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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交易合同七篇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章制止或限制其投 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托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供应的全部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 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供应的风险提示书,清晰熟悉并情愿担当证券市场投资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章。 5,甲方已具体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并精确理解其含义,特殊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其次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供应相应的效劳。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供应的托付方式以双方商定的托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章。 其次章开设资金帐户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帐户卡,并按乙方 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供应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帐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帐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3、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其次条第三项商定的托付方式下达托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供应以下效劳: 1,承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托付; 2,代理甲方进展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承受甲方对其托付,成交及帐户资金和证券变化状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供应相应的清单; 6,双方依法商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视治理机关规定供应的其他效劳。 第八条甲方进展柜台托付时,必需供应托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 甲方进展自助托付,必需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托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
4、,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托付。 第十条甲方应在托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托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商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需准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
5、法供应,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供应取款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帐户消失大额特别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准时向证券监视治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其次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展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准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
6、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帐户。 其次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订正,甲方不能按期订正或拒不订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托付代理关系: 1,乙方发觉甲方向其供应的资料,证件严峻失实; 2,乙方发觉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峻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其次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托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其次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托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托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承受甲方的买入托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托付 其次十三条甲方开
7、设资金帐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托付及相关事项。 其次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托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托付书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其次十五条甲方授权托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托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托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其次十六条甲方在授权托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准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托付书。 其次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
8、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其次十八条乙方严肃提示甲方留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展的托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托付。甲方自行担当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其次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托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担当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当保管其证券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帐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担当,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
9、券帐户卡,身份证,资金帐户卡时,应准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斗及其他不行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担当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行猜测或无法掌握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担当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大事发生后,乙方应当准时实行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供应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担当据此进展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当
10、双方消失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证券监视治理机关投诉; (4)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帐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托付书; 2,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需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需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帐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帐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
11、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章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托付凭证是指其柜台托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托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需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托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连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
12、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局部。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商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证券交易合同 篇3 甲方(开户人):_ 乙方: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治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章、方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其次条 本合同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
13、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认真阅读本合同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需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托付风险提醒书等)。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合同中的条款。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 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 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当保管。假如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 乙方采纳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展
14、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展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帐户进展网上交易。 第八条 甲方打算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帐户前,须明确以下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托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托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展卖出的一种托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托付未成交之前撤消从前买入或卖出托付的一种托付方式。 4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帐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15、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帐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托付:证券经纪商承受投资者托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 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供应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状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马上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 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
16、务前,有义务仔细阅读乙方供应的_网上证券托付风险提醒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提醒书进展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 甲方必需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展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 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需向乙方供应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供应能够证明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帐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供应的开户资料必需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担当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
17、准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准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第十四条 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担当。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的托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供应甲方的状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托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需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展修
18、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担当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治理其帐户并承受以下托付事项: 1承受 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托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托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展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托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 甲方托付买入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托付
19、卖出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托付指令。 其次十条 假如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承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其次十一条 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承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准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准时向乙方提出。 其次十二条 甲方提出的撤单恳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状况下才能被执行。 其次十三条 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状况,但当日的查询状况仅供参考,全部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其次十四条 甲方的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
20、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承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承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恳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担当。 其次十五条 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帐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托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托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托付权利和义务。其次十七条 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实行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置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全部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供应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需供应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
21、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实行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其次十八条 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托付系统向甲方供应相宜的证券询问效劳。乙方严肃声明,乙方及其工 作人员供应的全部询问效劳,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推断进展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担当任何责任。 其次十九条 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患病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 乙方对因不行抗力缘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 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特别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
22、交易时,甲方应马上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头,甲方无法进入托付交易系统; 2甲方发觉资金帐户中资金余额有特别;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觉有价证券余额有特别;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状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和“ca证书”。当上述状况发生后,甲方应准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三十二条 当甲方发觉乙方网上交易系统消失特别,除马上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托付系统进展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 为了安全起见和爱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展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扫瞄器。假如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
23、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 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沟通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供应的e-mail效劳。通过e-mail供应的信息仅供参考,假如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 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全部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假如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
24、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预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至本合同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_ 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乙方(盖章):_ 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证券交易合同
25、篇4 一、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者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猎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患病损失; 二、本合同含有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营业部免责条款,凡因免责条款商定的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营业部不担当任何责任; 三、建议投资者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本合同免责条款含义后再慎重考虑,打算是否投资证券市场并与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营业部签定本合同。 免责条款 一、您无条件同意以下免责条款,同时本公司不担当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投资者申请证券交易托付代理业务,因供应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三、投资者因证券帐户丧失、密码泄密、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公司电脑网络系统发生故
26、障,公司负责准时修复,但因网络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五、因地震、火灾、台风、洪水、战斗、政府行为及其他各种不行抗力、不行猜测因素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信故障等缘由而造成的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六、行情数据来自专业的证券机构,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精确性、即时性和稳定性;本公司供应的资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进展的投资活动所招致的损失; 七、超出本公司掌握范围的大事所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八、投资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证券交易合同 篇5 甲方(持卡人):_ 身份证号:_ 乙方:_ 股东代码:_ 地址及邮编:_ 联系电话:_ e-mail :_ 依照中华人民
27、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章,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业务,托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供应的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展证券托付交易等事项,达本钱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识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证券交易规定和_储蓄卡章程、储蓄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其次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时供应的资料真实、精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供应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供应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根据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
28、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担当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严肃提请甲方务必留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托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展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托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
29、法律后果由甲方担当。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供应的各种接入平台进展证券交易托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托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托付交易的结果担当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以下托付事项 1.承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托付指令; 2.代理甲方进展与每次有效托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帮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供应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效劳。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银行
30、根据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供应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依据乙方供应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托付事项的隐秘。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供应甲方的开户资料、托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需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与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担
31、当因申报胜利或认购胜利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牢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缘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银行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根据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担当,乙方和_银行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托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斗、罢工及其他不行抗力缘由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银行不担当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
32、方按甲方的托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托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银行缘由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担当,乙方和_银行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担当,乙方和_银行不担当任何责任。 其次十条 因不行猜测和不行掌握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缘由,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消失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银行不担当任何责任。 其次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供应的全部询问效劳,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推断进展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展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担当,乙方和_银行不担当任何责任。 其次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
33、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缘由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根据乙方或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缺乏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银行对甲方保存追索权。 其次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承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一局部。 其次十四条 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其次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
34、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其次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猎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患病损失。 2.网上托付是甲方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托付的过程,它包括托付、撤单、成交回报查询等。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证券交易
35、托付,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网上托付还存在着一些特别的风险,甲方应仔细、全面地了解这些明示的或潜在的风险,并自行担当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且无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交易指令通过互联网传输,可能由于其他非证券交易使用人数过多而导致网络繁忙、传输速度减慢,因此交易指令有可能会消失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状况; (2)甲方完成网上托付必需具备成都证券发放的证书、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但由于甲方的各种缘由,如证书和密码同时遗失等,可能导致甲方的合法身份被仿冒并因此造成损失; (3)证券行情和证券信息通过互联网传输,由于互联网上骇客恶意攻击的存在以及其他缘由,导致互联
36、网效劳器可能消失某些故障,同时由于互联网上其他不行猜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证券信息有可能消失错误、误导或延迟;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示投资者实行以下措施:妥当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纳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展网上证券托付;因通讯线路缘由使您的交易指令消失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托付方式;比照其他相关信息并准时查证成交状况;在网上证券托付操作完毕后,准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展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和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商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
37、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银行不担当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和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证券交易合同 篇6 托付人: 证券公司: 托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 )以网上交易的形式托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留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托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托付方式进展交易,必需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托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其次条 托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托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牢靠的,对于因托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
38、,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缘由而给托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三条 托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供应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托付人必需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托付人因密钥盘丧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托付人自己负责。证券交易托付合同范文节选! 第四条证券公司严肃提示托付人务必留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托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但凡使用托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托付人资金帐户进展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效劳,均视为托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托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证券公司严肃提示托付人在网上交易完毕
39、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托付人缘由而导致他人冒用托付人名义进展的一切操作,均视为托付人亲自进展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托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托付和银行转帐效劳,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托付人对其托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担当全部责任。 第七条 证券公司网站供应的资讯仅供参考,托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纳电脑无纸化交易。托付人可以利用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托付查询经托付人确认的托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
40、条托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托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托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托付人担当。 第十条 对于托付人有以下有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1、 可能造成证券公司网站、营业部全部或局部的效劳受影响,或危害证券公司网站的运行; 2、 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公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3、 对证券公司网站内的任一数据库中数据进展恶意下载。 第十一条 托付人应清晰任何交易方式均有肯定风险。例如电话托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托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
41、状况或类似状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托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证券交易托付合同范文节选!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进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托付人,托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需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托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 一切涉及本协议所指因特网证券交易托付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全都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采纳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对托付人采纳因特网证券交易托付方式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为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指证券帐户销户时为止。 托付人(签名):_(或授权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_ 邮编及通讯地址:_ _ 联系电话:_ _ 证券帐户卡: 证券公司:(盖章) 经办人:_ 年 月 日 证券交易合同 篇7 甲方(投资者):_ 乙方(证券营业部):_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