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工作方案(1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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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量安全工作方案(通用13篇)一、工作思路 仔细贯彻落实中心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着力开展机构考核、技术培训和力量验证,提升检测机构力量建立和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作用,根据省市县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展重点监测,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及收储运环节进展重点监视抽查,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展排查评判,全面把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准时发觉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供应有效依据。 二、目标任务 2022年,根本完成市级农产品质检机
2、构考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建立的5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立工程验收。着力提升检验检测力量,省市县加强分层级的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800人次;强化市州定量检测和县市区快速检测技术力量验证,盲样考核合格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品种、范围和频次,监测对象掩盖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400批次;县市区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批次;乡镇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科学评判质量安全状况 省市县三级根据联动互补原则,合理安排,各
3、有侧重,分别对辖区内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确保每次监测抽样地点互不重复。省级与农业部例行监测时间、数量和要求根本保持全都,重点监测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全年按季度开展定量监测,共监测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叶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主要供市生产基地、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快速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2022批
4、次,具备定量检测力量的县市区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监测信息由各级农业部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报,同时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安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公开。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视抽查,检打联动解决突出问题 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例行监测发觉问题较多的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工程,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以应对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大事需要为补充,以集中行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开展监视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开展整治,准时处置问
5、题和催促整改。全年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监视抽查信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公布、通报,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准时通报同级食安委(办)成员单位,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觉涉嫌犯罪的,根据有关规定准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物质的,同时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级上报,由省农业厅统一通报。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潜在隐患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托付农
6、业部风险评估试验站(室)担当。实行调查讨论、随机抽样、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影响全省大宗消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因素开展排查和进展动态跟踪,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及其影响范围、环节、趋势和程度,建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名目,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供应决策参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部公开,必要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领导。 (四)强化力量素养提升,推动农产品质检机构建立 大力提升质检机构力量,催促国家规划的县级质检机构加快工程建立进度和设备集中选购进程,根据设计批复的期限完成建立验收并
7、尽快发挥效益。年内完成对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阳、邵阳、娄底、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0个一期规划县级质监站的机构考核,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精确性和合法性。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力量验证,上半年对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已建成运行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展定量检测力量验证,对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进展快速检测力量验证,检验各级质检机构技术水平,提升质检机构整体力量,为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奠定根底。 根据“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意实效、整体提升”原则,以质检机构治理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根底标准为根本教材,以集
8、中授课和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分类别、分步骤、有规划地开展培训。省厅负责市县质检机构治理人员、技术骨干培训,托付根底条件较好、检测水平较高、获得“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跟班带教培训技术骨干;各市县负责培训本级和辖区内检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人员职业操守、工作力量、质量意识和法律学问等考评,全部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大力提升检测素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根据省厅要求和例行监测规划(见附件1),结合实际状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监测规划,仔细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根据绩效
9、评估指标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标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抽样的过程中赐予支持和帮助。同时,合理部署本级监测抽样点,确保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各任务担当单位要加强质量掌握,完善质量手册,严格根据抽样标准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严厉工作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牢靠,同时做好检测结果的上报、反应与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已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96%以上且不发
10、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大事。省厅将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检查力度,实行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进展跟踪督查,准时通报状况,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赐予表彰和支持;对工作落后、没有到达考评目标的进展通报公示。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根据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抽样检验信息报告治理方法(试行)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治理方法要求,按程序规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联系和会商制度,查找分析问题及缘由,跟踪督办,准时整改;加强检测和执法有效连接,检打联动,严峻查处。担当监测任务
11、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根据相关规定,将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准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篇2 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全省农村整体存在危急的困难家庭(即d类危房)住房问题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县“十二五”期间农村d类危房数据,结全我县实际,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目标 20xx年,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00户(其中20xx年400户,20xx年300户,20xx年节能示范户200户),工程建立于20xx年10底完成建立任务。 二、根本
12、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动。依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根据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户的要求,科学制定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以下简称“解困”)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状况,区分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根据旧房修理,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意安全居住。依据经济安全有用、节地节能节村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掩盖,以满意安全适用的居住要求。 节省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以防造成土地资源的铺张。 三、方法程序 (一)解困对象 1、解困对象标准。解困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以下人员,并属
13、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月前建筑,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房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 (1)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 (2)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农村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 (3)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 (4)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不宜集中供给,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对违反规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而子女有经济力量,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不在此解决范围。 2、解困对象认定。认定农村住房解困对象,按以下规定执行: (1)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认定。 (2)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立部门审查认定
14、。 (3)农村低保边缘和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立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认定。 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农村住房困难户,不在此次解决的范围;已经规划在地质灾难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村搬迁时一并解决;已经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中解决住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不再重复解决。今后,解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扶贫搬迁和残疾人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时,可适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政策,但不能重复适用其他优待政策。 (二)解困方式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坚持旧房利用与新居建立相结合;坚持统一组织建立维与住户自行修缮相结合。解困工作要与新农村建立结合
15、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理、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根据新农村建立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实行新建、改建、修缮、置换或其它方式,做好解困工作。 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实行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肯定利用价值的可实行对原住房进展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峻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实行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4、置换住房。对于没有住房的,除实行新建住房外,还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立的空置住房进展修理的,安排没有住房的困难
16、群众居住。 (三)解困要求 1、严格掌握建房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可按困难群众户籍人口确定,一般掌握在4060平方米之间,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消失超标准建房的问题。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把握。 2、严格质量安全治理。各乡镇组织技术力气,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视,准时发觉和订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治理,提高其农房建立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养,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用、经济”。详细要求是: (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构造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2)修
17、缮住房的。依据实际状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修理,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3)置换住房的。应购置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构造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补助标准 在解困时,按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4000元,其中:中心财政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600元,市政财补助1950元,县(市)财政补助1950元。对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中心财政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解困工作的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工作培训,监视治理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依据工作需要专项列支。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后,连同县的补助资金一并在银行专户
18、储存治理,上年结余局部可滚动到下年连续使用,由县建立部门依据各乡(镇)、农村的工作进度,根据治理程序的规定拨付。 (五)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解困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治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申请表并供应户籍、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解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进展评议,初定解困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状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准时进展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建立局、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
19、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缘由,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展公示。 4、核准上报。县级建立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展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待政策,并按市里安排指标,分年、分批解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市建立部门、民政部门申请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 建立长效、动态的解困工作机制与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亮资金拔付制度。通过播送、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解困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协作解困工作的良好气氛。 (二)注意业务培训,开展产权登记 要通
20、过专家讲课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进一步适应农夫建房由传统砖木构造向现代钢筋水泥构造转变的需要。开展农村住房产权登记培训,尽快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解困工作的逐步落实供应条件。 (三)搞好政策连接,落实解困规划 理顺解困政策渠道,做好政策连接工作,避开重复补助。积极组织搞好调查讨论,摸清住房困难状况,建立住房解困档案,扎实搞好前期工作,实事求是、各负其责、协调协作、仔细落实解困年度规划。 五、资金使用治理。 农户改造竣工后,乡镇依据改造建立状况各种档案资料、申请审批程序和完备状况,会同相关部门进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财政部门拨付乡(镇),乡(镇
21、)以一折通的方式拨付到改造户。 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篇3 依据区城乡住房推动会议要求,结合我区重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及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增加工程建立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进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区管辖范围内灾后农房重建工程。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治理的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至少拉网式检查不少于一次。 (一)质量检查内容 1、建立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建立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视等法定程序状况。 2、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立强制性标准状况。参与地基验槽、根底、主体构
22、造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状况。 3、施工单位资质、工程监理、现场治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状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状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状况,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标准、标准的配置及实施状况,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状况。地基根底和主体构造实体质量。 4、监理单位资质、工程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状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状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展审查状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展核查状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状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状况。 (二)安全及现场治理检查内容对
23、建立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建立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供应真实、精确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播送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建立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供应作业环境和条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建立单位是否催促施工现场各方发觉并消退安全隐患。 4、建立单位是否压缩合同商定的工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视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 (2)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治理机构,配备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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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安全 工作方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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