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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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一)首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及提交要求一、新建矿井首次颁证省政府批准的资产整合接替开采矿井和省政府批准(含省发改委核准)的新建矿井按首次颁证办理,申请、受理、审查均使用首次颁证文书。此类矿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在按延期申请提交资料的基础上,增加下述资料:1、省政府批准(含省发改委核准)的文件。2 0 1 4 年 5月3 0 日后的新建煤矿还应提供安全核准文件。2、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含变更设计批复文件)。3、安全验收评判报告。4、竣工验收合格(含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准文件。二、改扩建矿井首次颁证省政府整顿关闭规划批准保留的矿井中
2、未曾取得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已取得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含已注销证照的矿井),除按改扩建变更提交资料外,还应按延期矿井提交资料。三、生产矿井首次颁证无技改任务、且未按规定及时提出许可证延期申请的煤矿(含已注销证照无技改任务煤矿)可按延期矿井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但申请、受理和审查文书均采用首次颁证文书。在提交纸质资料的同时,煤矿还提交所有资料的电子文档。(二)改扩建矿井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及提交要求改扩建矿井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改扩建变更的,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又申请延期的,还应按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原件)1
3、、项目填写要齐全,不能缺项。矿井变更既要填写“企业情形”栏,也要填写“矿井情形”栏。除 投产日期”项可不填外,其余各项均要求填写,不得缺项。“变更事项”栏中只填写有法定变更的事项。2、项目填写要规范。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时间、受理时间由受理人员填写,格式采用国家局统一格式(即湘煤矿安许证申(受)a a a a b b b b 号,a a a a 为年度,b b b b 为编号)。单独延期后加“Y”,单独变更后加“G”,既延期又变更后加“Y G”,第二次延期为“丫 2”,第二次变更为 G,依此类推)。“变更事项”之前栏目填写变更前情形,之后栏目填写变更后情形。首次颁证的,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4、”填 写“无”;“变更事项”栏 中“隶属关系”改 为“经济类型”,按经济类型填写;“经济类型”填写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隶属关系按“央属、省属、市属、县属、乡镇”五类填写,“投产验收单位”填写联合验收单位;“验收批准文号”填写煤炭治理部门批准文号;“煤种”按“烟煤和无烟煤”两类填写;“开采煤层”填写I、II、III、IV 罗马数字;“生产能力”填写设计能力;“瓦斯等级”应以省煤炭局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准;地址栏填写要具体,要填写到所在乡镇;矿井意见栏签写“已自评合格,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条件,申 请变更,煤矿或分公司、集团公司或矿务局、公司意见栏签写“同意变更申请”或“不同意变更申请”,均必须
5、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单独延期编号后加“Y”,单独变更编号后加“G”,既延期又变更编号后加“Y G”o3、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和经济类型填写应与采矿许可证和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必须有相应申请变更手续。4、许可证所有文书中矿井“主要负责人”统一填写矿(井)长姓名。凡填写的“瓦斯等级”低于鉴定等级或“生产能力”高于设计能力的,一律按提供虚假资料处理,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二、竣工验收合格的批准文件。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整顿关闭规划批复文件复印件。1、批复文件附件应齐全(应附整合主体和被整合矿井名单、分年度改造计划表)。2、整合决定文件应符合省政府对各市州煤矿整顿关闭规
6、划批复的要求。四、省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应查验原件,由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出具“经查验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签字确认。2、必须在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未明确到日的,以发证日为截止日。五、突出矿井需出具省有关部门认可的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认定意见。六、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形审批表原件。为督促煤矿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对持原许可证后发生事故的所有矿井复原要求提供该表。七、实测的 矿井井上下对照图、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急倾斜煤层提供立面图)、井上下供配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和 矿井通风系统图原件。1、制图日期应在验收前3个月内。2、图纸应与验收时情形一致,与采矿
7、许可证许可开采范畴一致。3、图例齐全,图纸间不相互矛盾。4、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的井田位置、开采范畴、开采年限和积水情形。5、采掘平面图上标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畴、标高和积水量,水淹区域标出探水线位置。6、通风系统图上未反映出矿井通风设施不齐全,安设不合理,违章串联通风,局扇打循环风等问题。八、有资质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安全专篇批准文件(包括修改设计批准文件)。1、两设计批复应不相互矛盾。九、须进行检测检验检定的,提供检测检验检定结论为“合格”的报告原件。1、检测范畴为提升设备(含绞车、人车、钢丝绳、立井罐笼防坠器)、主排水系统、主通
8、风机、空压机和瓦斯检测仪器(含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仪和甲烷传感器、甲烷报警断电仪)。2、检测周期按规定执行。3、检测检验检定报告应为原件,结论应为“合格”或“不合格”。检测检验检定报告应整理成册。十、提供验收评判报告(含评判意见书及报告反映问题的复查意见)原件。1、评判单位应在评判报告上加盖骑缝章,报告内修改之处应加盖公章。2、评判机构及评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3.发生的事故,评判报告应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形进行专项评判。4、评判结论应当明确,评判意见和评判结论应当一致。5、“三同时”评判对照表中设计要求内容与设计描述应当一致,通风、排水、提升等系统实际情形未达到
9、设计要求的,评判结论应为不合格。6、对矿井“六大系统”必须按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进行评判。7、评判报告反映的问题,必须有评判公司出具的已整改到位的复查意见。评判意见书应当按照新格式填写。8、验收评判报告的评审工作由中介机构内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9、评判报告、评判意见书及发觉问题的复查情形三项资料应整理成册。十一、原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 本 原 件(证照注销的矿井不需提供)。要求齐全。被遗失的,提交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公告原件。遗失公告中除注明原许可证详细名称、证号外,还应注明原经济类型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资料中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同设备型号等同类项目应前
10、后一致,不得相互矛盾。企业名称、经济类型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变更申请资料。除评判报告及其有关资料、检测检验检定报告、图纸和原许可证可单独整理成册外,其余资料均应按顺序整理成册。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改扩建矿井既申请延期又申请变更的,两项需提交的资料有重复的,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改扩建矿井不要求提供安全费用提取、支取明细表。在提交纸质资料的同时,煤矿还提交所有资料的电子文档。改扩建矿井申请延期时,可不提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和省级及以上煤炭治理部门三级以上安全质量达标认定文件相关资料,也不需提供煤矿安全现状评判报告。(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需提交的资料
11、及提交要求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申请书。(原件)项目填写要齐全规范。自我评估意见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矿井意见栏意见填写“申请直接延期”,煤 矿(分公司)、集团公司意见栏填写“同意申请直接延期”或“不同意申请直接延期”,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意见栏填写“建议直接延期”或“不同意直接延期”。其它填写要求与改扩建变更要求一致。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自查报告书。(原件)项目填写要齐全规范,不能空缺。“企业性质”按经济类型填写。“开采标高”填申请延期时开采最深水平。每项自查意见和自查结论均应由矿长本人签名,不能代签,更不能打印。矿井自查合格的,结论填写
12、“已经自查合格,符合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条件”。其它填写要求与改扩建要求一致。三、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与改扩建变更要求一致。四、煤 矿“五职”矿 长(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安全资格证复印件。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资格证应在有效期内,应附复训考核情形。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五、突出矿井需出具省有关部门认可的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认定意见。六、省级及以上煤炭治理部门认定的三级以上安全质量达标认定文件。七、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八、提 升 设 备(绞车、人车、钢丝绳
13、、立井罐笼防坠器)、主排水系统、主通风机、空压机和瓦斯检测仪器(含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仪和甲烷传感器)的检测检验检定合格的报告。九、提供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与改扩建变更要求一致。资料受理审查后,进行现场审查的矿井应提交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现场审查表、现场核查文书和分局或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复查意见。现场检查笔录应无重大安全隐患,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予行政许可,再次申请时,按一样延期矿井办理。企业名称、经济类型和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变更申请资料。超过规定期限的,应附驻地煤监分局处罚文书。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红印公章。在提交纸质
14、资料的同时,煤矿还提交所有资料的电子文档。(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需提交的资料及提交要求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原件)自我评估意见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在相应栏中同时简要注明原因,如某年某月某日发生某事故死亡多少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行政处罚案件未结案等。其他项目填写与直接延期要求一致。二、瓦斯等级鉴定的批复文件、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资料、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省煤炭治理部门批复的瓦斯等级鉴定文件。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应提供所有开采煤层(正在开采的和将要开采的)资料。三、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与改扩建变更要求一致。四、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专职
15、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和煤矿“五职”矿 长(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 及“五职”技 术 人 员(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等文件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基本情形表,技术人员基本情形表,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情形表,煤矿出具的从业人员依法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证明。(原件)此处安全生产治理机构指内设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专职安管人员和技术人员表中要注明姓名、职务、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所学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安全资格证号等情形,技术人员还要注明是否为兼职,特种作业人员表中要注明姓名、性别、工种、操作资格证号情形等。
16、煤矿企业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是指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总 工 程 师(技术负责人);煤矿企业安全治理机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治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至少5 名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不少于10名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并应当有至少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三个表上煤矿企业均要出具专职安全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意见(并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出具是否属 实 意 见(加盖单位公章)。五、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复印件。这里的主要负责人矿井指矿长,公司指
17、董事长或总经理。安全资格证应在有效期内,应附复训考核情形。六、企业批准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原件)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岗位(探水工、防突工、电钳工、放炮员、绞车司机、瓦检员、安全检查员、采煤机司机、抽风机司机、压风机司机和水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清单及企业批准颁布文件。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及企业批准颁布文件。(原件)清单中应有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目标治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投入和保证制度、职业卫生治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机电运输设备及设施检查修理制度、“六大系统”治理及保护
18、制度、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九、测尘仪器装备配备情形,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及其企业批准颁布文件。(原件)十、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及其企业批准颁布文件。(原件)清单中应有采、掘、井巷修理、机电设备操作与修理、放炮、瓦检、安检、井上下摘挂钩、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等工种的操作规程。十一、安全费用提取、支出明细表,安全风险抵押金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缴款单复印件。安全费用支出范畴为: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预防职业危害的劳动卫生技术措施费用、职工的安全培训
19、费用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技术措施费用等。提取使用时间为申办许可证的上年度1至12月的数据。十二、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1、证明格式要采用劳动保证部、安全监管局和国防科工委规定的格式(详见附件)。2、要附保单和发票复印件。十三、自救器配备情形。(原件)1、自救器配备情形中应注明型号、额定防护时间和数量。2、突出矿井应配备隔离式自救器。3、自救器配备数量按矿井单班最大下井人数的L 2倍配备。十四、重大危险源治理制度(包括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备案登记表与批准颁布文件,本单位救护队达标文件或与最邻近达标矿山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和成立兼
20、职救护队相关文件,符合实际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复印件及其企业批准颁布文件。重大危险源治理制度(包括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G B/T 2 9 6 3 9)的标准编制,要素要齐全,操作性要强,体系要完善,与相关预案衔接要紧密,并按规定进行评审和备案。救护协议应在有效期内。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当是本年度的。十五、突出矿井需出具由省有关部门确认的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认定意见。十六、省级及以上煤炭治理部门的三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认定文件。十七、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十八、煤矿企业、
21、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填写的 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形审批表。(原件)持有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生事故的,均应填写该表。十九、具备资质中介机构编制的安全现状评判报告(含评判、评审时发觉隐患、问题的整改复查意见,煤矿安全评判结果审定表)。(原件)评判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评判报告格式按 煤矿安全评判导则附录I、J的规定,评判内容要全面,除 按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评判办法的通知(湘煤安监察(2 0 0 8)1 1 0号)进行评判外,还应对照新版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防治水规定、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和国务院9 9 号文的规定进行,应当含职业危害防治
22、内容。持有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生过事故的,评判报告中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形的专项评判。评判报告评判结论中要注明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符合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煤矿安全评判结果审定表每项均要填,属于缺项的,在评判意见栏简要注明灾害等级,评判意见仍为“合格”,评审意见仍为“符合规定”。要逐项签写,不能跨项签写,字迹要工整。评判意见规范签署为“合格”或“不合格”,评审意见规范签署为是否“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注明理由。评判报告的评审工作由中介机构内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三个资料要整理成册。二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复印件。1、下列设备要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绞车、钢丝绳,
23、主扇、局扇,潜水电泵、清水泵,高、低压电气设备开关,安全帽灯,防爆声光报警(语音提示)信号装置,煤矿许用炸 药(含乳化炸药、铁梯炸药、水胶炸药、硝胺炸药等)、煤矿许用雷管、发爆器,防爆蓄电池电机车,煤(岩)电钻,安 全 钻 机(瓦斯抽放、探水、防突、放顶、注水、防灭火钻机),甲烷检测仪器外表,监测监控系统、甲烷断电仪,自救器和煤矿用阻燃电缆。2、同类型同厂家的设备只提供一台设备的安标证书,并在证书中上标明设备台数。3、虽有安全标志,但属于已剔除产品的,该设备视为不合格产品。二十一、提 升 设 备(绞车、人车、钢丝绳、立井罐笼防坠器)、主排水系统、主通风机、空压机和瓦斯检测仪器(含便携式光学甲烷
24、检测仪、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仪和甲烷传感器)的检测检验检定合格的报告。(原件)检测范畴和周期与改扩建变更要求一致。二十二、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供配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和井下避灾路线图。(原件)1、制图日期应在受理前3个月内。2、图纸应与现场核查时一致。3、通风系统图中采煤工作面需是负压通风。4、其余要求与改扩建图纸要求一致。二十三、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 本(原件)(证照注销的矿井不需提供)。与改扩建变更要求一致。资料受理后,应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出征求意见书,地方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同意延期”或“不同意延期”。企业名称、经济类型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同时
25、提交相关变更申请资料。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受理人员应对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进行查验,并 签 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在提交纸质资料的同时,煤矿还提交所有资料的电子文档。(五)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经济类型需提交的资料及提交要求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原件)与改扩建变更申请书要求一致。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提供变更后的矿长安全资格证、任命文件或聘书复印件;变更企业名称或经济类型的,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矿长安全资格证应在有效期内,应附复训考核情形;2、任命文件应按隶属关系,集体煤矿由乡镇或县任命,县属煤矿由县任命,市属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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