业组织评审;单项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基层企业初审通过后,报上级公司,由上级公司或上级公司授权基层企业组织可研报告评
21、审。单项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可研报告评审前应告知集团公司。基层企业分管领导、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参加项目可研评审会。7.3.10 可研报告评审时,根据项目特点和特殊要求,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组织评审。由基层企业、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组织评审时,可聘请公司系统内、外的专家或邀请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项目经济性、方案先进性、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性进行综合评估,评审后要形成书面评审报告或会议纪要。7.3.11 根据可研报告评审意见,由生产管理部门或外委可研编制单位对可研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
22、可研收口报告,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报上级公司审批。7.3.12 项目实施或工程设计需以批准的可研收口报告为遵循依据。可研收口报告确定的主要方案和内容不得随意改变,若有重大变化时,必须报经可研报告审批单位重新审批。批准的可研收口报告的投资概算即为决策投资,不得随意突破。7.3.13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2年内尚未审核批准的项目,再次申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评估和调整,并编制补充可研报告。7.4 项目计划申报7.4.1 每年7月15日前,设备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将本部门资本性支出项目申报资料、年度计划和重大项目三年滚动规划,上报生产管理部门审核。a) 单项投资100万元以下的更改项目,上报
23、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申报表。b) 单项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更改项目,上报电力生产资本性支出项目申报表、可研收口报告及可研报告评审会议资料。7.4.2 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符合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条件的项目,可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按企业初次投资和合同期限内累计需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额计算。7.4.3 每年8月15日前,生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分管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审核和优选,编制本单位资本性支出项目年度计划和重大更改项目三年滚动规划,报分管厂领导审核,经理(厂长)办公会议审议。7.4.4 批复项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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