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 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实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吉林实现高质量进展,结合本省实际和有关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营商环境工作。实施细则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其次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坚持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下力气破除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制造的进展
2、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把吉林省加快打造成为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本钱最低、效劳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之一。 第三条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内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省、市(州)、县(市、区)营商环境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效劳、监视检查,以及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受理、调查和处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协作,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
3、作合力。 第五条 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应的中省直牵头部门要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链条,以及与市场主体营商办理亲密相关的政府监管、政务效劳、城市品质等方面,依据国家详细要求,制定相应指标提升方案,并组织抓好推动落实。 第六条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支持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对营商环境进展舆论监视,建立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 第七条 鼓舞和支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状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究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详细措施;对探究中非因主观有意消失失误或者偏差,符合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方法(试行)(吉办发202338 号)等规定的
4、,可以予以免责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其次章 优化市场环境 第八条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公平进入。要严格落实公正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重,清理和废除阻碍统一市场和公正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不得排斥或限制域外和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不得设定地方爱护、指定交易、隐性壁垒等不合理条件。对具备相应行业资质的民营企业参加政府主导的重大建立工程,不得设置初始业绩门槛。 第九条 建立全省收费(涉企)清单一张网查询系统,整合全省公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效劳性收费、行
5、政审批中介效劳事项、行业协会和商会收费名目清单,为市场主体缴费和拒绝违法违规收费供应查询依据。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征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设立的工程除外。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下限标准的,一般应当根据下限标准收取。 第十条 依托省信用综合效劳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整合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惩罚、失信人名单以及融资需求、金融供应、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搭建全省统一的企业融资综合效劳平台。综合运用吉林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等大数据资源,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为守信企业与金融机构搭建有效连接,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十一条 标准信贷
6、融资各环节收费与治理,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本钱,取消信贷环节局部收费和不合理条件,银行不得收取信贷资金受托支付划拨费,对已划拨但暂未使用的信贷资金,不得收取资金治理费。不得在借款合同商定或效劳协议之外收取费用,制止第三方机构以银行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增信环节由银行独立担当的费用,银行应全额担当,与企业共同担当的费用,银行不得强制或以合同商定方式向企业转嫁。对不同全部制企业要一视同仁,对生产经营正常、临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 第十二条 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发挥动产效用,保障债权实现,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资进展。运用好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系统,为市场主体供应统一、便捷、高效
7、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查询、注销等效劳,提升动产抵押登记公示效果。 第十三条 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不得收取过头税费、制止乱收费、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制止实行空转、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落实落细税费优待政策,加强政策效应跟踪评估和动态分析,增加落实政策的精准性和享受政策的便利性。 第十四条 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强政府践诺约束,强化责任追究。组织开展履行契约方面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重点整治兑现承诺打折扣,随领导更换或治理事项变化,任意转变作出的承诺问题;变相履行承诺,不根据合同商定履行承诺问题;不履行承诺,屡次推翻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问题。对党
8、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 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通过分类施策,推动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形成长效机制。 第十五条 落实好“两个依法纳入预算”规定,保障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效劳款项准时支付。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标准合同订立及财政资金约束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严格执行标准支付行为和防范账款拖欠各项规定,加强信用监视和效劳保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分别负责归集整合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地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完善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应、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制度体系,将全国及省级信用信息
9、共享平台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健全守信鼓励机制,建立省市县协同和跨区域联动机制,确保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准时享受政策支持。 第三章 优化政务环境 第十七条 根据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本钱的要求,编制并公布政务效劳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落实好全省政务效劳事项通用名目和业务办理项复用工作要求,实现同一政务效劳事项在省、市、县、乡、村的根本编码、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等 16 个要素统一,确保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政务效劳事项数量根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连接,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异受理、同标准办理。 第十八条 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以全省一体化政务效劳平台为
10、总门户,实行省级统建、全省共用模式,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隐秘等情形外,政务效劳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供应“24 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效劳。健全完善“吉事办”统一移动端,不断迭代升级,推动更多政务效劳事项“掌上办”。 第十九条 推动各类政务效劳事项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办理,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效劳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对多个关联的事项,探究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削减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加大非紧急类政务效劳热线整合力度,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12345”政务效劳热线平台,力争做到“一号响应
11、”。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在企业开办、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效劳领域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为推动政务效劳“跨省通办”制造条件。 其次十条 依托吉林省投资工程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指导工程单位在办理第1 项投资工程行政手续前,通过在线平台申请工程代码。同时,为各类工程建立实施供应包括国土规划等前期手续、审批核预备案等立项手续、报建手续、工程实施状况监测以及政策法规询问、中介超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程推介等全过程的审批、监管和效劳,实现工程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 公开、协同监管。从办成工程前期“一件事”动身,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工程立项与用地、规划
12、等建立条件连接,提升工程落地速度。 其次十一条 依托省工程建立工程审批治理系统,为全省各类工程建立工程供应全流程在线审批效劳,将工程建立工程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强制性评估、中介效劳和市政公用效劳均纳入线上平台统一治理,持续推动减环节、降本钱、压时间,提升办理便利度。 其次十二条 实行施工图联审,完善综合审查机构审查、审查结果共用、各部门并联审批的施工图审查治理机制。将技术性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别,审查机构通过吉林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进展技术性审查后,住房城乡建立、人防、气象等部门在线进展并联审核。实行联合验收,依托省工程建立工程审批治理系统,对规划、
13、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落实建立单位现场核验预约工作机制。实行联合测绘,推动“一次托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实现竣工验收全流程网上审批和工程建立全过程资料一网归集、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其次十三条 各地政府要加快制定实施符合本地状况的区域评估配套政策文件,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行区域评估。各地政府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订正不符合审批条件且不会产生严峻后果的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公布承诺制办理事项清单、办事材料和详细要求。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各级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状况进展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
14、行政审批打算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其次十四条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商务、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 其次十五条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将技能人才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强化人才培育开发,在全省大中型规模以上企业中创立一批吉林省人才培育基地,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相结合,实现用人单位对技能人才的自我培育、自我评价、自我使用、自我鼓励。落实人才鼓励政策和待遇,用好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池”,连续推动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安家
15、补贴、科技创新扶持嘉奖、创业投资等相关人才鼓励政策落实,提升我省引才、留才、用才竞争力。 其次十六条 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股份制、混合全部制办学,或举办分院、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工厂)。实行企业经营治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在全省建立 10 个左右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培育。开展具有我省产业特点的“1+X”证书制度试点。 其次十七条 加强学问产权爱护,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加快学问产权爱护中心建立,针对电子商务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严格执行侵权惩处性赔偿制度,加
16、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强对学问产权的民事司法爱护。严格落实侵害学问产权犯罪入罪标准,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立。针对新业态新领域进展状况,落实好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项爱护措施。 其次十八条 加快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立。完善科技创新,积极融入全国科技创新网络,建立面对全球的合作网络,开展对口孵化合作以及其他跨区域、跨国界孵化合作。强化创业扶持,依托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科技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建立培育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人员供应创业培训、法律政策询问、工程筹划、技术支持、融资担保、商务代理等效劳。
1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扩大信贷融资规模,每年为金融机构办理科技、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累计不低于 60 亿元。提升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从业人员业务力量和效劳水平,打造具有较强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和实践性的创业导师队伍。 其次十九条 落实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进展政策,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选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选购工程预算总额的 30%以上。推动全省各级政府选购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效劳平台进展系统对接,引导政府选购单位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效劳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回款账户锁定,为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向猎取政府选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信贷效劳奠定根底。选购人或者其托付的选购代理机构应在政府选购监视治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开选购工程信息。 第四章 优化法治环境 第三十条 在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检查备案,运用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治理系统,通过开展检查人员资格审查、对标认领行政检查事项、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等措施,从根本上杜绝无证检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市场主体全掩盖、检查过程结果可评价。打造“事前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新模式,实现“精准监管”“才智监管”和“掌上执法”。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推动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下力气解决执法不严格、不标准、不文.
限制150内