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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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全文目录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二)发展形势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主要原则(三)发展目标三、战略举措和重点任务(一)完善新形势下首都住房保障体系(二)区域协同,优化保障性住房空间布局(三)增存并举,切实加大高品质房源供应(四)提升资格审核与分配效率,切实推进精准保障(五)增强使用监管政策效能,全面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四、保障措施相关报告参考(以下为规划正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
2、一个五年,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住房保障作为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方面,是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不断提高人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为到2035年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支撑。本规划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回顾过去
3、五年北京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历程和主要成就,展望未来十五年提出远景目标,坚持高点站位、目标导向、强化落地原则,瞄准首都超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建设符合首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住房保障事业。本规划范围为北京市全部行政辖区,是相关市场主体的行为导向,是住房保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时期,北京市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按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基本形成“一租一售一补”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有效缓解了城镇居民及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一)发展基础1.优化供应结构,
4、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通过新建、收购、长期租赁、修缮、发放补贴等方式,持续加大建设筹集力度,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市建设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41.4万套,实现竣工38.8万套,财政投入安居工程资金815.5亿元,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公租房托底基本民生保障。按照“七有”目标、“五性”需求和“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对全市2019年底前取得公租房资格备案的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低收入、重残、大病四类家庭全部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大力推进公租房分配,截至“十三五”期末,已有40余万群众通过公租房改善了居住条件。减证便民,相继取消了社保、个税、
5、收入和住房等各项证明,实现申请“零证明”,填报材料由“一本”变成“一页”,内容减少60%以上。实现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每个申请家庭出具专属核对报告,涵盖家庭收入、住房、车辆、银行、证券、保险等数据信息。建立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动态监督管控体系,推进承租家庭就近享受就学、就医、社保、养老等公共服务,创新社区治理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群众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明显提升。共有产权住房支持无房刚需家庭。2017年推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实行封闭管理、内部流转,主要面向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首次置业的无房家庭。共有产权住房兼具保障民生和调控市场双重功能,通过产权共有的方式,完善保障房
6、定价和利益分配机制,打消投资投机空间,回归住房居住属性,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通过收购转化和新增用地实现75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入市,可提供房源约7.9万套,已启动申购项目55个,房源5.8万套。市场租房补贴依申请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市场租房补贴力度,为实物保障提供有效补充。为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市场租房解决住房问题,2020年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调整为不高于4200元,提高75%,城市中低收入无房家庭均可申请,补贴分六档发放,最高标准提高至每月3500元。进一步加大重残、大病、老龄、核心区疏解等家庭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档次,帮助特殊困难家庭
7、解决住房问题。大力推进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建设。落实全国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试点要求,在项目选址、资金筹集、建设管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项目周边就业人群、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需求。积极盘活存量房屋,鼓励利用闲置商场、写字楼、厂房等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44个、提供房源5.7万余套,开工量居全国首位,改建项目13个、3822套(间)房源取得开工手续。2.服务首都发展,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紧紧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强化“四个服务”意识,落实城市总规和减量发展要求,不断提升首都城镇化发展水
8、平,在稳定投资、优化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老城整体保护,促进核心区人口疏解。推进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和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以街区保护更新方式多途径推动老城平房区改善。强化市级统筹作用,为核心区统筹调配一定数量保障房,促进均衡保障。同步在大兴、昌平、房山、顺义4区集中选址建设安置房,支持核心区人口疏解。推进棚改和环境整治,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紧紧围绕“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旧房如何改、项目如何批、工作如何抓”五大核心问题,完善政策体系,严控棚改准入,创新土地供应政策,简化审批手续,防范资金风险,加大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尾力度,探索棚户区改造全过程计划管理体系。“
9、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14.9万户,惠及居民超过62万余人,实现投资超过2000亿元。服务重点功能区建设,加大人才住房支持力度。出台人才住房支持政策,通过人才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租房补贴,分类满足各类人才住房需求。统筹人才住房品质、布局、规模,聚焦科技创新中心定位,结合“三城一区”和重点功能区建设,建设高层次战略科技人才公寓,推动高品质人才社区公寓建设,提升人才住房品质,为吸引人才在京就业创业、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强化标准执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国率先发布实施公租房建设与评价标准(DB11/T 1365-2016)、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
10、全面建立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标准体系。发挥专家评审机制优势,“十三五”期间组织审查各类保障房项目42万套。推行装配式建造、全装修成品交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增设“试错样板间”,“十三五”期间保障房累计实施产业化规模3190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项目近500万平方米。(二)发展形势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北京作为首善之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都减量提质发展、“四个中心”定位加快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城一区”“两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在新发展阶段对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大保障力度、
11、完善首都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实现安居梦的本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住房保障工作新要求,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加大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形成住房需求牵引供给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住房保障新格局。加大有效供给、促进职住平衡,是落实首都功能定位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要求。服从首都发展新形势,在保障基本民生的基础上,围绕“五子”联动,全力保障符合首都“四个中心”定位要求的各类人才、无房职工差异化居住需求。聚焦“三城一区”等重点功能区和“两区”建设优化选址布局,积极助力人口有序转移,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营造
12、国际一流的发展环境。强化技术赋能、实现高品质生态宜居,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优化空间布局,适时推进一批高标准的绿色建筑、可持续住宅、小居大家项目试点,补齐既有保障房社区设施短板,推动全周期数字化管理,为数字技术应用和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丰富场景,服务首都城市治理和首善之区建设。补齐结构短板、聚焦解决住房突出问题,是促进新时期城市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本市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仍然突出,“住有所居”方面市民反映集中,新时期首都住房发展的主要矛盾逐步转化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期待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创新突破提高住房保障政策效能,优化住房供应规模、结构、
13、布局,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转方式、优布局、高质量发展。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七有”“五性”增进民生福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五子”联动,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符合首都实际、居民需要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破解
14、首都超大城市住房困难问题,持续提高首都居民住有所居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原则坚持完善体系,构建新保障格局。从首都实际出发,把握保障与市场、需要与可能、就业与居住、民生与发展关系。突出政府在基本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加快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民生保障,筑牢托底安全网。持续加大政府保障力度,有效增加公租房房源供给,满足城市特殊困难群体住房需求。补齐结构性短板,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增加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租赁住房供应,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坚持服务首都,注重高质量发展。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四个中心”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协
15、同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存量改造与增量供应相结合,集约利用空间资源配置,优化选址布局,以住促职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坚持建管并重,促进可持续发展。统筹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动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建设、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分配管理效率,增强精准管理效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坚持品质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依托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保障房社区智慧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加快推动保障性住房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居住品质。(三)发展目标二三五年远景目标。首都超大城市住房困
16、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加充分、平衡、优质,住房保障服务管理更加便利、高效、精细,首都市民住有所居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得以有效满足,基本实现住有所居、和谐安居、生态宜居的安居梦。住房保障制度健全稳定,与住房市场体系形成有效联动,共同绘就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住房篇章。“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锚定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以破解首都超大城市住房困难问题为中心,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更加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十四五”时期,全市力争建设筹集公租房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6万套。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力度,新
17、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地占比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15%,新增公租房供地占比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10%,新增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占比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15%。租购并举,全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与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安置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满足群众住房需求,稳定社会预期。坚持发展公租房,滚动提高公租房备案家庭保障率,力争规划期末提高到85%,实现特殊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持续发展共有产权住房,重点满足首次置业无房刚需家庭需求,稳
18、定房地产市场。严格定向安置房管理,清理逾期未安置项目,提升安置房建设质量和环境品质。以城市功能定位为统领,支持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健全政策机制,提高政务保障能力。对标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领先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建设,打造更高品质、更有吸引力的人才住房支持体系。以中轴线申遗文物保护腾退为主线,加强老城整体保护,推进核心区平房院落有机更新,完成平房区申请式退租、申请式换租1万户、修缮6000户。推进100万平方米危楼简易楼改造腾退。推进棚改“收尾攻坚”工作,力争基本完成在途棚户区改造项目。创新政策实施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效能。坚持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数据共享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
19、房建设、审核、分配及管理机制,实现住房保障申请分配管理便捷高效利民,保障房社区治理和谐宜居。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充分发挥市区保障房专业平台公司优势,创新投融资和资产运营模式。从建筑、小区、街区、社区多维度,全面提升居住品质和人居环境。完善保障性住房及社区建设标准体系,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新建保障性住房推行绿建二星标准,因地制宜落实绿建三星要求,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交房。开展保障房工程质量与建筑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住区品质和配套服务,打造精品工程。全面提升街区规划和更新改造水平,建立保障房社区公共设施维护改造、楼宇维修养护工作机制,提高住区综合服务能力。三、战略
20、举措和重点任务(一)完善新形势下首都住房保障体系按照“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总方向,进一步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安置房为主体的首都住房保障体系。公租房。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公租房回归城市住房、收入双困家庭基本保障。加强公租房建设筹集和分类供应,实现动态管理、精准保障、公平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对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大病、重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老龄、优抚、退役军人、多未成年人子女等各类优先家庭,努力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轮候5年以上的家庭优先给予保障机会。对特殊困难家庭采取以实物配租为主、发放市场租房补贴为辅的方式全力保障。引导公租房轮候家庭
21、中的青年人等群体,通过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获得保障,符合市场租房补贴条件的,取得备案资格后可给予补贴。调整完善“七有”“五性”住有所居监测指标,持续发挥监测评价工作指引作用,切实保证公租房保障率年度目标按期完成。实现网上申请配租,提高公租房分配效率。细化政策机制,多种方式提高单身备案家庭保障率。完善公租房租金定价机制,基于区域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区域公租房租金标准,并实施动态调整,促进公租房项目租金水平均等化。研究调整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分档标准,确保特殊困难家庭租住公租房租金可负担。加强备案资格复核,确保公租房源用于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维护公共资源公平善用。市场租房补贴。简化市场租房补
22、贴领取手续,提高租金支付能力。因区施策,核心区等公租房备案家庭压力大的区可调整保障方式,通过进一步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引导居民更快获得住房保障。加强市场租房补贴租赁合同管理,规范市场租房行为,房屋租赁合同全部实现与房屋租赁平台信息共享。加大动态监管检查力度,明确现场检查要求,对违规租房行为严肃查处,责令家庭退回已领取补贴,保证财政资金合规使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备案家庭利用市场存量房源解决住房困难。保障性租赁住房。聚焦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突出问题,夯实区政府主体责任,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新建、改建、改造、转化、租赁补贴和将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
23、,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建设筹集任务。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强化租赁住房产品分类设计,形成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的住宅型、公寓型、宿舍型住房多层次供应格局。加快推广套内空间可变、灵活分割住宅建设,满足多子女家庭等多样化居住需求。引导建设功能齐全、灵活多样、现代时尚、服务优质的租赁品牌社区,营造更加适合新市民、青年人的生活氛围,构建适合青年人发展的城市生态。在公共服务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的项目中专项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宿舍型、小户型、低租金房源。按照租金可负担、企业经营可持续的原则,向市场提供低于同地段同品
24、质市场租金水平的租赁住房。完善租金备案工作机制。规范租赁行为,租赁合同全部纳入安居北京信息系统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并与全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对接,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建立微利可持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机制。加强租赁需求集中的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对接,筹集房源定向用于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应届大学毕业生租赁。共有产权住房。优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选址和户型设计,完善定价方式,合理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和购房家庭持有产权份额比例。完善共有产权住房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抓好各区合同管理。出台共有产权住房出租、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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