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经济法教程第四章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编经济法教程第四章课件.ppt(4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n n 教学目的教学目的 n n 教学内容教学内容 n n 本章重点本章重点 教学目的n n通过学习本章内容,掌握破产法的基本知识,熟悉破产程序,学会依法保护破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学内容n n本章系统介绍了破产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破产概述、破产的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程序等内容。本章重点n n破产的具体程序n n破产中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破产法概述n n一、破产的概念和特点n n(一)破产的概念n n破产是指破产是指债务人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依破产程序将其全部丧失清偿能力时,依破产程序将其全部财财产产清算
2、,公平偿还各种债务,并依法清算,公平偿还各种债务,并依法免除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其无法偿还的债务。务。n n破产程序是指对无力偿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破产程序是指对无力偿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n n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三种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三种破产程破产程序序均为独立破产程序,均可直接启动。均为独立破产程序,均可直接启动。(二)破产的特点(二)破产的特点(二)破产的特点(二)破产的特点n n1.破产是一般债权公平受偿的方式;n n2.破产是在法院的审理和监督下开始的特定司法程序;二、破产原因二、破产原因n n(一)破产原因的概念(一)
3、破产原因的概念n n破产原因是破产案件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事实,破产原因是破产案件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事实,具体指导致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即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具体指导致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即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的法律事实。n n破产原因在英美法系国家立法中往往称为破产行为,在我破产原因在英美法系国家立法中往往称为破产行为,在我国也称破产界限。国也称破产界限。(二)破产原因的法律规定(二)破产原因的法律规定(二)破产原因的法律规定(二)破产原因的法律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 2条规定,企业法人的破产原条规定,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有两种标准:因有两种标准:n n1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部债务 n n2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三、破产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三、破产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三、破产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三、破产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n n破产法的立法目的是:破产法的立法目的是:1.1.规范企业破产程序;规范企业破产程序;2.2.公平清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3.3.保护债
5、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4.4.维护社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n n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企业法人。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企业法人。第二节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破产申请和受理 n n一、一、一、一、破产申请破产申请n n(一)破产申请概述(一)破产申请概述n n1、破产申请的概念n n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n n2 2、破产申请人n n3、破产申请的形式(二)债权人申请(二)债
6、权人申请n n1 1 1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债权人的申请资格n n2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n n3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 (三)债务人申请(三)债务人申请(四)清算责任人申请(四)清算责任人申请(五)破产申请的撤回(五)破产申请的撤回 根据破产法第根据破产法第9 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六)破产申请的法律后果(六)破产申请的法律后果 1 1、对撤回破产申请的限制、对撤回破产申请的限制 2 2、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中断 二、破产受理二、破产受理二、
7、破产受理二、破产受理n n(一)破产受理的概念(一)破产受理的概念 n n破产受理即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在破产受理即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接受,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接受,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并由此开始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n n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n n(二)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二)破产案件受理的条件 n n1 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n n2 2、实质审查实质审查 n n3 3、破产申请的驳回、破产申请的驳回 n
8、n4 4、受理通知、受理通知 n n5 5、受理前的撤回申请、受理前的撤回申请 (三)受理的法律后果(三)受理的法律后果(三)受理的法律后果(三)受理的法律后果 n n1.1.对债务人的约束对债务人的约束 n n2.2.对债权人的约束对债权人的约束n n3.3.对其他人的约束对其他人的约束 n n4.4.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对其他民事程序的影响案例评析:案例评析:1.1.某有限公司甲,因资不抵债,拟向法院申请破产。聘请你为律某有限公司甲,因资不抵债,拟向法院申请破产。聘请你为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掌握了以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掌握了以下情况:
9、情况:1.1.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该企业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2.2.该企业的债权人之一乙公司因追索该企业的债权人之一乙公司因追索250250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诉该企业,此案尚在审理中;3.3.该企业不能偿还其欠当地工商银该企业不能偿还其欠当地工商银行货款行货款2200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一套进口成套设备作抵万元,贷款时曾提供该企业一套进口成套设备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押,该套设备现值15001500万元;万元;4.4.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180180万,万,在甲公司破
10、产申请受理后,某企业将其对甲公司的在甲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后,某企业将其对甲公司的8080万元债权转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主张抵消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主张抵消5.5.三个月欠,甲公司放弃了对丁公三个月欠,甲公司放弃了对丁公司司5050万的债权。万的债权。6.6.戊公司在一年前将本公司所有的一套机器设备戊公司在一年前将本公司所有的一套机器设备租赁给甲公司。租赁给甲公司。7.7.该企业资不抵债已达该企业资不抵债已达45004500万元。万元。回答下列问题:回答下列问题:1.1.甲是否可以申请破产?应谁受理?甲是否可以申请破产?应谁受理?甲是否可以申请破产?应谁受理?甲是否可以申请破产?应谁受理?2
11、.2.乙公司与甲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乙公司与甲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乙公司与甲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乙公司与甲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3.3.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理由是什么?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理由是什么?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理由是什么?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理由是什么?4.4.丙公司是否可以主张抵消?丙公司是否可以主张抵消?丙公司是否可以主张抵消?丙公司是否可以主张抵消?4104105.505.50万如何处理?戊公司的设备如何处理?万如何处理?戊公司的
12、设备如何处理?万如何处理?戊公司的设备如何处理?万如何处理?戊公司的设备如何处理?2 2、甲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查明:该公司在宣告破产时、甲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查明:该公司在宣告破产时公司财产如下:公司财产如下:1 1号房屋号房屋600600万全部用于工商银行贷款抵押万全部用于工商银行贷款抵押(贷款本贷款本金金400400万,年利率万,年利率1010,到期应付利息,到期应付利息120120万,尚有一年到期万,尚有一年到期);2 2号号房屋价值房屋价值320320万属于租用他人房屋;对外投资收益万属于租用他人房屋;对外投资收益280280万;专有技术万;专有技术作价作价1
13、40140万;法院宣告破产前万;法院宣告破产前5 5个月甲公司曾主动放弃其对第三人拥个月甲公司曾主动放弃其对第三人拥有的债权有的债权200200万。该破产企业对乙公司还拥有债权万。该破产企业对乙公司还拥有债权380380万;债权人申万;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下:乙公司拥有对甲公司债权报的债权如下:乙公司拥有对甲公司债权14001400万;丙公司为甲公司万;丙公司为甲公司做连带责任保证人,替甲公司偿还债务做连带责任保证人,替甲公司偿还债务700700万;丁公司因甲公司破万;丁公司因甲公司破产提前终止合同损失产提前终止合同损失280280万,违约金万,违约金220220万;另外,破产费用万;另外,破产
14、费用2020万,欠职工工资万,欠职工工资5050万,欠税收罚款万,欠税收罚款180180万,税款万,税款260260万。万。1.1.计算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的数额。计算该公司的破产财产的数额。120+280+140+200120+280+140+2002.2.计算该公司的普通破产债权的数额。计算该公司的普通破产债权的数额。1020+700+2801020+700+2803.3.计算该公司可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的破产财产的数额。请根据破产财计算该公司可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的破产财产的数额。请根据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扣减产分配的顺序扣减.740-20-50-260.740-20-50-2604.4.计算
15、丙能获得清偿的数额。计算丙能获得清偿的数额。410/2000*700410/2000*700第三节第三节 管理人管理人 n n一、管理人的概念一、管理人的概念n n管理人又称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在法院的管理人又称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二、管理人的资格二、管理人的资格(一)管理人的积极资格(一)管理人的积极资格(二)管理人的消极资格(二)管理人的消极资格 n n1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故意
16、犯罪受过刑事处罚;n n2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n n3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n n4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三、管理人的职责三、管理人的职责n n(一)管理人的一般职责(一)管理人的一般职责n n(二)管理人的特别职责(二)管理人的特别职责四、管理人的义务四、管理人的义务n n(一)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一)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n n(二)报告义务(二)报告义务n n1 1、一般报告义务、一般报告义务 n n2 2、特殊报告义务、特殊报告义务 n n(三)不辞任义务(三)不辞任
17、义务 第四节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n n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n n债务人财产,是指在债务人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破产程序中被纳入中被纳入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为债务为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人所拥有的财产。n n二、二、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债务人财产的范围n n(一)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一)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n n(二)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二)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产 三、三、撤销权和追回权撤销权和追回权n n(一)撤销权和追回权的意义(一)撤销权和追回权的意义n n(二)撤销权和追回权的追诉对象(二)撤
18、销权和追回权的追诉对象 n n1 1、欺诈破产行为、欺诈破产行为 n n2 2、个别清偿行为、个别清偿行为n n(三)对企业管理层的特别追回权(三)对企业管理层的特别追回权 四、四、取回权取回权n n(一)取回权的概念n n取回权是指从管理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的请求权。n n(二)取回权的种类。n n1、一般取回权与特殊取回权 2、原物取回权与赔偿取回权(三)取回权的行使 五、五、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 n n(一)破产抵销权的概念和意义n n破产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n n(二
19、)破产抵销权的行使 n n(三)不适用破产抵销的情形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n n(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概念及范围(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概念及范围n n1.1.破产费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的进行以破产费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的进行以及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的及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的费用。费用。n n2.2.共益债务。又称共益债务。又称财团债务财团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
20、担的债务,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为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为共益债权共益债权。n n(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案例评析(案例评析(2007年年CPA)n n1 1、20072007年年7 7月月30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n n(1 1)20062006年年4 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80万元货款未付。万元货款未付
21、。20072007年年3 3月,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2007年年9 9月月10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货款及利息共计87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n n(2 2)20062006年年6 6月,丙公司向月,丙公司向A A银行借款银行借款120120万元,借款期限为万元,借款期限为1
22、 1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 A银行贷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 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款全部用于偿还A A银行,但尚有银行,但尚有20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n n(3 3)20062006年年7 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
23、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 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20万元。至甲公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n n(4 4)20062006年年8 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2006年年11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月向甲
24、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21万元未付。万元未付。n n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19万元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公司相应债务。n n(5 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费用37.937
25、.9万元,其中,在万元,其中,在20062006年年8 8月月2727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20万元。甲万元。甲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150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2006年年6 6月被甲公司抵押给月被甲公司抵押给B B银行,用于担保一笔银行,用
26、于担保一笔20002000万万元的借款。元的借款。n n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n n(1 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给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n n(2 2)A A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n n(3 3)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
27、代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 5万元,则丁公司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n n(4 4)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19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司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n n(5 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37.9万元应当万元应当如何
28、受偿?如何受偿?n n2 2、20072007年年8 8月月20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请,人民法院于20072007年年9 9月月1 1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n n(1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
29、总额为56005600万元(全部财产的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52052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650万元;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480480万元。万元。n n(2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1100011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情况为:应付职工工资应付职工工资180180万元,未交税金万元,未交税金220220万元;万元;n n短期借款短期借款900900万元。其中,万元。其中,20072007年年3
30、 3月月5 5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国工商银行贷款500500万元;万元;n n20072007年年6 6月月1 1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00400万元。万元。应应付账款付账款64064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n n(A 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380万元。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万元。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讼,20072007年年8 8月月1010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
31、及违约金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和赔偿金等共计400400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n n(B B)应付丙公司)应付丙公司20052005年年9 9月月1818日到期货款日到期货款180180万元,万元,20062006年年8 8月月1818日应丙公司的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
32、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机器设备作抵押,若20072007年年8 8月月18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180万元的货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n n(C C)应付丁公司)应付丁公司20072007年年8 8月月1 1日到期货款日到期货款200200万元。万元。n n(3 3)20062006年年7 7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230230万元的财产万元的财产 n n(4 4)20072007年年6 6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
33、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9090万元。万元。n n(5 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600万元,而当时的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实际价值仅为520520万元。万元。n n(6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30万元,管理人报酬万元,管理人报酬20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150万元。万元。n n经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的当天全部办理经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
34、的当天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了抵押登记手续。n n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n n(1)(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理由。(2 2)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n n(3)(3)对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担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担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n n(
35、4 4)对于甲公司隐匿)对于甲公司隐匿230230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其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其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n n(5 5)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n n(6 6)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第五节第五节 债权申报债权申报 n n一、一、债权申报的期限债
36、权申报的期限n n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期间。n n二、二、债权申报的范围债权申报的范围(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 n n(二)特别情形(二)特别情形 n n三、三、债权申报的方式债权申报的方式 n n四、逾期申报和未申报四、逾期申报和未申报n n五、登记造册五、登记造册 n n六、核查确认六、核查确认 n n七、查阅和异议七、查阅和异议 第六节第六节 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 n n一、一、债权人债权人会议概述会议概述n n(一)(一)债权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及法律性质人会议的概念及法律性质n n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债
37、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并集体行使权利权利的的决议机构。决议机构。n n债权人会议的法律性质是债权人团体在债权人会议的法律性质是债权人团体在破产破产程序中的意思程序中的意思发表机关。发表机关。n n (二)(二)债权人自治原则债权人自治原则二、债权人会议的程序规则二、债权人会议的程序规则 n n(一)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n n1 1、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 n n2 2、债权人会议成员的、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表决权表决权 n n3 3、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会议主席 n n4 4、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n n(二)债权人会议的职权n n(三)债权人会议
38、的召开程序 三、债权人委员会三、债权人委员会n n1、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n n 债权人会议不是一个债权人会议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常设机构。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有权决定其设立或不设立。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决定其设立或不设立。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 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n n2、债权人委员会的一般监督权n n3、债权人
39、委员会的特别监督权第七节第七节 重整程序重整程序n n一、一、重整原因重整原因n n根据破产法第根据破产法第2 2条第条第2 2款的规定,重整程序可适用于两种情款的规定,重整程序可适用于两种情形:形:n n一、一、债务人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即不能具备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缺乏清偿能力的;n n二、债务人将要出现破产原因,即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二、债务人将要出现破产原因,即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能的。二、二、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程序的启动n n根
40、据根据破产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情况:n n(1)(1)破产破产案件案件受理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人或者债权人债权人提出。提出。n n(2)(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初始申请为债权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清算的,可以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101/10以上的一名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或数名出资人提出。三、三、重整期间的财产管理重整期间的财产管理n n(一)重
41、整(一)重整期间期间 n n(二)管理人监督下的债务人自行管理(二)管理人监督下的债务人自行管理 n n(三)管理人负责及债务人参与的管理(三)管理人负责及债务人参与的管理 四、四、重整期间营业保护的重整期间营业保护的特别规定特别规定(一)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二)新借款(三)对取回权的限制(四)对出资人和管理层的限制五、重整程序的终止n n 破产法规定,在重整计划提交表决前,可以基于两类破产法规定,在重整计划提交表决前,可以基于两类原因提前终止重整程序。原因提前终止重整程序。n n(一)继续重整存在重大障碍(一)继续重整存在重大障碍n n(1)(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
42、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可能性;n n(2)(2)债务人有债务人有欺诈欺诈、恶意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利于债权人的行为;n n(3)(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执行职务。职务。n n(二)未按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二)未按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六、六、重整计划的制备重整计划的制备 七、七、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八、重整计划的执行八、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节第八节 和解程序和解程序n n一、和解申请与裁定一、和解申请与裁定n n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和解程序的申
43、请,必须符合以下三项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和解程序的申请,必须符合以下三项条件:条件:n n1 1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实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实践中,债权人希望和解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由债务人践中,债权人希望和解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提出和解申请。n n2 2申请和解的债务人应当遵守有关破产申请的一般规定,申请和解的债务人应当遵守有关破产申请的一般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n n3 3债务人在申请和解时必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债务人在申请和解时必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二、和解协议的成立和生
44、效二、和解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三、和解协议的执行三、和解协议的执行 第九节第九节 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n n一、破产宣告一、破产宣告n n(一)破产宣告的概念(一)破产宣告的概念n n破产宣告是法院对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有法律破产宣告是法院对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效力的认定。n n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n n(二)破产宣告的裁定(
45、二)破产宣告的裁定 n n(三)破产宣告的效果(三)破产宣告的效果 n n二、免于破产宣告二、免于破产宣告三、别除权n n(一)别除权的概念。(一)别除权的概念。n n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由破产财产中的别除权是指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别除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别除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n n1.1.别除权以担保权为基础权利。别除权以担保权为基础权利。n n2.2.别除权以实现债权为目的。别除权以实现债权为目的。n n3.3.别除权以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为标的物。别除权以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为标的物。n n4.4.别除权的行
46、使不参加集体清偿程序。别除权的行使不参加集体清偿程序。n n5.5.别除权标的物不计入破产财产。别除权标的物不计入破产财产。n n(二)别除权行使的条件。(二)别除权行使的条件。n n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和行使别除权,别除权人行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和行使别除权,别除权人行使别除权,不受破产程序的约束。但需具备以下条件:使别除权,不受破产程序的约束。但需具备以下条件:n n1.1.债权和担保权合法成立和生效。债权和担保权合法成立和生效。n n2.2.债权和担保权符合破产法的规定。债权和担保权符合破产法的规定。n n3.3.债权已依法申报并获得确认。债权已依法申报并获得确认。n n(三)清偿
47、余额和差额(三)清偿余额和差额n n(四)别除权标的物的回赎四)别除权标的物的回赎 四、破产财产变价四、破产财产变价 n n(一)破产变价的概念(一)破产变价的概念(一)破产变价的概念(一)破产变价的概念n n 破产变价,是指管理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破产变价,是指管理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破产变价,是指管理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破产变价,是指管理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
48、程。的过程。的过程。的过程。n n(二)破产变价的方法(二)破产变价的方法(二)破产变价的方法(二)破产变价的方法n n1 1、破产财产估价、破产财产估价、破产财产估价、破产财产估价 n n2 2、破产变价方案、破产变价方案 n n3 3、公开变卖原则、公开变卖原则 n n4 4、破产财产的整体变卖、破产财产的整体变卖 五、破产分配n n(一)破产分配的概念n n 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破产破产分配,又称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指破产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根据符合法定顺序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根据符合法定顺序并经合法程序确定的分配方案,对全体破产债权并经合法程序确定的分配方案,对
49、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破产分配标志着破产清人进行公平清偿的程序。破产分配标志着破产清算的完成。破产分配结束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算的完成。破产分配结束是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n n(二)破产清偿顺序(二)破产清偿顺序n n1 1、请求权的顺序、请求权的顺序n n2 2、按顺序清偿的规则、按顺序清偿的规则(三)破产分配方案(三)破产分配方案 n n1 1、破产分配方案的制备、破产分配方案的制备 n n2 2、破产分配方案的通过、破产分配方案的通过 n n3 3、破产分配方案的执行、破产分配方案的执行 n n(四)破产分配额的提存n n一是附条件债权的提存。一是附条件债权的提存。n n二是未受领分配额的提存。二是未受领分配额的提存。n n三是诉讼未决债权的提存。三是诉讼未决债权的提存。六、破产程序终结六、破产程序终结 n n(一一)破产程序终结的概念破产程序终结的概念n n 破产程序的终结,是指破产程序不可逆转地归于结束。破产程序的终结,是指破产程序不可逆转地归于结束。破产程序的终结,可能意味着破产程序预期目标的实现,破产程序的终结,可能意味着破产程序预期目标的实现,也可能意味着预期目标的不能实现。也可能意味着预期目标的不能实现。n n(二二)破产程序的终结事由破产程序的终结事由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