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_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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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郑虹郑虹【重、难点】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意义;明确各项基本原则的内容;重点掌握诚实信用原则、处分原则、辩论原则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特有原则共有原则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对等原则诚实信用诚实信用原则原则调解原则检察监督原则辩论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处分原则热身案例:万某车祸案热身案例:万某车祸案 万某遭遇车祸后,肇事司机驾车逃跑。后万某遭遇车祸后,肇事司机驾车逃跑。后该司机被周围群众举报归案。万某于是提该司机被周围群众举报归案。万某于是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其损失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其损失1010万元。万元。法院经过
2、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肇事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肇事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王某王某1212万元并支付全部诉讼费用。万元并支付全部诉讼费用。请用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对该案进行评价请用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对该案进行评价法条讨论法条讨论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111111条第条第7 7项: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
3、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问:如果被告提起诉讼,是否受理?为什么?问:如果被告提起诉讼,是否受理?为什么?第一节第一节 基本原则的概述基本原则的概述n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涵义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涵义n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涵义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涵义v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贯彻整个民事诉讼法的根本性规则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贯彻整个民事诉讼法的根本性规则v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对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具有指导性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对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具有指导性v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具体制度和规范相比,具有抽象性、概括性民事诉
4、讼法基本原则与具体制度和规范相比,具有抽象性、概括性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功能v指导诉讼主体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指导诉讼主体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v有利于克服既定民事诉讼法的局限性有利于克服既定民事诉讼法的局限性v为民事诉讼法的局部修改和调整提供了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的局部修改和调整提供了依据第二节第二节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n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含义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含义n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容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容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含义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含义1 1、含义:、含义:民
5、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具有平等地位,享有平等诉讼权利、承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具有平等地位,享有平等诉讼权利、承担平等诉讼义务。担平等诉讼义务。2 2、立法规定:、立法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8 8条)条)民民诉诉:平平起起平平坐坐刑刑诉诉:能能平平起起平平坐坐?三、法理基础三、法理基础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法:民事主体是平等主体民诉法:诉讼主体是平等主体法院组织法:法院是保障诉讼主体平等行使诉权的法定机关二、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容二、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内容v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当事人在民事诉
6、讼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v诉讼武器平等诉讼武器平等v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具有不同国籍、无国籍的当事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其诉讼地位具有不同国籍、无国籍的当事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其诉讼地位与我国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相同(与我国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相同(同等原则同等原则)区别:区别:对等原则对等原则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的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的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同样限制。讼权利同样限制。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002年8月中旬
7、,一艘满载化肥的法国籍货轮驶入我国渤海湾时,因风大浪高,加上天下暴雨,我国一艘装运煤炭的万吨级巨轮不慎将法国籍货轮前半部撞破一个大洞,损失很大,无法按期返航。法国船东便向烟台海事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70万美元。为了保证该案能够依法顺利进行审判,海事法院要求法国船东为支付诉讼费用及索赔170 万美元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受理。问题:我国烟台海事法院能不能要求本案的原告提供担保?其依据是什么?具体表现具体表现相同的诉讼权利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申请回避举证举证举证举证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申请再审上诉上诉上诉上诉接受调解、自行和解等等接受调解、自行和解等等接受调解、自行和解等等接受调解、自行和解等
8、等原告诉讼权利原告诉讼权利被告诉讼权利被告诉讼权利 对等的诉讼权利起诉(起诉状)答辩(答辩状)答辩(对反诉状的答辩状)反诉的被告反诉(反诉状)反诉的原告等等等等原告诉讼权利被告诉讼权利 相同的诉讼义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法庭纪律遵守诉讼秩序、法庭纪律等等等等原告诉讼义务被告诉讼义务第三节第三节 法院调解原则法院调解原则n法院调解原则的含义法院调解原则的含义n法院调解原则的内容法院调解原则的内容n法院调解原则的适用法院调解原则的适用一、法院调解原则的含义与根据一、法院调解原则的含义与根据 1 1、含义:、含义:法院调解原则,是指规范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法
9、院调解原则,是指规范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定程序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并通过协商达下,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定程序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并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行为准则。成协议的行为准则。2 2、立法规定:、立法规定: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9 9条规定: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这是法院调这是法院调解原则的法律根据。解原则的法律根据。在民事诉讼中确定调解原则,与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有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民
10、事审判工作十分的注重法院调解。二、法院调解原则的内容二、法院调解原则的内容 1.1.法院调解活动贯穿在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法院调解活动贯穿在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2.2.法院主持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应以当法院主持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应以当事人的处分权为基础。事人的处分权为基础。3.3.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问题问题1 1、法院调解与裁判的关系?、法院调解与裁判的关系?2 2、法院调解与和解的关系?、法院调解与和解的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0042004年朱某向李某借款年朱某向李某借款1010万元,万元,20052
11、005年朱某还给了李某一部分钱,李某收到钱后给朱某年朱某还给了李某一部分钱,李某收到钱后给朱某出具了一张字据:出具了一张字据:“朱某还欠款朱某还欠款4 4 万元。万元。”20062006年年1 1月,李某催促朱某将剩余的欠款还清,月,李某催促朱某将剩余的欠款还清,朱某一直不予答复。李某于朱某一直不予答复。李某于20062006年年3 3月对朱某提起诉讼,要求朱某返还欠款月对朱某提起诉讼,要求朱某返还欠款6 6万元。万元。朱某辩称:曾经向李某借款朱某辩称:曾经向李某借款1010万元,但已经还款万元,但已经还款6 6万元,目前还欠款万元,目前还欠款4 4万元,并非李某所万元,并非李某所主张的主张的
12、6 6万元。并向法庭出示了李某向其出具的字据。李某则认为字据上的万元。并向法庭出示了李某向其出具的字据。李某则认为字据上的“还还”应当念应当念“还款还款”的的“还还”,并非,并非“还有还有”的的“还还”,朱某已经还款,朱某已经还款4 4万元,尚欠万元,尚欠6 6万元。围绕着欠款万元。围绕着欠款究竟是究竟是4 4万元还是万元还是6 6万元,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双方均未提交进一步有关证万元,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双方均未提交进一步有关证据。据。法法庭庭辩辩论论结结束束后后,进进入入调调解解阶阶段段,被被告告向向原原告告提提出出一一个个方方案案:双双方方各各自自让让一一步步,被
13、被告告向向原原告告返返还还欠欠款款5 5万万元元,并并承承诺诺可可以以在在调调解解后后一一周周内内将将欠欠款款支支付付完完毕毕。原原告告李李某某答答应应了了被被告告的的提提议议。但但主主审审法法官官认认为为,字字据据中中的的“还还”,要要么么念念“还还有有”的的还还,要要么么念念“还还款款”的的还还,即即要要么么被被告告欠欠原原告告6 6万万元元,要要么么欠欠原原告告4 4万万元元。如如果果被被告告返返还还原原告告5 5万万元元,要要么么侵侵害害了了原原告告的的利利益益,要要么么侵侵害害了了被被告告的的利利益益。而而且且这这个个方方案案是是被被告告先先提提出出来来的的,如如果果被被告告真真的的
14、已已经经还还了了6 6万万元元,他他是是不不会会提提出出这这样样的的调调解解方方案案的的。于于是是,主主审审法法官官没没有有同同意意双双方方提提出出的的调调解解方方案案,并并在在庭庭审审结结束束后后作作出出判判决决,认认定定被被告告已已向向原原告告还还款款4 4万万元元,尚尚欠欠6 6万万元元,判判决决被被告告于于判判决决生生效之日起效之日起1010日内返还欠款日内返还欠款6 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问题:你如何评价法院的做法?问题:你如何评价法院的做法?三三.调解原则的适用调解原则的适用 1 1、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的u 婚姻家庭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15、u 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u 交通事故和工商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和工商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u 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u 合伙协议纠纷合伙协议纠纷u 诉讼标的较小的纠纷诉讼标的较小的纠纷 2 2、不适用调解的民事案件、不适用调解的民事案件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和身份关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和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民事案件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民事案件(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小练习小练习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程序不适用法
16、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程序不适用法院调解?()A A 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B B 发回重审后的诉讼程序发回重审后的诉讼程序C C 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引起的再审程序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引起的再审程序D D 执行程序执行程序答案:答案:ADAD司考真题司考真题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1998年登记结婚。年登记结婚。19991999年张小丽由于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2000年年2 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7、判决与张小丽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假设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A.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B.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C.C.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D.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和判决书本案调
18、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和判决书 答案:答案:ABCABC第四节第四节 辩论原则辩论原则n辩论原则的含义辩论原则的含义n辩论原则的内容辩论原则的内容辩论原则辩论原则1、辩论原则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2、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范围包括对案件的实体方面、对如何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上争议问题。3、辩论原则具有约束性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052005年年7 7月月1515日,原告胡阿宝向法院起诉金玉枝归还借款人民币日,原告胡阿宝向法院起诉金玉枝归还借款人民币1010万万元,同时提供借据原件一张,上面载明:元,同时提供借据原件一张,上面载明:“今借胡阿宝人民币壹十万元今借胡阿宝人民币壹十万元整
19、,借款人金玉枝,整,借款人金玉枝,20042004年年3 3月月1212日。日。”同年同年7 7月月1818日,审判员张某打电日,审判员张某打电话询问金玉枝是否向胡阿宝借钱话询问金玉枝是否向胡阿宝借钱1010万元,并写有借据一事时,金玉枝被万元,并写有借据一事时,金玉枝被问得一头雾水,答复曾有此事。据此,审判员张某认为本案事实清楚,问得一头雾水,答复曾有此事。据此,审判员张某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便电话通知金玉枝便电话通知金玉枝7 7月月2121日上午日上午9 9点开庭审理本案,既没有向金玉枝送达点开庭审理本案,既没有向金玉枝送达起诉状副本,也没有给被告起诉状副本,也没有给被告1515天的答辩期限
20、。本案开庭时,金玉枝由于天的答辩期限。本案开庭时,金玉枝由于对案情一无所知,面对原告胡阿宝提供的借据,没有做出有理有据的辩对案情一无所知,面对原告胡阿宝提供的借据,没有做出有理有据的辩驳。庭审后金玉枝回家找到了她曾写给原告的借款驳。庭审后金玉枝回家找到了她曾写给原告的借款1010万元的借据,于万元的借据,于8 8月月3 3日送到审判员张某手中。经有关部门对原告提供的借据的笔迹鉴定系伪日送到审判员张某手中。经有关部门对原告提供的借据的笔迹鉴定系伪造。造。本案符合辩论原则吗?本案符合辩论原则吗?一、辩论原则一、辩论原则 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
21、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 1、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2 2、辩论的内容包括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两个方面。、辩论的内容包括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两个方面。3 3、辩论的形式包括口头和书面形式、辩论的形式包括口头和书面形式。注意:法庭辩论注意:法庭辩论辩论原则辩论原则二、辩论原则的内容二、辩论原则的内容司法考试真题司法考试真题 下列哪些选项正确地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A.辩论权的行使,不仅仅是在法庭辩论阶段
22、,而且贯穿于诉讼全过程B.未经法庭辩论和质证的证据,通常情况下不得作为法庭裁判的根据C.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辩论,也可以就案件的程序问题进行辩论D.当事人提交的书面答辩状也属辩论的一种形式答案:ABCD三、辩论原则的约束性三、辩论原则的约束性1、辩论原则与请求的关系 直接决定法律效果发生的主要事实必须在当事人的辩论中出现,法院不能以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事实作为判决的基础。2、辩论原则与证据调查的关系 法院对证据的调查,原则上仅限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而不允许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0082008年年7 7月月9 9日,吴某与朋友罗某到日,吴某与朋友罗某到H H镇上一镇上
23、一KTVKTV歌城娱乐,与当地一私企老板歌城娱乐,与当地一私企老板刘某发生冲突。歌城保安甲、乙、丙受刘某驱使,用警棍殴打吴某,罗某立即报刘某发生冲突。歌城保安甲、乙、丙受刘某驱使,用警棍殴打吴某,罗某立即报警。警察赶到后将参与殴打的保安扣留,并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警。警察赶到后将参与殴打的保安扣留,并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吴某住院共花费吴某住院共花费20002000余元,经鉴定属于轻伤。吴某出院后,发现当地派出所余元,经鉴定属于轻伤。吴某出院后,发现当地派出所已将参与殴打的保安释放,保安均已不知去向,于是吴某向歌城老板王某索赔,已将参与殴打的保安释放,保安均已不知去向,于是吴某向歌城老板王某索赔
24、,被王某拒绝。被王某拒绝。20092009年年1 1月,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歌城老板王某赔偿住院月,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歌城老板王某赔偿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吴某经济不富裕,没有聘请律师,费、误工费、营养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吴某经济不富裕,没有聘请律师,王某则聘请了律师代为参加诉讼。在诉讼中,王某的律师提出,王某并不知道吴王某则聘请了律师代为参加诉讼。在诉讼中,王某的律师提出,王某并不知道吴某被人打伤的事,打伤吴某的保安并非王某雇请的,因此,王某不应当承担任何某被人打伤的事,打伤吴某的保安并非王某雇请的,因此,王某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责任。于是主审法官
25、告诉吴某,要实现诉讼请求,必须证明参加殴打的保安是由王于是主审法官告诉吴某,要实现诉讼请求,必须证明参加殴打的保安是由王某雇请的,并告知吴某可以尝试到当地派出所索取案发当天对保安的询问笔录。某雇请的,并告知吴某可以尝试到当地派出所索取案发当天对保安的询问笔录。吴某的请求遭到派出所拒绝,吴某于是将有关情况告知法院。主审法官于是亲自吴某的请求遭到派出所拒绝,吴某于是将有关情况告知法院。主审法官于是亲自到派出所取证,并调取了案发当天派出所对参与殴打的保安的询问笔录。笔录中到派出所取证,并调取了案发当天派出所对参与殴打的保安的询问笔录。笔录中保安承认自己为王某所雇佣,并供述了殴打的经过。据此,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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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 民事诉讼法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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