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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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3年)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属各单位: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立实施方案(2023-2023年)已经2023年2月15日厅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2月27日 为深入贯彻全面推动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立,依据甘肃省法治政府建立实施方案(20232023年)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立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
2、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以全面推动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建立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为目标,以法治考评为抓手,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改革进展全过程,落实到交通运输规划、建立、治理、效劳、运营、生产的各领域,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力量现代化,加快构建“四个交通”,为全面推动“6873”交通突破行动和建立幸福美妙新甘肃供应法治引领和保障。 2.总体目标。到2023年,根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建立一支执法严明、公正公开、严格公正、文明标准、构造合理、社会认可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特色鲜亮、务实管用的交通运输法规规章;
3、打造一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交通运输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进展的良好政务环境。 3.根本原则。 法治引领,科学进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破解进展难题、厚植进展优势、推动转型升级,加快建立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转变职能,提高效能。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 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切实提高交通运输工作行政效能。 夯实根底,严格治理。加强执法队伍建立,夯实基层执法根底,不断提升交通综合执法力量。 问题导向,务实推动。把法治政府部门建立的要求与甘肃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分类施策,推动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政府部门职能
4、转变 4.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深化交通运输行政体制改革,结合交通运输部门“三定”方案,进一步科学划分和确定不同部门和岗位的事权。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强化统筹推动区域内交通运输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职责,市县交通部门重在强化执行职责,相关事业单位履行好权限范围内的专项职责。 5.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晾权、简政、提速”的要求,加快交通运输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具有行政治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赋于的各类行政权力,做到依据充分,底数清晰。在此根底上向社会全面公开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治理流程、监视方式等事项,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
5、主体、责任方式,准时编制权力运行的流程、环节和办事时限。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增减动态调整治理制度,做到“全部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连续清理标准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的修订状况,会同物价部门准时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工程,调整不符合经济社会进展实际的收费标准,一律停顿执行越权设立、未按规定和批准的减免优待收费,实行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常态化公布、动态化治理,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 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转变政府职能,连续推动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交通运输厅机关和直属相关单位的审批、核准、备案、确定等各类工程,取消和下放工程的数量或比例要到
6、达省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最大限度缩小投资工程审批、核准的范围,直接面对基层、量大面广、由市州和县市区实施更便利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市州、县市区治理。制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仔细做好承接、取消、下放审批工程的落实与连接。对取消、下放审批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准时完善和创新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积极改良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结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建立,强化依据标准实施监管; 结合信息化建立,探究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进展监管;结合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将守信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贯穿到监管全过程。完成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效劳的全面清理,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
7、证、询问等有偿中介效劳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落实好投资工程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动交通运输投资工程在线审批、在线监管、在线公开。加强政务大厅窗口建立,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向省政府政务大厅派驻首席代表工作的通知要求,选派机关县处级干部到政务大厅窗口进展轮岗,并对进驻政务效劳中心的工作人员进展充分授权,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效劳标准化、标准化。结合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效劳建立,整合交通运输政务效劳资源,优化效劳流程,推动交通运输网上行权,许可事项上网运行,促进审批效劳重心前移。 7.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视。加强和改良交通运输内部层级监视和特地监视,对车购税补助、燃油税转移支
8、付、大路通行费等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大宗商品选购、大路、站场工程建立审批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掌握,严格标准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防止权力滥用。完善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强化对工程建立、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的财务审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状况实行审计全掩盖。积极协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交通运输工作进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仔细办理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结率要到达100%。结合“12328”交通热线建立,拓宽社会监视、舆论监视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通过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
9、、热线电话、政务微博、公众微信等方式便利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展曝光。准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8.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定不予公开的以外,大力推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治理公开、效劳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动交通规费、财政资金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立工程审批和实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出台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检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10、,准时公布查处结果。加快信用交通建立步伐,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和行政惩罚等信用信息作出行政打算7日之内全部在厅门户网站和“信用甘肃”网站公示,向社会供应信用信息查询和效劳。推动交通运输政务公开信息化建立,加强交通运输部门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效劳平台和便民效劳平台建立。创新公开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重大事项、政策法规、应急治理的新闻公布、宣传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充分应用互联网社交平台和即时通信工具,准时公布内容客观真实的报道。结合行业实际,建立并标准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标准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甘肃省交通运输厅重
11、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方法,严格执行公众参加、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争论等法定程序,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动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但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简单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如交通工程建立、征地拆迁、出租车治理、班线审批等重大决策要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进展风险评估。涉及公众重大利益或公众对决策方案(草案)有重大分歧的重大决策事项,应进行听证。健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争论、作出决策。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
12、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峻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准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逐步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工程录化、档案化治理,对决策全过程照实记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决策案卷标准化。 10.建立和完善法律参谋制度。建立以法律参谋、相关专家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交通运输法律询问效劳专家库,对重大行政决策以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展论证,充分发挥法律参谋作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决策审查工作格局。各单位要依据实际聘请专职法律参谋或设立公职律师岗位,完善法律参谋工作规程,充分发挥法
13、律参谋在法治政府部门建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强化交通运输法规制度建立 11.完善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仔细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框架的实施意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合理配置交通立法资源,统筹推动大路、水路、城市交通、运输治理等领域的立法进程,着力完善我省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立。全力协作省人大、省政府做好甘肃省大路路政治理条例、甘肃省水路交通治理条例、甘肃省高速大路治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加强立法工程的根底性、前瞻性讨论,推动超限治理、城市综合运输、网约车治理、轨道交通等领域的立法。加强公众参加立法制度建立,选择1-2部社会涉及面广、部门争议大的法规草案托付第三方起
14、草。完善立法听取意见制度,推行立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团体、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制度。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从2023年开头,对甘肃省大路路政治理条例、甘肃省高速大路治理条例、甘肃省农村大路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水路交通治理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和甘肃省大路沿线非大路标志牌治理方法、甘肃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甘肃省民用运力国防发动方法等3部省政府规章组织开展后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准时上报省人大和省政府。 12.加强标准性文件治理。结合交通法律法规的施行,根据“少而精”的要求,科学制定合法合规、利于行业治理、不减损公民、法人权利的标准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标准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制度和定期清理
15、制度,依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进展需要和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状况,准时修改、废止相关规章和标准性文件。2023年年底前,要完成对现行标准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标准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治理的依据。严格执行标准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争论打算和公开公布制度,全面推行标准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三统一”的标准性文件无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违法或不当的标准性文件责令制定机关订正,拒不订正的坚决予以撤销并公开通报。 (四)严格标准公正文明执法 13.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削减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科学界定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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