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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三篇 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别状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争论打算。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与,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与,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与。在争论和讨论工作时,依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治理人员可列席参与。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
2、与。 4、参与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说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打算。重要议题进展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吵,经过争论还不能统一熟悉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打算,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根本全都后,再择日争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敬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承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视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根据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根据职责分工的要求
3、,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打算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消失的问题要担当责任,并快速实行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争论打算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存,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需无条件听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党支部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二篇精选 一、议事决策范围 1、争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争论制定工作规划、规划。 3、讨论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讨论加强机关党的建立、党风廉政建立和思想
4、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讨论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讨论打算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讨论打算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状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讨论的事项做必要预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别缘由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依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状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托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准时汇报。
5、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讨论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与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争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争论打算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与方能进行,争论干部问题时必需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与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讨论打算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争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展;推举、提名干部和打算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展。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打算的事项,因状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
6、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准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预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前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供应真实牢靠依据。 党支部议事规章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三篇精选 一、议事根本原则 (一)贯彻上级规定。领导班子议事要坚持党的根本路线和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心保持全都高度,维护党中心的权威。 (二)集思广义,少数听从多数原则。决策问题必需坚持少数听从多数的原则,但对少数不同意见也要仔细考虑,如一时难以形成共识,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可放到以后再议。会上讨论问题,要充分绽开争论,
7、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尤其是遇到影响面广的敏感疑难问题套要议深议透,一事多议。真正做到在民主根底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要发挥主动性、制造性,在结合实际的根底上,畅所欲言。 (四)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领导班子范围内的问题,必需由集体争论打算,任何个人和少数人都无权打算重大问题。 (五)领导班子议事要维护全体职权的严厉性,维护全体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表达全体干部职工的意愿并承受干部职工的监视。 二、议事内容 1、制定和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 2、本乡工作制度的健全、修改和废除,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
8、3、本乡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进展规划以及工作规划。 4、讨论组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5、本乡干部职工的考评、表彰及惩处的审批。 6、重大突发性大事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7、其他需要讨论争论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和协商,征求意见,调查讨论,确定议题。 2、预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并预备标准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讨论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4、充分争论。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托付的其他班了成员主持,应安排充分的时间争论问题。
9、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争论议题的状况,打算是否进展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纳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需逐项表决。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听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会议记录,重大事项形成纪要。会议争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书记审定后印发。 8、执行。会议打算的重大事项,依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书记负责执行状况的监视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大事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会议争论讨论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准时报告。 四、议事纪律 (一)对纪委会作出的打算、决议,必需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实际工作中消失新状况需要转变的,可向书记建议提请下次会议争论,但在领导班子没有作出新的打算之前,应坚决执行。 (二)领导班子成员必需严守会议纪律,保守机密。班子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争论状况,必需严守隐秘,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三)参与班子议事会的参会和列席人员在争论涉及本人及其家属的任免、调整、嘉奖等问题时应回避。 五、违规处理 1、争论打算事项不按议事规章进展集体议事和表决形成打算的,要马上订正重新议事。 2、强化执行力,对会议打算事项不执行、执行不力、敷衍塞则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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