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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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项目编号:HELCGP-GK-201002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临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主体:临城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1月13日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3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 4第三部分 招标项要求 9第四部分 招标有关说明 10第五部分 合同参考条款 15附件一 投标书 16附件二 资格声明函 16附件三 法人委托书 17附件四 报价明细表 18附件五 评标办法 18第一部分 邀请书受采购人委托,临城县采购中心对临城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事业法人参加本次招标
2、活动。1、 招标编号:HELCGP-GK-2010022、 项目名称及要求:详细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3、 标书售价:每份300元,开标时现场缴纳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5、 领取标书时间:2010年2月5日至2010年2月11日,在下载6、 领取标书地点:临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0319-71913937、 项目联系人及 :刘月芬 0319-71916568、 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2月26日上午10时前9、 开标时间:2010年2月26日上午10时10、 开标地点:临城县财政局北三楼会议室11、 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一、 项目区概况临城县地处
3、太行山东麓,河北省西南部,地势西高东低,呈阶梯状分布,山区、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平均海拔773米。辖区总面积782平方公里。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为临城县行政管辖范围。规划期间管辖范围如果有调整,以临城县国土资源局确定的范围为准。二、规划期限及范围本轮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目标年为2020年。范围为临城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临城镇、东镇镇、黑城乡、鸭鸽营乡、西竖镇、郝庄镇、赵庄乡、石城乡8个乡镇。三、项目主要任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土地利用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矛盾和新要求。“十一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加大对京津冀经济圈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县借助外力、启动内
4、力加快发展提供了条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全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宏观调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临城实际,特编制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方案。本轮规划的任务是:(1)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任务;(2)综合研究和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统筹安排各乡镇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3)划定城镇村用地扩展边界;(4)进行用途管制分区及其管制规则;(5)制订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6)建立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四、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开展临城县
5、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规划基数转换。临城县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基数转换。2、资料搜集调查。包括土地利用与集约利用水平调查;自然与生态环境调查;社会经济环境调查;相关规划和资料的收集,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技术路线、技术思路,保证技术人员、硬件和软件能够支持所定的方案,由技术单位自主完成。3、规划专题研究。包括: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土地需求分析;建设用地布局研究和战略研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战略研究;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研究;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研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研究等。4、编制规划大纲及大纲说明。明确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
6、规划目标和分解控制指标,确定主要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编制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础研究工作报告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政府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5、编制规划文本及文本说明。在专题研究、专项规划研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基础上,编制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市政府批准后报省厅审批。6、规划数据库建设。需要在此项目中完成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7、规划方案中关键问题的技术处理。包括规划协调与平衡技术要求;用地布局与重点项目的用地范围的确定;规划供选方案的编制;规划控制指标的分解。8、送审报批。全部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形成一个规范性文件,提交临城县人
7、民政府、邢台市人民政府逐级通过,并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省政府审批。五、项目执行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4)国务院关于加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5)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6)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
8、资厅发200910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9)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修改稿)国土资源部(11)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国土资发2002193号)(1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意见(冀国土地字200921号)(13)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14)临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9-2010)规划纲要(15)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和邢台市、临城县地方规划文件六、项目实施原则(1)
9、坚持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原则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强调“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对耕地进行最严格的保护,以维护农业生产的根基。(2)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坚持节约用地和集约用地,走节约与开发并举、以节约为主,内涵和外延并重、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加快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3)坚持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保护农业综合生产力,保障粮食安全。(4)坚持供给以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原则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协调安排工业、交通、水利、城乡发展等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划定乡镇建设用地规模边
10、界和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5)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在广泛公众参与的基础上,采用多种方法测算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的需求,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数量,保障城镇化、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用地。以保证规划的可行性、适应性和高效性。(6)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土地资源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土地利用需求, 积极实施土地利用城乡统筹、土地功能区域协调,确保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7)坚持规划相互衔接原则临城县土地利用规划应与邢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临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协调一致。(8)坚持统筹考虑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
11、的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要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着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 七、项目建设的工期要求至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工作,将成果上报并接受检查验收。具体要求包括:1、规划大纲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月完成基数转换、专题研究、规划大纲,经市国土局批准后上报省厅。2、规划方案完成时间:规划大纲审批后2个月完成,规划成果经市国土局批准后上报省政府审批。3、数据库建设完成时间:规划大纲审批后1个月完成,规划成果提交县政府、市政府。4、如果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规定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完成时间比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
12、前,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果国土资源厅规定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完成时间比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晚,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时间为准。八、项目应提交的成果资料根据临城县的实际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本项目应完成以下成果:1、规划评价及前期调研文字成果(1)临城县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及修编前期调研报告。(2)临城县前期调研基础资料汇编 各乡镇各类用地数据汇总本 各类用地更新资料汇编本 各类用地效益指标数据集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反馈意见本2、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题研究报告3、规划大纲成果4、县、乡(镇)规划文本、规划说明5、规划数据库(1)数据库建设最终成果(2)数据库建设预检报告(3)根据
13、预检意见修改完善的情况说明(4)数据库建设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5)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和成果6、规划图件(1)临城县2005年更新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1:1万)和临城县土地利用规划图(2009-2020年,1:1万);(2)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1:1万)及规划图(2009-2020年,1:1万);(3)2005年10月31日临城县1:1万土地利用现状更新数据库;(4)临城县1:1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2009-2020年);(5)相关专题图册临城县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图临城县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战略规划图临城县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图临城县土地适宜性分区图临城县基本农田分布
14、图临城县规划实施期间耕地增加来源图临城县规划实施期间耕地减少去向图临城县规划实施期间建设用地增加分布图临城县矿产资源潜力分布图临城县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规模时序设想图临城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图临城县城中村规划区域框架图临城县近期重大项目建设分布图临城县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图7、光盘成果8、专题研究成果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实施评价临城县土地需求分析建设用地布局研究和战略研究临城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战略研究临城县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研究9、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其它成果九、项目其他要求1、项目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具体问题,在招标合同约定。双
15、方争议问题项目中标单位必须服从甲方意见。2、项目中标单位提交技术设计书经市土地规划修编办批准后实施。3、项目中标单位须提交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合同要求的全部成果,提交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和成果。提交的成果应满足报批评审成果要求。4、本次规划修编采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在国家未确认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前先行开展规划修编,待国家确认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后再进行修改,修改不增加费用。5、临城县规划修编按现行管理范围进行规划修编。在规划成果上报审批时,如果上级要求按原行政管理体制上报成果,由项目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与周边县进行协调,做好规划的衔接上报工作。由此增加的工作不增加费用。规划修编期间
16、,行政管理体制变化导致规划修编工作量增加的,项目中标单位必须按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完成规划修编任务,由此增加的任务不增加费用。所有与临城县周边县的规划交叉工作量由中标单位负责。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1、本次采购项目为邢台市临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公司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已经备案);近年来独立承担过三个以上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且能够提供相应项目合同书;了解本项目业务、技术;具有良好的信誉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能充分满足相关服务要求,具有足够的技术人员;3、投标人投标要求:(1)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17、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投标的整体方案并提出技术支持的实施计划和承诺。(2)投标人应保证规划中的技术要求可以实现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相关技术问题。(3)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完成时将规划编制的全部有关及时文件、资料及验收报告数据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4、合同签订:当场宣布中标结果或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中标合同。5、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6、验收:由采购单位按规定组织验收。7、投标单位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参加招标,随时接受咨询,并能够予以解答。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项目总额的40%作为启动资金,完成工作量50%支付总额40%的费用,其余20
18、%在省验收后支付。第四部分 有关说明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中所叙述的项目内容。2、定义“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单位。“规划编制项目”系指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需求方提供编制规划的资料、技术文件、规划报告、说明书及电子版成果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合格的投标方采购领导小组及采购人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能力提供所需服务的国内供应商为本次合格的投标方。3.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
19、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项目、招标程序要求。5.2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通知(书面或 );(2)邀请书;(3)招标项目;(4)招标项目要求;(5)有关说明;(6)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 、 、电报等形式通知招标方,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两天使招标方收到,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招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考虑,还是出于对于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条款,将以书面、 、 等形式通知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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