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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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合集5篇)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经讨论同意,现将龙山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仔细组织实施。 龙山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固“两违”综合治理成果,深入推动“两违”综合整治,依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讨论打算从2月25日起至4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两违”专项整治月活动,详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拆、防、化”的治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点,找准发力点,突破重难点,将“两违”综合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有机结合,齐心协力,集中发力,集中巡查、
2、集中整治,发觉一起打击一起,啃掉一批硬骨头,扫掉一批黑恶势力,整治一批乱象,切实稳固提升“两违”综合治理成效。 二、整治对象 1.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立行为。 2.违法转变土地用途,挖塘养鱼、乱搭乱盖等行为。 3.河流沿线非法采砂、侵占河道、违法排放等“两违”违法行为。 4.在镇区建成区违章搭盖、占用消防通道、占用排污管道、占用公共空间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再排查 依据主题治违内容,各村要针对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村两委包组的模式组织村民小组开展集中拉网式排查摸底,并指定专人负责汇总上报,于3月5日、4月5日前上报新增“两违”清单。同时,自2月25日起,开头
3、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各村土地专管员每天下午7点前在微信群报告当日排查结果。镇两违办负责跟踪各村报告状况,一个月内累计3次未进展“零报告”的村,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一个月内累计5次未进展“零报告”的村,将赐予相关责任人员进展诫勉谈话,并扣除当月工资。镇国土所、林业站、水利站及城管中队要准时对清单进展现场核实,核实结果当场反应给相关村。 (二)全面再整治 各村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落实“两违”治理主体责任,对摸排出的“两违”问题,要马上组织力气,实行有效措施,确保在4月15日前逐条对账销单,彻底整改到位。各挂钩村领导要的确履行好挂钩职责,指挥挂钩村开展整改工作。 (三)全面再宣传 各村要全面开
4、展“两违”集中整治宣传,利用村村响播送、横幅、标语、微信等多种新式,全面宣传土地爱护相关学问和治理措施,引导和鼓舞广阔群众积极对土地利用进展监视,营造深厚的气氛,形成“两违”治理有效威慑。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熟悉。各村主干要充分发挥主官坐阵靠前指挥的榜样带头作用,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责任落实到位、行动快速有效。要结合辖区实际,准时细化方案,明确任务时点,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保障协作,形成治违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两违”专项整治行动月由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各相关部门要依据主题内容细化问题清单,亲密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共同开展好“两违”集中整治月活
5、动。镇路长办、河长办和城管中队等专业队伍并入镇综合执法大队,充实执法力气,由综合执法大队统筹调配治理。 (三)营造深厚气氛。镇“两违”办要加强信息报送力度,准时跟踪各村各部门“两违”专项整治行动月推动状况,发觉和总结行动中涌现的典型事迹、阅历做法和成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借力新兴媒体,因势利导,营造声势,形成震慑,营造气氛。 (四)强化监视问责。镇纪委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状况进展监视,对“两违”治理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报送虚假整治成果的相关责任人员,赐予严厉问责,视情节轻重,赐予批判教育、诫勉谈话和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篇2】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整治
6、辖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立(以下简称“两违”),做到准时发觉、准时制止、准时消退“两违”行为,确保我镇土地资源节省、集约、标准、高质量利用,依据土地治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城市道路治理条例以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土地治理共同责任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两违”整治长效治理机制,形成“准时发觉、快速沟通、快速处置”控违共管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城乡规划的依法实施和土地治理的正常秩序。 (二)总体目标 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
7、方位动态监管,坚决查处未批先建、非法买卖土地和非法建立、严峻影响城乡规划的“两违”行为,增加全镇人民依法用地、依法建立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国土、城建综合治理水平。 (三)根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属地治理原则;坚持“打早、打小”原则;坚持依法治理、公开透亮、注意实效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环境。 二、健全治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建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河田镇“两违”整治专项行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决策调度全镇“两违”整治工作,积极妥当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大事,确保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进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彭海滥、彭瑞武
8、、朱少晓同志兼任,成员从各部门抽调。主要负责快速掀起全镇“两违”整治专项行动高潮,指导各村(社区)开展辖区内违章建筑调查摸底并制作台账;制订专项行开工作方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主要职责:保障拆违行动当天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落实“两违”整治职责 全镇各村(社区)委、镇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根据属地治理原则,把“两违”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责任,坚决遏制“两违”行为发生。以下单位相关人员对相应辖区内“两违”行为负有治理和查处工作职责: 1、镇:在防止和制止“两违”行为中,镇委书记、镇长为主要责任人,镇分管领导、国土所负责人
9、、城建办负责人、镇驻村领导、镇驻村工作队队长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按属地治理原则,担当辖区内“两违”治理监视责任,指导催促各村(社区)委开展工作; 镇分管领导负责“两违”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总结反应等工作;镇驻村领导、镇驻村工作队队长负责组织挂驻村的“两违”巡查、发觉、制止和报告工作。 (2)落实举报受理、巡查和监管职责,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各类违法建立案件;建立治违网格化和日常巡查机制,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发觉或接到村级报告或群众举报的新增“两违”案件,准时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做好宣传制止工作,直至整改到位。 (3)与县有关部门亲密协作下,组织实施辖区内“两
10、违”强制撤除工作。 (4)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 (5)协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出庭应诉及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 2、村(社区)委:在防止和制止“两违”行为中,村(社区)委书记、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包片村(社区)委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协作上级开展“两违”整治工作; (2)对辖区内违法建立负有监视治理责任,不得纵容、包庇、放任本辖区内的“两违”行为; (3)对本辖区的“两违”行为进展巡查,发觉状况应马上制止并向镇一级报告; (4)协作帮助镇及相关部门实施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5)落实“一违一档”工作。 3、供电、供
11、水部门:对难以撤除违法建立,协作镇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立不予供电、供水效劳。 三、明确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一)明确巡查制度 1、各村(社区)委巡查职责: 全面掌控本辖区内土地使用状况,加强建房治理,严把建房上报审批关;对本村村民违法建立行为准时制止,并责成违法行为人马上自拆;对不听劝阻的,在违法建立开工当天书面报告镇府;在拆违时协作做好强拆对象的思想工作。 2、镇府巡查职责: 全面掌控负责辖区的土地使用和建立状况,细化干部责任,做好辖区内建立的日常动态巡查治理;对接到的举报或巡查过程中发觉的违法建立进展马上制止,并准时组织力气撤除“两违”建筑,坚决防止违法建立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明确
12、报告交办制度 各村(社区)委要全面掌控辖区内土地使用状况,做好辖区内日常巡查治理,发觉“两违”行为马上制止,并报告镇综合执法部门。镇府于每月底将“两违”整治状况统计上报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突发或重大“两违”状况即时上报。 (三)明确处置制度 1、新增在建“两违”处置程序: 根据“打早、打小”根本原则,加大对各类违法建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觉的正在实施的各类违法建筑,一律依法快速撤除。 (1)对形象进度在正负零(即地面以下根底建立)以下的违法建筑,由镇府组织安排将根底局部去除,并做好登记; (2)对形象进度在根底以上,由政府负责撤除在建墙体,并准时组织安排将根底局部去除;同时,根据相关规定,
13、由镇级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建成存量的“两违”建筑处置: (1)违法建(构)筑物违反土地治理、城乡规划、建立治理的事实持续存在的,属于违法建立的连续状态,在本方案实施前已建成的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立,依照建立当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认定。 (2)存量的违法建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撤除: 违法占用根本农田、生态林区、防洪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 未依法取得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且不符合城镇掌握性具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或严峻影响规划的; 侵占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 在主要街道、重点区域临街两侧或者
14、建筑物共有局部擅自新建、搭建的; 影响消防安全或违反上级有关建筑物构造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临时建筑未取得临时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许可内容建立或者超过批准期限未撤除的; (3)属其他情形的存量违法建筑,由镇府联合相关部门赐予查封后待处理。 四、责任追究 (一)村(社区)委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镇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立不巡查、不报告、不制止或制止不力,导致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建成的; 2、执法主体在调处和撤除违法建立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不到拆违现场或散布不利拆违言论或通风报信等不积极履行职责行为的; 3、村级集体组织非法出租、买卖土地或村干部带头违法
15、建立、纵容包庇违法建立的; 4、其它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依据督查核实,对新增违建未准时发觉、上报、查处、撤除的责任单位及个人,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宗数、类别等,报纪检监察机关予以追责问责。 (三)制止供电、供水部门向“两违”行为供应供电、供水效劳。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未经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材料,为“两违”建立、入住办理手续或接通水电,供应公共效劳的; 2、供电、供水部门不协作或有意拖延时间对“两违”建筑断电、断水的; 3、供电、供水部门对盗电(水)进展“两违”建立的当事人或对向在建“两违”供应转供电(水)的用户,不按行业相关规定进展惩罚的。 五、全面加
16、强治理,强力推动整治 (一)围绕疏堵结合,提高审批效率。要尽快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普查登记工作。在此根底上,根据“疏堵结合”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农夫建房的相关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和效率,有序引导农村农夫建房。 依据县相关文件精神,符合申请住宅建立用地条件的农村居民,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供应所需有效证件,根据大路、林业、水利、环保、旅游、电力、通讯等部门和机构供应的许可前置建立条件,经现场踏勘,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争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7天期满无异议后,由镇人民政府批准。镇圩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申请建房,按原规定程序办理。 (二)围绕日常监管,推动依法治违。做好
17、所属辖区审批建房的批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范围建房和土地巡查、督查工作,依法查处“两违”行为,该查处的必需查处,该复耕的必需复耕。发觉在建“两违”后,马上书面函告供电、供水部门,供应违建信息,并指定专人协作供水、供电部门在次日之前对“两违”实行相应断电、断水措施。 【篇3】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严格属地治理、明确职责、注意引导、源头监管为根本原则,突出抓好“两违”,使扩散势头得到全面遏制,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切实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维护社会公正正义,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镇辖区面貌明显改观。 二、责
18、任内容 (一)严格属地治理。各村(居)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支两委人员是属地范围内“两违”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属地治理责任。 (二)明确职责内容。其中包括:严格管控建房审批手续;仔细履行教育、引导催促辖区内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立的职责;消失“两违”大事准时上报;全面协作镇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立的日常监视检查,妥当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三)强化源头监管。镇政府要以铁的手腕准时制止新消失的“两违”大事,确保“两违”零增长。对不仔细履行职责,造成新“两违”大事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各村(居)范围内新消失“两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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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 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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