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解读——李凌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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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案件管理与实务诉讼案件管理与实务中建三局法律事务部李凌云诉讼案件管理现状现状 组织机构组织机构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总公司级:总公司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重特重特大诉讼案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大诉讼案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局级:局级:诉讼案件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公司级:公司级:案件规模案件规模分级管理 案件分级案件分级 特大案件:案件标的额特大案件:案件标的额50005000万元以上,或者因同一项目引发系列诉讼累计案万元以上,或者因同一项目引发系列诉讼累计案件标的额达到件标的额达到50005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重大案件:案件标的
2、额重大案件:案件标的额10001000万元以上不足万元以上不足50005000万元;或者因同一项目引发系万元;或者因同一项目引发系列诉讼,案件标的额累计达到列诉讼,案件标的额累计达到10001000万元以上不足万元以上不足50005000万元;或涉外诉讼案万元;或涉外诉讼案件。件。其他案件:标的额不足其他案件:标的额不足10001000万元的案件万元的案件 案件承办:案件承办:局:(一)局主要领导、局总法律顾问有明确指示或要求的;(二)因局总部局:(一)局主要领导、局总法律顾问有明确指示或要求的;(二)因局总部对外经济活动发生的诉讼案件;(三)没有发案单位或发案单位无法确定的。对外经济活动发生
3、的诉讼案件;(三)没有发案单位或发案单位无法确定的。公司:公司:管理权限:重大诉讼案件由局法律事务部审核,局总法律顾问审批;特大诉管理权限:重大诉讼案件由局法律事务部审核,局总法律顾问审批;特大诉讼案件由局法律事务部评审,局总法律顾问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其他案讼案件由局法律事务部评审,局总法律顾问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其他案件由发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将审批事项与审批结果报局法律事务部备件由发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将审批事项与审批结果报局法律事务部备案。局属三级单位没有诉讼决策权。案。局属三级单位没有诉讼决策权。案件移送:局及下属单位收到非由其直接处理的案件材料的,应在案件移送:局及下属
4、单位收到非由其直接处理的案件材料的,应在2424小时内小时内通知直接处理单位,并及时移送所收到的案件材料通知直接处理单位,并及时移送所收到的案件材料 提级办理提级办理 条件:局属单位承办的诉讼案件,有下列情形之条件:局属单位承办的诉讼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级办理:以局或总公司为一方当事一的,可以提级办理:以局或总公司为一方当事人,局属单位处理不力,可能给局或总公司造成人,局属单位处理不力,可能给局或总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纳入总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纳入总公司考核范围,局属单位未完成总公司考核目标的;考核范围,局属单位未完成总公司考核目标的;标的额标的额
5、30003000万元以上,局属单位未完成重特大案万元以上,局属单位未完成重特大案件专项责任状考核目标的。件专项责任状考核目标的。程序:程序:诉讼案件提级审批表诉讼案件提级审批表并附案件提级办并附案件提级办理建议书,经局总法律顾问审核,报局主要领导理建议书,经局总法律顾问审核,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审批。信息报送 诉讼案件统计报表:每诉讼案件统计报表:每月月5 5日前报送日前报送 总公司案件管理信息系总公司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统填报案件预警与预防 组织机构:重特大案件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诉讼案件预防及处置小组组织机构:重特大案件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诉讼案件预防及处置小组 部门联动:在项目履约管理过程
6、中,相关专业部门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安部门联动:在项目履约管理过程中,相关专业部门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工期、结算及收款等重大风险隐患的,或有其他重大风险的,应当将有关问全、工期、结算及收款等重大风险隐患的,或有其他重大风险的,应当将有关问题及时提交本单位法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化解方案,从源头上避免发题及时提交本单位法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化解方案,从源头上避免发生诉讼案件。生诉讼案件。先行协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合同履约、工程项目质量、工期、结算、收款等与对先行协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合同履约、工程项目质量、工期、结算、收款等与对方存在分歧,
7、产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其中原负责项目承接的单位领导应当方存在分歧,产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其中原负责项目承接的单位领导应当出面,参与调解工作;协商不成的,项目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与对方负责人出面,参与调解工作;协商不成的,项目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与对方负责人直接沟通,协商谈判。对于诉讼标的可能达到直接沟通,协商谈判。对于诉讼标的可能达到50005000万以上,或案情特别复杂、影万以上,或案情特别复杂、影响特别巨大的,发案单位在主要负责人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局法律响特别巨大的,发案单位在主要负责人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局法律事务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请局相关领导出
8、面谈判,尽量避免发生诉讼案事务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请局相关领导出面谈判,尽量避免发生诉讼案件。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出面与对方沟通谈判的,不得提起诉讼。件。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出面与对方沟通谈判的,不得提起诉讼。案件准备:局属单位在准备起诉或者收到案件应诉通知书后,应由法务部门组织本单位商案件准备:局属单位在准备起诉或者收到案件应诉通知书后,应由法务部门组织本单位商务、财务、工程、项目经理等相关部门和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员召开案件准备会,务、财务、工程、项目经理等相关部门和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员召开案件准备会,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包括:纠纷的起因、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对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评估
9、,包括:纠纷的起因、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及财产状况、涉案项目的成本及财务收支情况、证据准备情况及方当事人的主体及财产状况、涉案项目的成本及财务收支情况、证据准备情况及其他可能对案件处理产生影响的情况,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其他可能对案件处理产生影响的情况,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n n发生特大诉讼案件的,发案单位应当申请局法律事务部组织召开案件准备会,局发生特大诉讼案件的,发案单位应当申请局法律事务部组织召开案件准备会,局重特大诉讼案件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及发案单位主要领导、总法律顾问等应重特大诉讼案件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及发案单位主要领导、总法律顾问等应当参加。当参加。案件策
10、划意义和作用案件策划书及制作审批与实施律师聘请聘请程序:案件策划阶段提出,审批后实施 律师委托审批表 委托权限与形式:一般授权积案认定 认定条件:总公司认定条件:总公司积案管理办法积案管理办法、局、局诉讼案件管理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办法:局属单位发生的案件,本单位已作坏账处理,计:局属单位发生的案件,本单位已作坏账处理,计提坏账准备金达到提坏账准备金达到 50%50%以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财务销账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送局法律事务部审查,应当将财务销账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送局法律事务部审查,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报局总法律顾问或上级单位审批认定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报
11、局总法律顾问或上级单位审批认定为积案。(一)案件处理中由于对方被吊销营业执照、对为积案。(一)案件处理中由于对方被吊销营业执照、对方主要负责人员死亡、被捕、逃逸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正方主要负责人员死亡、被捕、逃逸等原因导致案件无法正常审理或执行的;(二)执行中对方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常审理或执行的;(二)执行中对方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由法院出具了执行中止裁定或向我方发放债权凭证的;由法院出具了执行中止裁定或向我方发放债权凭证的;(三)案件处理中因其他原因超过三年无任何进展的。(三)案件处理中因其他原因超过三年无任何进展的。认定权限:认定权限:500500万元以上报总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批,万元以上报
12、总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批,500500万元以下报局法律事务部审批。万元以下报局法律事务部审批。认定程序:认定程序:案件督办 督办对象:重特大案件督办对象:重特大案件 督办责任:指定专人作为督办责任人,签订督办责任状。督办责任:指定专人作为督办责任人,签订督办责任状。督办责任人全程参与案件审理与执行,建立工作记录和资督办责任人全程参与案件审理与执行,建立工作记录和资料台帐,包括参与收集证据,旁听法庭审理、参与协商谈料台帐,包括参与收集证据,旁听法庭审理、参与协商谈判,参与或指导所属单位制作各项法律文书等。判,参与或指导所属单位制作各项法律文书等。案件推进会:局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召开重特大诉讼案件案件
13、推进会:局法律事务部负责组织召开重特大诉讼案件推进会,通报重特大案件进展情况,分析诉讼难点,协调推进会,通报重特大案件进展情况,分析诉讼难点,协调解决需要局出面解决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案件处理建议或解决需要局出面解决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案件处理建议或要求等;有必要时,可邀请或聘请专家、学者、律师等参要求等;有必要时,可邀请或聘请专家、学者、律师等参加会议,出具专家咨询意见。局法律事务部根据会议要求加会议,出具专家咨询意见。局法律事务部根据会议要求拟定会议纪要,经局总法律顾问审批后,下发局属各单位拟定会议纪要,经局总法律顾问审批后,下发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遵照执行。结案与档案管理 结案结案报告报告
14、案件案件档案档案案件考核与兑现 法务管理责任状法务管理责任状案件流程管理:执行诉前沟通调解机制,案件策划案件流程管理:执行诉前沟通调解机制,案件策划书的编制与审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审批与备书的编制与审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审批与备案,案件审批与备案,结案报告案,案件审批与备案,结案报告案件目标管理:新发案件结案率,以前年度案件结案件目标管理:新发案件结案率,以前年度案件结案率,诉讼案件标的额增长率,诉讼损失案率,诉讼案件标的额增长率,诉讼损失 重特大案件专项责任状重特大案件专项责任状案件年度考核目标与最终考核目标案件年度考核目标与最终考核目标重特大案件专项责任状 签订范围及例外:重特大诉讼案
15、件签订范围及例外:重特大诉讼案件 程序:专项责任状由局法律事务部牵头,局相关部门参与拟定。专项责程序:专项责任状由局法律事务部牵头,局相关部门参与拟定。专项责任状拟定后,由局法律事务部提请局重特大案件预防及管理领导任状拟定后,由局法律事务部提请局重特大案件预防及管理领导小组审议,经局总法律顾问审核,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局主要小组审议,经局总法律顾问审核,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局主要领导与发案单位一把手负责人签订。领导与发案单位一把手负责人签订。内容:内容:年度考核目标:根据案件进程、法律规定等,每年对案件设定相应考年度考核目标:根据案件进程、法律规定等,每年对案件设定相应考核目标。核目标。最终考
16、核目标:指案件办理完结的最终期限,从签订责任状当年起算,最终考核目标:指案件办理完结的最终期限,从签订责任状当年起算,考核期内不再调整。最终考核目标期满当年,不再另设年度考核考核期内不再调整。最终考核目标期满当年,不再另设年度考核目标。目标。期限确定:本办法颁布实施后新发生的重特大诉讼案件,最终考核目期限确定:本办法颁布实施后新发生的重特大诉讼案件,最终考核目标不超过标不超过3 3年。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发生的诉讼案件,责任状签订年。本办法颁布实施前发生的诉讼案件,责任状签订时案件在审理或仲裁阶段的,最终考核目标不超过时案件在审理或仲裁阶段的,最终考核目标不超过2 2年;已进入年;已进入执行程序的
17、,最终考核目标不超过执行程序的,最终考核目标不超过1 1年。年。考核程序局法律事务部牵头组织专项责任状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局法律事务部牵头组织专项责任状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n n每年年终时,局法律事务部对各单位专项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考每年年终时,局法律事务部对各单位专项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审核法律文书和证据资料,并制作专项责任状考核兑现建议核,审核法律文书和证据资料,并制作专项责任状考核兑现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书(以下简称建议书)。n n局法律事务部将建议书及相关资料提交局重特大案件预防及处置局法律事务部将建议书及相关资料提交局重特大案件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审议,相关部门提出考
18、核兑现意见和建议,局法律事务领导小组审议,相关部门提出考核兑现意见和建议,局法律事务部负责汇总并修订建议书;部负责汇总并修订建议书;n n局法律事务部将建议书反馈至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有权以书局法律事务部将建议书反馈至被考核单位。被考核单位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异议确有依据的,局应当予以采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异议确有依据的,局应当予以采纳;纳;n n局法律事务部将建议书报局总法律顾问审核,提请局主要领导审局法律事务部将建议书报局总法律顾问审核,提请局主要领导审批;批;n n局主要领导审批通过的,局下发专项责任状考核兑现决定,局相局主要领导审批通过的,局下发专项责任状考核
19、兑现决定,局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监督实施。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监督实施。考核完结专项责任状考核期内,诉讼案件符合下列第专项责任状考核期内,诉讼案件符合下列第1 1、2 2项项条件之一,并同时符合第条件之一,并同时符合第3 3、4 4、5 5项规定的,项规定的,应认定为案件办理完结:应认定为案件办理完结:n n诉讼案件所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诉讼案件所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或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行完毕;或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n n或诉讼案件虽未实际完结,但符合第三十八条或诉讼案件虽未实际完结,但符合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视同案件完结;规定的,视同案件完结;n
20、 n按规定制作结案报告;按规定制作结案报告;n n按规定制作案卷档案;按规定制作案卷档案;n n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奖罚的,已实际兑现。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奖罚的,已实际兑现。考核兑现未完成专项责任状考核目标的,按下列标准扣减单位负责人本年度绩效年薪:未完成专项责任状考核目标的,按下列标准扣减单位负责人本年度绩效年薪:n n1 1、特大案件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扣减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总额不超过、特大案件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扣减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总额不超过3 3万元,实际万元,实际扣减绩效年薪扣减绩效年薪3 万元本年度未完成专项责任状年度考核目标的特大案件(起)/本年度专项责任状确定年度考核目标的特大案件
21、总数(起)100%;n n 2 2、重大案件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扣减单位负责人度绩效年薪总额不超过、重大案件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扣减单位负责人度绩效年薪总额不超过2 2万元,实万元,实际扣减绩效年薪际扣减绩效年薪2 万元本年度未完成专项责任状年度考核目标的重大案件(起)/本年度专项责任状确定年度考核目标的重大案件总数(起)100%.n n3 3、未完成最终考核目标的,特大案件每件扣减发案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未完成最终考核目标的,特大案件每件扣减发案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5 5万元;重大万元;重大案件每件扣减发案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案件每件扣减发案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3 3万万元。元。n n4 4、瞒报
22、重特大案件的,除按本办法规定补充签订专项责任状外,每发生一起,扣减发、瞒报重特大案件的,除按本办法规定补充签订专项责任状外,每发生一起,扣减发案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案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2.2万元。万元。n n在专项责任状考核期内,发案单位未完成考核目标,诉讼案件未被认定为积案,但符在专项责任状考核期内,发案单位未完成考核目标,诉讼案件未被认定为积案,但符合第三十八条其他规定的,对专项责任状进行考核时,按本条第三款第合第三十八条其他规定的,对专项责任状进行考核时,按本条第三款第1 1、2 2、3 3项规定项规定标准的标准的30%30%,扣减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扣减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n n(四
23、)特大案件未完成专最终考核目标的,本年度发案单位参评局先进集体、单位负(四)特大案件未完成专最终考核目标的,本年度发案单位参评局先进集体、单位负责人参评局先进职工实行一票否决;重大案件最终考核目标完成率不足责人参评局先进职工实行一票否决;重大案件最终考核目标完成率不足80%80%,本年度,本年度发案单位不能参评局先进集体、单位负责人不能参评局先进职工。重大案件最终考核发案单位不能参评局先进集体、单位负责人不能参评局先进职工。重大案件最终考核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率本年度实际完成最终考核目标的重大案件(起)/本年度应完成最终考核目标的重大案件总数(起)100%重新核定责任状 重特大诉讼案件未完成最终
24、考核目标的,从次年开始,对诉讼案件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核定。仍然符合重特大案件标准,应当签订专项责任状,签订时案件在审理或仲裁阶段的,最终考核目标不超过2年;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最终考核目标不超过1年。责任传递n n对于重特大案件,发案单位应当与案件处理责对于重特大案件,发案单位应当与案件处理责任人签订案件处理责任状,明确各方当事人的任人签订案件处理责任状,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考核目标,按照本办法第七章的规定确责任,考核目标,按照本办法第七章的规定确定奖罚措施等内容,提交局法律事务部备案。定奖罚措施等内容,提交局法律事务部备案。n n案件办理完结或考核期满后一个月内,各单位案件办理完结或考核期满
25、后一个月内,各单位对责任状进行考核,及时奖罚兑现,并将有关对责任状进行考核,及时奖罚兑现,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局法律事务部备案,局法律事务部情况报送至局法律事务部备案,局法律事务部一并向局重特大诉讼案件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一并向局重特大诉讼案件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通报。通报。案件奖励 局属单位处理诉讼法律纠纷案件成绩显著,为企业挽回重大损失的,对案件办理负有职责的领导、经办人员、配合人员应当予以奖罚。所在单位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填写诉讼案件奖励申请表(附件九),按照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诉讼案件奖励申请表应当报送局法律事务部备案。局法律事务部在法律纠纷案件考核中发现局属单位未按本条规定进行奖励的,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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