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包料承包合同简短承揽合同包工包料(八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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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工包料承包合同简短承揽合同包工包料(八篇)精选包工包料承包合同简短一 乙方: 为了更好地标准市场建立,更好地根据图纸要求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建筑法律、法规和标准,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合理、互惠互利、诚恳守信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范围: 卷闸门、不锈钢楼梯扶手、金属门、围栏施工、包工包料(双包) 二、工程标准和质量遵照图纸、标准图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甲方供应的安装书面施工技术交底卡进展施工。乙方根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操作,不得偷工减料,工程完毕后,阅历收符合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两年内消失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 (1)卷闸门用0.5mm薄板制作。 (2)楼梯扶手(钢
2、木扶手)用?50cm为主柱?16cm次柱,间距内空为10cm,高度为80cm(扶手为木扶手)。 (3)平台护栏:不锈钢制作,厚度为0.8mm,扶手管直径为70cm,主柱管直径为50cm,次柱管直径为30cm,高度为1.1m。 (4)金属门厚度为0.5cm。 (5)铝合金窗为8.28型材,厚度为0.9mm。 三、工期: 该工程工期依据甲方与土建承包合同施工工期同步、合理安排,工期不变,按时完工。 四、工程造价与付款方式: 工程造价:(1)卷闸门每平方米单价为65元。 (2)楼梯扶手每米单价为130元。 (3)护栏扶手包括油化每米为130元。 (4)金属门每樘单价为470元。 (5)铝合金窗每平方
3、米单价为140元。 付款方式:本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经甲乙双方依据工程量计算的造价款。以底层一间门面房相抵该工程款,此发生的工程量造价多退少补。 五、双方责任 甲方:(1)负责供应给乙方的工程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交底卡明确施工要求。 (2)协调各方关系,要求乙方爱护好已安装工程。 (3)工程完毕验收后,甲方将此门面房一间抵给乙方。 (4)乙方不得转包和另投他人制作安排,如发觉甲方将终止此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方供应相关办证手续,乙方自行办理,费用自付。 乙方:(1)严格按图和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 (2)负责施工安全,消失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严格根据合同和土建施工方工期
4、要求完工。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如不能履行即构成违约,支付给对方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精选包工包料承包合同简短二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第一局部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公平、自愿、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全都,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
5、程地点: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工程一览表(附件 1)。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料包括:混凝土,钢材,门窗,内外墙漆,地面砖,电器开关,灯具,洁具,消防器材,配电箱。) 三、合同工期 规划开工日期: ,但实际开工日期应以本工程工程均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规划竣工日期: ,实际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依据前述规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全都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 五、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暂定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1)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1. 合同价格形式: 。 2. 计税方式 : 。 3. 合同款支付账户 (1) 工程款支付账户: 。 (2) 安全生产费支付专用账户: 。 (3)农夫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一周内预付合同价的10%,根底0.00以下完成付合同价的2
7、0%,主体封顶付合同价的40%,余额30%中除留5%的质量保修金外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付清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如甲方工程资金允许的状况下,可视工程完成进展状况提前付款。 六、工程经理 承包人工程经理: 。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以下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有); (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有); (7) 图纸; (8) 其他合同文件: 招标文件及附件(含全部补充通知);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
8、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局部。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工程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立资金并根据合同商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商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展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担当相应的工程修理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其次局部通用
9、合同条款中给予的含义一样。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局部。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人签字后 生效。 十肆、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此页为盖章页)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 n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电话:
10、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其次局部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商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以下词语具有本款所给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商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假如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假如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 的书面文件。
11、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 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 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商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根据合同商定供应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俯视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根据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商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展商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 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
13、承包资质的当事人 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托付根据法律规定进展工程监 督治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托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分包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商定,分包局部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8 工程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根据法律
14、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负责人。 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展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商定建筑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商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构造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
15、置。 1.1.3.6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商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局部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 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商定的各项工作所效劳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 日期和期限 1.1.4.1 开工日期:包括规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规划开工日期是指
16、合同协议书商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根据第 7.3.2 项开工通知商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规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规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商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根据第 13.2.3 项竣工日期的商定确定。 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商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根据合同商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1.1.4.4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根据合同商定担当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根据合同商定对工程担当
17、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4.6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 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7 天:除特殊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头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头计算,期限最终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时。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1.1.5.2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根据合同商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商定
18、发生的价格变化。 1.1.5.3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全部必需的开支,包括治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供应的用于支付必定发生但临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效劳工作的金额。 1.1.5.5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行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效劳的选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商定调整因素消失时的合同价风格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1.5.6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
19、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纳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商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根据第 15.3 款质量保证金商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1.1.5.8 总价工程: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章中无工程量计算规章,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工程。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商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
20、合同的语言。 1.3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 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商定合同适用的其他标准性文件。 1.4 标准和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标准、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商定。 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标准的,发包人负责供应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商定供应标准标准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
21、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商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简单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挨次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商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挨次如下: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假如有); (3) 投标函及其附录(假如有); (4)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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