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苗领域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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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苗领域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我县花木种苗、畜禽种苗、水产种苗(以下统称“三苗”)领域线上线下经营秩序,有效提升诚信形象,不断提高我县“三苗”领域市场竞争力,经讨论打算自2023年5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三苗”领域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和标准我县“三苗”领域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严峻打击“三苗”领域存在的无证经营、假劣种苗、未检验检疫、虚假宣传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调处交易纠纷,推动我县“三苗”领域市场安康有序进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分管领导
2、任组长,市监、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发改、交通运输、邮政治理、商务、县委宣传部及各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三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市监局,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协调等工作。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严格“三苗”领域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在6月中旬前“三苗”领域经营户登记造册率100%、全面整治“三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肃清网络虚假信息,通过本次行动确保投诉举报量较去年同期下降50%以上,引导“三苗”经营户诚信经营,根本性提升诚信形象。 1打击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立案查处,严禁以调解赔偿代替行政惩罚,对迎风作案的一律从严惩
3、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今年12月底前,确保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2取缔一批违法实体交易场所。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依法予以办证办照,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三苗”领域经营主体一律予以取缔。今年12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全部无证孵化场、养殖场予以取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对全部无证林木种苗经营主体予以取缔。 3关闭一批违法经营网站网店。对存在无证经营、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三苗”领域网站网店一律予以关闭。今年10月底前,县市监局对违法广告的网站网店予以关闭,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未取得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网站网店予以关闭。 4侦破一批违法交易案件。深挖彻查“三苗”
4、领域案件线索,做到“三苗”领域案件快侦、快破、快移。今年10月底前,县公安局查清全部在手“三苗”领域案件,有关犯罪分子全部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5曝光一批不诚信经营者。依法报送“三苗”领域从业人员失信信息,将失信人员信息实时归集到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予以公开曝光,构建“一处失信、到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6评比一批诚信经营户。今年10月底前,评定“三苗”领域五星级诚信经营者5户,四星级诚信经营者10户,三星级诚信经营者100户,并对获评星级诚信经营者申请政府予以表彰或嘉奖。 四、整治范围 全县线上线下涉及“三苗”领域市场全部从业人员(包括生产、养殖、销售、承运、信息、业务员、经纪人
5、、合伙人等)以及涉及“三苗”领域的经营行为。 五、重点工作及任务 “三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在履行部门职责的同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标准主体证照。对全县“三苗”领域经营者进展全面排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底数台账,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关停;对查无下落或者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依法列入经营特别名录或者注(吊)销营业执照。(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市监局) (二)依法检验检疫。严格依照动物防疫法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畜禽类商品和花木种苗的检验检疫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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