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准则gdlq.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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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页数 1页数 1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企业会计准则第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号合营安排合营安排页数 2页数 2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目目 录录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四、合营安排的认定五、合营安排的分类五、合营安排的分类六、重新评估六、重新评估三、本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三、本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七、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七、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八、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八、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九、衔接规定九、衔接规定页数 3页数 3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
2、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合营安排准则规范了合营安排的定义、合营安排的认定与分类的原则和方法、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利益份额的会计处理。在合营安排中相关权益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页数 4页数 4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本准则适用于符合合营安排定义的各项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认定风险资本组织、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题在合营企业中拥有权益时,考虑到对这些主体所持有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比采用权益法核算能够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信息,允许这些主体对持有的在合营企业中的
3、权益,按照CAS22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页数 5页数 5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三、本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三、本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页数 6页数 6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 (一)合营安排的定义和特征(一)合营安排的定义和特征页数 7页数 7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
4、系吕志明吕志明 要正确理解合营安排的定义,需要准确把握“参与方”、“共同控制”等概念。其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是判断一项安排是否为合营安排的关键。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 (二)判断合营安排的关键(二)判断合营安排的关键共同控制共同控制页数 8页数 8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
5、、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1.共同控制页数 9页数 9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 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当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页数 10页数 10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集体控制集体控制 VS VS 单独一方控制单独一方控制有关控制的判断,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在集体控
6、制下,不存在任何一个参与方能够单独控制某安排,而是由一组参与方或所有参与方联合起来才能控制该安排。“一组参与方或所有参与方”即意味着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联合起来才能形成控制。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页数 11页数 11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尽管所有参与方联合起来一定能够控制该安排,但集体控制下,集体控制该安排的组合指的是那些既能联合起来控制该安排,又使得参与方数量最少的一组或几组参与方。当且仅当相相关关活活动动的的决决策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共同控制。一致同意的规定保证了在合营安排中,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
7、一个参与方均可以阻止其他参与方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就相关活动单方面做出决策。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页数 12页数 12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可见,根据共同控制的定义,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拥有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VS保护性权利 仅为了保护权利持有人利益却没有赋予持有人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的一项权利。仅享有保护性权利的参与方不享有共同控制。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页数 13页数 13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例1】A公司、B公司、C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设立某法人主体从事汽车的生产和销售。
8、合同中规定,A公司、B公司一致同意即可主导该主体的相关活动,并不需要C公司也表示同意,但若主体资产负债率达到50%,C公司拥有对该主体公开发行债券的否决权。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页数 14页数 14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能够集体控制一项安排的组合很可能不止一个 共同控制要求组合必唯一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 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页数 15页数 15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
9、志明吕志明 值得注意的是,合营安排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合营安排参与方既包括对合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即合营方),也包括对合营安排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 2.合营安排中的不同参与方页数 16页数 16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情形一情形一情形二情形二情形三情形三最低表决最低表决权比例比例要求要求至少至少75%表决表决权才能做出相才能做出相关活关活动决策决策75%以上表决以上表决权才能才能做出相关活做出相关活动决策决策60%以上表决以上表决权才能才能做
10、出相关活做出相关活动决策决策参与方参与方A公司公司持有持有50%的表决的表决权持有持有50%的表决的表决权持有持有25%的表决的表决权参与方参与方B公司公司持有持有25%的表决的表决权持有持有30%的表决的表决权持有持有25%的表决的表决权参与方参与方C公司公司持有持有25%的表决的表决权持有持有20%的表决的表决权持有持有25%的表决的表决权参与方参与方D公司公司-持有持有25%的表决的表决权页数 17页数 17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四、四、合营安排的认定合营安排的认定情形一情形一情形二情形二情形三情形三结论不是共同控制不是共同控制有多种参与有多种参与
11、方方组合(合(AB或或AC)均可以集)均可以集体控制体控制该安排,且不存在相关安排,且不存在相关约定明确指出哪些参与方必定明确指出哪些参与方必须同一,所以不存在一致同意,同一,所以不存在一致同意,不构成共同控制。不构成共同控制。A、B、C对该安排均被推定安排均被推定为具有重大具有重大影响,影响,应按按权益法益法进行会行会计处理。理。是共同控制是共同控制A公司和公司和B公司能公司能够集体控制集体控制该安排,安排,且是集体控制且是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唯一安排的唯一组合,合,该安排的相关活安排的相关活动必必须经过A公司和公司和B公司一致公司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同意后才能决策。不是共同控制不是共同控制有多
12、种参有多种参与方与方组合(合(ABCD中的任意中的任意三方三方组合)均可以集体控制合)均可以集体控制该安排,且不存在相关安排,且不存在相关约定定明确指出哪些参与方必明确指出哪些参与方必须同同一,所以不存在一致同意,一,所以不存在一致同意,不构成共同控制。不构成共同控制。A、B、C、D对该安排均被推定安排均被推定为具有重大影响,具有重大影响,应按按权益法益法进行会行会计处理。理。页数 18页数 18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一)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一)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
13、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五、五、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的分类页数 19页数 19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比表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的分类分类对比比项目目共同共同经营合合营企企业合营安排的条款参与方对合营安排的相关资产享有权利并对相关负责承担义务参与方对与合营安排有关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即单独主体享有与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安排相关负责的义务。对资产的权利参与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合营安排的相关资产的全部利益资产属于合营安排自身,参与方并不对资产享有权利。对负责的义务参与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担
14、合营安排的成本、费用、债务及义务。第三方对该安排提出的索赔要求,参与方作为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合营安排对自身的债务或义务 承担责任。参与方仅以其各自对该安排认缴的投资额为限对该安排承担相应的义务。合营安排的债权方无权就该安排的债务对参与方进行追索。页数 20页数 20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比表(续)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的分类分类对比比项目目共同共同经营合合营企企业收入、费用及损益合营安排建立了各参与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收入和费用的机制。某些情况下,参与方按约定的份额比例享有合营安排产生的净损益不会必然使其被分类为合营企业,仍应
15、当分析参与方对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以及对该安排相关负责的义务。各参与方按照约定的份额比例享有合营安排产生的净损益。担保参与方为合营安排提供担保(或提供担保的承诺)的行为本身并不直接导致一项安排被分类为共同经营。页数 21页数 21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二)合营安排分类原则(二)合营安排分类原则 合营方应当根据其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评价时应当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五、五、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的分类页数 22页数 22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16、合营安排是为不同目的而设立的,可以采用不同的结构和法律形式。一些安排不要求采用单独主体的形式开展其活动。另一些安排则涉及构造单独主体。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五、五、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的分类页数 23页数 23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如果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则该合营安排必然为共同经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个单独主体能够使得参与方直接对该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而只能通过约定享有与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相关负债的义务,享有相应收入的权利、并承担相应
17、费用的责任。1.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的分类分类页数 24页数 24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例2】A公司、B公司、C公司各自购买一栋酒店式公寓的部分房屋产权,分别占该公寓房屋总面积的30%、30%和40%,该公寓用于出租。协议约定:关于该酒店公寓的相关活动,如物业管理公司的任免、资本性支出、重要的租赁协议的签订等,必须由A公司、B公司、C公司一致同意方可做出。该公寓的相关费用和运营债务由A公司、B公司、C公司按照产权比例分担。租金收益在A公司、B公司、C公司之间按照产权比例分配。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的分类分类页数 2
18、5页数 25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分析】由于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A公司、B公司、C公司一致同意方可做出,所以A公司、B公司、C公司共同控制该安排,该安排为合营安排。该合营安排并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因此该合营安排不可能是合营企业,只可能是共同经营。同时,A公司、B公司、C公司直接拥有该公寓的产权,并按照产权比例承担债务、分享收入、分担成本,也表明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的分类分类页数 26页数 26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应当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
19、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2.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的分类分类页数 27页数 27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例3】A公司和B公司均为建筑公司。A公司和B公司
20、签订了一项合同,以共同完成一项与政府之间的合同,即设计并建造两个城市间的一条道路。在合同中,A公司和B公司明确了各自的参与份额,并明确了双方共同控制该安排,合同安排的主要事项是向政府移交建造完成的道路。A公司和B公司成立了一个单独主体C,通过C具体实施该安排。C代表A公司和B公司与政府签订合同,并向政府提供建筑服务。此外,有关该安排的资产和负责由C持有。假定C的法律形式的主要特征是A公司和B公司,而不是C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的分类分类页数 28页数 28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公司,拥有该安排的资产,并承担该安排的负债。A公司和B公司还在合同中约定
21、:A公司和B公司根据其在该安排中的参与份额分享该安排相关活动所需的全部资产的相应权利。A公司和B公司根据其在该安排中的参与份额承担该安排的各项债务。A公司和B公司根据其在该安排中的参与份额分享由该安排相关活动产生的损益。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的分类分类页数 29页数 29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分析】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该单独主体的法律形式没有将参与方与单独主体分离开来,即主体C持有的资产和负责是A公司和B公司的资产和负责。此外,A公司和B公司在合同中强调了这项规定,即合同规定A公司和B公司拥有通过主体C实施的安排的资产,并承担其负责。因此,该
22、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的分类分类页数 30页数 30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例4】A公司和B公司均为房地产公司。为并购和经营一家购物中心,A公司和B公司成立一个进行项目管理的单独主体C。假定主体C的法律形式使得主体C拥有与该安排相关的资产,并承担相关负责。相关活动包括零售单元的出租、停车位的管理、购物中心及电梯等设备的维护、购物中心整体声誉和客户关系的建立等。协议约定:主体C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A公司和B公司一致同意方可做出。主体C拥有该购物中心,A公司和B公司并不对该购物中心拥有产权。A公司和B公司不承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
23、的分类分类页数 31页数 31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担主体C的债务或其他义务。如果主体C不能偿还其债务,或者不能清偿第三方的义务,A公司和B公司对第三方承担的负责仅限于A公司和B公司未支付的出资额部分。A公司和B公司有权出售或抵押其在主体C中的权益。A公司和B公司根据其在主体C中的权益份额分享购物中心经营净损益。五、五、合营安排的合营安排的分类分类页数 32页数 32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商学院 会计系会计系吕志明吕志明 【分析】A公司和B公司共同控制主体C,主体C是一项合营安排,且是一项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主体C的法律形式使其在自身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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