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1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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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13篇)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 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篇一 双方依据_市优待价房出售治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市_区_街道_路_支弄_号_室计建筑面积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待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元,共计售价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赐予_%优待,乙方实付价款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需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计_元。余额计_
2、元,分_年付清,月利率_,余额款本息共计_,每月月底前交付_元,最终在_年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立债券。预付修理费按已支出的修理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收,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收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修理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
3、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前方可取得房屋全部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修理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提取修理费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预付修理费_元,落实修理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全部,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全部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治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供应售后效劳和治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治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
4、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归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_乙方:_ 代表人_代表人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 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篇二 公证书 (_)_年第_号 申请人:_ 甲方(预出售方):_(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号码:_,住宅: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托付代表人:_,职务:_。 乙方(预购置方):_,男/女,_年_月_日诞生,住址:_或身份证件编号:_。 公证事项: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
5、协商全都订立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力量和民事行为力量(注:如有代理人,应写明: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 甲方转让的房屋期权坐落于_,暂测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为_平方米,系甲方经政府批准投资、开发的_(注;商品房的冠名)外销/内销商品房。甲方对该房屋期权持有(房屋土地治理部门全称)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该房屋期权至_年_月_日在_(房地产登记部门全称)查无预售、抵押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登记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该房屋期权可依法转让(注:该房屋期权在转让时设有抵押权或其他权利受限制
6、的,证词应据实视情表述)。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甲方以(币种)_(大写)_元整将上述房屋期权转让给乙方,合同中商定的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详细、明确(注:若房价款在订立合同时已付清应当据实表述)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_(甲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与_(乙方姓名)于_年_月_日在_(合同签订地点)签订了前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 (注:若合同在本处、本公证员
7、或其他公证员面前签订的,证词应视情表述;若合同经境外公证、认证的,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不予证明)。 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公证)之日起生效。 (注:合同的生效证词应视情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_(县)公证处 公证员:_(签名) _年_月_日 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 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篇三 卖方: 姓名 性别 诞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诞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治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 个单座落在深圳市 第 座 楼
8、 单元。合计面积 平方,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原楼价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批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全都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马上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马上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全部权即归买方全部。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
9、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 后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一年 月 日 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 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篇四 出卖人: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托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共有人: 证件类型及
10、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托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共有状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公平、自愿、诚恳信用的根底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根本状况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土地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起始日期为 ,其中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 ,其他用地终止日期为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立商品房,工程名称为 ,规划用途为 。 所购商品房所在楼栋主体建筑构造为 ,建筑层数 层,其中地上_层,地下_ _层。 其次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根本状况 买受
11、人购置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 (1、预售,2、现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不动产权证号为 ,规划用途为 。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 工程中第 幢座 单元 层 号房屋(地址最终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地址为准,房屋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变化,不影响该商品房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其 (1、猜测2、实测)建筑面积共_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_ 米。有 _ 个阳台,其中 阳台为封闭式, _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三条 抵押状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状况为:_ 。
12、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_。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销售已经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登记时,抵押权人办理已购商品房的上述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四条 预售款的监管 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商定准时足额将预购商品房的购房款缴入以下预售款监管账户。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 ,预售款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 。 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和使用。 第五条 计价方式及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商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房价 元(¥ 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
13、 元/,总房价 元(¥ 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 )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房款 元(¥ )于 支付。 2.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 买受人以 方式贷款的,应于 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计 元(¥ ),剩余房款 元(¥ )向 申请贷款,出卖人应帮助办理。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申请办理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_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
14、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根据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因买受人的缘由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 支付,不担当本合同第七条商定的违约责任;逾期_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 日内准时将已付款及同期银行利息退还给买受人。 因出卖人的缘由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合同连续履行,详细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买受人在 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 日内出卖人应退还已付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缘由,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
15、请贷款数额的,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担当第七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 日内,出卖人应将已付款及同期银行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也可选择连续履行合同,剩余房款的在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 支付,或另行签订付款的补充协议。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 支付。剩余房款 。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的商定时间付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过 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16、。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局部)。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商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实行分期付款的,根据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以下第1、2、 项所列条件: 1、已取得长沙市住房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2、已经长沙市住房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勘测报告书; 该商品
17、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供应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九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条件 (一)城市根底设施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立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2、供电: 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燃气: 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给;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担当相关费用;第3、4、5、6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使用手续
18、。 假如在商定期限内未到达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根据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项在商定期限内未到达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本合同商定担当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第4项未按时到达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_元的违约金;第5项未按时到达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_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到达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_元的违约金。 (2)出卖人向买受人一次性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并实行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日之内到达交付条件。届时仍不能到达交付条件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和赐予赔偿,出卖人赔偿金额为; (二)公共效劳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立工程规划许
19、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_年_月_日到达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_年_月_日到达 ; 3.规划的车位、车库:_年_月_日到达 ; 4.物业效劳用房:_年_月_日到达 ; 5.医疗卫生气构:_年_月_日到达 ; 6.幼儿园:_年_月_日到达 ; 7.学校:_年_月_日到达 ; 以上设施未到达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根据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到达上述商定条件的,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到达上述商定条件的, ;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到达上述商定条件的, ; 4.物业效劳用房未到达上述商定条件的, ; 5.其他设施未到达上述商定条件的, 。 关于本工程内相关设施、设备的详细商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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