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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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县2023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实施方案_县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标准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动态治理机制,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方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23220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清查因征地拆迁违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专项工作的通知(*民文20233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核认定工作目的 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标准治理是精准救助、社会保障兜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彻底清查因征地拆迁等违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和城乡低保复核认定,使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使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根据规定和程序取消其低保资格,对低保
2、工作实施精准救助,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操作严格、对象精确、结果公开、监视有力、治理标准。 二、工作内容准时间安排 (一)发动培训阶段(3月21日-3月25日)。各乡镇、区民政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仔细组织落实,确保复核认定工作顺当完成。加强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评议小组成员的政策培训,仔细组织学习社会救助政策,做到正确理解政策,精确把握政策,标准执行政策。 (二)复核认定阶段(3月25日-5月25日)各乡镇、区民政所要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方法(试行)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清查因征地拆迁违规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严格审核
3、审批程序,仔细组织100%入户核查,落实民主评议制度、长期公示制度,标准低保档案治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信息,做到动态治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入户调查一是查看村两委及村民代表评议记录是否标准齐全。二是看是否设定长期固定公示栏。三是查看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和低保金领取状况。四是通过“看、听、问”查看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听低保群众介绍自己家庭经济状况;问是通过干部、邻居了解其生活状况,查是检查家庭人员就业状况,对其家庭根本状况进展全面彻底调查,具体了解其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身体状况、住房状况,做好核查记录,做好入户调查表的签字确认工作对家庭条件好转,超出低保标准的予以取消。 (三)总结
4、验收阶段(5月26日-5月31日)。各乡镇、区民政所要全面完成复核认定工作查缺补漏,解决遗留问题,做好收尾工作。5月25日前,将城乡低保复核认定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报表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县民政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八个乡镇进展检查。 (四)整改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乡镇、区民政所依据检查组查出的问题进展整改,并将整改状况于6月20日前报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仔细组织落实。各乡镇、区民政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各乡镇、区民政所要把复核认定工作作为上半年的重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市纪委新乡市城乡低保资金治理使用专项治理工
5、作实施方案和县纪委关于严厉查处群众反响突出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仔细组织落实。各乡镇、区民政所要成立城乡低保复核认定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复核认定工作方案,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实行得力措施,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质量。 (二)突出重点,确保工作实效。重点进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严格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审定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彻底清查因征地拆迁等违规办理低保问题,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必需在此次复核认定中全部清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三)严厉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区民政所要严厉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低保
6、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消失“吃、拿、卡、要”等现象。 镇城乡低保评定不公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镇城乡低保评定不公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依据2023年*县“133+”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委办202349 号)精神,经党委、政府讨论打算,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评定不公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公开、公正、公正”的原则,以“四制一评”为抓手,开展“党建引领扬正气、阳光保障助脱贫”主题活动,以今年预退出贫困村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掩盖全镇,打造阳光、高效、廉洁低保,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低保生态环
7、境,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二、工作目标 回应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评定不公专项整治,标准工作程序,改良工作作风,提升效劳水平。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清理到位、查纠到位、问责到位,到达“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着力打造“阳光”低保。 三、整治范围 全镇全部城乡低保对象。 1.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吃拿卡要的问题。2.因拆迁、征地、企业改制等为维护社会稳定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整体纳入低保,消失群众反映剧烈的“政策保”、“维稳保”问题。3.通过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或编造虚假材料,骗取低保的问题。4.对受理的低
8、保申请不按程序办理,未经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程序纳入低保的问题。5.因领取社保、再就业、学生毕业参工等家庭收入及人员构造发生变化,明显到达或高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没有退出的问题。6.家庭成员中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工程机械及大型家具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公职人员享受低保的。7.死亡人员还在领取低保金的。8.有两套住房或拥有经营门市经商办企业的。9.明显符合低保条件,因各种缘由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漏保”、以及审核审批时间过长问题。10.户籍迁出本镇还在领取低保的。 四、整治步骤及方法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4月开头,至2023年12月全面完毕,
9、分四个阶段。 (一)发动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 1.制定方案,发动部署。各村(社区)要对比专项整治任务要求、时间节点,针对本辖区内低保评定不公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责任清单(附件2),明确详细任务、责任人员、推动措施,准时召开发动大会,细心组织实施。 2.强化宣传,弘扬正气。各村(社区)要实行多种形式进展广泛宣传,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放县民政局编制的低保政策法规及操作流程读本和明白卡。开展“我是党员+”活动,争做“带头宣讲、带头退保、带头排查、带头帮扶”党员标杆,积极弘扬“感恩党、勤致富”的传统美德,营造团结和谐、民主自治的社会环境。 3.加强培训,指导
10、操作。镇民政所组织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帮扶人员进展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排查及整治工作操作流程的全面指导,确保每位工作人员理解政策不浅薄、执行政策不走样、阳光保障更到位。 (二)摸排自查阶段(4月21日至7月25日) 各村(社区)围绕工作任务集中组织开展低保评定不公问题自查自纠,针对发觉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附件4),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务求整改到位。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经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审签后报镇纪委和镇民政所。 1.全面公示,承受监视。各村(社区)于2023年4月26日前对已享受的城乡低保对象在村固定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集中位置就在册低保对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
11、证号、家庭住址、补助金额、保障缘由等)进展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两个月,承受广阔群众监视。镇、村(社区)要设立低保专项整治举报箱,公开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监视电话。对收到的举报或来访,仔细做好登记造册和核查工作。 2.民困研判,精准评定 (1)申报登记。各村(社区)对城乡低保对象进展公示,同时公告申报登记有关事宜,要求低保对象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持户口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残疾人或患重大疾病的需供应残疾证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重大疾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进展申报登记,主动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变化状况,并精确供应其法定赡养(扶养
12、、抚养)义务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低保对象在申报登记时要签署个人收入及财产信息查询授权书(附件3)。村(居)委在公布申报登记公告的同时,要以多种方式告之低保对象主动申报的程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告之的具体状况要记录留档备查。逾期未主动申报的,村(社区)要梳理形成未主动申报低保户花名册并签字盖章后上报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汇总后以文件形式报县民政局暂停发放低保金,逾期2个月未主动申报的低保对象,由镇以文件形式上报取消其低保资格。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要根据低保申请审批程序一并纳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2)信息核对。各村(社区)将主动申报的低保对象花名册全体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扶养、抚养)
13、义务人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并附个人收入及财产信息查询授权书报送镇政府,镇政府汇总以文件形式送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后,以函件形式送公安、人行、人社、住建、税务、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的户籍、住房、机动车辆、银行存款、社会保险、养老金、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展核对,相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以复函形式对低保家庭声明的经济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县民政局在收到相关部门复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的意见函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入户调查。各村(社区)对主动申报的低保对象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由包村领导牵头,村(社区)书记组织
14、驻村工作组、村(居)民小组组长、低保监视员、村民代表一人、帮扶工作人员到低保申报对象家中核查其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通过邻里走访、信函索证等方法,进一步核查低保申报对象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真实性和完整性,入户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应当形成调查材料,并由调查人员和申报人(被调查人)分别签字。入户调查完毕后,各村(社区)要分类建立正面(符合低保)和负面(问题低保)精准识别摸排清单。 (4)量化评分。在调查过程中,各村(社区)要严格根据*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方法对主动申报的低保对象进展量化评分。在量化评分过程中,要重点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进展逐项核实,填
15、写家庭收入核算表,作为以户施保、按标施保的重要依据。被调查人员要签定诚信承诺书,调查人员要签定全面核查工作责任书,保证调查内容客观真实。每组调查组人员不得少于3人,参加调查的人员在量化评分及其他调查材料上签字,对调查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量化评分达70分及以上的提交民主评议会进展评议。 (5) 组织评议。各村(居)民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参会人员不低于总户数的三分之二)对主动申报对象及新申请对象进展民主评议,提出符合条件的初步对象名单。各村(居)民委员会再次召开民主评议会由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识村(居)民状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部门结对帮扶工作人员
16、参与,但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与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对各小组提交的初步对象名单进展民主评议,并无记名投票,确定是否享受低保和标准档次,评议结果要当场公布并张榜公示,晒出精准评定清单。对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低保对象,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社区)人员重新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应当有具体的评议记录。全部参与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各村(社区)在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的过程中保存视频图片资料,确保低保评定过程公开透亮、有据可查。对低保工作人员近亲属已享受低保的对象要全部进展备案登记。 3.强化保障,精准施救。民主评议完毕后,镇人民政府依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状况,
17、对申报对象是否赐予低保提出审核意见,并准时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完毕后,乡镇人民政府将申报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状况、等相关材料以文件形式将审核结果报送县民政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纳入低保的,由县民政局报县财政局打卡直发低保金。对新申请对象,县民政局将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肯定比例的入户抽查。 (三)核查整改阶段(7月26日至8月25日) 1.全面核查,建立整改清单。县民政局针对各乡镇自查自纠状况进展全面核查,针对核查责任、核查问题及问题整改建立整改清单(附件5),并与核查人员签订责任书,确保核查全掩盖、无遗漏。全面核
18、查工作完毕后,县民政局将全面核查状况及整改清单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县纪委。 2.专项抽查,建问责清单。严格根据“三级联查”要求,县纪委将开展专项抽查,重点通过抽查有关纸质、视频影音资料,核实专项整治的方式方法,看过程是否公开,程序是否严格,环节是否到位、结果是否公正,群众是否满足,对群众反映大、信访问题多的村(社区)、贫困村实施重点检查。针对抽查中发觉的问题建立问责清单,严厉追究自查责任、核查责任及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稳固成果阶段(8月26至12月31日) 1.完善机制。各村(社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抓重要环节,找准低保评定过程中的风险点,抓机
19、制建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核查机制和审核审批机制,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操作规程,确保公正公正阳光施保,提高人民群众满足度。 2.强化治理。标准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四制一评”机制,打造阳光低保名片。抓好动态治理,让困难群众得到准时救助,做到进出有序。提升信息化水平,探究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精准识别救助对象,镇人民政府在5月中旬前完成低保系统高拍仪选购、安装、运行工作,集中开展全部在册低保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镇低保评定不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
20、导小组,党委书记、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镇长是直接责任人,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是详细责任人,村(居)委会帮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动发觉低保对象及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准时上报。坚持由点到面路径,从2023年度脱贫村开头,结合“5+1”帮扶,积极组织帮扶人员和社会爱心人员参加进来,开展“我是党员+”四带活动,细心搭建起社会慈善爱心大救助平台,尽力为打造阳光保障精准施救样板工程加油助力。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加强政策宣传,对不稳定因素要制定应急预案,坚持抓早抓小,坚决避开群体性上访大事和责任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人社、住建、税务、金
21、融、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组织专人仔细对信息核对对象的相关状况进展核查,并按时书面对县民政局供应精确真实信息。包片县级领导组织帮扶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全方位帮助和督办。乡镇严格根据达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法(试行)和*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方法的要求,以实现低保工作标准化治理为目标,实事求是,阳光操作,精准识别低保对象。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连接,建好低保兜底台账,充分发挥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 (三)严厉纪律,逗硬追责。镇村要切实落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实事求是、脚踏实地,不能走过场,不得隐瞒、包庇。健全线索专项治理机制,进一步
22、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治理台账,逐一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报道,坚持每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建立通报曝光治理台帐。各村(社区)要在专项整治工作完毕后,向镇人民政府书面承诺“本辖区内的低保严格根据规定程序审核认定,且符合条件,无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维稳保”,如仍旧发觉存在违规办理低保的,将严格根据*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方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农村低保实施方案 农村低保实施方案 各村: 为仔细贯彻落实省巡察组反应的有关农村低保问题的要求,依据市民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镇低保整治实施方案,解决我镇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整治内容
23、1.农村低保方面存在的虚假问题,个别村干部办事不公、相互之间推脱,不准时受理低保的问题; 2.农村低保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问题。 三、整治目标 1.以2023年10月份农村低保在册人员为自查自纠对象,对各村进展一次摸底排查,对“错保、漏保”现象准时予以订正。 2.在自查自纠中,对违规享受低保人员坚决予以清理,对发觉符合低保条件的准时纳保。 四、实施步骤 1.学习宣传发动阶段(11月10日-15日) 各村要高度重视,仔细落实,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5-7人的低保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村低保整治工作。召开特地工作会议,对村干部进展低保有关政策法规的集中培训,并发放低保宣传资料。做好村低保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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