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期末复习指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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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学期末复习指导一、课程说明本课程专业设计面向全日制法律本科、专科专业的学生。本课程的教材名称为刑法学(上册)、赵秉志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刑法学(下册)、赵秉志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一版)。二、考试说明本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相结合。考试成绩占总成绩80%,平时成绩占20%。考试范围与刑法学教科书范围一致。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10小题,每题2分,共20分)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题3分,共30分)名词解释题(2小题,每题5分,共10分)简答题(2小题,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1小题,20分)三、复习要点绪 论刑法
2、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上册 刑法总论第一章 刑法概述1、刑法的任务2、刑法的解释。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1、刑法基本原则的界定和意义 2、罪刑法定原则 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规定1、 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问题的规定。 第四章 犯罪概念犯罪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第五章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第六章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的种类1、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第七章 犯罪客观方面1、 危害行为2、 危害结果3、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八章 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年龄1、 刑事责任能力。 第九章
3、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及其类型1、 犯罪过失及其类型。 第十章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1、 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既遂的概念及特征1、 犯罪预备的概念及特征2、 犯罪未遂的概念及特征3、 犯罪中止的概念及特征 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1、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 2、共同犯罪的形式 3、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 罪数 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与处断原则1、 连续犯的概念、特征与处断原则2、 牵连犯的概念、特征与处断原则。 第十四章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 第十五章 刑罚概说1、刑罚的概念 2、刑罚的目
4、的 第十六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1、刑罚的体系 2、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3、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剥夺军衔。 4、非刑罚处理方法 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和意义。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及其适用。 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刑罚裁量情节的种类及其适用。 第十八章 刑罚裁量制度 1、累犯 累犯的概念。累犯制度的意义。一般累犯。特别累犯。累犯的刑事责任。 2、自首与立功 自首的概念。自首制度的意义。一般自首。特殊自首。自首的认定。自首犯的刑事责任。 立功的概念。立功制度的意义。立功的分类。立功对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影响。 3、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概念。数罪并罚的意义
5、。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的方法。 4、缓刑 缓刑的概念。缓刑的意义。缓刑的考验期限。对缓刑犯的考察。缓刑中的减刑。缓刑的法律后果。缓刑的撤销。战时缓刑制度。 第十九章 刑罚执行制度1、减刑的概念和条件2、假释的概念和条件。 第二十章 刑罚消灭制度我国刑法关于追诉期限及其计算方法的规定。 下册 刑法各论第二十一章 刑法各论概述1、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罪状。罪名。法定刑。 2、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的概念、类型。法条竞合适用法律的原则。 第二十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二十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6、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伪造货币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逃汇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偷税罪。抗税罪。虚开增值税
7、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 第二十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破坏军婚罪。虐待罪。 第二十六章 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敲诈勒索罪。 第二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
8、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脱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倒卖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医疗事故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传播性病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第二十
9、八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第二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第三十章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 第三十一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战时违抗命令罪。战时临阵脱逃罪。逃离部队罪。武器装备肇事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刑法学1小抄如何理解刑法学及其研究对象?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部门,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而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因此,刑法学
10、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 i+ p5 F6 b |) 5 + V如何理解刑法的性质? 阶级性质: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得意志和利益制定得,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得工具。法律性质:(1)刑法保护得社会关系广泛;(2)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5 z( N- % - X2 N& H* B# ?怎样理解我国刑法制定的实践根据?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是我国刑法制定的时间根据。4 |, O& q L! _/ V0 x: |. Q5 h3 刑法的解释有哪些种类? 一按解释效力得不同可分为:1.立法解释,就是立法机关对刑法得含义所作得解释.2.司法解释,就是由
11、司法机关对刑法得含义所作得解释.3.学理解释,就是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得解释.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属于有权解释,有法律约束力.学理解释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属于无权解释.二按解释得方法不同可分为:1.文理解释,就是对法律条文得字义,从文理上所作得解释.2.论理解释,就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得解释.论理解释可分为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S7 s( g! v5 E. _6 , U怎样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刑法基本原则的主要特征有:1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的原则2、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精神3
12、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 V p z+ i3 O/ u( 0 b9 U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法定化,即犯罪与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产生得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得法律规定。(3)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w5 / l( M7 L1 Z0 D1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与基本要求是什么?新刑法典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就是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基本要求是:就犯罪人而言,任何人
13、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得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规定得特权;对于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得社会地位、家庭出身等情况如何,都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在定罪量刑时不应有所区别,而要一视同仁,依法惩处。就被害人而言,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保护被害人得权益;被害人同样得权益,应当受到刑法同样得保护;不得因为被害人身份、地位民族等情况得不同而对犯罪和犯罪人予不同得刑法适用,但同时,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并不否定因犯罪人或被害人特定得个人情况而在立法上、司法上允许定罪量刑有其符合刑法公正性得区别,如果这些个人情况对犯罪得性质和危害程序有影响得话,在定罪量刑上应有所区别,无影响得则不应有所区别
14、;在司法实务中贯彻适用该原则必须着重注意以下两个问题:a刑事司法公正,即定罪公正、量刑公正和行刑公正;b反对特权,即只要是犯罪,就要平等地适用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予以惩处,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得特权。- g6 k/ s8 q: T2 O怎样理解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与基本要求? 1、含义:犯多大得罪就应承担多大得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重得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罪轻罪重,应当考虑行为人得犯罪行为本身和其他各种影响刑事责任大小得因素。2、基本要求:(1)立法要求,即立法上要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得原则设置体现区别对待得刑法制度和轻重有别得具体犯罪得法定刑幅度,我国
15、现行刑法确立了科学严密得刑罚体系,规定了区别对待得处罚原则与刑法制度,刑法分则设立了轻重不同得具体犯罪得法定刑幅度;(2)司法要求:a纠正重定罪轻量刑得错误倾向,把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得地位;b纠正重刑主义得思想,强化量刑公正得执法观念;c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得现象,实现执法中得平衡和协调统一。/ A4 . y: _3 l # G7 |1 l$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取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在一定范围内肩采取普遍管辖原则得结合型刑事管辖体制。1、属地原则(也称为领土原则)。2、属人原则(也称国籍原则)。3、保护原则(也称安全原则)。4、普遍管辖原则。
16、5、独立行使刑事管辖得主权原则,兼顾“一罪不二罚”得原则。$ N/ / m) H6 * G q& t1 f如何理解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刑罚得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得行为是否适用得问题。我国刑法采用得是从旧兼从轻得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得,则依新法处理。根据这一原则得规定,对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97年10月1日修订刑法生效前实施得行为,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6 q/ a5 b8 u8 H# b% W. C(1)当时得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得,只能适用修订前得刑法,现行
17、刑法不具有溯及力。(2)当时得刑法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则应适用现行刑法,现行刑法具有溯及力。(3)当时得刑法和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第四章第八节得规定应当追诉得,原则上按当时得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即“从旧”。但如果当时得刑法处刑比现行刑法要重,则适用现行刑法。此即从轻原则。(4)如果根据当时得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得判决得,该判决继续有效。! p5 _3 t& a3 4 怎样认识犯罪的基本特征?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可以看了,犯罪这种行为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
18、罪(最基本)的特征.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违反刑法即触犯刑律的行为. 三.犯罪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对于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来说,要承担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 这三个基本特征都是必要的,是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的.1 T2 X) L. r, I1 J3 4 K) Y怎样理解犯罪概念的意义?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科学概括,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一方面,这一定义科学地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属性和法律特征,指出犯罪是严重破坏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19、,它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本质。同时该定义又明确指出犯罪必须是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如果一个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法律没有规定其为犯罪,或者没有规定对这种行为的刑罚处罚,那么也不能认定为犯罪。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这一规定是现代法治国家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和必然反映。另一方面,这一定义在对犯罪进行定性描述的同时又设置了定量要求。2 x#什么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怎样?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具有三个
20、特征:是一系列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有机统一的整体;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二者的联系: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的概念的具体化.首选,作为犯罪概念基本属性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离开了犯罪概念所提示的共同本质的认识和对其的体现,犯罪构成就失去了立法和理论上的根据.其次,犯罪构成也通过一系列犯罪成立的主观和客观要件,反映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 (二)二者的主要区别:是二者的功能不同,犯罪概念的功能是从行为的社会,政治本质.从整体上回答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本特征.从而使我们以从原则上把犯罪行为与其他行为加
21、以区别.而犯罪成的功能,是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犯罪是怎样成立的 构成犯罪需要具备哪些法定的具体条件 它所要解决的是构成犯罪的规格和标准问题.) j1 f8 D$ t; f怎样把握犯罪构成的特征?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一.犯罪构成是一系列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整体,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它们的有机统一是内在联系的,缺一不可的,就形成犯罪构成. 二.犯罪构成是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并非每一事实特征都可以成为犯罪构在要件,而只有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 三.犯
22、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诸多事实特征必须经过法律的选择,才能成为犯罪构成的要件.$ b2 Z) m8 N3 ?( X/ V Z犯罪构成有哪些共同要件? 犯罪构成具有以下四个共同要件: 一.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的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二.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某种客体造成侵害的客观事实特征.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等.三.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四.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7 7 X3 ?; I) S# v) d8 v什么是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怎样分类的?其分类的意义是什么? 概念:犯
23、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行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某种行为,如果没有或者不可能危害任何一种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那就不可能构成犯罪。分类和意义:刑法理论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对犯罪客体作不同层次的概括,从而把犯罪客体划分为三类或者三个层次:犯罪的一般客体;犯罪的同类客体;犯罪的直接客体。对犯罪客体进行分类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分类可以进一步揭示各类犯罪客体的属性,正确认识犯罪客体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解决刑事司法中诸如定罪量刑中的各种难题。其次,通过分类,可以揭示犯罪的共性和个性特征,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犯罪,总结其规律性,制定正确的刑
24、事政策。犯罪的上述三类客体是三个不同的层次,它们之间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1 X( m g g _* O+ t& y2 n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在于: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承担者。通常来说,犯罪客体总是通过一定的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也即犯罪分子的行为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区别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第二,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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