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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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方案_节约用水的方案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文章,盼望大家能够喜爱!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预防和削减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治理有序、考核逗硬;农 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削减,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2、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治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详细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气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凡专职治理人员缺乏3人的乡镇,要依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状况,尽快将治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特地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
3、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特地劝导人员。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示和劝导,各村应依据实际状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治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展清理,并仔细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根底。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良措施,并催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
4、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常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根据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状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全部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担当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治理力量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
5、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加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派出所要根据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2393号)要求,仔细履行交通安全治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常常参加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展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规划和完成时间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治理养护职
6、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大路建立、治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根据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治理补助,根据分级治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治理和养护落实。 (十)大力进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进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依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治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治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
7、效劳等便民效劳制度,消退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农村大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全省大路网的有机组成局部,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根底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大路快速进展,但治理、养护滞后的问题非常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村大路的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进展。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工作,确保大路完好、安全、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进展效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49号)和交通部、国家进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大路发20xx400号)精神,结
8、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全省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根据加强政府公共效劳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大路建立、治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大路治理养护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治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大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大路安康协调进展。全省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符合我省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要求的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大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大路治理养护的正常化和标准
9、化。二、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一)全省农村大路原则上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治理养护工作,省、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大路养护资金,监视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工作。(二)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大路治理养护的行业治理,负责制定全省农村大路建立规划,制定农村大路治理养护有关制度和技术标准,编制下达农村大路养护规划,与省级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和监管农村大路养护资金。省大路治理机构详细负责指导、监视和考核全省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工作。(三)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大路治理养护的行业治理,负责审核并转报行政区域内农村大路养护建议规划,编制行政区域内农村大路养护
10、补助资金规划,监视和考核行政区域内农村大路养护规划执行状况和养护质量,监管行政区域内农村大路养护市场。(四)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行政区域内农村大路治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和治理农村大路养护资金。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详细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大路建立规划,制定行政区域内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工作实施细则,编制农村大路养护建议规划,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监视和考核农村大路治理养护规划执行状况和养护质量,对养护资金、工程、质量、进度负总责,同时负责行政区域内农村大路路政治理和路产路权爱护工作。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所属大路治理机构详细担当农村大路的日常治
11、理和养护工作,负责拟定农村大路养护建议规划,并根据批准的养护规划组织实施。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没有设立特地大路治理机构的,可托付省级大路治理机构的派出(直属)机构担当详细治理工作,不得另设机构。(五)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大路治理养护职责仔细做好工作。三、建立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强养护资金治理使用(一)资金来源。农村大路治理养护资金主要由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养路费补助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等构成。省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在统筹安排汽车养路费时,用于农村大路养护工程的资金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 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
12、000元。各地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扣除合理的征收本钱后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大路养护,交通规费留地方局部的40%应用于农村大路养护。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农村大路养护工作实际,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大路的正常养护。随着农村大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用于农村大路养护的财政资金也要逐步增加,为农村大路养护的正常化、标准化供应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要积极拓宽农村大路治理养护融资渠道,采纳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鼓舞和汲取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力气出资用于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二)资金治理使用和监视。农村大路养护资金统一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依据农村
13、大路养护规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省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村大路养护补助资金(含汽车养路费),主要用于补助农村大路养护大中修专项工程,实行对州(市)、县(市、区)切块包干的治理方式。各州(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村大路治理养护资金,由各州(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农村大路的日常小修保养和水毁等专项工程。县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和其他农村大路养 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第2页 护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农村大路的日常小修保养等专项工程。省农村大路养护资金年度安排规划,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商省进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和进展改革、财政部门下达
14、。农村大路养护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的,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要加强资金治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省进展改革、财政、交通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讨论制定农村大路治理养护资金治理方法,完善资金治理和监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本文 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大路养护资金使用状况进展审计。四、实行管养分别,推动农村大路养护市场化(一)科学核定农村大路治理机构及人员。要依据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工作实际,对农村大路治理机构进展科学定岗,重新核定治理人员,治理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农村大路治理机构人员编制详细测算标准,由省机构编制部门商省交通、财政等部门制定,并
15、报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在此根底上,逐步剥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大路治理机构中的养护工程单位,稳步推动养护工程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二)推动农村大路养护市场化。为确保养护质量,掌握养护本钱,有效利用现有养护资源,对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的大中修、防护和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养护工程工程,应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专业治理、施工、监理队伍在农村大路养护工作中的作用。小修保养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捆绑承包给具有相应养护资质的大路养护专业单位,实行合同治理、计量支付。路基和其他路面的养护工程实行社会化养护,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大路沿线村民,促进
16、农夫就业和增收。五、加强协调,亲密协作,稳妥推动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工作,是一项简单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的高度,充分熟悉加强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作,亲密协作,扎实推动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平稳推动改革工作,成立云南省农村大路治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组,省交通主管部门为组长单位,省进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依据本改革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并报省
17、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省交通主管部门要针对全省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测算农村大路治理养护本钱,合理确定养护资金投入标准,建立农村大路治理养护数据库,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制度、技术标准、养护定额、质量评定和验收标准。省进展改革、财政、劳动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亲密协作,确保改革顺当进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起主要责任,仔细组织实施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动农村大路治理养护制度改革工作。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集
18、体聚餐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方案,请大家借鉴! 春节将至,返乡人员增多,嫁娶、乔迁、聚会等活动频繁,农村自发组织的餐饮效劳单位以外场所的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将越来越多,食品安全风险增大。为标准农村群体性聚餐行为,准时消退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字20xx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熟悉,强化底线意识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局部,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具有量大、面广、用餐人数众多、举
19、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工制作人员流淌性大、经营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简陋、加工操作不标准等特点,食品安全隐患大、风险高。各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充分熟悉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联系,提高责任意识,将其作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仔细抓好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环节,强化风险防控 (一)明确安全治理责任。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治理坚持监管部门指导,镇、村(居)负责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审查指导相结合的治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举办人是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办厨
20、师是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质量责任人,镇政府对辖区内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镇食品药品监管站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治理人员,详细负责辖区内集体聚餐的备案受理、现场审查指导和信息报送工作。镇市场和质量监管分局详细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的监视指导。 (二)强化事前备案治理。农村集体聚餐人数在 50人以上的,必需纳入申报备案治理范围。集体聚餐举办者应在活动举办前3日将承办厨师、菜单、举办地点、参与人数等内容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填写*县集体聚餐申报备案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应于接到报告当日向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应
21、准时做好备案受理工作,并于聚餐活动举办前1天做好现场审查指导工作,并填写*县集体聚餐现场审查指导表,签订*县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书。就餐人数达300人以上的,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应在聚餐活动举办前2天报告所在地市场和质量监管分局,由分局指派人员会同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一起进展现场审查指导。 (三)严格现场审查指导。要对聚餐加工场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承办聚餐厨师是否持有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合格证和有效安康证明;饮用水是否到达卫生要求;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聚餐菜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食品原料选购是否标准等内容,严格开呈现场审查工作,严把根本卫生条件关、原辅材料选购使用关、加工过程标准操作关,准时发觉存在
22、的隐患,提出指导意见并催促整改落实。 (四)落实食品留样治理。催促指导农村聚餐举办者建立农村聚餐留样制度,指导承办者按品种、分餐次将聚餐食品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为处理食品安全大事供应检测依据。 三、标准应急处置,加强信息报告 (一)制订完善应急预案。要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分工,标准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定期组织演练。 (二)科学处置突发大事。发生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大事时,举办者应准时将患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进展就诊,爱护好现场,留存病人的呕吐物、腹
23、泻物,马上报告所在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同时向镇食品药品监视治理站报告。镇将准时组织应急抢救,实行措施掌握现场,并准时向县食安办报告状况,协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农村聚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举办者、承办者依法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添加非食用物质、选购、使用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特别、国家明令制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进展加工制作等严峻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峻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教育治理,发挥协管作用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镇食品药品监管站、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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