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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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白云区建设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试行工作程序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号,以下简称试行方案),提升我区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法201368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两大类。竣工验收备案范围:根据市、区分工,除国家、省、市重点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房屋建筑装修工程、建设地点跨区的市政工程以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
2、元)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建筑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已在我局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的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二、审批部门竣工验收牵头部门:区建设局。并联审批部门: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民防办、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市国家安全局、区水务局。三、审批事项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3、防空地下室验收;4、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5、防雷验收;6、白蚁防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7、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8、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查;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0、城市排水许可证。
3、根据试行方案要求,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城市管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审查、危险化学品监管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区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实行并联验收。根据相关规定,在竣工验收阶段依法确需实行并联验收的事项还包括: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查、广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四、受理流程(一)受理申请。建设单位按照审批事项各项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2)要求,填写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申请函(附件3),并按照申请事项分类装订申请资料,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区建设局窗口。(
4、二)受理登记。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审批的材料后,区建设局窗口进行纸质媒介登记。(三)分转。区建设局窗口即时采用纸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联办函(附件4),并通知各并联审批部门的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并联初审(涉及市级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区对口部门负责交换到市级部门审批)。(四)材料初审。牵头、并联审批部门各自审查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区建设局在5天内根据各并联审批部门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受理决定流转表的反馈意见(附件5),决定是否受理建设单位的申请。各并联审批部门对材料符合办事指南要求的,在受理当天反馈受理结果;对材料不全且不能当场告知补
5、正内容的,3日内一次性将应补充材料清单提交给区建设局。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牵头部门于第5日内将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附件6)统一送达给建设单位。牵头、并联审批部门均同意受理的,由区建设局向项目申请人出具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受理决定书(附件7)。五、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 (一)竣工验收并联审批。对于正式受理的建设项目,各并联审批部门受理决定的第2天开始并联审批。如果涉及市级相关部门审批的,由区对口部门将材料报市级相关部门办理。各并联审批部门在试行方案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批,并以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办结函(附件8)的形式复转,向区建设局政务窗口反馈审批结果和最
6、终审批文件。(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联审批部门的专业验收通过后,区建设局通知建设单位开始组织竣工验收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间,本阶段的行政审批时间暂停。(三)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区建设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本阶段行政审批时间重启,由区建设局收齐审核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四)政务窗口取件。区建设局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附件9)统一送达给建设单位,通知其到窗口取件。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区建设局可以通过邮政、快递等服务方式送达。(五)审批时限。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时限共7个工作日,自区建设局正式
7、向建设单位出具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受理决定书起第2天开始计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第7个工作日)、城市排水许可证(第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第5个工作日)、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第3个工作日)、防空地下室验收(第3个工作日)、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第3个工作日)、防雷验收(第3个工作日)、白蚁防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第3个工作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第3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组织规划批前公示和听证时间、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审批前公示时间不计入本阶段审批时限。六、审批流程图竣工验收阶段牵头部门和并联审批部门审批工作流
8、程详见附件9。七、其他事项(一)建设单位需在5天内补正材料的,审批时间以收到合格的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如果有任一并联审批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整个项目予以退案。(二)并联审批中,如有任一事项未予通过验收审批的,并联审批部门应即时向牵头部门区建设局反馈,区建设局通过书面通知其他并联审批部门,以便作出相应处理。(三)各并联审批部门应按照标准法律文书形式作出验收决定,如回复“不同意”或“不予验收”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建设单位的救济权利。(四)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联办函和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办结函,是牵头部门与并联审批部门项目申请材料及审批结果内部流转
9、的专用文书,也是明确各方责任,以及效能监察的重要凭证。八、区建设局统一发布的各并联审批部门办事指南,由各并联审批部门制定提供,具体解释权归各并联审批部门。九、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实施,有效期到2014年4月30日。附件: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2. 其他并联部门办事指南3.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申请函4.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联办函5.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受理决定流转表6. 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7.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受理决定书8.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
10、段并联审批办结函9.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结果送达回执10. 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流程总图附件1:gzby133100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 办理依据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号)。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09年第2号)。3.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7年第61号)、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2001年第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
11、部分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20139号)。 二、 备案范围除国家、省、市重点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房屋建筑装修工程、建设地点跨区的市政工程以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建筑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三、 办理条件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规划、消防和环保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取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工程
12、竣工前质量检查情况通知书。四、 应提交的材料(见附表分两阶段提交)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注入案时需提交资料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原件该表系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打印形成。2工程竣工前质量检查情况通知书1原件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出具。3工程质量保修书1原件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复印件(核对原件)属于商品住宅工程的提供。5电梯验收合格证明1复印件(核对原件)有电梯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出具。6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1复印件(核对原件)建设单位申请,由安全监督机构出具。8预拌砂浆使用报告1原件预拌砂浆
13、使用报告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后打印,经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核实并盖章。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后补正资料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原件包括: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原件)。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4.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5.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资料(原件)。8.工程款已按合同支付的证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9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1原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或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证明五、 办事流程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建设行政主
14、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规划、消防和环保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建设单位取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工程竣工前质量检查情况通知书。2. 建设单位从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打印。3. 建设单位持附表1中第1-7项资料从政务中心办事窗口提交资料申请受理。4. 备案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备案申请材料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发出竣工验收阶段申请受理决定通知书。5. 备案单位受理备案事项后,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告知规划、消防、环保、防雷、民防、白蚁防治专业主管部门,专业主管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开展验收
15、审批工作。6. 备案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收齐专业部门的验收意见后,对专业验收合格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该阶段不计入备案单位办理时间。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多退少补手续。7. 建设单位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后,按城市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工程档案,向城市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8.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备案单位补充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档案认可书,附表第8、9项资料。9. 备案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符合条件的,自收到该项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签署同意
16、备案的意见,并发给建设单位。10.建设单位可办理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调剂手续。 六、 相关说明规划、消防、环保等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3.备案单位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第二阶段资料后,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2个工作
17、日内,向备案单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七、 办理机构:白云区建设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61号广州市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局窗口。(联系 :86055612,周一、周三、周五对外办公)八、 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提速时限:2个工作日。九、 办理数量:无数量限制。十、 收费标准:不收费。十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收案、审核资料分送并联审批部门受 理资料不齐备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后补充提交资料通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同时告知质量监督机构未全部通过并联审批资料不齐备 备 案结束、发案、归档不予备案不予受理不予备案 附件2: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部门办事指南目录.
18、区公安分局. 区民防办. 区环保局. 区气象局. 区国土房管分局 . 区规划分局. 市国安局. 区水务局. 区公安分局gzby071100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一、 办理依据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3. 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二、 消防验收审批范围1.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
19、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
20、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2.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三、 应提交的材料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
21、注1消防验收申请报告(或申请函)1纸质(A4)2消防验收申请表1纸质(A4)3建设单位申办人有效身份证明1纸质(A4)如果不是建设单位法人代表亲自办理消防验收行政许可事项,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4历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1纸质(A4),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内部装修工程单项验收应提供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5土建、系统和装修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1纸质(A4),复印加盖单位公章6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资料1原件包括消防产品供货证明、相关证书及检验报告。具体指南登陆在广东消防信息网 :/ gdfire.gov
22、 /或广州金盾网ww.gzjd.gov /xiaofang/index_jsp_catid_54_55_263.html上查询。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系统开通调试报告1原件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有关附件可以在广东消防信息网 :/ gdfire.gov /或广州金盾网ww.gzjd.gov /xiaofang/index_jsp_catid_54_55_263.html上下载。8具有防火性能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单、广东省建设工程内部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抽样单及见证检验报告1原件9相关的竣工图纸1蓝图具体情况请登陆广东消防信息网 :/ gd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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