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三次同步检测试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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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 国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 卷(二)第三次同步检测试卷二、单项选择题(共 40题,每 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对于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合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权的,合作他方应怎样去做?A、不得申请专利B、可以申请专利C、可以提交仲裁裁决D、申请并获得专利后,由不同意一方免费使用该专利【参考答案】:A【解析】:见 合同法第340条。2、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 个月。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B、可以由2 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C、采取
2、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参考答案】:C3、一有限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王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王某认缴的出资额为1 0万元,但是入伙时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为5 万元,对于王某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A、王某承担连带无限责任B、王某以1 0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C、王某以5 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王某不承担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合伙企业法 第 7 7 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B 选项正确。4、某塑胶企业在本市晚报上作虚假广告,声称提供质优价廉的塑钢门窗。李林看到
3、广告后,按照晚报上提供的电话,买了一套塑钢门窗。哪知没用几日就出现断裂现象。以下对于李林实现自己的权利的方式说法正确的是:A、只能找到该塑胶企业要其承担责任B、不可以要求晚报承担赔偿责任C、自认倒霉D、晚报不能提供该塑胶企业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广告经营者的责任。依 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 9条规定,针对菜塑胶企业在本市晚报上作虚假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林原则上是通过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实现自己的权利。但同时在晚报不能提供塑胶企业的真实名称、地址时,李林则可以要求晚报承担赔偿责任。故 D项为正确答案。本题考查的是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
4、如何解决,明确了在受到虚假广告欺骗的情形下经营者和广告经营者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在不同情形下消费者追究广告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不要引起混淆。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 9条也是司法考试热点,并易于引起考生的误解。分解如下:(1)一般情形下,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而受损的,只可以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无权追究广告经营者的民事赔偿责任。(2)前种情形下,消费者只能请求行政机关追究广告经营者 的 行 政 法 律 责 任(而 非 民 事 赔 偿 责 任)。(3)惟在广告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的,即消费者无法追究经营者的民事赔偿责任情形下,消费者始可要求广告经营者承担民事
5、赔偿责任5、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乙承租甲的房屋为期三年。两年后,房价高涨,甲欲将房屋卖掉,遂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则下列说法何为正确?A、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甲没有取得乙的同意B、甲应当提前通知乙房屋将要出售C、无论何种情形,乙都享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D、若丙购买了甲的房屋,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则丙有权决定甲乙之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参考答案】:B【解析】:合同法 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出租人出卖房屋无需征得承租人同意,但应事先通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承租人只有在同等条件
6、下才享有优先购买权,而不是任何情形下都享有这一权利,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D选项错误。6、公司在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的事项有:03A、A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为8 000万元B、B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既无一家国有企业也无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部门C、C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D、D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 年的利息【参考答案】:C【解析】:分析:AD项是属于证券法16条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而不是证券法 18条 规 定 的“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故 A
7、D项不应当选。B 项是旧公司法159条的规定,已经作废。只有 C项符合题意。根据证券法1 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7、甲向乙借款1 0 万元,并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办理了抵押,但是并末登记,后来因资金不足甲又向丙借款1 0 万,并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于是又将该轿车给丙办理了质押,并交付,后来,甲对乙丙的债务均到期,但是甲无力还款,乙丙分别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押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8、:A、乙丙与甲的其他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B、乙优先于丙受偿C、丙优先于乙受偿D、乙与丙优先于其他的债权人受偿,但是乙和丙按债权比例受偿4【参考答案】:C【解析】:抵押权、质权作为担保物权,其特征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以设立抵押,质押的财产优先受偿,故 A 选 项 错 误.物权法第 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末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中第180条第6 项即交通运输工具,因此,甲乙之间的抵押权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的丙.根据占有的物权优于末占有的物权理论,故丙优先于乙受偿,
9、所以 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8、中国某公司从日本装运一批货物,到达我国上海港,经海关人员检查发现部分货物因受雨淋已霉变,并且还严重短量。该运输合同中注明投保的是水渍险。则保险公司应当()。A、只赔偿霉变部分B、只赔偿短量部分C、拒绝赔偿D、全部赔偿【参考答案】:C【解析】:雨淋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不属于水渍险的承保范围9、住所地位于甲市A区的赵某在甲市B区开了 一家小商店,一次在B区卫生局进行的卫生检查中发现赵某小店中的部分商品卫生不合格,卫生局遂对赵某处以2 0 0 0 元罚款。赵某不服,向位于C区的甲市卫生局申请复议,市卫生局审查后作出罚款1 5 0 0 元的复议决定。赵某仍不服,拟向法
10、院起诉。则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A、A区人民法院B、B区人民法院C、C区人民法院D、B区和C区人民法院【参考答案】:D5【解析】行政诉讼法 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 0、下列案件事实中,并非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是A、杨某诉吴某饲养的狼狗咬伤自己,就杨某有过错的事实B、孙某诉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过低而电死其牛,就孙某无视危险标志而牵牛经过高压线的事实C、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其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对于乙公司产品的制造方法不同于甲公司的专利方法D、郑某诉某公司产品存
11、在严重缺陷致使自己人身伤害,就产品存在严重缺陷的事实 参考答案:D【解析】:根 据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4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
12、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 1、因某省政府违反国务院有关收购蚕茧的规定,国家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对该省进行一定数量的罚款。如该省政府对此罚款不服,它应该向()
13、起诉。A、该主管部门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该省政府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C、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6D、该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参考答案】:C【解析】参 见 行政诉讼法 第14条。1 2、天福公司于2 0 0 3 年 5月 1 0 日以普通挂号信的方式向祥源公司发出要约,表示愿以2 3 0 0 元一吨的价格卖给祥源公司某特种型号钢材1 5 0 0 吨,不料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天福公司于5月 1 3 日又发了一封特快给祥源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 4 0 0 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5月 1 8 日到达,快信5月 1 5 日到达,祥源公司收到了两封邮件,但秘书忘了把特快交给总
14、经理,总经理于5月2 0 日迅速回信对挂号信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参考答案】:B【解析】:根 据 合同法 第17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被撤回,不论受要约人的总经理是否知悉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到达受要约人是指到达其传达室等指定的收信部门。1 3、依 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不需要每年都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B、
1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应申请行政复议7D、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声讯台以有偿方式对公民提供政府信息【参考答案】:B【考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解析】B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3 1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 1日前公布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故A项错误。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
16、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正确。第2 7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1 4、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 个合伙人,经营状况良好,刘某希望加入,对于刘某加入以前合伙企业的对外债务,刘某是否应当承担责任?()A、由于该债务是刘某人伙以前产生,所以对新合伙人没有约束力,刘某不承担清偿责任B、新合伙人刘某应当与其
17、他合伙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C、新合伙人刘某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外承担相应的责任D、新合伙人刘某可以与其他合伙人约定从而对入伙前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根 据 合伙企业法 第4 4条第2款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人一旦入伙,即取得与其他合伙人同等的权利,同时承担同等的责任;入伙人可以在入伙协议中约定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这种约定仅有对内的效力而无对外的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1 5、在山东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 0年,在这3 0年内,通常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调整。但现在朱某年老逝世,又无人继承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要对该承包
18、经营的土地进行调整的,应当经过怎样的程序?8A、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批准B、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C、必须经2/3 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必须经2/3 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参考答案】:D【解析】:土地管理法 第 14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
19、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根据该规定,选 项 D 为答案。1 6、甲欠乙2 0 万元借款已经到期,但是甲已经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同时甲却实施了下列行为:收养了一个孤儿;拒绝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将其所有的唯一的值钱物品-个价值1 0 万元的祖传古董花瓶,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一个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且不知甲的欠款情况的朋友,又用卖花瓶所得的2 万元买了一套真皮沙发,送给其即将要搬入新家的姐姐。对
20、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拒绝继承其父亲遗产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B、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收养孤儿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C、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古董花瓶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D、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赠送真皮沙发给其姐姐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1参考答案:D9【解析】:合同法 第 74 条 第 1 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
21、必须以财产为标的,而基于身份关系而为的行为,比如结婚、收养或解除收养、继承的承认或抛弃等都被排除在外,故乙不能对甲收养孤儿和放弃继承的行为行使撤销权,AB选项错误;甲转让花瓶的第三人不知情,也不能对这一交易行为行使撤销权,C选项错误;D选项是典型的无偿转让财产,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本题应选D选项。1 7、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进出口商品的进出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限额的制度是什么?A、进出口配额制B、进出口许可证制C、进出口押金制D、进出口最低押金制【参考答案】:A1 8、下列有关调查取证的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审理案件需要的关于损害国家利益的事实,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B、涉及国家秘
22、密的材料,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C、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提出D、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被通知不予准许的,可以向被申请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参考答案:A【解析】:民事诉讼法 第 6 4 条第2 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证据规定 第1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
23、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所以,A 选项说法正确。证据规定 第 17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10证据:(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可见,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应当是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而不是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B选项错误。|学/法/网|证据规定 第19条 第1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当事人及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而不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提出,C选项错误。证据规定 第1 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
24、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被通知不予准许的,应当是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非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D选项错误。1 9、根 据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标志可以在成员国之间取得优先权保护?A、商品商标B、服务标记C、厂商名称D、产地标记【参考答案】:A【解析】:优先权的保护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第4条。2 0、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自认,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A、在涉
25、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表示明确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B、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表示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C、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D、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11【参考答案】:A【解析】:证据规定 第8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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