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引他们误入歧途观后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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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贪欲引他们误入歧途观后感【5篇】 歧途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q t,释义:岔路;比方错误的道路;不同的途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贪欲引他们误入歧途观后感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贪欲引他们误入歧途观后感5篇 【篇一】贪欲引他们误入歧途观后感 交友不慎 误入歧途 贻误终生 遵纪守法 明辨是非 安康成长 结交一个好的朋友,可以一生受益;交上一个坏的朋友,可能使自己的一生暗淡无光。青少年心智还不成熟,一旦误交损友,很简单学坏。同时,由于青少年认知力量和区分力量较弱,简单感情用事,假如长时间和具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他们也极有可能受其影响或唆使而失足。然而,最根本的缘由还在于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冷
2、淡。预防和解决青少年的犯罪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净化社会环境、网络环境的前提下,提高青少年及其父母的法律意识,只有让孩子真正知法、懂法、遵纪守法,才不会被所谓的“江湖”朋友所迷惑,陷入人生的误区。 由于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心理扭曲,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是半稚嫩、半成熟状态,是布满着独立性和依靠性,自觉性和盲目性错综冲突的时期,他们的情感世界非常脆弱,极易受到外界影响而快速变化,心情不稳定,自控力量差,稚嫩的理智掌握不住情感,激情导致行为上的盲动。在这种情感的波动下,产生所谓的正义感,怜悯心、报恩等主观意愿支配自己。当他们在家庭、学校或社会上遇到难题时,只信任自己,信任伙伴,而听不进家长和教
3、师的话,被身边的不良朋友引诱得越来越远,愈陷愈深,不能自拔。一次两次得手的幸运心理,更强化了他们的犯罪意识,直至陷入深渊。 当今社会,大局部家庭的孩子为独生子女,从小受到长辈的溺爱而养成娇惯、自私、任性等不良性格习惯。而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尤其是青春期),父母假如疏于治理,未能赐予正确引导,使孩子结交不良的朋友,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极易走入一个人生观、价值观的误区。这时,孩子的思想、行为已经完全偏离正常的轨道,不考虑自己的将来,不考虑父母及别人的感受,凡事自私自利,做事从不计后果,从而做出一些令我们感觉不行思议的事情。但是,究其根源,父母自孩子幼小时就实行了一些不正确的教育方式,在孩子进入青春
4、期后又没有赐予适当的引导,对于孩子的一些反常行为没有准时拿出一些相应的应对措施,致使孩子在心态观念、行为习惯等方面一路走偏。这是值得引起全部父母和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将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 法律提示: 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惩罚。 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有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根据他们所犯的罪分别惩罚。 刑法第26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展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根据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
5、惩罚。 刑法第27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帮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惩罚或者免除惩罚。 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露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供应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惩罚。 刑法第72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依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的确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73条: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刑法第238条第一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6、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污辱情节的,从重惩罚。 真实案例1、原来他是个胆小的孩子,在学校上学期间成绩不好、贪玩。从小学二、三年级就开头打电子嬉戏,到了四、五年级为了打电子嬉戏开头撒谎,旷课、逃学。此后熟悉了一些在社会上混、没上学的伙伴,并参与了黑社会团伙“豹帮”。他们挣钱的方法之一就是收“爱护费”,向在校学生要钱,帮别人打架。这次犯罪是受骗了,自己头脑太简洁,太傻了,太讲江湖义气,结果被人耍了,被人利用了。张雷在不良交友中得到的是临时的欢乐和永久的懊悔 真实案例2、15岁的魏明因犯有意损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熟悉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
7、哥常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嬉戏厅玩嬉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熟悉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狡猾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真实案例2:南宁市一年轻女子买衣服时,被摊主误以为是小偷,两人为此发生争吵。争吵中,摊主的朋友打了该女子一巴掌。得知此事后,该女子的男友纠集6个“兄弟”,把这名摊主的朋友砍成重伤。帮助的“兄弟”中,有4人未成年,有的还在学校读书。 真实案例3: 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每个人都有美妙幸福的童年,薛峰也曾
8、有过美妙的抱负。当艳丽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爱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足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薛峰诞生在一个一般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布满温馨。小学时,薛峰聪慧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当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用。薛峰沉醉在父母、同学和教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傲慢自大起来。思想开头滑坡,慢慢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
9、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教师的谆谆教导。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薛峰抱着极大的盼望。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薛峰送到省会的一所中学学习,盼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薛峰好像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辞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头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奇事”。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缘由发生了冲突,关系不断恶化。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薛峰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薛峰为了哥们义气便同意帮助。其次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
10、小破屋内。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薛峰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薛峰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请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真实案例3、交友不慎稀里糊涂误入歧途 案件分析:未成年人由于认知力量和区分力量较弱,简单感情用事,假如长时间和具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极有可能受其影响或唆使而失足。 法官提示: 平常家长朋友们肯定要正确引导孩子,要给孩子讲清交友不慎的利害关系。家长也要了解孩子朋友的人品、职业,了解他们在一起做什么,一
11、旦发觉不良苗头,要准时制止。 真实案例:16岁的张强由于交友不慎,误入歧途,触犯法律自己却全然不知。 张强是某中学学生,不爱学习的他常常逃课上网。在网吧上网时,张强结识了在某饭店做效劳员的19岁青年李龙。由于两人总消失在同一个网吧,慢慢的生疏了起来。 张强父母工作忙,没有时间陪他。而张强在与李龙接触的过程中,李龙出手很大方,常常请张强吃喝,带他上网打嬉戏。很快,这位“大哥”便成了他的好朋友和偶像,张强对李龙可谓是言听计从。 经张强介绍,李龙熟悉了刚刚16岁的女孩闫红。看着闫红长得不错,李龙慢慢对闫红产生好感。 2023年6月21日早上,李龙让张强把闫红约出来玩。他们三人一起逛街、吃饭、去歌厅唱
12、歌。当天玩的挺快乐,但是到了晚上,闫红要回家时,李龙和张强坚决不同意让闫红回家,并把闫红强行带到了一网吧内。 在网吧内,李龙对闫红说:“我很喜爱你,咱俩处对象吧!”。 面对这样的情形,闫红当场就表示拒绝,并再次要求回家。李龙却恼羞成怒,对闫红说:“你要是不同意,我就给你点颜色看看!”。看着闫红没有同意的意思,李龙就打了闫红几个耳光,闫红没敢说话。当天晚上,三人在网吧度过,期间张强给闫红买了便利面吃。其次天,李龙和张强两人将闫红带到李龙的住处,下午,李龙又带闫红去了网吧,而后张强自己回家了。 找不到女儿的闫红父母准时向派出所报了案。23日凌晨,民警在网吧内找到李龙和闫红,并将李龙当场抓获。李龙帮
13、助民警在张强家中把其抓获。 法院宣判:被告人李龙、张强限制他人行动,非法剥夺被害人(闫红)人身自由50余小时,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龙提议,并实施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行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对其参加的全部犯罪负责。被告人李龙帮助抓同案张强,系立功,可以从轻惩罚;被告人张强实施限制被害人闫红人身自由的行为,其行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惩罚。被告人张强犯罪后,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使用缓刑。 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李龙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张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分析:少年法庭通过调查了
14、解到,未成年人由于认知力量和区分力量较弱,简单感情用事,假如长时间和具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极有可能受其影响或唆使而失足。 平常家长朋友们肯定要正确引导孩子,告知孩子交友不慎,害人害己。未成年人可塑性大,交好朋友,相互帮忙,一起提高;交坏朋友,相互感染,一起堕落。 家长肯定要关注孩子的交友状况,要了解自己的孩子喜爱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这些人的品德怎样,家教如何,有无不良嗜好,不良行为。 真实案例4、一位花季少年,网上交友不慎,沦为阶下囚,陪伴他的只剩下冰凉的手铐和森冷的铁窗。10月30日14时10分,在莱州市看管所,记者见到了18岁的张晨。 “陈扬是我在网络上熟悉的,他是个小混混,我们都怕他,假
15、如不听他的,他就会整理我们!”张晨回忆起让他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一刻还心有余悸。他拿出一把刀来塞给我,说抢钱时,让我把刀架到女店员的脖子上。我不敢拿,他说,你别怕,就像打架一样。 在网络上,张晨与年仅16岁的鞠铭非常崇拜“老大”陈扬。7月15日21时,在“老大”的威逼下,三人窜到莱州南路某药店持刀实施抢劫。鞠铭把门望风,张晨拿刀逼住女店员,陈扬跳进柜台抢走300余元后三人仓皇逃走。十几分钟后,陈扬被快速出击的莱州警方擒获。 23时30分,张晨和鞠铭从下水道爬出,连夜逃到了烟台,每天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10月13日上午9时,莱州警方组成的抓捕小组赶到烟台。9时15分,鞠铭在芝罘区白石村一网吧落网。依
16、据鞠铭交待,14时,张晨被警方缉拿归案。 张晨等三位少年的落网,提示青少年,网上交友应慎重。同时,盼望能为疏于管教孩子的父母们敲响警钟。 真实案例5、少年交友不慎误入歧途触法 【案情】2023年的一天晚上22时许,15周岁生日刚过不久的叶某伙同冯某(已判决)到县游泳池门口,用手臂卡脖的方式将被害人邹某、林某带至某工地,以邹、林二人在公安局有案底进展威逼,由冯某抓住邹、林二人的手,叶某搜身,抢走邹某放在书包里的5000元及手机两部(事后得知邹、林二人均为某小学学生,因厌倦学习打算离家出走,邹某还从家里带了5000元现金)。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期间,叶某又伙同胡某、薛某以“不把钱拿出来就
17、打”、“给我们100元,不然用砖头砸你”等语言先后对学生王某、罗某和王某进展威逼,并分别从三人处获得100元、150元、50元。2023年7月8日,叶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审判】法院审理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屡次抢劫他人财物,价值530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叶某作案时未满16周岁,应当减轻惩罚。在审理过程中叶某认罪态度较好,有酌定从轻惩罚情节,量刑时对此情节予以考虑。依法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四年,并惩罚金5000元。 【法官寄语】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全部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18、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有意杀人、有意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惩罚。因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惩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抢劫罪是属于既侵害他人的公私财物全部权,又侵害他人的人身权,是特别严峻的罪行。本案中,叶某第一次抢劫(抢劫邹、林二人)时15周岁生日已过,已经到达了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此之后叶某又伙同他人先后对小学生王某、罗某和王某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进展威逼,
19、屡次抢劫他人财物,属于刑法抢劫罪中加重惩罚的情节,应在十年以上量刑。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到叶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抢劫过程中没有造成受害人稍微伤以上的损害,在审理时认罪态度较好,对其适用了减轻惩罚。 本案被告人叶某初中未毕业即辍学踏入社会,结交了不良朋友,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其监护人有着不行推卸的责任。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二者相辅相成,处于青春期阶段的孩子有着叛逆、冲动的共性,这时仅仅依靠学校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要家庭教育特殊是父母的引导和帮忙。 真实案例6、十六七岁的未成年人,原本应当过着天真烂漫的生活,享受成长的欢乐。但由于交友不慎,年仅17岁的郭维竟结伙入室盗窃,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请看 2023
20、年,年仅17岁的郭维就是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不幸走向盗窃犯罪的道路的典型真实案例。 1997年,郭维诞生在一个一般的农夫家庭,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郭维由奶奶一手带大。2023年,15岁的郭维顺当考入某市其次职业中专,成为一名在校就读的中专学生。由于郭维忠厚狡猾,寻常为人非常恳切,又很讲朋友义气,教师和同学都非常喜爱他。可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少年,却由于结交了社会上一些所谓的“朋友”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2023年春天,一次偶然的时机,郭维在上网的时候通过谈天熟悉了一个自称徐晓平的人。在上,徐晓平向郭维叙述了自己的“不平凡”的人生经受。徐晓平称自己打过工吃过苦,还曾白手起家做过很多大生意,在社会
21、上几经沉浮结识了很多情深义重的好兄弟。几次谈天,徐晓平义气豪爽的言谈给郭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以后的谈天中,徐晓平总是对郭维炫耀自己的种种不平凡的经受。两人在网上谈得越来越投机,郭维对这个比自己大几岁的徐晓平崇拜至极,非常艳羡。 在两人网络谈天的一个月后,郭维和这个在网上熟悉的大哥在学校四周的小饭馆见面了。见到徐晓平后,郭维觉得这个在网络中自称英雄的徐晓平正像自己想象中那样,具有大侠的气度和风范。现实中的徐晓平,身材高大,体格牢固,板寸的头上还能模糊见到两道刀疤,目光中时不时透露出一种犀利的凶光。 在随后的交往中,徐晓平还把自己的几个小兄弟介绍给郭维熟悉,这些人的年龄和郭维都差不多,但大多都没
22、有工作,他们相互称兄道弟感觉非常亲热。徐晓平还常常关切地询问郭维的生活,告知郭维假如受人欺侮尽管找他帮助。隔三差五,徐晓平还会给郭维一笔为数可观的零花钱。面对这样一位古道热肠的大哥,郭维心中布满了感谢,他在心中暗自宣誓,假如大哥需要什么帮忙他肯定尽其所能。 2023年10月的一天,徐晓平带着几个兄弟将郭维约了出来,并在酒店里吃了一顿丰富的大餐。酒足饭饱后,徐晓平说今日有点儿事情需要兄弟们帮助,在酒精的刺激下,郭维显得非常兴奋,他觉得自己报答大哥的时刻最终到了。当晚,徐晓平带着一群人在一栋居民楼前停下,指着二楼一户人家对其他的人说,今晚的目标就是它了。郭维当时已经模糊感到事情有些不对,但是他觉得
23、平日里大哥待自己不薄,今日大哥要帮助,要是不干实在不好说。于是,郭维和另外一个兄弟进入二楼的这户人家,由于天热,窗户没有关,郭维他们很简单地就从窗户爬了进去。屋内一片安静,两人开头快速在屋内搜找,盗得人民币5000余元、三星手机一部、船模、充电器和充电电池一部,总计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事后,郭维将赃款和赃物交给徐晓平,几个人一起大吃大喝,没过多久就被挥霍一空。 刚开头,郭维还觉得事情不对,找到徐晓平,说自己不想再参加了,而此时徐晓平在发觉到郭维的退伙意图后,露出了凶恶的面孔,屡次到学校找到郭维,对郭维进展恫吓,说假如他不连续合作,就把他盗窃的事在学校里张扬,并告知郭维的父母。威逼利诱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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