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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法劳动合同劳动法劳动合同1 妇女怀孕劳动法规定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别爱护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逝时终止。 2、工作内容的特别爱护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2、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肯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展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3、薪酬待遇的特别爱护 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第5条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方法第23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 综上,这些拿员工怀孕说事的企业
3、,不要以为只要不解除就可以任意妄为。降薪、降职、调岗(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产检假按事假处理等都属于违反孕期女员工劳动爱护的行为,当事员工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 孕妇的聘用爱护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42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4、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 女性职工的劳动爱护相关制度 1、工资爱护制度: 女职工的劳动爱护、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在我国,工资安排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根本工资。 (女职工劳动爱护条例
5、) 2、劳动强度爱护: 女职工在孕期制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人力进展土方和石方的作业,强体力作业,伴有全身剧烈振动的作业、工作中需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和高处作业等。(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号) 3、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爱护制度: 女职工劳动爱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依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肯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怀孕
6、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展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削减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劳动法劳动合同2 甲 方:_ 乙 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本合同商定的终止条件消失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商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年_月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
7、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依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展商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假如违法商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
8、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小时,每周工作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
9、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缘由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酬劳 甲方采纳以下第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元,试用期间工资_元。甲方每月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元,试用期间工资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商定为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缺乏,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劳动爱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爱护规定供应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爱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安康。如乙方工作过程
10、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爱护乙方的安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依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并按劳动爱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展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治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安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躲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需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
11、相应的代价。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与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担当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赐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甲方按规定赐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商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
12、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治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状况进展检查、催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把握甲方的商业隐秘,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隐秘,并作如下商定: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制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爱护公司商业隐秘: 1、高层治理者把握企业大量商业隐秘; 2、技术研发人员把握企业技术隐秘;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把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把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治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治理、法务治理人员,很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留意:公司给付赐予上
13、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制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制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14、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峻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商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商定的解除条件消失的。 甲方根据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
15、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酬劳,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峻危害乙方身体安康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力量鉴定委员会确认,丢失或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
16、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商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消失,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准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调解及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辩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治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
17、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 联系方式:_ 乙方:(盖章)_ 联系方式:_ 日期:_年_月_日 劳动法劳动合同3 产假相关制度 1、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依据医务部门的证明,赐予肯定时间的产假。”详细时间可以依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2、哺乳期规定: 上班期间哺乳假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赐予其两次哺乳
18、(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非常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非常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来回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3、丈夫休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规划生育治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晚育者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规划生育法其次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嘉奖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详细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规划生育治理条例。 4、怀孕期间工作安排 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古典胎教音乐试听
19、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依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司法解释:夜班劳动,一般是指在当日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这段时间内从事劳动或工作。);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肯定的休息时间。” 产前检查女职工劳动爱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展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诞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女工怀孕和哺乳期
20、间,单位不能安排过强劳动和禁忌劳动,不能延长劳动时间;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女工,一般担心排夜班。 劳动法劳动合同4 劳动法其次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 有固定期限,指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的有限期限,期限届满,双方的权利义务即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归于毁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也是主要的用工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五年以上的长期劳动合同。 (2)一至五年的短期劳动合同。此类合同的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合同。 (3)定期轮换工的合同。主要是指企业从农村招用的农夫轮换工,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五年。此类合同的期限届满后不
21、再续订。定期轮换工仍保存农村户口,实行亦工亦农。另外,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安康,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次十一条其次款规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安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夫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 (4)一年以内的临时劳动合同。主要针对临时性和季节性的生产工作岗位。 无固定期限,指劳动合同不商定合同终止的日期。无固定期限合同标准的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和企业的存续期内无限期存续,只有在符合法定或商定的合同解除的状况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劳动关系,根据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用人单位和
22、劳动者只要达成全都意见,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此类劳动合同期满的有效期限是以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准。 劳动法劳动合同5 甲方:_ 乙方: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关于“_”工程进展实施活动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乙方主要工作职责是:_安装及甲方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乙方主要工作方式:依据甲方的时间安排,在乙方无合理客观缘由的状况下必需随叫随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必需保证遵守以下几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作,并对由以下引起的相关损失保存追诉权利 (一)在任何时候不得影响甲方的声誉,不得利用甲方公司名义进展与甲方业务不
23、相关的业务活动;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不得与甲方同类型的其他公司进展业务性质相类似的活动; (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需时刻爱护好设备安全,防止设备损伤。 四、乙方在为甲方供应效劳期间,甲方给乙方供应以下的酬劳 (一)工程提成:_元人民币; (二)其他福利:供应出差住宿补贴,供应相关业务的通讯费用报销,供应工作餐补贴; (三)提成在工程完成统一核算后的当月发放。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时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假如双方合作良好,可以续签本协议。 甲方工程负责人(签字):_ 签订日期:_ 乙方(签字):_ 签订日期:_ 劳动法劳动合同6 编号: 劳动合同书 (
24、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本状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其次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25、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需要,担当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依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到达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别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打算。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酬劳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
26、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商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缺乏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与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担当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供应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依据生产岗位的需要
27、,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削减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治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8、其次十条 乙方应当根据双方商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商定的其他内容 其次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其次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其次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
29、(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30、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商定的内容,协商全都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其次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商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文字简练、精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动法劳动合同7 第一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
31、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有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有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有意不准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缘由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局部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方法其次条规定的赔偿,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
32、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爱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爱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供应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安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供应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以下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商定的按
33、商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商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值竞争法其次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担当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担当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以下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猎取商业隐秘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值竞争法其次十条的规定执
34、行。 第七条 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法劳动合同8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商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依据状况协商,也可以不商定。当事人不商定试用期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试用期期限确实定 劳动合同期限 对应试用期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得超过六个月 上述“一年以上”、“三年以上”包含本数。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的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
35、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这包括: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商定试用期。劳动者试用期完毕后,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再商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完毕解除劳动合同后又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不得再商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商定试用期。 三、仅商定试用期的处理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均不能根据试用期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同工
36、同酬,而不能只支付劳动者不低于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80%的工资。 四、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商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商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商定。商定的试用期工资可以高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可以与该工资相等,也可以低于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标准。 五、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外
37、,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将满时解除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8、。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将录用条件、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以及法定缘由向劳动者解释,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缘由。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
39、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其次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商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法劳动合同9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0、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 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逝时终止。 劳动法第61条规定: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第4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 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第6条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
41、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肯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展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第5条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方法第23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 因此,不要觉得女员工怀孕了,只要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便不违法。 降薪、降职、调岗(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产检假按事假处理等,都属于违反孕期女员工劳动爱护的行为。当事员工可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 此外,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第7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