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模板八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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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用期合同模板锦集八篇试用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依据国家和本地劳动治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方法,根据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经协商全都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为 个月。 二、试用岗位依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依据双方事先之商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 元,该项酬劳包括全部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根本权力与义务: 1.甲方的权力。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展惩罚; 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2、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根本权力和义务: 1.乙方的权力。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给予的一切公民权力; 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力;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力; 对试用状况不满足,恳求辞职的权力。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标准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力、义务: 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完毕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担当 %(90%),乙方担当 (10%); 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 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团党委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力、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打算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嘉奖; 具有参加公司民主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力;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正的卑视。 八、一般状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
4、协商原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试用期合同 篇2 求职者在面试胜利后,并不意味者立刻于用人单位确定下来雇佣关系,通常还会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这个试用期的长短并不统一,这个可以从劳动合同法看试用期长短,并保证试用期长短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相适应。 试用期长短应如何把握 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
5、0天。劳动合同期限两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90天;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则不超过6个月。 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商定也可以不商定。而假如商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商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就是说在试用期之前,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之日起,就应当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
6、退员工,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且,用人单位负有“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假如用人单位不能很好地证明,甚至根本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就不能将试用期的员工辞退。 此外,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离职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的,假设单位以此为由拒不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试用期内也应享受社会保险 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应聘者仔细学习劳动合同法,是维护自身利益最好的武器,尤其是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求职要先擦亮眼睛,了解
7、用人单位是否真有用人意向,不要被那些常年招人、常年换人的不法单位所蒙骗。一旦发觉权益受到侵害,试用期无社会保险,违规延长试用期等,可以准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和诉讼,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合同 篇3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商定试用期。双方可以不商定试用期,也可以商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与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8、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商定试用期。 在实践中,的确有不少用人单位口头与劳动者商定3个月或6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认为试用合格,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假如用人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实际上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用人单位只商定试用期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不存在试用期,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将根据进展处理,单位往往要“吃亏”。 试用期合同 篇4 劳动
9、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中的“以上”“不满”,比方:劳动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究竟能不能商定2个月,还是非要劳动合同期限1年零1天,试用期才能商定2个月? 民法通则第155条规定:民法上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因此,劳动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可
10、以商定为2个月,没必要商定为1年零1天。 用人单位与员工口头商定入职后试用期为1个月,但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口头商定的试用期无效,视为双方未商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由于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必需缴纳社会保险,因此,试用期必需缴纳社会保险。 重新入职单位或换岗的员工,能否再次商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因此,重新入职单位或换岗的员工,不能再次商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1年,商定了2个月的试用
11、期,在试用期满前,因员工试用不合格,公司经与员工协商全都,签定了变更协议,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3年,试用期限变更为6个月。如此做法是否合法?(也就是试用期能否合法延长)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即使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期限和试用期限)并签定书面的变更协议,也属于再次商定了试用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书面商定限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辞职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状况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用担当任何赔偿责任。(因此,这样的书面商定是无效的。) 没有商定试
12、用期,用人单位能否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商定试用期的,视为用人单位放弃了试用的权利,而录用条件是要和试用期协作使用的,没有商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不办理转正手续怎么办? 试用期内,假如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需在试用期内作出辞退的打算并予以通知。超过试用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因此,试用期满的,即使用人单位不办理转正手续,也将视为员工在正式合同期。 试用期合同 篇5 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13、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根据劳动合同商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有以上
14、法定事由的状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不用赔偿),否则造成损失的就要进展赔偿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假如劳动者还没有同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还需担当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那个公司假如知道你和该公司还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还同你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担当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假如私自离职,那么劳动者就要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15、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
16、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全都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
17、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连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连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连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连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
18、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若是由于用工方的缘由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商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缘由的确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固然也需要依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缘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别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纳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学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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