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实验室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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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实验室管理制度目录1、A A 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2、A A 大学本科生实验守则(教务处)3、A A 大学实验i肖耗材料管理规定4、A A 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规定5、A A 大学实验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6、A A 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7、A A 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8、A A 大学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规定9、A A 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教务处)10、A A 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1、A A 大学实验教师、实验室人员考核办法12、A A 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13、AA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作人员营养保健的规定14、AA大学基础与专业基础教学实验室评估办法15、AA大学
2、仪器设备处置工作实施办法16、AA大学实验技术项目管理办法17、A A 大学关于本(专)科实验教学消耗材料经费分配及使用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18、A A 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19、A A 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基金校内补偿办法20、AA大学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办法21、AA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规定22、AA大学实验室固定资产与办公用品管理规A A大学实验室管理制度A A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校发(2012)267 号)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做好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增加办学效益,依据教育部颁布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
3、意见(教高2012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程。第 二 条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办学基础条件之一,本规程所指的实验室是统筹其所在单位实验用房、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和管理职责的基层组织,直接隶属于各学院和科研单位(含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等二级行政单位,以 下 统 称 为“学院)。第二章工作任务第 三 条 实验教学。围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编写实验指导书,安排实验指导人员,准备实验设备及消耗材料,保证实验教学任务按时完成;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科学的态度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4、。第 四 条 科研探索。承担科学研究任务,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第 五 条 开放服务。在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优先面向校内教师和学生开放,同 时,可以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活动,直接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开展科学普及活动,为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服务。第 六 条 管理创新。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开展实验室基本条件建 设,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研发,激发实验技术队伍工作积极性,不断吸收新成果和新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科技创新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第三章管理体制第七条学校的实验室管理体制实行学校、学院两级
5、管理。第八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负责实验室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制定校内有关实验室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执行;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开展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审查仪器设备配置方案,统筹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和效益评估;调动实验技术队伍积极性,做好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困 开展环境保护和仪器设备技术安全的管理;第九条学院作为二级管理单位,要设一名副院长分管实验室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负责指导学院所辖实验室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主要职责:制定学院实验室建设发展计划,制定仪器设备配置方案;贯彻落实有关
6、规章制度,搞好实验室的管理;制定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开展内部评比活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日常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建设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保障仪器设备的技术安全。第十条实验室的内部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第四章规划设置第十一条实验室的设置、调整和撤消必须经所在学院批准,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实验室的设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任务。(-)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拥有足够数量并能配套使用的仪器设备;配备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第 十 二 条 实验室的设置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任务和
7、学科建设需要,由学院进行规划。规划要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因素,要按照立项、论证、实施、验收、考核的项目管理程序操作。第十三条 学院可根据事业发展规划,整合实验室资源,创造条件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实验教学中心或科学研究中心。第 十 四 条 实验室或中心的名称应根据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或科研方向或专业名称命名,一般不采用仪器设备名称命名。第 十 五 条 建设经费来自于教育事业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和对外有偿服务收入 等,还包括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等专项拨款。第五章日常管理第 十 六 条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制度,严 格 执 行 A A大学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8、不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 物,不得污染环境。凡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认定为不合格的实验室,要停止使用,经整改并检查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第 十 七 条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技术安全的法规和制度,严 格 执 行 A A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规程、A A大学辐射安全管理办法、A A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的检查,开展技术安全教育,落实技术安全措施,确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第 十 八 条 对高温、低温、辐射、激光、病菌、毒性、粉尘等对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实验环境,要加强实验室工作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按 照 AA大学从事有害工作人员营养保健的规定和 AA大学劳动保护用品
9、发放标准的 规 定,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第十九条对于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消耗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按 照 AA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AA大学实验消耗材料管理规定和 AA大学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第二十条对于实验室所需要的实验动物,按照科学技术部颁布的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执 行,按要求进行饲育、管理、检疫、使用和处置。第二十一条实验室要建立相应的开放制度,促进资源共享,更好的发挥实验室使用效益;实验室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定期将开放时间、内容和地点等向学生公布。第二十二条具有对外出具公证数据资质的实验室,要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
10、定,定期通过计量认证。对于具备认证条件的实验室,学校鼓励并组织其申请认证。第二十三条借鉴国内外相关管理体系,开展实验室标准化建谢口科学管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分析和保存,及时准确地为学校提供实验室情况数据。第 二 十 四 条 学 校 按 照 A A大学实验室评估方案的要求和指标体系,对各类实验室按照实验室基本条件、实验室管理水平、实验室效益、实验室特色等方面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学院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的重要依据。第六章队伍建设第二十五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是学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创新人才和提高科研水平的重要支撑条件,建
11、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必须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实验技术队伍。学校将强化在人员选留、技能培训I、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工作导向,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员工终身从事实验技术工作,在本职工作中建功立业。第二十六条实验室要按照A A大学实验室管理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内部各岗位职责,要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水平进行考核。第二十七条实验室主任负责管理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实验室主任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有相应的专业理论修养和科学实验技能,有丰富的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实验室主任要由相关专业的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及以上职务的人员担任。第 二 十 八 条 实验室人员由
12、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组成,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明确职责、团结协作、钻研业务,完成实验室各项工作。第 二 十 九 条 实验室技术人员的编制数按照A A大学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核定办法的 规 定,参照各学院的学生数、教学科研和技术服务的工作量、实验仪器设备状况以及管理工作量,经折算后确定。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设流动编。第 三 十 条 学校开展针对实验室人员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对重要仪器设备的操作和使用,实行岗前培训制度和持证上机制度。第 三 十 一 条 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聘任和晋升根据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和本人的工作业绩,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13、第 三 十 二 条 学校定期对实验室人员的工作开展考核和评估。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鼓励,采取措施调动工作积极性。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失者,予以批评或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 七 章 附 则第 三 十 三 条 本规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AA大学本科生实验守则1.按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参加实验教学,不得申请免修。2.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3.认真做好课前预习。4.进入实验室要穿统一的工作服(不需要的除外),保 持 安 静,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严禁喧哗、吸烟、随地吐痰或吃零食,不得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5.实验准备就绪后,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方可进行
14、实验。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认真观察和分析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独立分析实验结果。严禁抄袭和伪造实验数据。6.爱护仪器设备,注意安全,节约使用水、电、煤气、药品、试剂、元件等消耗材料。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行动造成事故、损坏仪器设备者,必须写出书面 检 查,按规定赔偿损失。7.实验中若发生仪器故障或其他事故,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水源、煤气等,停止操作,保持现场,报告指导教师,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8.实验数据需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实验完毕,将实验用品、仪器设备整理复位,切断水、电、气 源,清理实验场地,指导老师同意后离开。9.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实验报
15、告中图表清晰、字迹工整、原始数据齐全、数据处理准确、讨论和分析问题简明扼要、表达清楚。妥善保管实验报告,以备核查。缺交实验报告达五分之一,或缺做实验时数达五分 之 一,或实验成绩不及格者,实验及所属课程必须重修。10.遵守保密和安全管理规定。A A 大学实验消耗材料管理规定(校实管字(2012)03号)第一条为规范在购买和使用实验消耗材料过程中的管理行为,加强对实验消耗材料经费的管理,保证实验消耗材料的采购为购买所需,并在科学实验过程中物尽其用,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实验消耗材料(以 下 简 称 耗 材 )是 指,在科学实验中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和在使用中易损坏的器皿器
16、件等,包 括: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燃料、气体、试剂、化学药品等消耗材料和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易耗品。第三条本科实验教学耗材经费由学校预算资金统筹安排,按预定分配额度直接全额拨付至各教学单位相应的经费卡上,学院按定额包干使用;研究生教学用耗材经费直接下达给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用耗材经费从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第四条各学院本科实验教学耗材经费定额的核定,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学生人数、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课特点确定生均标准,根据学院间交叉授课和特殊需求确定补偿额度。此经费不得用于与本科实验教学无关的开支。第 五 条 根 据 学 校 监 督,学 院 管 理,按 需 采 购,节约使用 的指导原则
17、,各学院和实验室要设置专人负责实验消耗材料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安全、处置等日常管理。第六条各学院和实验室根据本科实验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实验耗材的年度需求计划。根据计划购置所需物品,要做到采购及时,保证 供 应,物符所值。第七条各学院和实验室要建立严格的实验消耗材料管理责任制,对耗材管理各环节要做到严肃认真,责任清晰。按年度自行建立 实验耗材使用账,账本保存期至少五年,以备学校有关部门检查。账目及时记载,定期核对检查,保持账物相符,领用手续完备,进出物品清楚。第八条各学院和实验室负责采购的人员在购置物品时,应进行初步审验;货 到 后,应有不少于三名相关人员参加的验收,验
18、收合格后在验收单据上签字。第九条在两个以上学院存在大量共同需求时,在各单位经费指标范围内,可以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组织相关学院,以批量竞价方式,取得某些实验消耗材料购置的优惠价格。第十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加强对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消耗材料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是管理组织、购置计划、耗材账目、领用手续和安全保管等事项。第十一条各实验室原则上不设实验耗材库房,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等在实验室内大量堆积存放。如果确有需求,以学院为单位建立小型耗材库,应做到科学规范管理,物品定位有序存放,便于收发和检查。第十二条各学院日常的采购计划须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置,报销凭单经主管院长签字后
19、方可报销,在经费使用上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财经制度。第十三条毒麻、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AA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校实字2012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对于低值易耗品,使用单位要单独建立明细帐,学院和实验室设专人管理。办理丢失、损坏、报废、销帐等手续时,须有主管院长或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方能办理。第十五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本科教学实验消耗材料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经费分配方案的制定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A A 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规定(校实管字(2012)01号)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维修
20、工作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 效 益,根 据 A A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校发2012268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维修及管理工作。1,负责本科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的审核、立项和验收工作,落实维修方案,支付维修费用;2.负责科研、行政用仪器设备维修的验收工作;3.负 责 部 分“985、2 1 r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的维修和验收工作;4 .建立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和维修记录,回收更换已损元器件;5.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实施网上申报,对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等进行网上公示。第三条仪器设备维修的目标是恢复仪器设备的初始功能。仪器设备维修只负责仪器设
21、备本身零配件的更换,不包含消耗品配件和仪器设备升级配件的更换。第四条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本科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经费由学校专项经 费 列 支;科研、行政用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由相关科研项目费、行 政 费 列 支;“985、2 1 r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由985、211专项经费列支。第五条研究生教学、科研与本科教学共用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根据其使用 方 向,按本科教学使用比例支付。第六条各单位必须指定专门的管理、操作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尽量减少仪器设备带病运转,避免仪器设备进一步损坏。第七条由于日常管理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自然损坏的仪器设备,应由责任人、责
22、任单位或两者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并作出赔偿。第八条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封维修,须由使用单位或管理部门与厂方联系,由厂方负责维修。第九条本科实验教学单位仪器设备因故障报修时,需 填 写 A A大学仪器设备维修审批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十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A A大学仪器设备维修审批表及相关教学文件,复核仪器设备的在账情况、经费来源、使用方向等并确定是否维修。第十一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指派专职维修人员对报修仪器设备进行损坏鉴 定,组织教学单位与校内、外技术人员共同拟定维修方案。维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仪器设备原值的30%。第十二条仪器设备维修方案
23、通过审核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年度经费计划进行立项,落实经费。第十三条经 费 落 实 后,符合招标或议标条件的项目由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通过招标、议标方式确定维修企业并签订维修合同。其它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维修企业。第十四条有维修能力的教学单位可以在项目批准后,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同 意,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自行修理已批准的维修项目,完成相应维修工作的技术人员可以得到适当劳务报酬。第十五条仪器设备单台(套)维修经费在人民币2万 元(含)以上的项目,使用单位需填写A A大学仪器设备维修论证报告,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定维修方案和验收指标,与维修企业签订
24、A A大学仪器设备维修协议,维修经费在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使用单位需填写AA大学仪器设备维修论证报告,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定维修方案和验收指标,由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按照A A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与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第十六条对于应急报修并提出限时维修要求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在保证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即时审批维修,维修完成后补办相关手续。第十七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使用单位在仪器设备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订维修方案。第十八条仪器设备维修完成后,由使用单位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验收;维修金额在人民币2万 元(含)以上的
25、维修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组验收,并签署书面验收意见。第十九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建立仪器设备维修纸质档案的同时,完善仪器设备网上维修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厂商竞价、处内审批等功能,方便学院工作,接受师生监督。第二十条更换的已损元器件原则上由学校收回,集 中 管 理,统一处置。第二十一条高等职业教育参照本科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AA大学实验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第一条 根据劳动部关于 劳动用品的管理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有效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 劳保用品),加强实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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