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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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课件.本课程知识体系本课程知识体系知识体系知识体系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Z202000 合同法合同法2Z203000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考试题型考试题型1.单选题单选题共共60题题,每每题题1分分。每每题题4个个备备选选项项中中,只有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个最符合题意。2.多选题多选题 共共20题题,每每题题2分分。每每题题5个个备备选选项项中中,有有2个个或或2个个以以上上符符合合题题意意,至至少少有有1个个错错误误选选项项。错错选选,本本题题不不得得分分;少少选选,所所选的每个选项得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分
2、。2Z201012 掌握考试管理掌握考试管理p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的考试制度。p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各省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的原则。的原则。2Z201013 掌握注册管理掌握注册管理p 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增项注册四类。p 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p 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
3、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2Z201014 掌握执业管理掌握执业管理p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签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章
4、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p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2Z201015 掌握继续教育管理掌握继续教育管理注册专业注册专业 学时数学时数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公共课公共课专业课专业课单项专业单项专业 必修课必修课3030选修课选修课3030多项专业多项专业必修课必修课3020专业专业选修课选修课3020专业专业2Z2
5、01016 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掌握信用档案管理p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p 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p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2Z2010147 掌握监督管理掌握监督管理p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
6、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建设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p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
7、册机关。2Z2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考试大纲考试大纲】2Z201021 掌握法律体系掌握法律体系2Z201022 熟悉法的形式熟悉法的形式2Z201021 掌握法律体系掌握法律体系法律部门法律部门表表 现现 形形 式式宪法宪法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立法法、国籍法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立法法、国籍法民法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法商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经济法经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行政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
8、、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刑法刑法刑法刑法诉讼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2Z201022 熟悉法的形式熟悉法的形式法律形式法律形式制定机关制定机关效力效力宪法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最高法律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仅次于宪法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国务院低于宪法和法
9、律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效力低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行政行政规章规章部门部门规章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各部、委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地方政府政府规章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低于法律和行
10、政法规,低于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国际公约国际公约国家缔结的协议国家缔结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2Z201030 宪法宪法【考试大纲考试大纲】2Z201031 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2Z201032 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2Z201031 公民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基本权利平等权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财产权财产权劳动
11、权劳动权休息权休息权2Z201032 公民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遵遵守守宪宪法法和和法法律律,保保守守国国家家秘秘密密,爱爱护护公公共共财财产产,遵遵守守劳劳动动纪纪律律,遵遵守守公公共共秩秩序序,尊尊重重社社会会公德公德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法纳税依法纳税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2Z201040 民法民法【考试大纲考试大纲】2Z20104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掌握民事法律关系2Z20104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2、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Z201043 掌握代理掌握代理2Z201044 掌握债权、知识产权掌握债权、知识产权2Z201045 掌握诉讼时效掌握诉讼时效2Z20104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的构成财财物物行为行为非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客体客体内容内容权利权利义务义务主体主体自然人自然人法人法人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的变更主体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内容变更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的终止自然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违约终止2Z20104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成立要件
13、成立要件行为的分类行为的分类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行为形式合法2Z201043 掌握代理制度掌握代理制度代理的种类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指定代理代理的含义代理的含义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代理人的责任承担任承担授权不明确的责任承担授权不明确的责任承担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转托他人代理的
14、责任承担转托他人代理的责任承担代理的终止代理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2Z201044 掌握债权、知识产权掌握债权、知识产权债的消灭债的消灭债的发生根据债的发生根据合同合同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债的概念债的概念履行履行抵销抵销提存提存混同混同免除免除当事人死亡当事人死亡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著作权著作权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专利权专利权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主体受让人受让人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侵权与保护专利权的侵权与保护商标权商
15、标权2Z201044 掌握债权、知识产权掌握债权、知识产权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2年)年)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4年)年)短期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1年)年)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继续计算)(继续计算)人身伤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重新计算)起诉起诉债权人提出要求债权人提出要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个月2Z201045 掌握
16、诉讼时效掌握诉讼时效2Z201050 物权法物权法【考试大纲考试大纲】2Z201051 掌握抵押权掌握抵押权2Z201052 掌握质权掌握质权2Z201053 掌握留置权掌握留置权2Z201054 熟悉物权的设立、变更、熟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转让和消灭2Z201055 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2Z201056 了解物权的保护了解物权的保护2Z201051 抵押权抵押权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抵押财产的确定抵押财产的确定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抵押权的放弃与顺位的变更抵押权的放弃与顺位的变更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抵押权的实现与其
17、他债权人的撤销权对买受人的效力对买受人的效力对承租人的效力对承租人的效力2Z201053 留置权留置权2Z201052 质权质权质质权权人人的的权权利利与义务与义务出质人的权利出质人的权利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物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物不得擅自转质不得擅自转质质权人的权利质权人的权利质权人的义务质权人的义务留置财产留置财产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的实现留置权的实现2Z201054 物权的设立、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变更、转让和消灭行为的生效行为的生效不不动动产产登登记记与与合合同同效效力的关系力的关系预告登记预告登记2Z201056 物权的保护物权的保护2Z201055 建设建设用地使
18、用权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建建设设用用地地使使用用权权人人的的权权利与义务利与义务地上物的所有权地上物的所有权转让、赠予、抵押权等转让、赠予、抵押权等获得补偿获得补偿住宅用地期满续期权利住宅用地期满续期权利权利权利义务义务不不动动产产物物权权的的设设立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变更、转让和消灭动产交付动产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行为的生效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行为的生效动产物权生效的特殊情形动产物权生效的特殊情形关关于于物物权权设设立立、变变更更、转转让让和和消消灭灭行行为生效的其他规定为生效的其他规定履约的义务履约的义务支付出让金的义务支付出让金的义务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不
19、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登记的义务登记的义务2Z201060 建筑法建筑法【考试大纲考试大纲】2Z201061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掌握施工许可制度2Z201062 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2Z201063 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2Z201064 掌握工程发包制度掌握工程发包制度2Z201065 掌握工程承包制度掌握工程承包制度2Z201066 掌握工程分包制度掌握工程分包制度2Z201067 掌握工程监理制度掌握工程监理制度2Z201061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掌握施工许可制度许可证管理许可证管理申领条件申领条件(八项八项)(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
20、准手续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的条件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重新办理
21、开工报告的条件例外工程例外工程(六类六类)(1)工工程程投投资资额额在在30万万元元以以下下或或者者建建筑筑面面积积在在300平平方方米米以以下的建筑工程下的建筑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2Z201062 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建设工程企业的必备条件建设工程企业的建设工程企业
22、的资质管理资质管理资质管理机关资质管理机关分类管理分类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2Z201063 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含义含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种类执业资格种类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专专业业技技术术人人员员执执业资格共同点业资格共同点(1)均需要参加统一考试均需要参加统一考试(
23、2)均需要注册均需要注册(3)均有各自的执业范围均有各自的执业范围(4)均须接受继续教育均须接受继续教育 2Z201064 掌握工程发包制度掌握工程发包制度建设工程发包方式建设工程发包方式招标发包招标发包直接发包直接发包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禁止规定禁止规定禁止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禁止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禁止违法采购禁止违法采购2Z201065 掌握工程承包制度掌握工程承包制度资质管理资质管理联合承包联合承包责任承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资质的认定资质的认定就低不就高就低不就高转包转包关于资质管理的规定关于资质管理的规定关于资质管理纠纷的处理关于资质管理纠纷的处理资
24、质问题引起的合同无效资质问题引起的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处理合同无效的处理例外情形例外情形法律责任法律责任2Z201066 掌握工程分包制度掌握工程分包制度分包的资质管理分包的资质管理责任承担责任承担对分包单位的认可对分包单位的认可总包合同中有约定总包合同中有约定经建设单位认可经建设单位认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建建设设工工程程总总承承包包合合同同中中未未有有约约定定,又又未未经经建建设设单单位位认认可可,承承包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
25、位完成;(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1)总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总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2)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3)总、分包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分包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2Z201067 掌握工程监理制度掌握工程监理制度履行监理合同履行监理合同强制监理范围强制监理范围(五大类五大类)(1)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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