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方案.docx
《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方案 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心1号文件精神,仔细做好审批农村宅基地试点工作,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状况,根据新区管委会下发的农村宅基地审批治理暂行方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批原则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严格根据土地治理法、农村宅基地审批治理暂行方法中确定的一户一宅和用地规模进展审批。在审批过程中既要解决农夫住房现在存在的紧迫需求,又必需标准农村宅基地建立行为,这两个方面要同时兼顾。 二、审批目标 通过有规划的安排农村宅基地审批,有序合理的解决农夫对宅基地的需求,推动农村城镇
2、化建立,同时有效的遏制宅基地乱搭乱建的现象。依据各乡镇目前状况,2023年全年拟审批农村宅基地约300户,需建立用地面积99000平方米,将依据各乡镇申请比例大小,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建立用地指标。今后年度依据建立实际合理确定审批规模。 三、审批范围 这次启动的详细范围为新区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建立用地以外的行政村,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区城乡统筹规划,并已完成编制经审查批准公布了村庄建立规划的村社。(见附表) 四、审批条件 1、农村宅基地审批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所确定保存的行政村,并已做出完善的新农村建立规划,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
3、婚等缘由(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一户一宅,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复员军人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立工程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宅基地: (一)不符合以上规定所规定条件的; (二)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和村镇建立规划的; (三)符合以上规定,但原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宅基地面积0.8倍以上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四)出卖、转让、出租原有住房或转变原住房用途,再申请宅基地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村 宅基地 审批 工作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