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调查报告范文[0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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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土地调查报告范文农村土地调查报告1 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第一批规划讨论课题“农村土地法律制度讨论”的根底工作是田野调查。在课题组工程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的筹划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中青年师生共五十多位,分成14个小组,从2023年9月下旬开头,以我国中部省份湖北省为重点,对包括湖北省的10个市、县、区和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等省份的4个地区进展了实地调查。调查农户达406家,访谈农夫计五百余人。 课题组主要围绕农地的权属状况、使用状况、流转状况、税费负担、征用状况以及纠纷状况这六个方面与各地的农夫、基层干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进展座谈和个别访谈,并
2、向农户发放了问卷。此外,课题组还从各地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内容涉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政策、统计数据、法院典型案件判决、土地权证、各地农地运作的试点方法等等。本报记者在对课题组报告仔细整理后,将其主要局部节选登载,盼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忙。 一.权属状况 问题:土地归属一向为法律制度设计的重心。为反映出农夫本身对当下土地权属的熟悉,课题组提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耕种的土地是谁的”。作出有效选择的问卷430份,选“国家的”占60%,“村集体的”占27%,“生产队(小组)的”占7%,“个人的”占5%,“其他人的”占0.4%。 结论:认为土地属于国家的占有肯定优势。 解读:一个从法学视角令人
3、感兴趣的问题是,即为何大多数受访者都认为土地是国家的。虽然同为公有制的详细形式,国有与集体全部的制度旨趣仍是大有不同,而这种不同却被受访者所普遍无视。相当一局部的受访者还认为,两者的边界是模糊的。然而,这样的模糊或许不能简洁的归结于农夫法律意识的淡薄。譬如,作为农村社区精英的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都持相类似观点。课题组认为,影响集体成为适格私权主体的因素一是集体全部权所承载的公法义务淡化了其私权属性;二是集体全部权本身是不完整的;三是集体全部权主体的“缺位”。 二.使用状况 问题:在农夫对现行土地承包政策是否满足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04份有效问卷对此作出了选择,其中266份选择“满足”,占总数
4、的64%;只有70份选择“不满足”,占总数的18%。在农夫是否情愿种地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13人对此问题作出了有效答复。其中198人表示“情愿”,占总数的48%;而有130人表示“假如税费负担减轻就情愿”,占总数的31%;而72人明确表示“不情愿”,占总数的17%。虽然愿种地者为多数,但仍缺乏50%。 结论:我国现行的农地承包政策在总体上虽然受到了农夫的拥护,但农夫种地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解读:一些地区的调查结果反映,农夫对现行承包政策普遍持“无所谓”甚至“不满足”的态度,主要缘由一是由于农地上负担的税费过重,加之农产品价格(尤其为粮价)上不去,所以种田几乎无利可图,在有些地区,甚至种田还要倒
5、贴。这自然减弱了农夫对土地的感情,也影响了土地承包政策的声誉;二是由于承包到户的政策与某些地区的状况不符,所以实施效果不抱负,从而影响了当地农夫现行土地承包政策的满足度。比方,山东平度地区始终在实行“两田制”,而中心的现行政策是统一实行“均田制”模式的土地承包,这样的政策调整,在基层牵涉面很大,影响了土地使用模式推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所以很难推行开来。 三.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状况 问题:在实行流转是否自愿的问卷调查中,课题组设计了“如何取得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问题,答复“通过村委联系取得”的有29人,占选取总次数的8%;答复“直接与别人联系取得”的有258人,占选取总次数的70%;选择“上述
6、两种方法都可以”的有84人,占选取总数的20%;选择“不知道”的有8人,占选取总数的2%。在答复“假如把地给别人种,你是否会向他收取肯定费用”问题时,答复“会”的有153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8%;答复“不会”的有15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9%;答复“不但不会,还要贴钱”的有40人,占选取总数的10%;答复“视双方关系而定”的有3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9%。 结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绝大局部农夫可以自愿选择流转对象,但38%的有偿流转率反映了有偿流转在农村中并不占十足的主导地位。 解读: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的这种现状是由我国现有土地制度及中国的乡土社会所打算的。我国农地为集体全部,而农夫为集
7、体中的成员,集体内部成员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像“鸡蛋从左手滚到右手”一样,并不会对原土地全部人在集体土地上所享有的权利产生什么影响,因此集体对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的治理与约束极为放松;而中国农村乡土生活、熟人社会的现状,使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包括与集体外的亲友之间的流转)双方对流转契约的态度也颇为随便。对集体外部人员而言,上述两种特点均已不再占有优势,因而此时集体与被流转人、流转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流转的程序与集体内部的流转相比有很大区分。 四.农村税费、农夫负担状况 问题:调查的地区在税费改革上进度不一,有的尚在进展有的已近尾声。总的来讲,改革成果不小,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详
8、细可归为以下两点:一是税改后,农夫负担得到不同程度的减轻,但在个别地区、个别时段也消失了“增负”现象;二是费税改革后,基层政府叫苦,公共事业与根底设施难以维持。 结论:农夫与政府关系的税款征收程序趋于标准、明确;农村理解、支持税费改革政策的是主流,但对将来持疑心和较悲观无奈的态度,对“负担反弹”仍有顾虑。 解读:在全国不少地方,税改前的农户负担是以田亩与劳力结合的方式确定的,在改革后,农业税则全部摊在田亩上,这样使无劳力或少劳动力的农户负担增加;同样的缘由,种田大户的负担也因此增加;在税改前,农村中的救济户、五保户的各种费用由村集体组织予以减免,在费改税后,村委会的减免打算权被取消,他们的负担
9、因此而增加。为维系公共事业运作而巧设名目、收派各种费用的现象有所抬头,像学校的教育集资、学杂费等,使农夫的实际负担增加的远不止统计表所显示的那些工程。 这主要反映了几方面的问题: (1)农村税费改革与公共支出、社会救济优抚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冲突; (2)农村税费改革结果与扶持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相抵触; (3)基层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仍做得很不够,不少地方的乡镇政府机构还是叠床架屋。 课题组调查时发觉,有些农村道路坑洼不平,水渠断破;在山西吕梁与乡村教师的访谈中得知,学校破败,教师的办公条件更是简陋的可怜,工资低又不能按月定额发放,这固然也有历史的因素,而上级地方政府和中心也是心有余而力缺乏,
10、说得多,做得少,财政转移支出力度的确是个问题。 五.农地征用状况 问题:在我们402份的问卷调查中,有56.30%的人选择“发生过土地征用”,还有32.80%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过征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率低,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发放率仅为49.8%,其中约11.40%为局部发放,没有发放的比例为16.30%;土地征用补偿费数额低,被征用地方的农户对补偿费的发放标准也不清晰,在149份问卷中,有41.60%的人都不清晰,知道按田亩数发放补偿费的仅为39.6%。 结论:在经济进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土地征用状况发生率也不同;但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土地征用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将日益成为农村的
11、一个根本问题。 解读:土地征用已经成为农村,尤其是城市郊区农村中的一个焦点和难点问题。从调查各地的土地征用补偿状况看,在征用土地后,国家的收益是村集体和农户的好几倍。土地的全部升值,甚至土地被征用前的价值一局部也被征去了。作为对土地全部者的补偿,却由政府拿走了一块,同时资金使用权又统归政府。这样,土地全部者(从土地的收益归属的角度看)的角色就模糊了起来。 六.农地纠纷调处状况 问题:对广东、湖北、山东等地进展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在335个选择中,有64.2%的人面对土地纠纷选择由村干部解决,有4.2%的人选择由乡镇干部解决,有2.7%的人认为由法院解决;而除此之外的其他解决途径也占不小比例,为
12、19.1%,这其中还有9.9%的人依据纠纷的不怜悯况实行不同的解决方式。 结论:农村对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呈多元化特点,农地纠纷交由法院解决的比例过小。 解读:农地纠纷一段时间里在局部地方不被法院受理。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内部规定,对于大面积的农地税费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正常解决纠纷途径的不通畅也进一步造成农夫诉诸非正常方式解决纠纷,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说明,有超过19%的农夫选择了村、乡镇干部调解和诉讼以外的方式进展,这是一个值得留意的动向。 七.规制农村土地制度九条建议 第一、对土地治理法第10条进展调整。修改为:农地全部权主体应明确为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但
13、于土地发包与调整时应敬重历史性形成的土地边界。其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作出确认,并澄清其功能。法律可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法人,担当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关于土地权属登记,可做出如下适当超前的规定:农地全部权由县级土地治理部门负责登记发证;土地承包使用权由农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土地治理部门核实后发放使用权证。 第四、探究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路径,转变目前农村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小农经济状态,建立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根本单位的农业经济联合体,使其逐步走上合作经营的道路。 第五、落实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自主权。一是修改农地承包法第3条,将农地实行单一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修改为“以家庭
14、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方式相结合的农地使用体制”;二是修改农地承包法第20条,将该法规定的30年、50年及70年的期限确定为农地使用的最长期限,而详细每一块土地的使用期限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和使用权人于签订承包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使用权合同)时在法定最长期限内协商确定;三是转变政府职能。 第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进展完善。 第七、切实减轻农夫负担。 第八、对农地征用问题,一是把发放对象直接指向被征地农户;二是为落实土地全部者权利,可以考虑在国家统一的监管体系下,由集体组织直接向市场供给土地;三是遏制地方政府圈占农地的冲动。 第九、对农村错综简单的土地纠纷,应敬重传统的争议解决模式,并在此根
15、底上渐渐增加人民法院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农村土地调查报告2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余年的洗礼,目前农村经济已进入不断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实践阶段。分析这个阶段的新实践,农村经济已逐步消失这样一个明显特点:土地活则经济活,土地流转正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新一轮进展的“兴奋点”。 我县作为一个欠兴旺的内陆山区农业县,如何紧紧把握农村经济进展的新趋势,积极探究农村土地流转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促进农村土地标准、高效流转,全面盘活、开发利用好土地这一与进展经济联系至关亲密、潜能极为巨大的生产要素,对加快进展县域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带着这一课题,我们对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状况进展了一次仔细的调查。 一、我县土地流转
16、的根本特点和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土地的流转面积达7.62万亩,其中耕地1.8万亩,山林3.5万亩,果园2.2万亩,水面0.12万亩。调查中,我们发觉土地流转较好的主要集中在209国道沿线和靖洪国防大路沿线的坪村、堡子、连山、林城、团河、黄茅、若水等乡镇,这些乡镇土地流转的面积约占全县的54%,其中土地流转较好的坪村镇共流转土地1532亩(其中耕地816亩,山地400亩,水面316亩)。综观我县土地流转状况,主要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 1、流转的面积逐步扩大。 从1995年实行其次轮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县土地流转的面积逐年增加。1995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不到2.1万亩,今年已达7.62万亩,
17、增长了3.5倍。特殊是近两年来,初步消失了由小块流转向成片规模流转的新变化。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一次性流转面积达20亩以上的就有370余宗。 2、流转的形式不断丰富。 据调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托付代管,即外出务工的农户托付亲戚、朋友、邻居耕种,税费负担与收益安排由代管人与托付人签订书面或口头协议商定,全县有80%以上的属于这种形式。二是反租倒包,即乡、村集体依据构造调整等需要将承包户的土地租过来,然后又转租给原承包户或其他农户。如堡子镇政府租赁该镇新店村、楼落村农户的200亩稻田,然后又转租给原来的农户或其他农户,用来集中连片开发无籽西瓜。三是股份合作,即集体或个人以土地入股
18、,与他人或单位进展共同开发经营,共享效益。如林城镇大石板村粟多坤、粟多遇等人负责技术和资金,连山乡宋家洲村的9户农户以118亩稻田入股,实行股份合作,共同开发优质葡萄。这种分户治理的股份合作形式既解决了种田大户无田可种的冲突,又解决了田主缺资金、缺技术搞开发的冲突。四是集体重新发包或转包,即村组将集体“四荒地”、农户弃耕抛荒的土地重新发包或转包给农户。如团河镇向阳村以150元/亩的租金,承包了该村120亩土地(其中耕地80亩,河滩荒地40亩),经整理后以2.5万元/年的租金,发包给本村3户农户,规划用于建立鸡、鸭、猪、羊、鱼综合养殖场。憘五是对外招租,即村组集体将集中连片的低产田,或将集体原来
19、统一经营或承包的山林、果园、水面及荒地,以招标的形式租给大户经营。团河镇官舟村将两块分别为300亩和500亩的荒地发包给两名洪江籍的农户,承包期20年,承包者带资金和技术落户团河,进展板栗和脐橙等优质水果。此外,拍卖、以租抵债等形式在土地流转中也占有肯定的比例。 3、土地跨区域流转渐渐增多。 随着农村经济的进展,土地潜能的不断释放,很多能人大户已不满意于本地有限的土地资源,从而使土地跨村、跨乡、跨县流转的面积逐步扩大,土地经营逐步打破了传统的区域界限。据初步统计,全县跨区域流转的土地已达1.9万亩,占全县流转土地的25.2%。仅团河镇就对外(外县)招租1100余亩。连山、坪村、林城镇等交通便利
20、的乡镇,对外更具吸引力。地灵乡的草莓大户吴国华就到坪村承包了稻田20亩,在国道边进展草莓;若水镇的胡清在连山承包30多亩耕地,同时转战怀化鸭嘴岩租赁荒山进展脆蜜桃。 我县土地流转虽然起步较晚,但产生的效益和影响是非常明显和积极的。 一是推动了农村产业构造调整。不少能人租赁集体或个人的土地,不再局限于耕种质次效低的农作物,而是逐步倾向于作物耕种的多样化、规模化,由耕种比拟效益较低的油茶、水稻转向耕种优质水果、西瓜、大棚蔬菜、葡萄等比拟效益较高的作物。目前全县在土地流转中已涌现出了一批调整构造的“排头兵”,为推动全县农村产业构造调整作出了示范。如坪村镇大顺村张光前等6户农户承包耕地84亩,全部改种
21、水稻为种无籽西瓜、葡萄、草莓等,带动了当地农夫调整产业构造,加快了全镇产业构造调整的步伐。在他们的带动下,全镇有120多户农户参加承包土地300多亩,用于种植无籽西瓜,获得了很好的收益。 二是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力的合理转移。土地流转一方面催放了土地的巨大潜能,同时又进一步解放了劳动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大约有2万余名农村劳动力将耕地以流转的形式处理后,纷纷外出经商、开店、打工,从而有效解决了目前农村劳力过剩、弃耕抛荒现象严峻的问题。 三是提高了土地使用价值。土地合理流转后,土地逐步向大户和能人集中,经营者实现了市场化、规模化的生产,转变了农村经济长期存在的品种老化、治理落后、经营小打小闹的不良布
22、局,使土地的潜能得到了大幅度的释放。如坪村镇农户张崇华承包了32亩耕地,用来种植无籽西瓜,今年产值达2.8万元,而32亩耕地用于种植水稻总收入仅1.4万元,只有种植无籽西瓜的50%。 四是培植了一批农村大户。憗随着土地流转的推动,生产要素不断向生产大户和能人集中,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生产大户和能人有了“用武之地”,一批进展农村经济的大户脱颖而出。目前,全县承包5亩土地以上的经营大户就有2100余户。黄茅乡白洋村陆明建等9户农夫于1997年租赁本村300亩荒山,承包30年,至今已累计投入资金11万元,栽种优质板栗XX株,优质梨树3000多株,杨梅、碰柑、脆蜜桃等1000多株,估计进入盛果
23、期产值可达25万元以上,可以为15人以上供应劳动就业时机。 二、我县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土地流转经过几年的进展,取得了肯定成效,推动了了农村经济的进展,但是由于思想意识、机制束缚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土地流转仍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严峻影响了我县土地合理、标准、高效流淌。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的组织引导乏力。我县土地流淌主要是农户自发进展的,个体化倾向较重。各级党委、政府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引导,至今没有标准的政策指导操作,没有明确详细的部门标准治理,致使我县农村土地难以实现标准、有序和高效流转。二是土地流转的市场培育滞后。全县干部群众“土地市场”的观念非常淡薄,县、乡、村三级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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