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银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银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治理和监视,促进党风廉政建立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立,制定本制度。其次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包括:副行级以上干部。第三条报告人应报告以下重大事项:(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与集资建房的状况;(二)本人参加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状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状况;(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状况;(五)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凭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状况,受聘于三资企业
2、担当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当主管人员的状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可以报告。第四条本制度第三条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别缘由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准时补报,并说明缘由。根据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出可事前请示。第五条纪检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第六条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应仔细讨论,准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第七条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实行适当方式在肯定范围内公开。第八条领导干部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照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赐予批判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肯定范围内通报批判等处理。第九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人加强对本制度执行状况的监视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和杨检监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状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党组及相应机构每年要将执行本制度的状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领导干部 重大事项 报告 制度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