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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的货币制度范文我国货币制度的内容(七篇)推举中国的货币制度范文(精)一 甲方:(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编码: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网址:?传真: 乙方:(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编码: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网址: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_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本钱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商定的,从商定;双方没有商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
2、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根据本合同有关商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详细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依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商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商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担当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
3、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商定效劳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担当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全都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其次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7.1、甲方可以依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视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展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
4、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全都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展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担当以下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隐秘,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依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商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_,并担当商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帮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托付甲方治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展安全教育和治理; 8.5、?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
5、.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举的人选进展选择,或在甲方推举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
6、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峻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峻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担当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_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担当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全都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
7、.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展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担当以下义务: 10.1、?乙方应敬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卑视中国员工的_和性别; 10.2、?乙方应依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商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依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展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供应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依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
8、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_实际加班小时_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_实际加班小时_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_实际加班小时_300%。 10.5、?乙方应依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_、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状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依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
9、工赐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规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依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供应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安康检查; 10.10、乙方必需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
10、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_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_。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_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_。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万元和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_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催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
11、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_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当承受托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与_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担当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
12、峻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峻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展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
13、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状况消逝期间的工资。 第十五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需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商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赐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赐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
14、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安排住房等事宜商定的效劳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_市有特殊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依据本合同商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其次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依据中国员工社会_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
15、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_基数的调整、社会_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详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其次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局部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详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其次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其次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商定的有关费用。 其次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帮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
16、用由乙方担当。对已按商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_费的,则先由_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其次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其次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商定的,应担当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其次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值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其次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市_委员会_。 第七章?附则 其次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
17、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次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_费; 30.3、医疗与_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效劳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治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_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依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_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
18、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_、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效劳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供应本合同商定的效劳工程而产生的经营本钱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依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需由乙方担当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酬劳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
19、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推举中国的货币制度范文(精)二 男领: 你在倾听,我在倾听 众: 一个声音在历史穿行 女领: 你在寻找 我在寻找 众: 一个夙愿让民族兴奋 男女领合:这就是你的梦 这就是我的梦 众: 这就是我们红领巾的中国梦 男众: 中国梦啊 强国梦 女众: 中国梦啊 富民梦 男众: 中国梦啊 强国梦 女众: 中国梦啊 富民梦 男众: 跟着梦的引领 脚踏实地,我们走向宏大复兴 男众: 跟着梦的引领 脚踏实地,我们走向宏大复兴 众: 跟着梦的引领 脚踏实地,我们走向宏大复兴 推
20、举中国的货币制度范文(精)三 在很多蓝色*的眼睛和褐色*的眼睛之中, 我有着一双宝石般的黑色*眼睛。 我傲慢,我是中国人! 在很多白色*的皮肤和黑色*的皮肤之中, 我有着大地般黄|色*的皮肤, 我傲慢,我是中国人! 我是中国人 黄土高原是我挺起的胸脯, 黄河流水是我沸腾的热血; 长城是我扬起的手臂, 泰山是我站立的脚跟。 我是中国人 我的祖先最早走出森林, 我的祖先最早开头耕耘。 我是指南针、印刷术的后裔, 我是圆周率、地动仪的子孙。 在我的民族中, 不光有史册上万古不朽的 孔夫子,司马迁,李自成,孙中山, 还有那文学史上万古不朽的 花木兰,林黛玉,孙悟空,鲁智深。 我傲慢,我是中国人! 我是
21、中国人 我那黄河一样粗暴的声音, 不光响在联合国的大厦里, 大声发表着中国的谈论, 也响在奥林匹克的赛场上, 大声高喊着“中国得分”。 当掌声把五星红旗托上蓝天, 我傲慢,我是中国人! 我是中国人 我那长城一样的巨大手臂, 不光把采油机钻杆钻进 预言打不出石油的地心, 也把通信卫星送上祖先们 梦里也没有到过的白云。 当五大洋倾听东方声音的时候, 我傲慢,我是中国人。 我是中国人 我是莫高窟壁画的传人, 让翩翩欲飞的壁画与我们同住。 我就是飞天, 飞天就是我们。 我傲慢,我是中国人! 推举中国的货币制度范文(精)四 总合同号:_字第_号 供方:_ 需方: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
22、合同的严厉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_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详细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依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详细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全都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不行以变更总合同的商定条款,补充协议与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全都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其次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厉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其次十七条所规定的状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
23、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患病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详细合同仍旧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需遵守国家有关物价治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待方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根据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
24、(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详细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根据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给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
25、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担当。对运费负担,也可根据双方协商的方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仔细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假如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状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别状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需坚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别要求,双方应在详细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
26、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给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给商品,除双方另有商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局部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局部,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拖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
27、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托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省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准时通知对方,并进展协商,取得全都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全都意见前,仍旧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转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别状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转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全部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丧失、缺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xx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
28、不行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供应有关资料,并帮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需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觉问题,应准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马上具体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状况,赐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马上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具体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
29、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托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_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患病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_公司根据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觉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觉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
30、 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给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削减局部查询业务,凡一张“供给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觉过失(如错发、多发局部)、无合同、严峻质量问题等状况,属于供方责
31、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方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
32、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别规定外,采纳以下第_种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 .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展赔偿,补偿违约金缺乏局部。对方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应连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局部货款总值的_%(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_%(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
33、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局部货款总值的_%(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局部货款总值的_%(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局部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担当因供应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担当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
34、费用;担当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 精神,准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 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
35、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详细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详细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别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_年_月_日 供方盖章:_需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帐号:_帐号:_ 地址:_地址:_ 邮政编码:_邮政编码:_ 电报挂号:_电报挂号:_ 电话:_电话:_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推举中国的货币制度范文(精)五 合同号
36、: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需履行本合同条款。详细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规划安排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实行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其次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行抗拒的缘由,的确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缘由,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规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
37、,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需遵守国家有关物价治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待方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
38、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方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动身,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仔细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需坚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别要求,双方应在详细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39、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准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别缘由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局部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局部,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40、/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托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省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准时通知对方,并进展协商,取得全都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全部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丧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帮助时,甲方应积极供应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需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觉问题,应准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
41、录和证明并马上具体检查,准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觉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珍贵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觉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讨论,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存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削减局部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方法的规定,商定相宜的结算方式,准时妥当办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