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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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协议书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乡(镇)_村_组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年,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
2、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_。(为_年_月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_。(为_年_月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3、、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
4、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5、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 住址:_ 住址:_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鉴证单位(签章):_鉴证日期_年_月_日 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协议书2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
6、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
7、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 附属建筑物性质_; 建筑容 积 率_; 建 筑 密 度_; 建 筑 限 高_; 绿 地 比 例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 (2)_; (3)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年_月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
8、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
9、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协议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县)_; 受让人: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
10、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宗地编号为_,宗地总面积大写_平方米(小写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平方米(小写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年_月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款规定的土地条
11、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通,即通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通,即通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
12、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币大写_元(小写_元),付款时间:_年_月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
13、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 附属建筑物性质_; 建筑容 积 率_; 建 筑 密 度_; 建 筑 限 高_; 绿 地 比 例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 (2)_; (3)_. 第十三条 受让人同意在_年_月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
14、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
15、偿。 第十七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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