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仓储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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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第七章 仓储法律制度仓储法律制度仓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内内内 容容容容仓储合同的内容及订立与解除仓储合同的内容及订立与解除仓储合同的内容及订立与解除仓储合同的内容及订立与解除仓单的内容及常见业务仓单的内容及常见业务仓单的内容及常见业务仓单的内容及常见业务1 12 23 3 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2 一、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一、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一)保管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一)保管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在一定时期内由保管人员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
2、又称寄存合同、寄托合同。在保管合同关系中,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保管管人人或或受受寄寄人人,交付物品的一方称为寄寄托托人人或或寄寄存存人人,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寄存物保管物或寄存物。保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保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 保管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需要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时成立和生效。若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3 2、保管合同可为有偿合同,也可为无偿合同、保管合同可为有偿合同,也可为无偿合同。当事人可以对保管是否为有偿作出约定。保管为有偿时,应当明确约定保管费用。对于保管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推
3、定保管为无偿。3、保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保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合同的签订方式可以以书面方式签订,也可以以口头的方式签订,还可以以其他方式签订。(二)仓储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二)仓储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根据合同法第381条的规定,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由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由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在仓储合同关系中,委托保管的人称为存存货货人人,实施保管的人称为保管人保管人,交付保管的标的物称为仓储物仓储物。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4 仓仓储储合合同同是是一一种种特特殊殊的的保保管管合合同同,具具有有保保管管合合同同的的一一般般特性,但又有别于一般的保管合同。特
4、性,但又有别于一般的保管合同。我国合同法对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各自设有专门的分则,但凡仓储合同这一章未未作作规规定定的的,应适适用用保保管管合合同同的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1、保管人必须为有仓储设施并有仓储保管业务资格的人、保管人必须为有仓储设施并有仓储保管业务资格的人 仓储活动中的保管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但它必须具有专门的从事仓储业务或兼营仓储业务的资格和营业许可。自然人一般不能成为仓储保管人。2、仓储合同保管对象为动产仓储合同保管对象为动产 仓储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是能进入保管人仓储设施的财物。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5 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
5、一旦达成,即使尚未交付仓储标的物,合同也可成立生效。4、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非要式合同、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非要式合同 仓储合同的双方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存货人必须交付一定的仓储费,故其为双务有偿合同。同时法律对仓储合同的签订形式和程序没有做出特别规定,故为非要式合同。仓储合同界定仓储合同界定【案例案例1】:周某诉某市铁路服务公司货场案:周某诉某市铁路服务公司货场案 仓储合同生效时间仓储合同生效时间【案例案例2】:某储运有限公司诉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案:某储运有限公司诉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案二、仓储合同的内容及仓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二、仓储合同的内容及仓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 仓储管理
6、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6 1、仓储合同的内容、仓储合同的内容仓储合同的内容是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据。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保管人、存货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2)仓储物的品名、品种和规格。3)仓储物的数量(计量单位)、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4)仓储物验收的项目、标准、方法和相关资料。5)仓储物的储存期间、保管要求和保管条件。6)仓储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7)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8)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7 9)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就变更和
7、解除合同的条件、期限,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做出规定。2、如何订立仓储合同、如何订立仓储合同 1)合理适当的要约)合理适当的要约 所谓要约,就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的以签订合同为目的而提出的合同条件。要约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标的物数量、质量,仓储费用。要约最好是书面发出,特别是对大批货物的储存和保管,在要约中要提出可行的储存计划。2)预约仓储合同)预约仓储合同 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8 所谓预约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合同的合同。将来应签订的合同是“本约”,而约定的合同是预约。预约仓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只是使当事人负有在将来按照预约仓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去订立仓储合同的义
8、务。预约仓储合同是有效要约的结果。在预约仓储合同成立的情形下,如果存货人或保管人不履行订立本仓储合同的义务,另一方完全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其订立仓储合同。【案案例例】:某渔业公司于2002年5月4日向某冷库发出一份函电称:“我公司有50吨黄花鱼要储存于贵库,每天储存费用为2000元,如果同意,请在一周内答复。如无异议,一周后正式签订合同。”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9 此函电具有具体而明确的内容,因而是有效的要约,该冷库如果在一周内答复,则成立预约仓储合同。基于此预约,存货人和保管人可就本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具体内容做出详细的约定。如果渔业公司在函电中称:“一周后可以考虑订立合同。”则
9、不能成为预约仓储合同,而只是一种意向性声明。冷库对该声明的承诺不成立合同,也不负担任何义务。3、如何解除仓储合同、如何解除仓储合同仓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全部履行时,一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从而使原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终止。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10 仓储合同中享享有有解解除除权权的一方当事人在主张解除合同时,必须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当事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通知对方后,无无需需对对方方答答复复,更无需对方同意,即可解除仓储合同。事后协议解除合同事后协议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事前解除,存货人和保管人在订立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因不可抗
10、拒力致使解除合同因不可抗拒力致使解除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解除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解除合同 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义务致使解除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义务致使解除合同 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11 4、仓储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仓储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1)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应是合法的。)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应是合法的。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凡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以及未经正式批准而被存货人占有的限制流通物,保管人不得为其提供仓储场所。这要求保管人加强对入库仓储物品的验收工作。(2)在在与与代代理理人人以以被被代
11、代理理人人名名义义签签订订仓仓储储合合同同时时,一一方方当事人应注意审查对方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当事人应注意审查对方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是是否否具具有有授授权权委委托托书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仓储合同。凡对方是无权代理的,不可与之订立仓储合同。(3)签签订订合合同同时时应应尽尽力力周周详详、完完备备,审审查查合合同同书书中中有有无无错错误误及及不明确之处。不明确之处。双方在签约时
12、,一定要对仓储保管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全面协商,达成一致。与与仓仓储储有有关关的的仓仓储储物物检检验验、包包装装、保保险险、运运输输等等事事项项,必必须须在在合合同同中中明明确确规规定定或或另另定定合合同同。在签约完毕后,双方一定要仔细审阅合同语言是否明确,有无可能产生歧义;有无误写,主要条款是否都写进了合同。以防止日后引起纠纷或上当受骗。主体方面主体方面陷阱:保管人简写或没有保管资格。防范:核实保管方是否有保管资格,实际保管人与保管人是否一致,防止储存仓储物被骗走。储存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储存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陷阱:只填储存仓储物名称,其他
13、不填。防范:应详细、具体、填写储存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这关系到因保管不当或因其它保管事由而产生的索赔。仓储物验收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方面仓储物验收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方面陷阱:不填或漏填验收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防范:要逐项认真填写存、取仓储物的验收,草率或没有订明以何标准、用何方法、在多长时间内与哪些资料、数据相符的,保管责任不宜分清。要注意写明仓储物的验收期限,验收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按照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规定,国内仓储物的验收不超过天,国外仓储物不超过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必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要写明保管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仓储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存货方。保管人验收后,如果发生仓储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仓储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方面仓储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方面陷阱:不填入、出库手续和运输方式。防范:要将入、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写全、写清,这关系到风险责任的承担。另外,有运费时还应写明运费由谁承担。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确立仓储物入库时间,双方当事人
15、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的第三者办理,不能直接与仓储物的买方办理。另外,仓储物在出库后,原合同约定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运输还是铁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要规定清楚。必须订明如果合同规定不明确的,所造成的仓储物迟延到达的责任,由合同双方承担。再次,合同规定了发运方式后,还必须规定送达目的地的时间,否则,所引起的纠纷双方均应承担责任。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方面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方面陷阱:不写损耗或不实写损耗而任意填写。防范:如实正确填写损耗;不填或少填,保管方赔偿责任重,多填,存
16、货人损失大。少填或多填也容易出现纠纷。合同中要订明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包装条款方面包装条款方面陷阱:不写或填写不明。防范:合同中要明确仓储物的包装条款,如包装仓储物必须明确由存货人负责。因为保管人不负有对仓储物包装的义务,只负有对仓储物的包装储存的义务,因此,不能搞混。其次,必须明确包装的各种具体要求。如包装物的外层包装用料,内层包装要求;易碎、易腐物品或危险物品的包装要求等要有具体规定。根据仓储合同细则规定,仓储物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或专业
17、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条件下,按合同规定执行。保管条件与要求方面保管条件与要求方面陷阱:不写明或不写。防范: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冷冻库里储存或是在高温、高压下储存,都应通过合同订明。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易渗漏、易腐烂、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明确操作要求储存条件和方法。原则上有国家规定操作程序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储存。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方面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方面陷阱:结算事项不写清。防范:写清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数额,若是分期结算,还要将每期的结算额写清,结算时间要写
18、期日。违约责任方面违约责任方面陷阱:少填违约责任或明显或潜在地填写违约责任的附加条件。防范:详细、明确地填写违约责任,剔除明显或潜在的违约责任的附加条件。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方面陷阱:不填写此项。防范:科学填写提供情况的时间,选择权威、公正的机构出具材料。争议的解决方式方面争议的解决方式方面陷阱:不填或只填协商解决。防范:选择便利、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关、方式和地域管辖。签字盖章方面签字盖章方面陷阱:只签字,不盖章。防范:要求对方盖章、核实盖章单位与保管人是否一致。三、仓单的内容和常见业务三、仓单的内容和常见业务仓单是指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收到一定数量的仓
19、储物,并以此来代表相应的财产所有权利的法律文书,是一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仓单上所记载的事项直接体现着仓储合同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因此制作仓单必须要有严格的要求。1、仓单的内容和法律特征、仓单的内容和法律特征 A、填写仓单的载明事项、填写仓单的载明事项(1)存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和处所。(2)仓储物的名称、数量、包装、质量、件数和标记。保管人在接收仓储物时,应认真验收,并把上述内容详细地记载在仓单上。(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仓储物的损耗标准。(4)储存场所。仓单上应明确仓储场所。)储存场所。仓单上应明确仓储场所。(5)储存期间。)储存期间。(6)仓仓储储费费。仓单上要明白记载仓储费的数额、支付方式、
20、支付地点、支付时间等。(7)保保险险事事项项记记载载。如果存货人在交付仓储物时,已经就仓储物投了财产保险,那么,存货人应当将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告知保管人,由保管人将有关情况记载在仓单上。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21(8)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保管人在签发仓单时,应当将自己的名称或者姓名记载在仓单相应的位置上,这是确定保管人承担义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仓单的填发地,一般为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地点。仓单的填发日期,就是储存期间开始的时间。B、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C、仓单的法律特征仓单的法律特征仓单是一种有价证券,它代表的是
21、仓储物财产权的行使和处分。领取仓储物必须提交仓单。1)仓单为物权证券。)仓单为物权证券。在仓储合同中,仓单持有人享有对仓单下的物品的所有权,仓单背书转让后,仓单下的物品的所有权也随之转移。2)仓单为要式证券)仓单为要式证券 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22 仓单一定要有保管人的签名,并具有法律规定的必须记载的内容或事项,否则就不具有法律效力。3)仓单为文义证券)仓单为文义证券仓单上的权利义务的范围,依仓单记载的文义而确定。4)仓单为要因证券)仓单为要因证券仓单上的权利,不因仓单的签发而发生,一定要以其基础仓储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必要。仓单记载事项仓单记载事项【案例案例3】:李某诉某果品有
22、限公司仓单记载事项案:李某诉某果品有限公司仓单记载事项案2、仓单中常见的业务、仓单中常见的业务 1)仓单的签发)仓单的签发 全部仓储物验收点清后,将所接受的仓储物的实际情况如实记录在仓单上。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23 特别是对仓储物的不良状况更是要准确批注,如果存货人不同意批注且仓储物的瑕疵不影响仓储物的价值或质量等级时,保管人可以接受存货人的担保而不批注。2)仓单的分割)仓单的分割仓单的分割是存货人将一批仓储物交给保管人时,因为转让的需要,要求保管人签发分为几份的仓单。仓单的分割不仅是单证的处理,还意味着保管人需要对仓储物进行分劈。保管人对已签发的仓单进行分割,必须将原仓单收
23、回。3)仓单的转让)仓单的转让仓单持有人需要转让仓储物时,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进行仓储物的转让。背书过程填写完整后,要由保管人签署,受让人方可凭单提取仓储物。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24 背书转让的出让人为背书人,受让人为被背书人。背书转让的出让人为背书人,受让人为被背书人。背书格式:背书格式:兹将本仓单转让给(被背书人的完整名称)(背书人的完整名称)背书经办人签名、日期仓单可以多次背书转让。【案例案例4】:某时装销售有限公司诉某仓储公司案:某时装销售有限公司诉某仓储公司案4 4)仓单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融资的雏型是货物或动产质押,质押单位将货物或动产存入仓库,仓库验
24、收后形成仓单交给银行。银行将相当于货物价值的4563的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发放给质押单位。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25 仓单质押贷款就是指客户(货主企业)把货物存储在仓库(物流企业)中,然后可以凭仓库(物流企业)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仓单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向货主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同时由仓库(物流企业)代理监管货物,并收取一定报酬。它的明显特征是货物可以买卖流动,只要在仓库中存储的货物总量不低于一定数量,货主企业可以随时在仓库中间存储和取出货物。仓仓单单质质押押贷贷款款的的实实质质是企业(货主)、银行、物流企业三方以合同法、担保法为法律依据,在自
25、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它是以资金为纽带,以物流企业为保管人,促成银行与企业(货主)的合作。仓储管理学第七章仓储法律制度slide26 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产品必须是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不易过时易于长期保管、规格明确便于计量,要有适应用途广、变现能力强、抗跌性好等特征,并且产品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诸如原材料的钢材、有色金属、棉纱类、石油类、成品中的家电产品、陶瓷产品、家具产品等等。物流企业的专业程度也是银行要考核的重要指标,银行所选择的物流企业都是实力比较雄厚、具有一定偿还能力、管理规范的全国性专业物流企业。在银行信贷的支持下,物流企业常常凭借其经营的垄断地位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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