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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三篇 1.对中心、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立的部署和要求传达贯彻、安排部署、催促落实不力,或者拒不执行以及不按要求执行。 2.对巡察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等反应的党风廉政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整改落实不准时、不到位。 3.未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责任分解、组织推动落实。 4.未催促班子成员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工作方案并逐一审定,未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状况开展日常督查和审议评价。 5.未按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立专题会议,未听取“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状况汇报,未准时讨论并催促落实党风廉政
2、建立工作任务。 6.未按规定每年听取所属单位、下一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状况汇报,未进展指导并提出改良措施。 7.未准时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未准时进展讨论并实行有效措施推动解决。 8.未按规定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状况。 9.未将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落实状况纳入绩效考评,未按规定应用考评结果。 10.未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一案双查”,未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11.未仔细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不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未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等制度,在干部选
3、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失察失误或者搞不正之风的状况。 12.违反规定程序推举、考察、酝酿、争论打算任免干部。 13.未按规定承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考试推举、测评考察、民主票决等重要环节实施监视,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有关廉政和作风方面的意见。 14.争论选用事宜时,不听取分管党委(党总支)成员对拟任对象的廉政状况介绍,将存在廉政问题的人选列入选用范围。 15.未按规定查阅核实拟任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状况,将不照实填报、隐瞒不报的拟任人选违规提拔任用或者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16.不仔细贯彻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未主动承受干部群众监视,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 17
4、.未严格执行“六项纪律”,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纪律执行状况疏于催促检查,抓早抓小抓苗头问题不到位,或者发觉问题不准时提示、制止,未严厉订正查处违反纪律的各类行为。 18.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查纠“四风”措施不得力,未形成作风建立长效机制。 19.对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立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力,落实惠民政策和效劳工程建立举措不到位,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党员干部形象的重大问题订正不坚决、查处不准时。 20.未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常常性内容,在各类培训中未按规定开设廉政教育课程,未能坚持常态化开展现范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和岗位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立流于形式。 21.
5、不仔细执行民主集中制,未深入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未健全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22.构建权力运行监视体系不到位,对行政执法权和行政治理权运行的监视制约不力,不注意对已有监视成果的分析应用,未准时实行有效措施改良薄弱环节。 23.未按要求健全内控机制,未准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内控机制制度建立不力。 24.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和协作巡察工作,不主动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供应必要的工作条件,未准时讨论、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5.不仔细落实“两为主”的要求,不主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不仔细落实
6、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规定。 26.不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和聚焦主业,不主动承受并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进展监视。 27.对纪律审查工作领导不力,不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发觉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干预、阻碍问题处臵和责任追究。 28.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对纪检监察机关提交的立案意见或处理、处分建议,未在规定时间内讨论并作出打算。 29.未仔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等工作规章,领导班 子成员分工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分权制衡的原则,未严格遵守党委、管委会工作规章和议事规程。 30.每年安排
7、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少于5次,未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立专题调研,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状况进展调研督导或监视检查。 31.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落实或者不仔细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的问题,不准时订正处理,或者责任追究治理示范不力。 32.未按规定从严治理监视干部,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对于发觉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准时实行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甚至放任、包庇、纵容干部弄虚作假、违纪违法。 党风廉政建立责任清单二篇 一、局党支部责任清单(24项) (一)目标明确抓治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立的部署和要求,讨论制定年度
8、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初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 3.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讨论党风廉政建立的会议,讨论分析新状况新问题,准时作出部署安排。 4.结合年度考核,进展述职述廉,承受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 5.针对“四风”和作风建立选取1-2个专项问题,进展专项整治。 6.把党风廉政建立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治理,实行责任倒查。 7.每季度就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纪工委作一次专题汇报。 (二)坚持导向育人才 8.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举、竞争上岗的措施方法,关怀支持青年干部成长。 9.坚
9、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选拔任用“五好干部”,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 10.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三)从严治理转作风 11.紧紧扭住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不放松,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打好改良作风的长久战,防止问题反弹。 12.稳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落实效劳承诺,坚决查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13.带头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带头
10、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经纪律。 1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治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带彩消遣、公车私用、浪费铺张等不正之风。 (四)履行责任抓执纪 19.主动开展执法执纪活动,对单位内部消失的违规违纪现象重手自查自纠,并全面主动协作上级党组织开展执法执纪活动,自觉承受各级纪委监视。 20.落实主抓纪检和党风廉政的副书记的排序和分工规定,排在党政正职之后,专司其职。 21.旗帜鲜亮地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究竟,绝不姑息迁就。 (五)健全机制促落实 2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提出改良作风、加强纪
11、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3.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 24.建立预防警示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廉洁问题早发觉、早提示、早订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对新进展环保队伍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用人员准时进展警示谈话。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18项)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为局长开展全面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到多股室的党风廉政建立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 4.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觉的倾向性问题和
12、作风建立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5.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支持解难之责 6.旗帜鲜亮地支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准时排解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7.对党风廉政建立中的投入保障和人员保障赐予全力支持。 (三)监视治理之责 8.抓好班子建立治理。开展批判和自我批判,准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缺乏和问题并催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9.根据干部治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视治理,每年以适当方式所管干部进展一次廉政谈话。 10.从爱惜干部动身,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展廉政提示谈话并催促整改。 (四)检查考核之责 1
13、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状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状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阅历,发觉并催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2.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视责任,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考核状况汇报。 13.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展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足率低的进展廉政约谈。 (五)以上率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与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承受组织和群众监视。 15.带头执行规定。榜样遵守中心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榜样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
14、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治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准时提示,并催促整改。 18.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担当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17项) (一)参入落实之责 1.全面参入并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安排的一切关于党风廉政建立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立状况,帮助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分工分管之责 3.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规划和推动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立同部署、同落实。 4.准时传达上级和
15、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5.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状况汇报,把握队伍建立及廉政建立状况。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立专题调研,分析新状况,解决新问题。 6.常常性开展对分管范围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示催促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 7.催促指导分管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主持讨论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动完善内控机制和源头治腐措施,促进权力标准运行。 (三)教育治理之责 9.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立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
16、发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提示并监视订正。 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冲突第一时间化解。 (四)检查报告之责 1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任务落实状况进展监视检查,准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立状况。 12.准时发觉并报告分管范围内发觉的重大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支持协作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13.仔细批阅群众来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仔细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立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良工作。 (五)示范自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与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承受组织和群众监视。 15
17、.榜样遵守中心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榜样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教育治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准时提示,并催促整改。 四、股室内站队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14项) (一)践行“一岗双责” 1.将担当的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详细措施。 2.常常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状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3.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立法规制度,开展常常性岗位廉政教育。 4.
18、对所管工作和人员廉洁从政、改良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立等进展监视检查,发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示、早订正。 5.坚持严管与善带相结合,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治理和监视的根底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展交心谈心一次。 (三)推动源头治腐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帐,实行销号治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7.依据职能分工,牵头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动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及内控机制建立。 (四)协作执纪办案 9.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作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10.准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
19、,协作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自觉承受监视 1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与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承受组织和群众监视。 12.榜样遵守中心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准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4.教育治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准时提示,并催促整改。 党风廉政建立责任清单三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仔细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立分党组主体责任,*工商局分党组根据“一岗双责、谁
20、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建立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根据中心、省委和省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政治建立摆在首位。依据新形势和新要求,调整和充实*工商局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切实担负起工商局党风廉政建立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2局分党组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心、省委及上级工商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立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工商行政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中,纳入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的详细工作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讨论、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
21、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宣传教育,提高广阔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增加拒腐防变力量。 3发挥局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强化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催促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把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融入到工商工作的注册登记、商标品牌、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打击走私、无照经营查处、打传规直等每一个重点环节,并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 4局分党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立工作汇报,仔细讨论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详细措施;准时分析、讨论、解决工商系统有关党风廉政建立中存在的问题。 5局分党组要仔细开展局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活动并承受评议,做好*工商局党风廉
22、政建立责任制执行状况的自查自评,并由局分党组成员和其他分管领导带队,对各新城分局、机关处室进展检查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6局分党组要仔细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内监视,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增加“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保持高度全都,把党中心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7局分党组要仔细贯彻执行省局分党组的要求,在每年年底,准时总结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状况,并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省局,重大状况
23、准时汇报。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立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状况的监视,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催促,持之以恒订正“四风”。 9.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常常。通过专家授课、观看廉政教育片、警示展等多种形式,准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立制度法规,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校培训规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 10.担当监视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提示谈话等手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1局分党组要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推动工商廉政文化建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干部
24、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形成崇廉尚法的良好风气。 12每年组织一次局机关治理规章制度学习,促进党员干部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了解、娴熟运用和遵守,并依据工商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做好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办文制度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13局分党组要严格执行中心纪委、中心组织部有关规定要求,把纪律和法规挺在前面,自觉防范和订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可能偏向,公正正派选人用人,持续营造工商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严厉党内政治生活 14.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法规,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仔细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15.仔细开展批判和自
25、我批判,坚持谈心交心常态化,建立并执行党组民主生活批判意见和整改事项台账治理制度。 16.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四)强化党内监视 17局分党组要仔细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对发生在市场监管中的群众身边“四风”问题进展常态化督查,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动“放管服”,紧盯工商工作中的重要节点、重点部门、重点事、重点人,严厉查处和通报曝光市场监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18局分党组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省反对铺张条例,强化“三公经费”治理,健全完善*工商局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
26、公款治理、差旅费报支等方面的配套规定,提高厉行节省工作实效。 1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各新城分局、机关各处室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开展内部审计和监视检查,准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局分党组要坚持和发扬“下基层”的要求,借助“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基层,加强与企业、群众和消费者以及扶贫点的沟通联系,仔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实行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工商系统反映剧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1加强法制工商建立,坚持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工商”。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27、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将权力运行全过程置于监管效劳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直接监视之下,提高重大决策的透亮度和公众参加度。 (五)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22局分党组要仔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根据该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把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殊是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 23局分党组要学习贯彻省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治理党员干部,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健全科学的选人
28、用人机制,讨论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重点解决能下的问题。 24局分党组要详细把握*工商局干部廉洁从政状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做好干部任用根底工作。局办公室要对干部提任前进展任前档案审核,对有反映有举报但不影响任用的干部,谈话时予以提示;对违反廉洁纪律不适合任用的干部坚决予以“一票拒绝”,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5局分党组要对拟提拔担当科级领导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进展廉政法规学问测试,并在学习廉政法规的根底上,对比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廉政鉴定材料,提交*工商局分党组备案。 26.局分党组要严格落实选拔任用追究机制,严厉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29、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组的沟通联络制度,沟通状况,沟通意见,强化对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视,组织并催促*工商局处级干部照实填报党员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履责 27切实把严明党的纪律和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准时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执纪审查中的重要问题。抓好上级纪委督办事项的调查处理和反应。 28.支持纪检机关严厉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订正“四风”,仔细开展问责、巡察等,为纪检机关帮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供应顽强保障。 29支持实行“一案双查”,对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松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严峻
30、违纪违法案件,或发觉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分局和处室,要严厉责任追究。 (七)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30.准时了解和把握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立主体责任状况,发觉问题准时提示约谈,推开工作不断深入。 31.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治理,依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讨论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省局备案。 32.省局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班子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分党组书记、局长) 分党组书记是*工商局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立总体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增加“四个意识”,坚持不懈订正“四风”,进一步深化“两个
31、责任”的落实,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组织学习贯彻中省市及总局、省局和*关于党风廉政建立的决策、指示和要求。结合工商实际,对党风廉政建立的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打算安排。 2组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要点,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党风廉政建立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以上、主持1次局分党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3对党风廉政建立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仔细讨论。准时签批和处理重要
32、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剧烈的突出问题,部署、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4对局分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状况要亲自催促,准时了解、把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及干部群众的反映,对被反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及个人廉洁自律、“四风”方面有问题的党组成员,亲自进展谈话提示。 5对涉及多处室、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任务,尤其是其中可能消失职能穿插、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的关键节点,亲自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确保运转顺畅、有效推动。 6发觉局分党组成员涉嫌严峻违纪违法问题必需准时向省局报告。对发觉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分局和处室,亲自过问约谈其负责
33、人。 7准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状况汇报,并亲自催促办理。准时讨论解决查办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止、威逼等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8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抓好班子、管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年底向省局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状况。 9不利用职便,违规办理政府选购和招投标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治理使用规定,不公车私用或修理汽车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11在各类经费使用、国有资产、根本建立治理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利用职便,违规操作谋取私利。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局分党组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
34、内的党风廉政建立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主动分担党组主体责任,帮助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 (一)共性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立负领导责任,定期讨论、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立状况,把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2仔细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作风建立,准时解决和处理群众反映剧烈的突出问题,坚决订正“四风”。 3加强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催促廉政从政,改良工作作风。每年至少开展2次廉政履职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预警提示。 4支持驻*工商局纪检部门查处分管部门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催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规
35、章制度,强化源头治理。5依据工商局分党组统一安排,带头检查考核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落实状况。 6带头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自觉承受组织和群众监视,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年底向工商局分党组报告当年履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落实状况。 8担当上级部门、局分党组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任务。 (二)详细责任 *工商局分党组其他成员按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立工作担当责任,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催促整改。 *(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1.仔细学习准时传达中省市及总局和*有关党风廉政建立指示精神,根据分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办公室和执法监视处两个处室的发动部署,落实分
36、管包抓责任。 2.每年听取办公室和执法监视处两个处室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状况汇报,仔细分析研判,提出改良要求,重要问题准时协调解决。 3.对办公室和执法监视处两个处室党风廉政建立状况进展肯定数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把握主体责任落实状况,发觉缺乏催促整改。 4.每年对办公室和执法监视处两个处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展两次廉政谈话,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状况并进展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催促。 5.加强对办公室和执法监视处两个处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治理,用好监视执纪“四种形态”,发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谈话提示并催促整改;问题严峻的,准时报告区局分党组主要负责人。 6.带头学习贯彻党
37、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7.主动承受省局驻局纪检组监视,支持和协作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8.对办公室和执法监视处两个处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展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区局分党组、驻局纪检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状况。 10.对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治理,依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准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省委、省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38、 1.仔细学习准时传达中省及总局有关党风廉政建立指示精神,根据分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发动部署,落实分管包抓责任。2.每年听取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状况汇报,仔细分析研判,提出改良要求,重要问题准时协调解决。 3.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党风廉政建立状况进展肯定数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把握主体责任落实状况,发觉缺乏催促整改。 4.每年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主要负责人至少进展两次廉政谈话,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状况并进展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催促。 5.加强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的主要负责人
39、的日常教育治理,用好监视执纪“四种形态”,发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谈话提示并催促整改;问题严峻的,准时报告分党组、纪检工作主要负责人。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 7.主动承受纪检部门的监视,支持和协作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8.对市场商品监管处、市场行为监管处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展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分党组、纪检部门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状况。10.对分管范围内主体
40、责任清单实行动态治理,依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准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省委、省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1.仔细学习准时传达中省及总局有关党风廉政建立指示精神,根据分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发动部署,落实分管包抓责任。 2.每年听取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状况汇报,仔细分析研判,提出改良要求,重要问题准时协调解决。 3.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监管处两部门党风廉政建立状况进展肯定数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把握主体责任落实状况,发觉缺乏催促整改。 4.每年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主要
41、负责人至少进展两次廉政谈话,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状况并进展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催促。 5.加强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监管处两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治理,用好监视执纪“四种形态”,发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时谈话提示并催促整改;问题严峻的,准时报告分局党组、省局党组、驻省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7.主动承受纪检监视,支持和协作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8.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展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区局分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状况。 10.对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治理,依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准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省委、省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