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畅谈心得体会和感想三个体会心得体会(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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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个畅谈心得体会和感想三个体会心得体会(3篇)关于三个畅谈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规定二:2023年*月,中心政法委出台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共15条。 规定三:2023年*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标准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共15条。 二、规定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重点条文第三条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状况,组织讨论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催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制造公正司法的
2、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详细打算。(留意:上级领导机关对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中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详细打算的情形,属于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第五条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的状况,司法人员应当 全面、照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照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第八条领导干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二)要求办案人员
3、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详细要求的;(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阻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第十条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照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详细案件处理状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判;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照实记录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赐予纪律处分。
4、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照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迫究主管领导责任。第十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三、规定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重点条文其次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 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第三条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
5、拒绝;对于不依正值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第四条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视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 第六条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状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照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九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负有干部治理权限的司法机关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二)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
6、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三)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四)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五)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第十一条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照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状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判;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照实记录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赐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 照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定
7、所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司法机关高退休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适用本规定。 四、规定三关于进一步标准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重点条文第五条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以下接触交往行为: (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隐秘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状况;(二)为当事人推举、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示意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三)承受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四)向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
8、、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五)在托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六)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值接触交往行为。 第六条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办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第七条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状况或者其他缘由在非工作时间或 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
9、察部门报告有关状况。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别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本规定所称”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学问和技术效劳,向托付人供应代理性、信息技术效劳性等中介效劳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托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治理等效劳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五、下步工作要求1.全部记录要求应报尽报,准时上报。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盯执法、治理、监视等关键岗位,特殊要留意的是司法机关内部人
10、员过问案件状况中,履行职责需要过问案件的也要记录上报。全部上报的记录都要全程留痕,确保有据可查。 2.会后各单位要开展专题学习,全文学习,确保掩盖到每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组织全体干部(包括编外人员)签订承诺书,组织全体在编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重点谈对学习“三个规定”的熟悉,查摆问题缺乏,并作出严格执行、照实报告的详细承诺。承诺书和心得体会请于本周内汇总至人事处。 3.各单位要强化对外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三个规定”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当事人、律师、特别关系人、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的宣传教育,提高治理效劳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共同营造廉洁司法的良好气氛。 关于三个畅谈心
11、得体会和感想二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心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方法的执行状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深刻熟悉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方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展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悟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识、把握详细规定内容。
12、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准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争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加了纪律法规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方法学问测试,实行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仔细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把握状况,到达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方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详细要求,增加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常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承
13、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方法的监视,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公布“三个规定”实施方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协作,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承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方法的监视,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气氛。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消失“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照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准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厉追责。加强监视检查机制。政治部
14、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状况进展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状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状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示,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详细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厉追责。 关于三个畅谈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依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9日至6月25日,省委第十三巡察组对xx省地方税务局进展了巡察。9月14日,省委巡察组向xx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反应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状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熟悉。巡察组反应意见后,省局党组马上召开会议,仔细学习巡察工作条例
15、和省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深刻熟悉到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省委巡察组到我局巡察,是对地税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一次安康体检;全都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为此,省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要求全省地税各级党组织和广阔党员干部特殊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加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全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局党组切实担当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5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落
16、实工作,讨论整改落实方案,审议整改落实状况,并明确整改工作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紫骊同志负总责,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同志详细负责协调和督办。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与各部门沟通联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状况进展跟踪问效,保证整改有序推动。针对地税垂直治理的实际,加大系统督查力度,坚持上下联动开展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详细、治理不得力的,严厉批判订正,保证了整改不松不偏。 (三)明确责任分工。对巡察组反应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讨论,制定了xx省地税局贯彻落实巡察组反应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应的4个方面26条意见建议,提出了83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
17、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部门根据整改任务分工,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一)党风廉政建立方面 1.关于个别基层单位党组“一岗双责”观念比拟淡薄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制定印发xx地税系统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实施方法,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边界,细化责任分工,促进主体责任详细化、标准化。二是提高履责意识。坚持每年围绕一个主题举办全省地税党员领导干部“三纪”教育培训班,由省局主要领导亲自授课,催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始终绷紧党要管党
18、、从严治党这根弦;催促各级党组仔细履行主体责任,要求每半年至少一次专题讨论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底向上级党组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的状况;催促各级主要负责人仔细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催促各班子成员仔细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干部的教育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完善监视措施。实行上级一把手每年至少要对1/3下级一把手的廉洁自律及日常表现等状况多维度、多渠道把握实情,其余2/3下级一把手由上级挂片联系的局领导负责了解并形成书面报告的制度;建立人事、监察、党办、审计等部门定期收集研判下级一把手选人
19、用人和纪律作风等状况并向党组作专题汇报的制度;全面推行各级一把手在本单位公开“三述”,并对其选人用人、民主作风、廉洁自律和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等状况进展专项测评,其结果纳入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完善了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考核方法,结合绩效考评强化量化考核,由分管(挂片)领导亲自带队进展考核,强化问责追究;对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落实不力、疏于治理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扩散的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个人,实行“一票拒绝”,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对局部落实责任不力的市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出了降低责任制考核等次、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有力倒逼主体责任
20、的落实。 2.关于个别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是明确监视责任。制定印发xx省地税系统各级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立监视责任实施方法,突出主责主业,明确失职失察的问责追究情形,强化考核问责,促进监视责任落实。二是积极推动“三转”。仔细落实中心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在全系统开展调查摸底的根底上,仔细厘清省、市、县三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清单,积极推动纪检监察部门业务“瘦身”;明确各市、县(区)局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内审工作除外),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监视执纪问责上来。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省局健全学习制度,每两周组织一次纪检监察政治和业务学习;举办了全省地税
21、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纪检干部履行监视执纪问责力量;通过参加地方纪委联合办案、邀请纪委有关负责同志指导审理案件等“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工作实践熬炼。四是强化教育监管。严格执行xx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标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和“灯下黑”现象,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洁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关于管权、管人、管事的制度和机制刚性缺乏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是狠抓廉政风险防控。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坚持内控机制融入业务、融入绩效治理、融入信息化的“三融入”思路,制定印发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和全面推动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立工作实施方案,健全
22、省局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征科、信息等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主抓,全体干部共同参加的工作机制;建立风险动态治理制度,要求但凡政策法规变化、人员岗位调整、业务变化等,都必需准时进展风险排查,制定详细的防控措施,并列入绩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考核。二是强化科技防腐。积极推动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立,在全系统开展风险排查征集意见活动,目前共梳理有关业务信息化软件系统的升级需求130多条,作为下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内控功能的重要依据,促进内控与业务的严密融合。三是严格责任倒查。制定印发内控倒查实施方法、审计查出问题问责方法和关于对审计发觉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的通知等制度,明确要求在审计、税务
23、稽查、执法检查等各项监视检查中发觉问题,特殊是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都要倒查风险、举一反三、扎紧篱笆。 4.关于“存量腐败”间续暴露、“增量腐败”遏而未止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是积极开展巡查。结合地税部门垂直治理实际,制订全省地税系统巡查工作制度,以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为巡查重点,着力查找在党风廉政建立、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五年内对全部市、县(区)局巡查一遍。同时,根据省纪委部署要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视治理工作试点,进一步强化监视实效。二是加大办案力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全省地税系统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的意见,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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