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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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 一、参考答案(要点): 实现社会公正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公正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底。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也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价值根底。 社会主义法治公正正义的实现必需注意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供应正值性支持,以情理强化法理施行的社会效果。 上述两个案例说明:在司法过程中,要妥当、恰当地解决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局部性、个别性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问题,在不违反法律根本原则,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能动地运用法律技术和法律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
2、与妥协,使这类特别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实质上的公正。 在处理涉及法理与情理之特别问题时,也有可能导致另一个问题,即案件久拖不决,消失执法者拖延推诿、贻误怠慢等现象,使人民群众的正值权益得不到准时的爱护或实现,同样是对人民群众的不公正。这就要求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既不能为片面追求效率而损伤实质公正,也不能由于不讲效率而导致不公正。 二、参考答案: 1村长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黄某、李某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出租荒山是村民自治组织事务,不是承受乡镇政府从事公共治理活动,村长此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受贿罪。 2赵某父亲与赵某构成受贿罪共犯。赵某父亲不成立利用影响
3、力受贿罪。由于只有在离退休人员利用过去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且与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共犯关系的场合,才有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余地。 3伙同他人贪污的,以共犯论。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二人是贪污罪共犯。由于二人共同利用了黄某的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二人要对共同贪污的犯罪数额负责,犯罪数额都是50万元,而不能根据各自最终分得的赃物确定犯罪数额。 4陈某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属于教唆未遂。李某构成有意毁坏财物罪。李某虽然承受盗窃教唆,但并未根据陈某的教唆造成危害后果,对汽车玻璃被砸坏这一结果,属于超过共同有意之外的行为,由李某自己负责。 5邢某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发觉火情
4、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是,报警义务不等于救助义务,同时,仅在行为人创设了危急或者具有爱护、救助法益的义务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才能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的义务来源。本案中火情是黄某造成的,邢某仅是偶然路过,其并未创设火灾的危急,因此邢某并无刑法上的作为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6黄某放火与范某死亡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范某的行为。 确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依据条件说,可以认为放火行为和死亡之间具有“无A就无B”的条件关系; (2)被害人在当时状况下,来不及准确推断返回住宅取财的危急性;(3)被害人在当时状况下,返回住宅取财符合常理。 否认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依据相当因果关
5、系说,放火和被害人死亡之间不具有相当性; (2)被告人实施的放火行为并未烧死范某,范某为抢救数额有限的财物返回高度危急的场所,违反常理;(3)被害人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特别清晰,因此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4)被害人试图爱护的法益价值有限。只有甲对乙的住宅放火,如乙为了抢救婴儿而进入住宅内被烧死的,才能确定放火行为和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参考答案: 1甲持卡在丙处消费,由乙向丙付款,这是一种无名合同关系,参照托付合同的规定处理。甲应依其消费金额向乙还款,甲乙之间还形成借款合同法律关系(或形成还款关系)。 丙负有承受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消费,即丙受乙的托付向第三人(消费者)为
6、给付,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义务,这是一种类似于托付的关系(或无名合同关系)。乙在丙完成对第三人的给付之后,丙有要求乙付款的权利。 甲与丙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 2甲在丙处的消费的付款义务,由乙担当。这是就将来可确定的债务,甲与乙订立债务担当协议。而且是经债权人同意的免责的债务担当,即免责的由乙担当,丙不得向甲主见权利。 乙不行以甲不付款为理由拒绝向丙付款。由于甲与乙、乙与丙之间的债的关系是独立的,而且债务担当具有无因性。 3假如甲不向乙支付其消费的款项,乙可依甲乙之间的还款关系要求甲支付其所消费的款项及利息(违约责任)。 假如乙不向丙支付甲所消费的款项,丙可依乙丙之间的还款关系要求乙支付甲所消
7、费的款项及利息(违约责任)。 4应当由乙主见权利。乙可以依据其与丙之间的托付关系对丙主见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由于在乙与丙之间的丙负有承受符合条件的持卡人的消费,即丙受乙的托付向第三人(消费者)为给付,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义务。在这一合同关系中,甲不是其当事人。 5张某不构成违约。由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供应借款时生效。张某未向甲供应借款,借款合同未生效。 6乙可以就甲对丁的保险赔偿金和甲对戊的损害赔偿金主见优先受偿权。(或乙可以行使甲对丁的保险赔偿恳求权、甲对戊的损害赔偿恳求权)乙可以对戊行使基于抵押权的损害赔偿恳求权。 7没有影响。由于在甲的铺面房设定抵押后,甲将保险赔偿恳求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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