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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辽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_物业经理人文章来源 .fdcEW.com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 第143号 辽阳市水土保持治理方法业经2023年11月2日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争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裴伟东 2023年11月13日 辽阳市水土保持治理方法 第一条为爱护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促进生态文明建立,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立等与水土保持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水土保持,
2、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实行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四条 市、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其所属水土保持机构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托付履行水土保持工作职能。 进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爱护、农业、林业、住房城乡建立、交通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相关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帮助落实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 第五条 市、县(市)区水土保持机构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托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负
3、责详细拟定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内容的中长期水土保持规划和年度规划; (三)负责生产建立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监视实施; (四)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的技术指导和质量验收; (五)负责组织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预报工作; (六)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惩罚。 第六条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行多种形式,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将水土保持纳入公益性宣传和国民素养教育范围,普及水土保持科学学问,增加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第七条 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水土资源普查和水土流失调查,公告调查结果。因重大自然灾难等状
4、况造成水土流失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准时组织开展水土流失调查。 第八条 市、县(市)区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潜在危急较大,对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生态环境恶化,水旱风沙灾难严峻,倒塌、滑坡危急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水土流失严峻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市、县(市)区政府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名称及地理坐标等相关内容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并报上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制止在以下区域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一)简单发生水土流失的沟壑边
5、坡、沟头上部及山脊地带; (二)水库库区周边地带; (三)严峻沙化区; (四)倒塌、滑坡危急区及泥石流易发区; (五)重大根底设施治理和爱护范围; (六)湿地区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止区域。 前款所列区域的详细范围,由市、县(市)区政府划定并公告。 第十条开办扰动地表、损坏和影响地貌植被并进展土石方开挖、填筑、转运、堆存的生产建立工程,生产建立单位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占地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上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占地面积在五万平方米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万立方米以下的,编制水
6、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在国家级或者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占地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三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第十一条 开办生产建立工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可以免予办理审批手续: (一)征占地面积缺乏五千平方米且挖填土石方总量缺乏五千立方米的; (二)在五度以上、缺乏二十五度的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开垦面积一公顷以下的; (三)无新增建立用地的大路路面改造、养护等情形的; (四)进展地质灾难防治、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立的; (五)在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批准并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开办生产建
7、立工程的; (六)其他依法免予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 分期实施的建立工程,其挖填土石方总量或者征占地总面积超过上述规定的,生产建立单位应当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政府或者所属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立工程,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立工程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生产建立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一)涉及各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者重点治理区的;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增加30以上的; (三)开挖填筑土石 文章来源 .fdcEW.com 文章来源 .f
8、dcEW.com方总量增加30以上的; (四)线型工程山区丘陵区局部横向位移超过300米的长度累计到达该局部线路长度的20以上的; (五)施工道路或者伴行道路等长度增加20以上的; (六)其他生产建立工程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依法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的。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以下重大变更之一的,生产建立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一)表土剥离量削减30%以上的; (二)植物措施总面积变化超过30%以上的; (三)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体系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水土保持功能显著降低或者丢失的; (四)其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依法应
9、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的。 第十五条 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废弃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特地存放地(以下简称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到达20以上的,生产建立单位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弃渣场上述变化涉及稳定安全问题的,生产建立单位应组织开展相应的技术论证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六条纳入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土保持设施建立,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与主体工程同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纳入主体工程实施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时建立; (三)生产建立单位在生产建立工程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
10、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分期建立的生产建立工程,其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同步验收。未进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立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第十七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立工程,其生产建立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特地存放地,并实行拦挡、护坡、土地整治、排水、植被恢复、防渗漏等措施,防止产生新的危害。 第十八条 本市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对水土流失进展综合、集中、连续
11、的治理。 第十九条 东部山区、丘陵区以水源修养、保土为主,加强坡耕地、蚕场、果园、参场、沟壑等治理,实行封育爱护,严格掌握矿山开发,实行预防爱护、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增加保持水土力量,加强沟头防护和治理,修建各类工程和植物谷坊,稳坡阻滑,配套建立植物缓冲过滤带,推广沼气、太阳能综合利用等削减薪柴砍伐的新能源建立,掌握泥石流灾难发生。 其次十条 西部农田爱护区实行植树种草、设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掌握风沙危害,防止荒漠化。 其次十一条 城市市区实施城市水土保持工程建立和矿山水土保持功能恢复治理,应当以植树、种草等生态措施为主,并实行固坡和雨水蓄渗,雨洪利用等工程措
12、施,提高生态系统功能,防止河道排水沟渠淤积,加强风景区和水源地水土保持管护。 其次十二条 开办生产建立工程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由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监视、监测、科研、治理和宣传等水土保持相关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其次十三条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用于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 其次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水土流失进展动态监测,定期公布水土保持监测公告。 其次十五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水土保持日常监视检查,准时发觉、制止和查处违反水土保
13、持的行为,并可以实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以及依法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其次十六条市、县(市)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以下事项进展监视检查: (一)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及变更等手续履行状况; (二)生产建立单位和个人水土保持方案的执行状况; (三)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状况; (四)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和监测状况; (五)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存放状况; (六)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状况。 其次十七条单位和个人有违反本方法规定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惩罚。 其次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 (一)未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打算的; (二)未按规定进展水土流失治理,造成严峻后果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四)未依法准时处理举报、投诉的; (五)违法行为不予准时查处或者查处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其次十九条 本方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P 文章来源 .fdc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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