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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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锦集3篇) 第一章调查的主要说明 1.1调查工程背景 调查当前中国农夫法律意识的一般状况及其特征,提高农夫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终就农夫相对落后的法律意识与当前法律的冲突等提出一些建议。农夫法律意识状况任何是衡量农村法制建立的重要标志。本次调查报告以河源地区农夫为调查对象。通过调查,分析该地区农夫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利于提出了推动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思路,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1.2调查目的 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夫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终一招。他们常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
2、。假如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夫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爱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夫的意识中仍旧是一片生疏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夫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好像更信任人的力气,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信任法律还另当别论。 全社会要树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气氛。根据闻名法学家苏力的观点,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表达为一个过程,或者说是在一系列社会活动、阅历、感受之中而到达的“皈依”。我们不能仅仅靠
3、论辩、靠灌输“法律必需信仰”,“对法律应多些敬重、多些崇拜”,而使人们信仰法律,而必需以实际的法律运作使他们感受到“还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敬重和崇拜。详细到农夫的法律意识,决不是靠法律的严酷与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强迫、压制与威逼。它们只能使村民产生敬畏感,关键是我们的农村、农业立法要表达农夫的情感,维护农夫的利益。“法律只要不以民情为根底,就总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要使普法下村成为一项制度予以贯彻执行。目前,农村承受法律学问的渠道还较单一,法律学问面还较窄,主动学习法律学问的人还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轻人、老年人占较低的比例,农村普法的形式还停留在集市上的宣传单。上述状况说明
4、,要提高农夫的法律意识必需多管齐下,既要政府主动安排,还要民间的积极组织,既要农夫主动去学,还要以案说法,通过多种形式使农夫有更多的时机接触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学问,用法律学问武装大脑,既要使农夫养成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识。因此,我们不仅要大力实施普法下村,还要使其成为一项制度加以落实。 1.3调查范围与方法 (一)抽样范围 本次调查针对本区农村各年龄人口,被调查的对象主要为我身边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进展调查。 (二)抽样方式调查方法农夫法律意识问卷调查实行了简洁随机抽样方式。 农夫法律意识问卷实行了留置问卷、个别访谈的调查方式。 调查表(见第14
5、页) 其次章农夫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2.1引言 农夫法律意识是指农夫对法律的思想、观点、学问、心理的总称。农夫法律意识的状况表达为农夫学习、理解、把握和遵守的心理状态和行动。自十一届三_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强,广阔农夫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熟悉愈来愈明确,整体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尽管法制建立在农村中收到很多成效,但这与依法治国和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特殊是在一些经济欠兴旺地区问题还相当严峻。据媒体先后报道:在河源市某村的村委会换届中,有的村民以10元的单价出卖自己的选票;在白水县有个别果农因讨不回果款而自寻短见;在龙川县有两位农村妇女捡到一万
6、二千元现金,因安排不公而跑到乡派出所要求明断的。凡此种种事实,都暴露了农夫在法律意识上的欠缺,这已成为制约农村法制化建立和经济进展的瓶颈,是影响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难题之一。 2.2农夫法律意识现状及分析 农夫的法律意识问题始终是法律界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热点之一。为了切实了解当前农夫法律意识的状态,讨论农村法制化进程中的难题,我于2022年1月对河源地区进展了农夫法律意识专项调查。调查问卷以法律常识为主,设置了16个根本问题,主要调查农夫对法律性质,法律维权的途径,以及对一些根本法律现象的看法。本次调查有以下特点: 1.调查问卷的题目设计简洁明白,符合农夫的实际。 2.参与调查时走
7、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夫家中,获得的资料信息牢靠,听到了农夫朋友真实的诉说和心声。 3.参与调查的学生走遍了5个县市,深入到50多个村庄,接触了200多位农夫,调查的掩盖面较广。 4.调查的筹划和安排始终在教师的指导下进展,整个调查过程有始有终,成效显著,调查结论对当前解决“三农”问题有肯定的参考作用。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95份。通过统计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农夫法律意识的根本现状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阔农夫对法律的需要特别剧烈,急需学会用法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每一种社会现象产生都和社会的需要分不开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不例外,其产生以后也是为肯定社会生
8、活效劳的,评价一个法律部门的实际价值关键在于它是否为社会所需要。调查农夫法律意识现状必需了解农夫对法律需要的程度,为了此问题的调查,我们设置了两个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一:你认为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法律?统计结果:近60%的人认为很需要,22.5%的人认为需要,还有13%的人认为不需要,约4.5%的人认为无所谓。 调查内容二:你认为农夫最需要了解什么法律?统计结果:12%的农夫认为需要民法,5%的人认为需要合同法,约6%的人认为需要刑法,约13%的人则选婚姻法,近70%的人认为都需要。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广阔农夫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迫切需要法律学问,大多数农夫已熟悉到法在日常
9、生活中的重要性,熟悉到日常生活与法的关系,他们渴望了解各种法律,渴望用法律解决日常生活的各种纠纷。消失这一可喜变化的缘由有:一是中心和各级政府多年来普及法律、宣传法律的结果,使法律根本深入人心;二是农村改革使农夫接触和遇到很多简单问题,使他们体会到必需有大家共同遵从的“嬉戏规章”,法律便是最重要的规章之一;三是随着公众媒体的普及,农夫朋友的视野也不断开阔,他们也能看到和听到外面的世界,从这中间也感觉到法律在人们生活中的公正和权威。这种现象说明,我国农夫对于法律的不再是一种茫然,不再是认为法律可有可无。 2.现实中农夫对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识现状令人担忧。从以上的调查中,我们知道法律已经成为农夫
10、迫切需要,但现实中农夫对法律了解的程度的确不入人意,很难适应社会和经济进展的需要,很难正确地在生产生活中运用法律来标准自己的行为,以致在实际中陷入熟悉的误区和行动的逆境。 调查内容三:法律的职能是什么?统计结果:53.2%的人认为是打击犯罪;30%的人认为是爱护人民;16.8%的人认为是其它。 调查内容四:你认为现实生活中最严峻的犯罪是什么?统计结果:62.1%答复杀人,7.6%的人答复贩毒,27.5%答复是贪污、受贿,2.8%认为是其它。 调查内容五:你认为谁最应当守法?统计结果:33.6%的人答复是干部;27.6%的人选择党员;33.3%的人选择公民,6.4%的人选择大学生、军人。 调查内
11、容六:当你的亲人犯罪后,下面哪个做法是你选择的?统计结果:7.4%答复检举揭露,1.6%答复帮忙其赶快离开,73.9%答复劝其自首,7.1%答复任其自然。 调查内容七:你认为男女双方进行结婚仪式之后是否是合法的夫妻?统计结果:43.2%答复是,56.8%答复不是。 从调查结果看,农夫对法律的职能熟悉还不到位,有相当一局部简洁认为法律就是打击犯罪,这只看到了法律惩处性的一面,而对爱护人民的本质属性还熟悉不清。大多数农夫对于守法的主体熟悉模糊。在调查中,一些农夫朋友讲:“领导干部手中有权有势,应当带头守法,”这话有肯定的道理,但并完全正确,由于,法律面前人人公平,守法应当公平,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
12、。对于最严峻犯罪的答复,虽然有62.1%的人答复的杀人,但是,他们推断的标准只是靠道德和人之常情,而不是现行的法律,他们也没有熟悉到贩毒,贪污、受贿给社会和人们带来的更大的危害。至于亲人犯罪该实行什么方法和合法夫妻是否要结婚证的问题,农夫存在的糊涂观念和错误做法主要还是受落后愚昧观念的影响。 农夫法律意识淡薄有其自身的缘由,但也和政府没有深入地宣传、推行法律有很大的关系。从19_年以来,国家已经开展了4个普法的5年规划,其成果是显著的,但是对于农夫来说,只是粗略了解了法律的作用和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款,但对于法律究竟是什么,法律的详细内容如何他们并不了解。在最根本的婚姻问题上,他们知道有
13、婚姻法,但并不知其详细内容,甚至有些连最根本的结婚年龄的规定也不知晓,相当一局部人认为只要进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就是合法夫妻。对于法律熟悉的误差,导致在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他们很难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大多数农夫对法、权关系熟悉有所偏差,法制观念淡薄。中国两千年的封建人治社会,使得“权力至上”的观念在中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农村社会过去主要是靠权力(如长老权力、政府权力)来统治治理的,因而,法律对农村的较大介入,首先便要遇到权力的挑战,要了解农夫对法律的评价,不行避开地要涉及到农夫对法律与权力二者的态度。 调查内容八:你认为权利与法律的关系如何?统计结果:约44.
14、7%的人认为法大于权,21%的人认为权大于法,约32.3%的人认为权法并重,1%的人认为互不干预。 从调查结果来看,有局部农夫对于权与法的关系有了正确的熟悉,但仍旧有相当一局部人不能熟悉到权力是法律给予的,必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问题是我国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治国要求法律至上,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人治思想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广阔农夫思想观念中,权大于法的思想难以铲除。这些问题不仅发生在一般的农夫身上,更严峻的是我们一些国家基层工作人员和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根本不能依法行使权力,往往是以政代法、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一个村的治保主任在处理一起
15、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之一提出了相关法律依据,此治保主任竟声称:“什么是法,我就是法。”从这一实例足以可见,在民众内心深处,法律远远不如权力在他们意识观念中的地位。四.农夫法律上的权利熟悉模糊,权利和义务意识较差。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可以说,法律就是以为主体设定权利和义务为目的,从对于权利与义务的熟悉状况,以及对于权利和义务的态度上,可以看出农夫法律意识的状况。 调查内容九:你认为法律与权利的关系任何?统计结果:34.6%答复保障权利,32.7%答复限制权利,8.9%答复没有关系,23.8%答复不知道。 调查内容十:你认为拣了别人钱包要酬劳做法如何?统计结果:83.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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