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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制度(共五则) 非煤矿山企业环保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为仔细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爱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爱护工作,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二、本企业环境爱护治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爱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掌握和消退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进展,制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削减对四周生态环境的污染。 三、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仔细、自觉学习、遵守环境爱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对待和处理生产与爱护环境之间的关系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毁灭污染物。 其次章 组织构造 四、依据环境爱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爱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爱护工作的治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削减企业对四周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五、建立企业环境爱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状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打算,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爱护工作。 六、企业环境爱护机构应配备必需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爱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帮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减弱
3、。 第三章 根本原则 七、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八、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爱护环境。要把环境爱护工作作为生产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九、环境爱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安康及企业生产进展,企业员工必需严格执行环境爱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依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十、防止“三废”污染,全部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需提出治理规划,有规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本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准时赐予安排解决。 十一、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仔细治理,
4、建立定期检查、修理和修理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到达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藏量。 十二、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十三、凡新建、扩建、改造工程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需同时列入规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环保机构职责 十四、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仔细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治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5、。 3、监视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状况,参与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工作,并参与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把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展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展培训考核。 第五章 附则 十七、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十八、本治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局部,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治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视、检查。 其次篇:矿山企业职业卫生治理制度(非煤矿山)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治理制度(非煤矿山) 目
6、录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4(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四)职业安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6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8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治理制度;-10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治理制度;-12 (八)职业卫生“三同时”治理制度-1 3(九)从业人员职业安康监护档案治理制度;-14 (十)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5 (十一)职业卫生监视检查制度;-16 (十二)岗位职业安康操作规程;-17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治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安康爱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
7、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治理,预防、掌握,消退职业危害,爱护员工身体安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头执行。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安康构成危急的疾病,及个人特别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
8、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安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治理职责 1、安全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治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掌握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展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工程,准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治理制度,职业卫生安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进展体检。 3、劳资科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资待遇照实告知员工,并
9、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安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安康体检中发觉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准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当安置;对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各基层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展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卫生防护用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卫生安康治理档案。 5、员工在施工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治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职业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权利。四、一般规定 1、安全科及各基层
10、单位应对员工进展岗前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每年要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工作。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展一次的职业安康检查,并准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 2、各基层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3、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治理有毒化学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对人体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各基层单位应当主动实行综合防治的措施,采纳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掌握、消退职业危害的发生,降低施工生产本钱。 五、报告程序 1、凡发觉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当准时向安全科报告,当确诊为职业病的,由安全科
11、准时向矿部领导汇报,同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告。 2、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市疾病防控中心诊断。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4、当安全科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展职业病报告,建立员工职业病安康档案。 5、各单位应当准时通知本单位的疑似职业患者进展诊断;在疑似职业患者诊断或医学观看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担当。 六、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科。 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掌握和消退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爱护我矿员工安康及其相关权益,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铁矿所属各基层单位应当为员工制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实行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爱护。 2.劳资科与已进、新进铁矿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照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展补签。 3.铁矿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资科、安全科应
13、向员工照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对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展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6.公司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状况进展监视、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7.公司职业卫生治理部门每年对员
14、工进展职业病危害预防掌握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把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掌握技能。 8、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科。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了标准我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加强职业安康监视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安康监视治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治理方法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铁矿下属各基层单位在工艺改造或采纳新工艺后,新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均应严格根据本制度执行。 一、各基层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以下有关资料: (一)单位根本状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施工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状况; (三)作业场
15、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状况。 二、铁矿安全科在接到报送资料后,仔细组织对所报职业危害因素场所监测,如需监测机构协作,由铁矿安全科负责协调。 通过监测,把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状况,并分析危害程度。 铁矿安全科依据监测、分析结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状况及从业人员的治理状况向铁矿综合办公室汇报,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并根据指示监视落实。 三、铁矿安全科应准时整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安监局职业安全科备案。 四、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四、职业安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16、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铁矿实际,组织对员工进展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学问、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铁矿职业卫生治理部门和劳资科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视治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铁矿的职业卫生学问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根本学问; 3、职业卫生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安康素养根本学问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入厂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
17、绍铁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安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铁矿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展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展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降临时工人,应进展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铁矿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基层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治理人员,进展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治理业务力量。 5、全部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
18、专人保管,各基层单位培训状况应每年1112月报矿部职业卫生治理部门备案。 6、未进展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基层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规划,落实培训经费。铁矿职业卫生培训规划需得到矿长的批准后实施。 五、每年按铁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展评估修订。 六、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铁矿职业卫生治理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常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准时消退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省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本钱,特
19、制订本制度。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修理。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施工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工程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仔细执行检修技术规程,公司设备治理部门必需严格掌握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3.依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觉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规划,设备检修规划与施工生产规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工程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4.设备检修规划由车间编制。基层单位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公司设备治理部批准后下达。检修规划
20、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规划。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1)由铁矿设备科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工程的落实,物资预备、施工预备,劳动力的预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规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对”(即面对群众、面对基层、面对施工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施工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给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效劳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4)大检修中必需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到达
21、一次试车胜利。检修完后,应进展总结评比。(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6.严格仔细执行设备检修规划,若的确需要调整,必需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规划调整由铁矿设备科批准;大修规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铁矿设备科组织进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构造、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铁矿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前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铁矿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简单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别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
22、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给和劳动力的预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当完成。9.设备检修必需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施工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展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忙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工程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需向车间或机电设备科报告,准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实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并贯
23、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机电设备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全部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12.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需执行压力容器治理的有关规定。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14.施工单位要按规划节省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需按工程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省检修费用。15.检修人员必需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纳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16.各车间每月必需做好设备检修执行状况报
24、上级主管部门。 17.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部。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治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爱护劳动者在劳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安康,避开和削减职业危害,给企业员工配发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简劳保用品),特制订本治理方法,以标准工作工作标准化。 2、劳保用品不是福利待遇,各级领导要充分熟悉它的重要意义,除了个人带头外,要教育员工在施工生产劳动现场必需按规定穿戴,并做到合理、正确使用。 3、对劳保用品的配发,各基层单位要仔细把握,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和擅自提高发放标准,对贯彻本方法执行状况纳入经济责任考核内容,由施工生产技术部总调度实施检查监视。 二、劳动
25、爱护用品的治理 1、劳动爱护用品的配发标准由施工生产技术部依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本着加强防护、节省有用的原则,根据员工岗位的工作环境、劳动强度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编制,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劳保用品的选购、库存和发放由材料部组织实施。选购的用品必需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其数量依据各基层单位的需用规划、结合资金状况和适当库存严格掌握。库存用品应妥当保管,防止损坏变质。 3、劳保用品分长期使用和日常消耗两大类,日常消耗用品(如肥皂、洗衣粉、毛巾、手套等)每月5日领取、直接发给个人;长期使用的由个人保管,集体使用的上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和保管,对长期使用的劳保用品要建立登记卡,由领用人
26、或负责人签字确认。登记卡保存在劳保用品库,由保管员治理。 4、员工在公司内部工作调动,卡物随岗位转移,待用品到期时按所在岗位新标准发放;员工调出公司(或离职),劳保用品按领用时间折旧,从结算工资扣除,不再交回,同时注销登记卡。 5、婚、事假或其它缘由,停顿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含一个月),停发季度性用品。 三、几种劳保用品发放的特殊规定 1、安全帽 (1)依据所在岗位的特点,发给本人,但离开岗位,必需交回单位,否则按价扣款。 (2)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内经耐压冲击试验,合格的方可连续使用。 (3)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配发柳条帽,其它人员配发塑料帽。 (4)非因工私自损坏者、按折旧年限照价赔偿,有意损坏的
27、,按原价两倍惩罚。 2、雨衣、雨靴属季节时间性备用品,依据实际需要发给单位、集中保管。 (1)雨衣使用期为五年,雨靴三年,在此期间如使用人岗位变动,但雨衣雨鞋不得带走,留给所在单位。(2)非因工私自损坏者,按折旧年限照价赔偿,有意损坏的,按原价两倍惩罚。 3、特别用品,如电焊、耐酸、耐高温手套等,按材料领取,并实行交旧领新制度,非因工损坏的照折旧价赔偿,发觉与铁矿外进展交换的按原价三倍惩罚。 四、其它规定 1、保安人员服装按有关规定配发,日常消耗品按铁矿机关人员标准发放。 2、外线电工配发安全带,集中保管。 五、附 则 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治理
28、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安康,防止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施工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安康监视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安康监视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施工生产中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需严格执行本制度。 3、本规定适用于铁矿下属各基层单位。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职业危害日常监测治理制度 1、各级领导要将防尘、防噪音、防砼气中毒,防物理损害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布置、检查、总结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职业危害监测工作。 2、监测工作依据铁矿安全科监测治理方法和上统计数据,结合工艺变化,写申
29、请提交监测部门监测。 3、基层单位作业场所的粉尘,每年申请监测一次,呼吸性粉尘建议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他职业危害根据铁矿相关规定执行。 4、施工生产监视单位安康监视员要坚持每天检查粉尘、噪声工作,发觉问题准时上报。 5、基层单位要定期分析粉尘、化学毒品浓度上升或降低的缘由,假如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应准时实行有效降温措施。 6、要加强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数据及技术档案治理。 7、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八、职业卫生“三同时”治理制度 为了预防、掌握和消退建立工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立工程职业病危害分类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
30、矿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立工程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工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安全科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托付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做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展审核。 二、建立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立工程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立工程预案应有职业卫生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内容。 四、可能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的建立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立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全科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
31、施设计专篇进展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前方可施工。 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根据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工程建立单位要严格根据设计图纸进展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牢靠。 六、建立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安全科将托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立工程进展职业病危害掌握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立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工程部必需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七、建立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掌握效果评价安全科应托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32、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进展。 八、安全科根据建立工程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九、安全科应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建立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十、建立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掌握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安全科移交给设计单位和工程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铁矿安全科。每年按铁矿规定对其合规性进展评估修订。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根据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铁矿职业卫生
33、治理制度执行。 九、从业人员职业安康监护、档案治理制度 1、新工人入厂必需到规定的医院进展体检,要将体检状况存入个人安康档案。 2、对接触粉尘、噪音等危害职业的人员必需要进展上岗前、在岗时、离岗前的安康检查。 3、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公司每两年组织进展一次职业危害安康体检。 4、生产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生产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6、对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7、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需照实、无偿供应个人职业安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8、生产单位发觉疑似作业病、职业病人时要准时向公司职业
34、安康治理部门报告。 9、生产单位要依据公司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赐予适当的岗位津贴和保健措施。 10、公司、分公司职业卫生档案设专人负责治理,不得随便损坏、丧失、传播,永久保存。 11、各种记录材料要按规定准时存档,并进展分档归类治理。 12、档案的调阅应经单位负责人或职业卫生治理人员的批准。 13、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十、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各分公司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2、生产单位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意需要的现场救援设施。 3、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
35、场人员要马上向班组长汇报,班组长要向车间汇报,车间要向分公司值班经理汇报,值班经理要向公司指挥中心或者值班经理汇报。 4、发生事故后,生产单位要实行有效措施,削减或者消退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5、对在事故中患病职业危害的人员,要准时组织救治。 6、公司、分公司要依据事故的严峻程度施行分级治理,严格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一般职业危害事故由分公司安全科调查处理,严峻职业危害事故由公司安全部调查处理。 7、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公司要依据安全目标治理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展责任追究。 8、各单位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 9、如发生重
36、大职业病事故,公司要准时向安全监视治理部门上报。 10、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十一、职业卫生监视检查制度 1、公司职业安康治理科负责对各单位进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 2、对各单位的职业安康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展检查指导,催促其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安康治理制度。 3、定期对生产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展巡回检查。发觉问题准时责令整改。 4、每月要对井下生产作业场所进展两次粉尘监测,对选场车间每月进展一次粉尘监测。 5、分公司要对作业场所卫生环境不定时巡回检查,保证作业场所清洁、洁净。 6、单位职业安康治理员定期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状况进展检查指导,发觉问题准时要求现场作
37、业人员整改。 7、班组长要常常对作业岗位防护设施状况进展巡回检查,发觉问题准时整改处理。 8、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要常常检查催促岗位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9、生产单位要对劳动防护设施、设备进展定期检查、修理、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10、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对检查发觉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进展整改。 11、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十二、岗位职业安康操作规程 1、总则 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掌握、和消退职业危害,爱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安康,促进施工生产进展,制定本操作规程。 施工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有:粉尘
38、、噪声。在施工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需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班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名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治理方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名目;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噪声作业分级; 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 3.
39、1粉尘 3.1.1产生的缘由:粉尘主要是破裂系统在破裂矿石及皮带传送过程中消失,如在破裂机四周及皮带运输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破裂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 3.1.2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3.1.3 职业安康卫生标准 产生粉尘浓度卫生标准为:1mgm 3.1.4 主要涉及岗位:破裂岗位、皮带岗位。3.2噪声 3.2.1 产生缘由: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
40、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主要有球磨机、破裂机、振筛机、发电机等。 3.2.2 危害程度:给人带来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3.2.3 卫生限值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3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3.2.4 主要涉及岗位:破裂机岗位、球磨机岗位、振筛岗位。 4职业病防护措施 4.1 防尘措施 4.1.1 粉
41、尘制造设备应有效密封,不得向外泄漏粉尘。4.1.2 各除尘器应有效备用,在输料设备、破裂设备运行时,其相应配置的除尘设备应投入使用。 4.1.3输料皮带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依据粉尘扬起状况喷水防尘。 4.1.4 各输料皮带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密闭装置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准时清洗地面灰尘。4.1.5在粉尘较多区域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4.1.6对长时间在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展身体检查。 4.2 防噪声措施 4.2.1设置消音器。 4.2.2各值班室应采纳适当的隔音措施。4.2.3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 4.2.4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4.2.5对长
42、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展身体检查。5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 5.1粉尘 5.1.1 粉尘污染较为严峻时应快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 5.1.2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人员出入。 5.1.3 联系相关岗位调整运行方式,掌握粉尘产生。开启通风换气设备,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必要时采纳雾化水进展降尘处理(但必需满意电气设备的防潮规定)。5.1.4 参加处置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依据粉尘的性质,选戴相应的防尘口罩。参加处置人员若发生头晕、胸闷等不适反响,应准时撤离到空气清爽区域休息,有条件赐予吸氧。5.2 噪声 5.2.1发生噪声危害病症者,快速撤离至宁静的地方休息。5.
43、2.2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状况到医院承受治疗。 第三篇:矿山企业职业卫生治理制度(非煤矿山) 职业卫生治理制度 目 录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4(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5(四)职业安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6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8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治理制度;-10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治理制度;-12 (八)职业卫生“三同时”治理制度-1 3(九)从业人员职业安康监护档案治理制度;-14 (十)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5 (十一)职业卫生监视检查制度;-16 (十二)岗位职业安康操作规程;-17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治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安康爱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治理,预防、掌握,消退职业危害,爱护员工身体安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头执行。 二、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