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ppt
《第十章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章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ppt(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十章第十章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教学要求】【教学要求】1、明确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概念和意义。、明确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概念和意义。2、掌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防、掌握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成立条件,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其刑事责任。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其刑事责任。3、学会运用正当防卫理论和紧急避险理论分析实际、学会运用正当防卫理论和紧急避险理论分析实际案件。案件。4、了解其他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了解其他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件。件。【学习重点】【学习重点】1、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正当防卫和紧急
2、避险的成立条件。2、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刑事责任。、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构成条件及刑事责任。【教学内容】【教学内容】1、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概念和意义、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概念和意义(P138)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概念。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概念。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意义。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意义。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特征正当防卫的概念和特征(P139)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P141)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P146)特别防卫权特别防卫权(P147)3、紧急避险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的概念和特征紧急避险的概念和特征(P148)紧急避险的成
3、立条件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P148)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P151)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P152)4、其他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其他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P152)履行职务的行为。履行职务的行为。从事业务的行为。从事业务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执行命令的行为。经权利人同意的行为经权利人同意的行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案情案情被告人:彭某,男,25岁,工人。1992年7月24日晚8:30,彭某在某市解放路其家附近,遇见两男青年正在侮辱其女朋友毛某,便上前指责,遭到一名男青年殴打,被迫还手,在对打时,穿着便衣的民警朱某路过,未表明其公安人员身份,即抓住彭某
4、的左肩,彭某误认为是对方的同伙帮凶,便拔出牛角刀对朱的左眼戳了一刀逃跑,因朱某叫喊,彭某被群众抓住,现拘留。经治疗朱某左眼已经全瞎,经法医鉴定,属于法定重伤的一种。问题问题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判判 决决 法院判决认为,彭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防卫过当,应定过失重伤罪。法法理理分分析析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采取的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要件为:其一,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其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其三,防卫行为必须是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其四,防卫行为必须
5、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其五,正当防卫除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外,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时,才能成立正当防卫。根据正当防卫的基本特征分析此案,我们认为,彭某的行为确是假想防卫的行为,但是其行为主观上没有罪过,危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是意外事j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其原因为:首先,彭某的假想防卫具有必然性,因为当民警朱某在没有表明自己身份的情况下,抓住彭某的左肩,在双方搏斗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对方人多的情况下,要求彭某判明来者是民警是不可能的,是属于“对不法侵害人的认识错误导致防卫第三者”,因此,彭某的
6、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其次,彭某的行为是意外事件而引起的假想防卫,对其造成损害的后果不负法律责任。因此,彭某在当时情况下对不法侵害人的认识错误导致防卫第三者,并不能否定其防卫的假想性,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其预见其行为结果的发生。为此,根据刑法第16条之规定,应认为是意外事件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案情案情被告人:黑某,男,45岁,某客轮船长。1994年10月1日,某客轮正在新加坡驶回广州的途中,突然遇到台风,船长凭自己多年航海经验决定抛弃旅客携带的大量贵重货物(达2百万元人民币),以减轻重量,保护广大旅客的生命安全。问题问题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是什么判决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黑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7、不负刑事责任。法法理理分分析析根据刑法第21条的规定,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方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我国的紧急避险不仅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道义上的一种义务,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是一种法律义务。紧急避险成立的要件具有前提条件和合法性条件。前提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险的威胁。所谓危险,是指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可能立即遭受危害的一种事实状态。危险的来源主要有大自然的自发力量、动物的自发性袭击、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人的生理或疾病的原因等。其次,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实际存在的危险已经发生,
8、尚未过去,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危险尚未发生或者已经过去,实行所谓的避险行为,则不是紧急避险,而是避险不适时。合法性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避险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而实施;其次,必须是危险不能用其他方法避免;再次,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所谓必要限度,即其所造成的损害必须是轻于所要避免的损害。结合上述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分析此案,我们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黑某的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除此之外,黑某的避险行为也并未过当,因此,黑某不负刑事责任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教学要求】【教学要求】1、明确故意犯罪停止
9、形态的概念、特征、种类及意、明确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特征、种类及意义。义。2、掌握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掌握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类型、处罚原则及其相互区别。的概念、特征、类型、处罚原则及其相互区别。3、学会运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理论分析实际案件。、学会运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理论分析实际案件。【学习重点】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学习重点】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及其相互区别。的概念、特征及其相互区别。【教学内容】【教学内容】1、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P157)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
10、和特征。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特征。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种类。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种类。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意义。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意义。2、犯罪既遂(、犯罪既遂(P161)犯罪既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既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既遂的类型。犯罪既遂的类型。既遂犯的处罚原则。既遂犯的处罚原则。3、犯罪预备(、犯罪预备(P164)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预备犯的处罚原则。预备犯的处罚原则。4、犯罪未遂(、犯罪未遂(P167)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的类型。犯罪未遂的类型。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未遂犯的处罚原则。5、犯罪中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十章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第十 排除 社会 危害性 行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