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辽宁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23年修正).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辽宁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2023修正)_物业经理人 辽宁省公共场所治安治理方法(2023修正) 辽宁省公共场所治安治理方法 (1988年2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1988)12号文件公布,1997年12月2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修订,依据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废止局部省政府规章的打算进展其次次修正) 辽宁省公共场所治安治理方法(2023修正本)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治安治理,保障公民正常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惩罚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公共场所包括: (一)车站、码头、民用
2、航空站; (二)影剧院、俱乐部、录像放映点、游艺场、文化宫(馆、站)、青(少)年宫、音乐茶座、曲艺社、舞厅、博物馆、展览馆; (三)体育场(馆)、游泳池、海水浴场、滑冰场、旱冰场、射击场、公园、风景巡游区; (四)农贸、畜牧、工业、综合市场; (五)饭店、酒馆、大型商场(店); (六)大型订货会、展览会、展销会、物资沟通会的场所; (七)其他供群众进展社会活动应进展治安治理的场所。 对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的治安治理,除执行本方法外,应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公共场所治安治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视、检查公共场所的治安治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帮助公安机关做好公共场 所的治安治理工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辽宁省 公共场所 治安管理 办法 2023 修正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