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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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实施方案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实施方案1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大量投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存放等安全治理问题凸显,国内由此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打算在全乡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详细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标准”,以“清楼道、撤飞线”行动为主线,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制度化标准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东和乡人民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
2、如下: 组长:xxx(党委书记) 副组长:xxx(乡长) 成员:xxx(党委副书记) xxx(人大主席) xxx(纪检书记) xxx(组织委员) xxx(武装部长) xxx(副乡长) xxx(副乡长) xxx(副乡长) xxx(副乡长) xxx(主任科员) xxx(派出所所长) xxx(工商所所长) xxx(安监站站长) 各村主干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东和乡安监站,负责集中治理总体协调,分管领导李洁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成员王亚俊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详细工作。 三、总体工作安排 (一)发动部署。各村、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全面发动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
3、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快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东和乡工商所、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修理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展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视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展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怜悯况,分门别类,逐一实行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通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组织协调,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4、监管。东和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修理单位专项治理。由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组织协调,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修理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修理领域监管。东和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
5、售的产品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法查处修理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撤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到达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标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治理。由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立和治理工作,指导、催促物业效劳企业根据合同商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治理工作,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要牵头负责讨论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立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立和治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立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掌握设
6、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意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治理,以“清楼道、撤飞线”行动为主线,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立治理单位和物业效劳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治理规定;指导无建立治理单位或物业效劳企业治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治理主体单位,确定治理人员,落实治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立治理单位和物业效劳企业要对治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治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
7、的治理维护。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学问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播送、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宣贯工作;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急性,普及扑救火灾、逃命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催促指导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制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效劳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命自救力量。 五、工作要求 (
8、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状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二)仔细履责强化协作。各负其责。对职能穿插、多头治理的领域,要准时沟通协调。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状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准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进展通报,催促其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实施方案2 为仔细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
9、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xx33号)精神,经开发区领导同意,开发区管委会打算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修理改装和使用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峻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标准修理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立一批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治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治理明显标准,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
10、事故明显削减,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治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
11、电设施安装不标准。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标准(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舞进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催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标准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催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根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立具备过载爱护、功率监测、布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规划逐步增设,推
12、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修理改装市场,严峻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催促企业、建立治理单位落实安全治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觉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准时清理的,依法严厉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准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置、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标准
13、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江苏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学问。指导园区企业和建立治理单位、物业效劳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命自救力量。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展。 (一)发动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前)。园区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召开发动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公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加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根据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
14、行车生产销售、修理改装、使用治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治理,并积极进展整改。探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实施使用治理环节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企业场所进展排查检查,开展常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准时发觉、制止和有效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推动落实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印发由省消防总队、住建厅、质监局负责制定出台的我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标准(见附件1)。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
15、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修理改装、使用治理环节的监视检查,催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视检查力度,严峻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峻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修理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视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觉的重大问题,准时公布警示信息,严峻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峻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
16、电池、撤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规划建立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治理工作,指导、催促物业效劳企业根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和合同商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治理工作,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效劳企业的治理、评比内容。 安监、派出所、经发等部门落实网格化治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常常性宣传教育;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治理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 (四)住宅小区建立治理单位和物业效劳企业负责催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 根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准时劝阻、制止并有效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治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制止和处置无效的,要马上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五)为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仔细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动活动有效开展,经讨论,根据开发区机关干部驻点包保责任企
18、业的人员分工(见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业和小区内部电动自行车质量、修理改装和使用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治理明显标准,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削减,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园区成立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徐占兵任组长,管委会其他领导、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
19、安监局办公室。 (二)强化部门协作。管委会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治理部门的详细工作职责,职能穿插、多头治理的领域,要准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派出所、经发、规划建立、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作、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开发区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准时把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状况,讨论实行针对性措施;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统筹协调,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开发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催促检
20、查,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需管安全、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治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信息共享、状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
21、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治理力量。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修理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准时发觉问题,鼓舞技术创新,全面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制度化、标准化,稳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园区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状况,请于6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安监局A213室);从7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状况。重大案件、重要状况随时报送。 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实施方案3 为切实加强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削减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根据“限制地下、
22、鼓舞地上、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源头建立、综合治理、数字治理和长效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 二、整治对象 主要针对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一)标准充停场所建立。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要采纳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纳不燃材料进展防火分隔。鼓舞在地上独立设置充停场所,或附设在建筑一层内。当独立设置时,充停场所要与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当设置在放开式架空层内,充停场所不得正对安全出口、楼梯间;当附设在建筑内部,
23、应实行防火分隔等消防技术措施,且应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应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 (二)强化消防设施配备。集中充停场所要根据消防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安装电气线路爱护装置;地下充停场所必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并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应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电;加强智能充电桩建立,在集中充停场所推广才智用电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推广梯阻系统、小区电动自行车治理场景建立,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严格充停安全治理。各镇(街道)和村(居)要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责任,开展常常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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