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的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铁路货物运输的合同.doc(2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铁路货物运输的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以下用语的含义是: 1、托运人是指托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并与承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2、承运人是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 3、收货人是指集装箱道路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或托运人指定的其他人。 4、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 5、集装箱货物是指能装入集装箱内,进展道路运输的货物。集装箱货物分为整箱货物和拼箱货物。 6、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是指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已经接收货物的收据。
2、 7、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是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状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8、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集装箱整箱或拼箱货物时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9、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制的客观状况。本合同的不行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自然灾难、战斗状态,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政府引起的交通管制、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误,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引起的无法弥补的贻误。 其次条 货物的根本状况: 1、货物的性质: 一般货 特种货物 危急货物 珍贵货物 鲜活货 大型特性笨重货物 2、使用集装箱的箱型和数量: 国内标
3、准集装箱: 1吨箱 6吨箱 10吨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 箱型: 20英尺 40英尺 45英尺 53英尺 60英尺 箱类: 一般箱 冷藏箱 开顶箱 罐式箱 挂衣箱 框架箱 平板箱 危急品箱 高箱 3、托运人保证 年内向承运人至少供应_箱量的货物。 第三条 运输及相关效劳: 1、效劳区域 2、效劳内容 运输 装箱 拆箱 装集装箱 卸集装箱 其他效劳 在双方商定由承运人供应其他效劳的状况下,承运人为代理人。托运人应当提交办理该项效劳的全部文件及托付书。 第四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运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承运人的运价表(附件一)构本钱合同的组成局部。 1、每月 日前承运人缮制
4、上月费用清单发给托运人确认,该清单应包括运费、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2、托运人收到费用清单后 工作日内,审核后确认发回承运人,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按结算期(一个月)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运费。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劳动力本钱(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 %。 承运人应当将根据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工作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根据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削减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
5、扣减。 第五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详细业务详细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托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供应相应的文件,帮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否 是?单票货物总价超过 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 元时,必需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详细业务详细协商选择并在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六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托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 小时递交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
6、的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商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七条 货物的交接: (一)拼箱货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依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拼箱),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二)整箱货/空箱 交接双方对整箱货物/空箱进展交接时,应当依据集装箱道路货物运单(整箱/空箱)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状况,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履行照实申报义务,托运的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标志等应当与运输合同的
7、规定相符。 2、托运人应当准时办理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送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包装标准的,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运输安全和货物的质量。托运人应当依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在货物外包装或者外表制作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晰可认、坚固。 4、托运特种货物的,托运人应当与承运人另行商定运输条件。托运冷藏货物,托运人应当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肯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的要求;托运鲜活货物,托运人应当供应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治理、照料事宜的要求;托运大型特型笨重货物,托运人应当供应货物性质、重量、外
8、廓、尺寸及对运输的要求。 托运人对承运人运输上述特别货物时有详细要求的,应当提交托运人运输要求说明书。 5、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急物品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危急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急物品妥当包装,做出危急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急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6、托运人应当根据合同的商定支付运费、其他费用及归还垫付费用。 7、托运人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赐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
9、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2、承运人应当根据合同的商定接收货物,根据商定的路线或合理的路线,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3、承运人应当依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供应技术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意所运货物的重量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干净,车体、容器洁净无污染物,无残留物。承运人供应集装箱的,集装箱应当适合装运商定货物,集装箱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4、承运人负责装箱的,在装箱前应当仔细检查箱体,发觉集装箱不适合装运货物时,应当通知托运人或直接更换合格的集装箱
10、。承运人应依据货物的性质,严格根据装箱积载的要求,并采纳适宜的方法对货物进展固定、捆绑、衬垫。在装箱过程中,如发觉货物包装破损,应准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箱。货物装箱后,承运人应缮制货物装箱单,按有关规定施加封志,并按货物特别要求在箱体外贴上运输及有关标志。 5、承运人负责拆箱时,拆箱前应当检查箱体,核对箱号,检查封志,并制作书面记录。拆箱时,应做到以适宜的方式拆卸,确保集装箱货物和集装箱的安全,检查货物的包装状况,并作书面记录。 6、承运人应当准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
11、运人应当毫不拖延地在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供应装卸条件,以及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的,延滞超过小时后,以 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缺乏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托运人仍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2、托运发生以下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的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由托运人担当赔偿责任: (1) 在整箱、拼箱托运的一般货物中夹带危急货物或其他违反危急货物运输规定的行为; (2) 错报、匿报货物的重量、规格、性质;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
12、觉; (4) 错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托运人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担当赔偿责任。 4、在运输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时,承运人因行驶托运人指定路线或者必经路线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担当,但能够证明该额外费用因承运人责任而导致的除外。 5、托运人不按商定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归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 /日的违约金,在工作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6、托运人不供应或不能足额供应商定箱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缺乏局部运费的 %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1、整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
13、间内,保持箱体完好,封志完整,非因承运人缘由导致箱内货物发生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负责装、拆箱的除外。 2、拼箱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内,发生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行抗力; (2)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3)托运人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4)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状况。 3、承运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的,由于集装箱隐性破损,造成货物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4、由于承运人的责任,造成集装箱或集装箱货物未
14、按商定时间运达,承运人负违约责任;逾期运达的,超过 小时后,以元/小时/箱(车)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缺乏以弥补其他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担当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集装箱或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并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5、承运人未遵守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或特约事项,由此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集装箱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担当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2、集装箱货物起运后,托运人可以变更货物的到达地、收货人,并担当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需实行书面形式。 第十一
15、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商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进展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
16、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展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承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最终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四条 商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共一式 份,副本 份,甲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乙方执正本 份,副本 份,签字或盖章后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的合同3 甲方:_ 乙方:_ 为确保甲方的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精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 甲
17、、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托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规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供应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需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准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
18、意甲方提出的要车规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需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展签收; 4.如因政策性缘由导致铁路消失停装、限装等状况,乙方必需准时通知甲方并供应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托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消失问题准时解决。 三、详细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规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依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
19、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详细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担当并根据甲方出厂价进展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需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缺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根据甲方出厂价进展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丧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需在定损后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展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0、;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依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准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展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_天内,乙方必需向甲方支付_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治理考核方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2.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21、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铁路货物运输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诚恳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托付乙方供应的运输效劳达成如下协议: 1、 依据甲方提出的发货申请,乙方应依据甲方所指定的时间、地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2、在短途汽车到厂装货时,请务必确认货物的完好性,如若发觉有包装破损、货物自然变形或者呈现明显伤痕的状况,当场要求停顿装货,经甲方与厂家确认后再做连续装载或者进展换货处理; 3、乙方在运输货物时,必需将货物固定扎实,并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
22、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发生货物丧失、损坏、淋雨等,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7天内予以赔偿甲方; 4、鉴于铁路运输的多样性,乙方需将装货要求(件数、吨位要求)以及对应的价格以函的方式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盖章回传,此函方可生效;若在执行期间有调整,请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甲方所托付运输的货物彩涂钢板、镀锌带钢、热轧带钢、镀锌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厂运至货场,未能准时装火车时,仓储期间做好一切致使货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车皮运输途中亦需要盖好帆布; 6、 火车离站后,乙方需将车皮号、箱号、以及所对应的货物卷号明细、离站时间、估计到达时间以电子档或者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 自提货起,
23、货发生损坏或者交通堵塞等缘由,造成货物无法按预定时间送抵的务必第一时间知会甲方; 8、 货物到站后,乙方需联系甲方当地分公司,协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货; 9、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发货的厂家、发货量等走货信息; 10、甲方托付乙方为其托运的货物购置运输保险,如由乙方不投保货物险,一旦出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担当; 11、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展运输费用确实认: 铁路费用:双方以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报价函为基准结算; 其他费用:在业务发生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根据逐一确认的方式进展。 12、费用结算: 乙方承诺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运费: 费用按车次结算,只有在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且收货方确
24、认无货损后结付运费; 运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并确认上月的运输费,并在当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应付给乙方的运费。 13、因本协议项下托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得实行单方延期送货或拒不支付运费费用等方式。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铁路货物运输的合同5 (一)铁路货运合同主要条款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承运人依据托运人的要求,按期将托运人的货物运至目的站,交与收货人的合同。 铁路
25、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大宗物资或整车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以下根本内容: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名称要写全称,要写具体的地点和联系电话;发站和到站;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车种和车数;违约责任;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零担货物用货物运单代替合同,货物运单应载明以下内容: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具体地址;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货物名称;货物包装、标志;货物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担当日期;运到期限;运输费用;货车类型和车号;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二)铁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根本义务 1.托运人的根本义务 根据合同的商定时间和要求向铁路
26、承运人供应运输的货物。 对运输货物进展包装,以适应运输安全的需要。铁路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改善货物的不良包装,假如托运人拒绝改善,或者改善后仍旧不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包装规定要求的,铁路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照实申报货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质。这是托运人的根本义务之一。危急品货物必需根据危急品的规定运输;鲜活货物要根据鲜活货物的规定运输。以免造成铁路运输事故。 按规定凭证运输的货物必需出示有关证件。 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假如是保价运输的,必需申报价格,并按保价运输支付保价费。 2.承运人的根本义务 仔细清点托运人供应的货物,在与货物运单核对无误后,即可签认。铁路承运人一旦签认,承运手续即行完成
27、。 供应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以保证即时运输。 由托运人装车的货物,要负责将车辆送到装车地点。铁路承运人应当指导特别货物的装车,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准时通知收货人到站领取货物,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 发觉多收托运费要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3.收货人的根本义务 准时到车站领取货物,逾期领取要担当保管费。 补交托运人未交的运费以及运输途中发生的垫付费用。 规定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要准时组织卸车。卸货完毕后,将货车清扫洁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洗刷消毒。 (三)签订铁路运输合同条款应留意的问题 1.正确选择铁路货物运输方式 铁路货物运输方式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一批货物
28、的重量、体积或外形要用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的,按零担托运;符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件。 零担托运、集装箱运输,货物快速运输都应根据相应的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 2.铁路货物运输的一批托运要求 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需是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一样(整车分卸货物除外)。整车货物每车为一批,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每一车为一批。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一批的重量和体积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质重货物重量为3、5、6吨(不适用货车增载的规定);二是,轻浮货物
29、体积为6、95、115立方米。 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批必需是同一箱型。以下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危急货物与非危急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投保运输与未投保运输;性质不同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3.要车规划的提出 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签订整车大宗物资运输合同的,须同时提出月度要车规划表,其他整车货物可用月度要车规划作为运输合同,交运货物时还须向承运人递交货物运单。 月度货物运输规划的编制按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规划编制方法的规定办理。 4.货物的托运 货物的托运是签订合同的重要阶段。托运人向承运人交
30、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使用机械冷藏车运输的货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货人可以数批合提一份运单。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根本货物运单一份外,每一分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两份(分卸站、收货人各一份)。 货物运单的填写,按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方法的规定办理。 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的货物,须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伴同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一份退还托运人。除个人托运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单内容的其他单据代替物品清单。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匿报、借报货物品名、重量时
31、还应根据规定支付违约金。 5.运输保险和保价运输 托运人在托运每件价值在7元以上的货物、每件价值在5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和不是上述限额的货物时,可投保货物运输险。 托运人托运不属于国家定价的货物或个人托运的在货物运单上不明确填写货物详细名称的货物(如搬家货物、行李),分为声明价格和不声明价格两种,由托运人打算按哪种方式运输,并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个人托运货物按个人物品运输方法规定办理。按声明价格运输的货物,铁路部门核收保价费。 6.货物的运输包装与标记(货签) 托运人应依据货物的性质、质量、运输距离、运输种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
32、包装。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颁包装标准(专业标准)进展包装。对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车站应与托运人共同讨论制定货物运输包装暂行标准,共同执行。 托运人托运零担货物,应在每件货物上标明清楚明显的标记(货签)。用坚韧材料制作标记,在每件货物两端各粘贴或钉固一个,包装不相宜粘贴或钉固的,可使用拴挂的方法。不相宜用纸制标记的货物,应使用油漆在货件上书写标记或用金属、木质、布、塑料板等材料制成的标记。 对于托运行李,搬家货物的,除使用上述标记外,还应在货物包装内部放置标记(货签)。 托运人应依据货物性质,根据国家标准,在货物包装上做好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货件上与本批货物无关的运输标记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必需
33、撤除或抹消。 7.铁路运输货物的数量确定 铁路运输货物按件数和重量或者单按重量、件数承运。以下货物,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件数:散堆装货物;成件货物规格一样(规格在三种以内的视作规格一样),一批数量超过2件;规格不同,一批数量超过16件。 托运人组织装车,到站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按托运人在货物运单上填记的件数承运。 整车货物和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托运人确定重量;零担货物除标准重量、标记重量和有过秤清单以及一件重量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称量的货物外,由承运人确定重量,并核收过秤费。货物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确实定,必需精确。 8.押运 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
34、货物,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以及特别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托运人必需派人押运。押运人数每批不应超过两人,特定者除外,托运人要求增派押运人或对上述以外的货物要求派人押运时;须经承运人认可。对押运人应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派有押运人的货物,托运人应在货物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姓名和证明文件名称及号码,经发站审核后发给押运人须知,并在货票甲联注明,由托运人签收。 9.货物运输费用 货物运输费用,根据铁路货物运价规章的规定计算。托运人应在发站承运货物当时支付费用。对18点以后承运的货物,车站应在货票承运日期戳登记注明“翌” 字,其运输费用,可以在次日支付。由于临时发生抢救、救灾,防疫等状况,在发站支付确有困难
35、,经发站铁路局同意,可以后付或由收货人在到站支付。 1.承运 零担和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发站接收完毕,整车货物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时,即为承运。 车站在承运货物时,应将领货凭证及货票丙联交给托运人。托运人应将领货证准时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凭证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11.货物的交付与提货 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站应不迟于卸车完毕的次日内,用电话或书信,向收货人发出催领通知并在货票内记明通知的方法和时间。有条件的车站可采纳电报、挂号信、长途电话等通知方法,收货人也可与到站商定其他通知方法。 收货人在到站查询所领取的货物未到时,到站应在领货凭证反面加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36、货物运抵到站,收货人应准时领取。拒绝领取的,应出具书面说明。自拒领之日起3日内,到站应准时通知托运人和发站,征求处理意见。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5日内,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到站。 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不能实行催领通知时,从卸车完毕的次日起),经过查找,满3日(搬家货物满6日)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或收货人拒领,托运方又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处理意见的货物,承运人可按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对不宜长期保管的货物,承运人依据详细状况,可缩短通知和处理期限。 12.货物运到的期限 铁路运输货物,应在规定的运到期限内运至到站。货物运到的期限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按以下规定计算: (1)货物发送期间为1日。
37、 (2)货物运输期间:每25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按快运办理的整车货物每5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 (3)特别作业时间:一是需要中途加冰的货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二是运价里程超过25公里的零担货物和一吨、五吨型集装箱货物,另加2日,超过 1公里加3日;三是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零担货物及零担危急货物另加2日;四是整车分卸货物,每增加一个分卸站,另加1日;五是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另加1日。 货物实际运到日数的计算:起算时间从承运货物的次日(指定装车日期的,为指定装车日的次日)起算; 终止时间,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货车调到卸车地点或货车交接
38、地点时止。 货物运到期限,起码天数为3日。 13.货物运到逾期的责任 货物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承运人应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以下数额的违约金: 逾期总天数 违约金 运到期限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以上 3 日15%2%4日1%15%2%5日1%15%2%6日1%15%15%2%7日1%1%15%2%8日1%1%15%15 %2%9日1%1%15%15%2%1日5%1%1%15%15%2%货物运到期限11天以上,发生运到逾期时,按下表规定计算违约金: 逾期总日数占运到期限天数违约金不超过1/1时为运费的5%超过1/1时,但不超过3/1时为运费的1%超过3/1时
39、,但不超过5/1时为运费的15%超过5/1时为运费的2% 当事人违约责任、 索赔时效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 14.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依据合同法第38条规定,铁路货运合同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变更合同局部内容,如变更标的物、运输期限、到站、收货人;在货物发送前可以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 铁路货运合同经双方同意,可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托运人和收货人由于特别缘由,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以下状况不得办理变更: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局部; 其次次变更到站。 货物承运后发送前,托运人可向发站提出取消托运,经承运人同意,货物运输合同即告解除。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时,应提出领货凭证和货物变更要求书,提不出领货凭证时,应提出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在货物变更要求书中注明。同时,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根据规定支付费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